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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精选:乡土中国读后感最新模板 6篇

发表时间: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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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实用精选:乡土中国读后感最新模板 6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六)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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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眸》读后感精选6篇


《童眸》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认真阅读了著名儿童小说家黄蓓佳阿姨写的《童眸》。这本书,黄阿姨用细致的手法,描写每一个人物,写下了在他们仁字巷朴实而又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细妹子了,她是《芝麻糖》这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细妹子心灵手巧,她到朵儿家做芝麻糖时,是那样的认真,将芝麻糖做得那么好。而且细妹子还特别能干,手脚勤快,做事情非常仔细,每个细节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这些都让我非常佩服,我觉得她是个能干的女孩儿。自从细妹子的海员爸爸去世后,她的妈妈也生病了,细妹子为了照顾妈妈,主动去学校退学,回家后担当起生活的重担,靠自己的双手赚钱,照顾生病的妈妈……

我读了这些都非常感动。虽然细妹子退学很可惜,可是我又觉得细妹子和大人一样,非常独立地照顾着妈妈和家,真能干。虽然《芝麻糖》的结尾并不是很美好,但是细妹子的一举一动让我非常佩服。学习中,我们都要像细妹子做芝麻糖那样,认真仔细,独立完成,遇到了难题,不一味地去寻求他人的帮助,而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直到做完。生活中,学习她的勤快能干,不仅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帮家长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和细妹子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所以我们都应该用好的态度去面对学习,并且热爱学习。这样才能获取知识,开阔眼界,让我们更好地成长。

《童眸》读后感(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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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有一次,我的父亲得了肠胃炎,十分痛苦,需要尽快送去医院。开车的活,自然落到了母亲身上,而我,则是在要走路时,一步一步的扶着虚弱的父亲。当父亲需要喝水、吃饭时,也是他能干的儿子,我,来帮助的。到了医院,医生们需要父亲的大小便,以诊断病情,而传递便盆的脏活,则是我自告奋勇的完成了。因为,就算再苦再累,我也不怕,这是赵细妹教给我的勇气与担当。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去看《童眸》,学习“仁字巷”里人们的质朴、优良品德和行为,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童眸》读后感(篇三)

童年在我们眼里应该是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可你知道吗?有些人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美好,他们的童年里只有贫穷与无助。黄蓓佳奶奶笔下的《童眸》,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另类的童年。

书中讲述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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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朵儿的善良,才引来了一群和她差不多的小孩子,有细妹,二丫头,马小五,卫南……这些天真的孩子们,在那积淀久远的“仁字巷”里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然而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妈妈中风,家里不仅没了生活来源,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她不但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并承担本不该她承担的责任,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她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努力生活的顽强精神。

和细妹相比,我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积极勇敢地迎接生活中的每一天,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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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朵儿正直而又胆小;马小五很顽皮,经常在巷子里惹事生非,而内心十分仗义,朋友有难,必定相助;白毛因疾病而自卑,却处处想引人注意;二丫头看起来倔强自私,但是很善良;大丫头原本很漂亮,因为家庭变故得了病,被家人草草嫁人;赵细妹心灵手巧,很有主见,有孝心……

在这么多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赵细妹。赵细妹家原来很富裕,后来因为爸爸在海上遇难而失去了一笔很大的经济来源,她妈妈也因此中风偏瘫。还好赵细妹有主见,她想靠自己做芝麻糖的本领来贴补家用。一开始连连失败,后来她跟随马小五去了上海闯荡,结果“赵细妹芝麻糖”在上海滩小有名气。赵细妹也很体贴家人,只要自己有钱,就会不时地往家里寄钱。

我也很敬佩马小五乐于助人的品质。同学有困难,他一定去帮助。他帮助了赵细妹开芝麻糖店;自己砸砖卖钱为了给白毛买墨镜……马小五还为了不让别人受伤而和白毛争吵。

当我看着书中人物那清苦的童年生活时,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是无比的幸福。但无论是怎样的童年生活,都会深深地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童眸》读后感【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作《童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白毛得了一种病,活不了几天,马小五把白毛的眼睛摔碎了,白毛恨全世界的所有人。朵儿他们砸砖卖钱,马小五拿着钱去了上海,把墨镜寄来了,他在上海工作。大丫头得了一种病,大丫头去捡岸边的两根胡萝卜,大丫头掉了下去,二丫头去救大丫头,不料,大丫头救出来了,二丫头却死了。赵家伯伯牺牲了,细妹的大哥、二哥、大姐都去工作了,为了照顾赵家妈妈,马小五从上海回来了,帮细妹赚钱。后来,马小五又去上海了,把细妹也带走了。闻老爹家来了一个乡下孩子,叫闻庆来,闻庆来算数算的很好,因为他是斜眼,别人不让他参加,闻庆来一气把算盘扔到了河里,闻庆来回了老家,闻庆来的妹妹闻喜来从来家来了。

朵儿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眼见马小五和白毛要打起来了,朵儿自告奋勇的擦玻璃,结果玻璃碎了,把朵儿的脚划了一个大口子。

我身边也有善良的人。有一次,我坐车看到这样一幕: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在路旁乞讨,一位好心的叔叔看了看老人的遭遇,为老人捐上20元钱,老人看了连忙感谢。我想,我一定要向这位叔叔学习善良的品质。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定要善良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每一棵树,每一株花草。

《童眸》读后感【篇六】

暑假期间,我仔细阅读了一本叫《童眸》的长篇小说,是小说大师黄蓓佳写的。这是一本讲20世纪70年代孩子们的小说,里面分成了好几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讲的是主角朵儿和同个巷子中的好友之间发生的故事,内容让人催泪,用词生动有趣。

这本小说虽然讲的是几个孩子们童年玩耍的故事,读起来却好像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身临其境。

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主角朵儿胆小却正直;马小五顽皮但仗义;细妹心灵手巧有孝心;白毛因生病而自卑;二丫头看起来自私内心却很善良;大丫头本来很漂亮,因为生病变傻,所以被家里逼婚早早嫁人;闻庆来是从乡下转到城里来的,比赛中被排挤而退出比赛,于是很有骨气地将安慰奖扔进了水里。

在这些孩子中,我最喜欢的是二丫头和马小五。二丫头原本有个完好的家庭,也和朵儿在同一个班级,但因为大丫头生病只好退学在家。后来因为大丫头贪吃,为了去捞水中一根玉米,不幸掉进水中,二丫头把大丫头救上来了,自己却再也没有醒来,这让我明白了,小便宜不能贪。虽然二丫头总说讨厌大丫头,却还是在那一刻选择了去救大丫头,这又让我明白了亲情是最重要的。

马小五是“竖字巷”的,但是他总是跑到朵儿所在的“认字巷”里玩。他虽然总是惹是生非,跟别人打架,还打碎了白毛的墨镜,但他会去搬砖头赚钱,还去上海为白毛买墨镜,我在他的身上学到了仗义的品质。

据作家黄蓓佳说,书中描写的素材大部分源自她的幼时回忆,而书中主角朵儿就是自己。当我读到《童眸》中清苦的童年,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幸福的,书中朵儿和她朋友的童年会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童年万花筒。

这本好书值得一品。

实用范文: 神笔马良读后感最新模板 4篇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实用范文: 神笔马良读后感最新模板 4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神笔马良读后感【篇一】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我深受感动。

马良从小就特别喜欢画画,画什么像什么,可是他家里很穷,买不起笔。他梦想着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笔,连睡觉都做着笔梦,从此以后他一直为自己能拥有一支笔而努力。

一天,他干完活回到窑洞里休息,这时,窑洞里亮起了金色的光芒,隐隐约约中看到一位白胡子老爷爷向他走来,给了他一支神笔,并交代马良好好用它。当马良醒来,以为是梦,可是老爷爷给他的那支神笔就在他手中。并且他惊奇地发现,心里想什么,神笔就可以画出什么!他兴奋极了!马良就用神笔专门帮助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人们都非常感谢马良。不久,神笔的事情被官府和皇帝知道了,他们试图把马良抓起来,聪明的马良却用神笔一次次摆脱了坏人们,最后马良还把坏人们淹死了。马良又继续为穷人圆梦……

我想如果马良来到21世纪多好啊!我相信他会用他的神笔画好多的课本,送给那些因生活困难不能上学的小朋友;马良还可以画很多学习用品,送给那些买不起学习用品的同学;还可以画很多电视机,送到贫困山区,让小朋友们的眼睛从此走出大山,认识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从马良身上学到了善良、坚强、勇敢、乐于助人!这些优点永远都在他身上闪烁着,永远都值得我们学习!

让我们一起捧起书本,在文字深处,品味那最甜蜜的味道吧!

神笔马良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了《神笔马良》这本书。书中有一个名字叫马良的孩子,从小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他从小就以打柴。割草为生。他很喜欢画画,但是他没有钱买笔。

有一天他对学管里的老师借笔。可是老师却骂他说:“穷孩子还想拿笔。学画画做梦啊。”说完就将他撵出了大门。

这天晚上马良在睡觉时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有一位慈祥的白胡子老爷爷送给他一只笔。并且告诉说:“他这是一只神奇的笔,你要好好的用它。”

第二天马良发现这只神奇的笔画的东西可以变成真的。他就帮村子里的穷人画东西。做了很多的好事。

后来这件事被皇帝知道了。皇帝把他叫进皇宫。叫他画摇钱树。马良先画了一片海,在海的中间画了一个岛,把摇钱树画在了岛上。皇帝看了就说:“快画船,我要上岛去摇钱。”马良就画了一条很大很大的船。皇帝就带着娘娘。太子。公主和许多的大臣迫不及待的上了船。船开了皇帝很着急嫌船走的慢就对马良大叫到:“我要风。”马良就加了几笔风。可是他们还是嫌慢又叫到:“风大些。风大些。”于是马良又粗粗的加了几笔风。这时船急速的向岛上驶去,突然船翻了。皇帝他们都掉到海了淹死了。马良又回到了村子里继续帮助穷人。

看完后我觉的马良是个勇敢。聪明。善良的好孩子。我要向他虚心学习。

神笔马良读后感(篇三)

在《三国志》的《蜀志》里有《马良传》。那个马良可是个名人,和这《神笔马良》里的马良一无干系。虽然同名同姓,但纯属巧合。

我们说的马良,是个山乡里的野孩子,既贫且贱,自然,什么“史”;什么“记”,就都没有这个马良的份了。

马良的父母早年就死了,他靠自已打柴、割草。虽然他没有父母,可天底下穷人是一家,村里的人们都很帮助他,照料他。那些伙伴们个个待他像亲兄弟。

马良酷爱画画,所以做梦都想要一枝笔,可是他家里穷,哪有钱买笔呢?这天晚上,马良进入梦香,他梦见一个老人拿着一枝笔向他走来,老人把笔送到了马良手里说:“孩子,我知道你一直想有一枝笔,所以我把笔送给你。这笔是神笔,画什么,什么就活。但是你要记住,只给穷人画!”老人说完便消失了。第二天,马良醒来,看见床边真的有了一枝笔。马良即兴奋又惊讶。“难道……”马良突然想起昨天的梦。于是他便拿着笔给村里人画画,果然画什么,什么便活。

可是消息传开了,坏蛋叫马良画座金山,马良先画了一条河,然后再画金山,坏蛋大声说“船!”马良在河上画了一条大船。坏蛋带着几个随从立刻跳上大船。“风,快画风!”坏蛋又叫到。马良趁机“唰!唰!”画了几大笔风,立刻河面上狂风大作,船便沉入了河底。

我佩服马良,佩服他聪明、善良、勇敢;也知道以前穷人的孩了也笔都买不起,现在的我们,随便买十几枝,到处乱扔,一点也不珍惜。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神笔马良读后感(篇四)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是洪汛涛爷爷的《神笔马良》。读完之后,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尤其是马良的正直、勇敢和善良,深深的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小男孩叫做马良,他很盼望有支画笔。有一天晚上,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走进了他的房间,给他一支画什么就有什么的画笔。于是,他就给些穷人画画。不久,大官就知道了,大官要马良画棵摇钱树,一开始马良不肯。后来马良用自己的智慧画了大海、金山和大船,贪得无厌的大官坐大船去运金子了,马良就用神笔画大风。结果,船翻了,大官死了,马良又给穷人画画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应该向马良一样好学。即使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供马良画画,但是他仍然不灰心,而是仍坚持用小木棍在山坡上和小溪旁画画。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应该向马良一样勇敢。虽然大官一直威胁他和恐吓他。但他却临危不惧。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应该向马良一样善良,愿意帮助村里的穷人画画,助人为乐。

马良,你即是我学习进步的榜样,又是我成长品德的指路灯!

【必备】《大学》读后感最新模板 (3篇)


《大学》读后感【篇一】

很久没写什么读后感了,也很少去看书了。昨天朋友推荐我看《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今天看完了。感想甚多,虽然我们并没有作者那么多的苦难,但也有一些共同之处,而且她的奋斗史很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同时也感觉到了我在对于自己工作中一些错误的看法。

我们很庆幸自己没有那样的经历,看过的人都会想“我也是经历那边,会是怎样的结果”。但是从文章中得知那些经历对她以后的成长他坚忍认真的性格是有很大关联的,所以作者自己说“那段不堪回首的砸石经历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的烙印,它时刻提醒着我:不要懈怠,不要停止,不要在宁静而富足的现实生活面前停滞不前,也不要被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生活烦恼所击垮。那么苦难和艰辛的人生我都在少年时便经历过了,还有什么能够摧毁我呢?”。其实这都是从不同的视角看问题得出的不同的结果。当你经历过的时候它才会在你生命中变得深刻而有意义,所以我们面对苦难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直接面对,直接挑战的,困苦总会像纸老虎一样的。读完这本小说以下几点是我非常深刻和学习的。

一,工作中,认真、刻苦、敬业的精神;工作后我们不乏有许许多多的抱怨,认为老板是在吸咱们的“血”认为老板抠。其实别人之所以创业就是为了挣钱,节省开支,把金钱看的宝贵是每个老板的天职。而且做老板是准备赚钱的不是准备亏钱的。工作中我们应该首先想到的是我给公司带来了多少的效益,给公司做了多少的贡献。没付出是不会有回报的。而且要想到做好工作不是为公司,而是为自己。

二,明确自己的方向;自己的梦想在那里,自己的目标在那里,以后要成为怎么样的人,要做怎么样的事这是需要明确好的。不管差距有多大,梦想有多难实现。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努力的去争取。

三,做出选择前需要准备工作;比如你自己要想成为一个作家,那么你就必须准备,准备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自我认可的过程,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就盲目的过去,选择一行之前没有任何准备有的甚至不了解那一行,这样怎么会成功呢?首先自己都说服不了的话,更别谈说说服那些“聪明人”

四,别安于现状;有野心,有梦想不是坏事情。人总是要不断成长,不断进步的。

五,决定要做什么就大胆去做;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认为自己能做到的,就要坚决一些,也就是说人要有果断而明智的执行力。

以上几点第一点是我感受特别深的!同时也感觉是作者成功实现自己梦想的关键。

都是大山走出来的孩子,虽然梦想不一样,但是她行我一定也行,即使旁边同意的人安于天命了。我们然要与各种苦难搏斗,战胜了那是属于你的财富。没战胜那也是属于你的经验,唯有放弃你就什么都没了。

《大学》读后感【篇二】

石缝间夹生的野草,有着最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条件怎样艰苦,它都要努力成长,迎接阳光的照耀,迎接雨露的滋润,迎接风儿的安慰,这句话用在作家赵美萍身上再恰当不过。

我在塔读文学书城里随意浏览,被《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我没上过大学,想着大学里的文化氛围,书香校园,人文环境都很好,对大学一直都充满着憧憬,怎么上过大学的人会说它是苦难,带着疑问,带着好奇,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它不是一本简单的自传,而是作家赵美萍挑战苦难人生的真实故事。她出身卑微,家境贫穷,自幼丧父,当过童养媳,遭受过村霸恶魔的欺负,亲人的冷落,迫不得已跟着母亲逃到安徽,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十四岁便退学上山砸石头,用柔弱的双肩挑起生活的重担,供妹妹读书,供年老体迈的生病母亲和继父。继父家里一贫如洗,就这也要遭受他家人的横眉冷对,怕她争夺继父的家产。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她依然对生活怀着无限的憧憬与希翼,以坚忍不拔的意志与艰难的生活做着顽强不屈的抗争。十九岁,在上海打工,做过服务员,服装厂流水线女工,服装厂技术员……吃尽千辛万苦,但她仍然怀着坚强地信念,没有放弃对文学的热爱,在打工之余,坚持写作,笔耕不辍,最后成了一位知音杂志社的编辑,终于破茧成蝶。真的是“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当我看完这本书,泪流满面。自己也出生在农村,年龄跟赵老师相仿,她所吃的那种苦,我能想象到、体会到。我被赵老师这种顽强不屈、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感动。回想自己生活的那种苦,跟赵老师比起来那就不叫苦。我们比赵老师幸运,所以更要懂得珍惜,找到自己的追求,更要努力地奋斗。

面对生活的挫折,抱怨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逃避是懦弱的表现,脆弱更不是放弃的理由。我们要有自己的追求,人生很短,我们更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对于苦难,它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是灾难和挫折,也可以是挑战和机遇,不同的态度造就不同的人生。在前进人生的道路上,无论经历了多少苦难,我们都不应该放弃,像赵老师一样,活出自己灵魂的重量,这样才能完善我们的人格,接受社会的洗礼,找到丰富的内心,收获不一样的人生。

通过这本书,我也意识到自己对女儿的教育方式要发生改变,因为有些溺爱孩子,生怕她吃一丁点儿苦,现在意识到错了,我不让她现在苦,以后世界会让她更苦。亡羊补牢为之不晚,让孩子在这本书中感悟苦难的力量,明白苦难也是一种财富,如果生活没有苦难,就像一览无余的平地,既没有挑战,又没有好奇!战胜苦难,苦难是财富,被苦难战胜,苦难是灾难。愿我的女儿幸福地生活,如果不能,让她在苦难中学会勇敢和坚强!(李建宇)

《大学》读后感【篇三】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古典文化名著是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年伊始我院组织了对传统文化《论语》的学习,现在又组织学习了《大学中庸》,通过这两次学习,使我不仅体会到了古典文化的经典和博大精深,更感受到中国的传统文化对我自身的指导意义。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德。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这段话是《大学》的经述,也是这本书的总领,揭示了大学的宗旨。看完这部分,使我懂得学习和工作都要有安静和平的心智,这样才能神思安稳,去思考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思虑周详问题,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和规律。这对于在法院工作的我来说非常重要,在开庭之前要认真阅读每一本案卷,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在庭审中抓住庭审过程的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调查和审理案件,但是实践中,一般当事人大都缺乏出庭经验和技巧,在庭审时提不出观点,抓不住重点,找不到焦点,而是采取平铺直叙的方法或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的方法。这就需要法官有安静和平的心智,神思安稳,思虑周详问题,以平等宽容的心态注意观察当事人的心绪,体察当事人的心态,揣摩当事人的心理,以便及时准确地“对症下药”,找准妥善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及时化解纠葛。相反如果内心急躁,就很难去认真全面的思考案件。

读《大学》的另一个深刻感受的是做人要正心,正心就是保持内心的中正,就是谨守天性中的良知,不被外界所左右,不受个人感情所支配,公平裁判,没有偏私。在具体审判诉讼案件过程中,要客观、中立,与各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距离,不偏不倚,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正地裁判,公平地保护诉讼各方合法的实体权益和诉讼权益。作为纠纷诉讼的终极解决者,必须保持严格中立的立场,本身不能代表任何意志和利益,只能通过依法确认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的准则和对法理精神正确的理解,公允地确定哪些利益当受排斥,哪些利益应予保护,使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受到同等尊重、获得同等的法律保护。

读完《中庸》,令我感触较深的就是要懂得“人类世界最重要的是人与人间的和谐共处”,这虽为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方法,但是这种为人处世的方法运用到我们法官的审判案件中就是和谐裁判,调解结案。享有东方经验美誉的调解制度,就是强调“和”的效果,也是解决纠纷的最佳结案方式。目前较普遍的“大调解”机制的建立,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为贵”、“息讼止争”的优良传统。“和”并不是要回避矛盾,而是要通过分析当事人心理,注重释明法律,查清案件事实,讲究方式方法,进行细致入微的.法律分析和事实分析,使当事人胜败皆服。通过调解,不仅合理解决了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影响社会和谐,而且理顺了当事人的情绪,缓和、化解了相互之间的对抗与冲突,达到了化干戈为玉帛、重建和谐关系的效果。

【推荐】《围城》读后感汇总(6篇)


《围城》读后感(篇一)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围城》读后感【篇二】

读的过程因为各种有趣的文字和比喻所以很有意思,读到杨绛的后记又想起我们仨来,有些难受也有些感动。现在的结婚理念距离书中的时代有很大不一样了,自由恋爱至少在城市中已经是日常,而不会被视作异类。这本书后都说婚姻是围城,大家对里面除了唐小姐和赵辛楣之外的几个角色都多有苛责。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很多真实的影子,也都有各自行事的原因,也都有好有坏,没什么可苛责的。就故事里来说,方鸿渐和孙柔嘉感情之所以悲剧还是因为自由恋爱在当时才刚刚在年轻人中受追捧,婚姻又受双方家庭的制约太多太多,两个人急着敲定婚姻,没有时间留给彼此去真正了解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结婚后匆匆接触彼此家庭,又没有感情深或者阶级差距到相互包容忍让,于是对彼此家庭的排斥.厌恶.仇视等等情绪都搬上明面上来讲,可以说是双方家庭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了。现实生活中虽然婚姻也并不比书中的各种琐碎与拌嘴好到哪去,但感情也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有无数像钱钟书和杨绛这样的神仙眷侣,自有志趣。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产生各种分歧,也不是当时社会的围城式婚姻所能概括的了。

《围城》读后感【篇三】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围城》读后感【篇四】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围城》读后感(篇五)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而归根结底,在小说的理解或说批评上存在的这个分歧与其说是方法上的,还不如说此时此刻世界是破碎和断裂的。艺术或说情绪体验的交流中,我们越是直接坦白——更个人化,就越难以在感性上得到普遍认同。那些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在“知”上去了解,但对于“识见”、内在体验的认同有多大作用呢?失去古典时期人类赖以认同族类的东西,难道批评真能解决我们的彼此误读吗?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读后感【篇六】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必备!《丛林历险记》读后感模板(6篇)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必备!《丛林历险记》读后感模板(6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近几天,我看了《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列奥、叔叔和宝萝一起去亚马逊丛林探险的故事。当他们到河流时,一场暴雨让他们困在丛林里。到了早上,他们去寻找水和食物,可是列奥的脚腕被蛇咬了,这样要把伤口切成十字形,然后其他人把毒液吸出来,不过,吸毒液的人不能有蛀牙。到了下午,他们都觉得很冷,那就要把照相机的镜头取下来,用阳光透过镜头照在柴草上,就会着火了。这些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列奥他们捕鱼的情景,用两根竹竿绑起一个网,就成了捕鱼网。在捕鱼时要用大石头扔到水里,很多鱼就出来了。不过,在捕鱼时一定要小心电鳗,顺便告诉一个小知识:把橡胶涂在脚上就行了。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但也让我们身临其境,作者描绘得很有趣,人物的表情变得很夸张,但有一些图画让我感到很悲伤:在没有食物、行李的环境下,大家都哭了,只有列奥站出来,说:“在我们的生存字典里没有”放弃“这个词!”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诗人,他成在1907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书可好看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孩子被一只老虎叼到了山上,结果他跑了,后来被狼群里的一只狼收养,天天过着和狼一样的生活,那个孩子有一位老师,他是一只熊,叫巴鲁,巴鲁叫会了那个孩子森林里所以动物的语言,包括人的语言……

那个孩子被大家叫做毛葛利,其中最不可思议的是毛葛利居然加入了狼藉。在毛葛利的森林里到处都有危险,有一天,毛葛利被一群猴子绑架了,毛葛利的老师巴鲁和他的朋友格伊拉找森林里一个庞然大物帮忙,那是猴子的克星,那是一条蟒蛇,大约有三十英尺长,也就是大约九米的长度,后来他们联合起来把毛葛利救了出来。到了后来,毛葛利才知道,叼走他的那只老虎杀了他的父母,后来,他把那只老虎给杀了……

到了后来,毛葛利还结婚了,后来还有了一个孩子。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畅销的科学漫画书,书名叫做《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很有趣,让我不用走出家门就可以了解亚马逊丛林里的各种植物与动物。

列奥和他的家人们去了亚马逊丛林寻宝。丛林里有许多动物,有凯门鳄,鬣蜥,穆利卡(一种电鳗)等等。丛林里还有许多植物,根据测量,亚马逊丛林里每2.6平方公里就大约有超过3000种植物。丛林里有面包树,有好杯树,还有维他命树,真是无奇不有啊!

书中最惊险的就事他们在丛林的河里遇到了森蚺。森蚺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种蟒蛇,非常可怕。在最危机的时候,勇敢机智的宝萝用自己亲手做的芦苇吹管击败了森蚺,救了大家的命。

这本书不但教会了我热带雨林的知识,而且告诉了我面对困难与逆境时,需要勇往直前!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韩国漫画故事作家崔德熙叔叔写的科学漫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书中人物有:单纯无知、做事不想后果的列奥,做事急躁的叔叔和富有男孩子的倔强、女孩子细腻的宝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有感萝。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列奥一行人被困在了亚马逊丛林。在亚马逊丛林中,他们经历了昆虫袭击、力战森蚺、可怕的龙卷风等种种危险。最后,他们凭着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冲出了惊险、刺激的亚马逊丛林。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主人公们那坚持不懈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就拿制造芦苇船来说吧,他们轮番上阵捆绑芦苇,在造船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最后终于造出了芦苇船。

另外,我想倡议大家多保护亚马逊丛林。因为现在亚马逊正在遭受着大量砍伐,每天都减少着大量珍稀动植物。所以我们要倡议他人保护亚马逊丛林,保护环境。

这本书是从我们班长那儿借来的,希望大家都来读读这本书,相信你一定有很多收获。作文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我读的是一本书叫《亚马逊丛林历险记》。他是一本培养我们勇气与智慧的生存圣经。里面主要讲一个叫列奥的小男孩和他叔叔坐飞机来到巴西亚马逊进行探险的故事。

这本书里介绍的动物有蚊子、蝴蝶、森蚺、食人鲳、王蜥,乌龟、美洲豹……,介绍的植物有橡胶树、水树、盐树、面包树、口香糖树……。我在这本书中懂得了丛林生存知识。亚马逊就是这样一片令人难以接近的土地,是一个需要与无数毒虫猛兽殊死搏斗以求生存的危险地带。

我在这本书里了解很多有关亚马逊的知识,并且告诉我们需要重视和珍惜身边的自然环境,这本书真是非常有趣!我很喜欢这本书。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丛林历险记》讲得是一个叫毛葛利的人从小生活在狼群里,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国王的兽笼里生活过的黑豹巴格伊拉传授给他捕猎与生活经验。他因没学好“丛林法规”而被猴子们绑架,后幸亏大蟒蛇喀阿把他救了出来。

他经历了磨难,体验了“丛林法规”的威力。靠自己的智慧用牛群撞死了睡意浓浓的丛林恶魔老虎希尔汗。指挥大象哈蒂摧毁了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拥有的村庄,并让丛林给吞并了。

不过,最激烈的是跟野狗的战斗。毛葛利爬到了树上,野狗们气疯了,凶猛的狂吠着。头狗气得跳上了树,毛葛利乘机砍下了它的尾巴。然后利用它的尾巴引野狗们到西瓮伊狼群的圈子里,杀死了所有野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向严格遵守“丛林法规”生活的动物学习,尽管生存有竞争,但必须要尊重自然规律。否则将会像那些贪财的人拥有的村庄一样被丛林吞并。

最新! 根鸟读后感最新模板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看完执笔作文网《最新! 根鸟读后感最新模板》想必你有所收获!

根鸟读后感【篇一】

《根鸟》这本书是一本情节生动有趣、此起彼伏,也是一本迷人和梦幻的一本书。

根鸟从一只白色鹰腿上的一根布条上收到了一个来自一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因采花而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大峡谷。在这之后,她又三番五四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于是,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小城······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他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途中有伤痛、有想念、也有悔恨,但他挺着脊背,迎刃而上,他曾一把火烧掉自己与父亲的茅屋,也曾离开过自己喜欢着的人,甚者还因害怕那恶魔般的孤独,将自己对紫烟、对大峡谷所有的信念——那根布条抛弃了,还将视自己为家人的白马卖掉了……。

我懂得了:“不管一路上有多少坎坷,终将能达成目标。”

根鸟读后感【篇二】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展翅膀。”因此,我从小就酷爱读书,课余时间基本上是在读书中度过的。读书伴我成长,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增长了我的知识。今天,我又陶醉在曹文轩叔叔所写的《根鸟》里。

《根鸟》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紫烟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跌入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决定救出紫烟。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

在生活中,我们就像温室里的小花,受到一点小挫折就会半途而废,可根鸟无论在草原、沙漠还是大山,他都一往无前,在痛苦中品味着欢乐。想到根鸟的坚持、勇敢,我是多么惭愧啊!

就拿学琴来说吧。刚看到被那琴码支撑着的二十一根琴弦,犹如一道道充满荆棘的沟壑,我有点迟疑不前了。可是想到根鸟不畏艰险找到紫烟,我又何尝不能找到只属于自己的“紫烟”呢?于是,我又开始重振旗鼓,收拾好心情。虽然曲子越来越难,但是我弹得越来越好。每当我想放弃时,每当我想退缩时,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根鸟的坚持、坚定、勇敢都激励着我,让我迎难而上。无论多么难的曲子,无论我为此流下了多少汗水、泪水,我总是不放弃、不退缩。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坚持就是胜利。

在前进的道路上,根鸟永不言弃、勇往直前的精神如一剂心灵鸡汤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扬帆展翅越走越远,越飞越高。

根鸟读后感(篇三)

我在我琳琅满目地书柜里,精挑细选出来这本书《根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根鸟追求不切实际地梦,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找到梦想。根鸟自从小时候,就不知道母亲身在何方,所以一直与父亲居住在一起。有一天,他进山捕猎,射死了一只极为精美地白鹰,鹰地腿上有一张白纸,是一位女孩写地“说她掉进一个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请来救救她。根鸟冥思苦想,想尽一切办法救她。根鸟进了县城,没有找到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夜晚,他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二天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进西之旅。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先生,他得了一种奇怪地病,但这并不重要,板金先生和根鸟都是去追随于梦地人,他们不断努力,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毫不所惜。

板金先生到达莺店时,他地生命也走到尽头。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直到找到大峡谷为止。第二天一早根鸟又踏上了征程。在途中,他遇到社会上各种各样地人,不仅有好人,当然也有坏人。但几经辗转,根鸟终于来到了梦想中地大峡谷——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这一切地一切,都是爸爸支持根鸟,让他走向成功地道路。

‘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告诉我们:人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朋友,获得更多人地信赖。这本书同样也告诉我们:在一生地道路上会遇见各种困难、挫折、迷惑…但无论如何一定不要放弃。自己地梦想要自己去实现,不能只因为别人地非议而让别人偷走自己地梦想

其实,坚持就是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地道路!

根鸟读后感(篇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根鸟》的书,它是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的内容引人入胜,我读了之后,有很深的触动。

这部小说写了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遇见一只白色的鹰,鹰的脚上绑着一张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助信,他在睡觉时也常常梦到她在山谷下向他求救;于是,根鸟结识了一位寻找自己的梦的男人;还有一个名叫秋蔓的女孩和她的家人还有另一个戏班子中的女孩金枝,并有了一匹马。他也遇见了许多困难:一个狡猾的搬运工骗走了他的钱袋;还有会使人迷惑心神的矿场······但他没有放弃,始终在寻找着紫烟,最终,根鸟来到了那个山谷,哪儿有许多白色的鹰,却没有那个女孩······

这本书很感人,结局虽有些悲伤,却让人感受到了根鸟那种精神;他遇见过许多好人,他们都可以收留他,给他好的生活,而他没有停留,他只是一味的去寻找紫烟;他遇见过许多坏人,可憎的搬运工,可怕的赌场,但他总能得到人们的帮助,逃离险境。

什么都没有阻挡他,根鸟那时只有17岁,而且什么都没有,他有的只是那颗火热纯洁的心!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根鸟那种心情: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也要学习他那种精神:勇气,毅力,智慧······我只要有了这些精神,就一定会无所畏惧,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根鸟读后感(篇五)

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

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

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

根鸟读后感(篇六)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几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曹文轩的《根鸟》。

菊坡人根鸟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时,发现了一只白色的鹰,打死鹰后发现鹰的腿上绑了一个布条,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只有十三岁,因为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根鸟开始寻找这个女孩。一天夜里,根鸟的梦中出现了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一个女孩出现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这更加让根鸟决心去找紫烟,父亲也很支持他,并告诉他这是天意。他凭着直觉往西走,走过了许多地方。在沙漠中,他的目标遭到了众人的嘲笑;在去青塔的路上,他认识了为了找回自己的梦而往西走的板金先生;在米溪,他也曾迷茫,留念此地。虽然他有的时候退缩,有的时候想家,甚至想过放弃,但他都克服了困难,终于来到了自己梦中的峡谷。

有些人不能克服困难,不就是缺少了根鸟那般追求梦想的勇气吗?“这是天意”,这句话也深刻记在我的脑海里。

根鸟读后感(篇七)

《根鸟》讲述的是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成长史,也是每个少年的心灵史,是讲给每个少年人听的成长新曲;对于成年人来说,则是一部悠远而精彩的心灵童话。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小说,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根鸟的命运,曲折离奇,两次的往返,仅是无尽的失望。漫山遍野的百合,散发着幽幽的清香,映衬着亭亭玉立的少女的脸庞。菊坡的神秘开始、青塔的苦涩、鬼谷的惊心动魄、米溪的温柔气息、莺店的粗暴野蛮,无一不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就是阻挡不住根鸟的意志、愿望、坚定、与执着!不经意间察觉,根鸟已经为了这张布条,经历了四个春秋,历尽千辛万苦,但是,他依然坚定地卖迈着自己的步伐!板金的同行、秋蔓的温柔、金枝的鼓励,无疑,是对根鸟最大的支持!长脚的阴险狡诈、戏院老板的野蛮专横、更加激励了根鸟的信念!

四年后,一个成熟的男子汉,骑着白马,迈向百合的山谷。当白色而神骏的鹰,盘旋在根鸟的上方,他将自己饱经风霜的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是的,他为此付出了太多,最后,他胜利了!作品将人性的善与恶,人间的爱与恨巧妙而精准地浓缩在天地之间,扣人心弦,发人深省!

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保姆蟒读后感(篇一)

我不经常翻阅书籍,但我却很喜欢作者沈石溪的每一个作品,他写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扣人心弦。最让我记忆犹新的一篇故事就是《保姆蟒》。听到蛇这类动物的词,人们更多的是害怕和恐慌。但这篇故事里的蟒蛇却如此不同。

这里面主要讲的是有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因为工作繁忙,想找一位保姆帮他们带孩子。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一位不要工资的“免费保姆”——一条大蟒蛇。在保姆蟒的精心照料下,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由于长时间的亲密接触,保姆蟒把主人家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无论这个孩子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有一次,这对夫妻出门办事,就把孩子放进摇篮,交给保姆蟒来照看。有一匹红豺想吃掉这个孩子,保姆蟒发现了,缠住了它的脖子和身体,最后,这匹红豺被保姆蟒活活地勒死了,但它身上却也是伤痕累累。

让我很感动的是:由于保姆蟒对孩子的过度溺爱与这对夫妻发生了矛盾,于是他们只好带着孩子偷偷的离开了保姆蟒,可保姆蟒却怎么也忘不到这个孩子。他不吃也不喝,嘴里一直叼着一件孩子小时候穿过的衣服。这对夫妻的朋友怎样吹笛子,它也无动于衷。最后它饿死在了屋子里……

它对孩子那无私的爱,那宁愿牺牲自己也不让孩子受到一点伤害的爱,它的忠诚和奉献,每一点都感动着我。网络上也常能看到动物救人的事例,是啊,动物也有感情,动物也有爱心,动物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安全小提示:虽然动物有感情,也有爱心,但也很危险的哦!

保姆蟒读后感【篇二】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保姆蟒读后感(篇三)

读了《保姆蟒》后,我倍感交集,心旷神怡。下面我给大家简略的介绍一下《保姆蟒》吧:“我”生活在到处都有窟窿的茅草房里,毒蛇、蝎子、野狗、山猫很容易钻进来,可是“我”和妻子都是下放的知青,不能让在上海的家人万里迢迢跑到边陲来照看小孩。一位名叫的召彰中年猎人为我们找了一条专门带小孩的保姆蟒,开始,我们都很怕它,给它十天的时间,让它看护小孩,如果不好就换掉。经过多次观察后,我们终于放下了警惕心,把它当成了一个真正的保姆看待,转眼间知青生涯结束了,全家调到西双版纳州的首府—允景洪去工作。城里有幼儿园,儿子再也不需要保姆蟒了我们在保姆蟒出去览食时,长扬而去。后来召彰告诉“我”,保姆蟒死了,死的时候还咬着“我”儿子的那件小衬衫······

读完这本书后,我哭了,我真的哭了。虽然它只是一条保姆蟒,但它十分喜爱、尊敬自己的工作。它每天都不分昼夜认真的照顾他的孩子,它有一点自私,不允许别人碰孩子,它什么都让胜利站在孩子这边。可这些又有什么错呢?它身为一条保姆蟒,它的工作就是保护孩子,爱护孩子,让他不受任何人的伤害。这也是情有可原啊! 人世间最难忘怀的是爱情吗?不,不是爱情,而是最珍贵的友情!我觉得孩子和保姆蟒就像一对行影不离的好朋友,谁也离不开谁。可保姆蟒的死又是谁的错呢?是人的错,因为他们有着十分可怕的自私和嫉妒心,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惜一切代价,也是保姆蟒自己,它只要开朗一点,既然他们不需要你了,那你就离开好了,我想召彰还会另找一户人家让你再当保姆的,你又何必这么死板呢?

友情越珍贵就越容易破碎,所以我们要学习怎样保护友情,珍惜友 情。

保姆蟒读后感(篇四)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保姆蟒读后感【篇五】

感动,是心灵上的触动;感动,是泪水的跌落;感动,是爱的交织……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保姆蟒》让我体会到了别样的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的儿子出生在西双版纳,一生下来就无人看管,可森林里常常有野兽出没,野兽把新生的孩子弄伤的例子不少。所以作者很是担心,怕自己的孩子落入野兽之口。于是作者的朋友给了作者一条蟒,让蟒看管孩子,起初作者并不放心,但蟒对孩子的种种好,已让作者开始放心。孩子长大后,却没有人愿意跟他玩,就因为那一条大蟒,而且大蟒不许别人接近孩子,作者就作出了和孩子回城的`决定。没想到,作者回城后,朋友告诉他:它(保姆蟒)在你和儿子走后,一直不吃不喝,就在你儿子的床底下,赶也赶不走,三天后,它死了。还是抱着你儿子的小花袄死的。我看了这段话,完全怔住了,眼泪也不由自主地落下来,这条蟒为那孩子付出了多少啊!

这个孩子在很小时,保姆蟒就耐心地教他走路,它弓起脖子,高度正好在孩子的小手可以摸到的地方,像个活动扶手,随着孩子的行走速度慢慢向前蠕动;孩子走累了,随时可以伏在保姆蟒脖子上休息。小孩子学走路,免不了会摔倒,保姆蟒似乎特别留心注意不让孩子摔跤,每当孩子踉踉跄跄要倒时,它就会贴着地面窜过去,蛇头很巧妙地往上一耸,扶稳儿子;即使儿子仍摔倒了,它也像层柔软的垫子,垫在孩子的身体底下,不让孩子摔倒。这是多么细腻的感情啊!在人们的印象中,蛇、蟒一类都是比较凶猛的动物,可这条蟒,它只对伤害孩子的人凶猛。一次,一只豺闯进家中,想伤害孩子,保姆蟒和它殊死搏斗,终于将那豺勒死,可它身上已皮开肉绽……

《保姆蟒》——令我感动的好书!

保姆蟒读后感(篇六)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我们终于抢到了梦寐已久的《保姆蟒》,我如饥饿似渴地读了起来。书中提到的飞禽走兽想吸铁石样深深吸引了我。其中保姆蟒尤其让我印象深刻

蟒蛇,一眼看起来就令人望洋兴叹,可保姆蟒呢,整个形象并不给人一种凶恶的感觉,倒有几分温柔和慈祥。

令人喜爱的保姆蟒

一对青年夫妇为了维持生计,就出去忙去了,所以没人管孩子,正在他们犯愁之际,召彰能不发一毛找一个保姆,谁知是一条大蟒蛇,夫妻们吓得目瞪口呆,可召彰说他的两个孩子都是蟒蛇带大的,两夫妻才勉强答应了有一次晚上,夫妻两刚回来,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其实这时的妻子心情很紧张,她怕自己的孩子被吃了心急如焚)妻子点起灯来看,原来是保姆蟒把一只红豺紧紧包裹起来,红豺窒息而死,而儿子还在那里睡的正香呢。(读到这时,我做为一个男子汉,还真不敢想象如果保姆蟒不在那后果。。。。。。一想就睡不着觉)保姆蟒身上伤痕累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妻子热泪盈眶,捉了一头大公鸡给保姆蟒补补。

令人厌恶的保姆蟒

万万使人没想到,这样的保姆蟒,开始和家人产生了矛盾。妻子喜欢抱孩子时亲孩子,就在这个时候,保姆蟒嫉妒地瞪大眼睛,露出凶光直到放下孩子。(看到这我乐得哈哈大笑,这蟒蛇也太逗啦,简直和人没什么两样嘛!沈石溪你果然是动物界的代表人,把动物写的跟人一样,活灵活现)最然夫妻俩生气的是孩子吃巧克力,吃完去睡觉时没刷牙,爸爸就很想揍他,(能看出爸爸很关系孩子,牙齿没洗,就用打来吹促孩子刷牙,还有,爸爸之所以用打字,是因为打是亲骂是爱)可蟒蛇不愿意,想流星一般,快速的飞向爸爸,一眨眼,爸爸的胳膊就被捆绑住了,呼吸越来越急促,妈妈求孩子叫保姆蟒松开,还说了爸爸不打你了,这才松开了,爸爸只好暂时投降。保姆蟒已经影响了家庭,夫妻能不生气吗!

爱的太深到死

就在爸爸想把保姆蟒辞退时,全家又被调到城市工作。他们趁保姆莽去觅食时,坐上寨子里的马车,走了。而保姆蟒后来呢!一直待在他们遗留的茅草屋里,嘴里咬着儿子穿旧的一件小汗衫,不吃不喝,召彰想把它引走,它也不走,直到半个月后活活饿死,死的时候嘴里还咬着儿子那间小汗衫......

我想你们看到这儿,心里一定不是滋味吧!反正我是快流泪了,为蟒蛇的忠诚和情义!哎!无论是什么动物,和人一起待久了总会有感情的,我们人类实在是不能再伤害动物了,应该和它们和平相处,让它们能够自由自在的生存。

最新! 西沙飞鱼读后感万能版(6篇)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看完执笔作文网《最新! 西沙飞鱼读后感万能版(6篇)》想必你有所收获!

西沙飞鱼读后感(篇一)

《西沙有飞鱼》是一本有趣的书。书的作者叫王先平,他曾经两次横穿中国,从南北两线走进帕米尔高原。他曾3次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他曾经4次探险怒江大峡谷。他曾6次上青藏高原。20xx年获安徒生奖提名。

我最喜欢书里的:南海有飞鱼、大象学校、清清回水湾、飞雪过天山。因为这些文章形象有趣。

这本书写了:祖国的美丽山河和惊险趣味的路途;雨林中伸出的野象长鼻、和熊猫近距离接触、穿越怒江大峡谷、探访”大象学校“等。

这本书的故事有趣又生动,还写了很多美景。让人越读越喜欢,这就是我爱读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我很喜欢,以后要多读读。

西沙飞鱼读后感【篇二】

寒假的第一天,妈妈就带着我去教育书店买了一本书,名子叫《西沙有飞鱼》让我好好看。

《西沙有飞鱼》这本书是刘先平先生写的,刘先平先生是我国的现代大自然文学的开拓者,他曾经两次横穿中国,从南北两线走进帕米尔高原。他曾经三次穿越塔克拉玛大沙漠,四次探险x大峡谷,六次上青藏高原。多年跋涉在横断山脉。

飞鱼在西沙南海见的次数很多,但是飞鱼是海鸥和鲣鸟的食物,鸥鸟,它又叫海鸥。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一个段落,就是——任何的生物都具有猎食,被猎食。——进攻和防卫的技能,也即生存之道。恐龙消失了,但作为它向空中发展的结果,是繁椼了一个鸟类王国。能不能这样说;作为一个个体的生命来说,多了一种技能,就多了一份生存之道,开辟了新的生活空间,得到了发展繁荣的机会,或许这就是生物进化的原动力吧。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只要多读书,学好科学,长大就可以去探索世界的奥密。

西沙飞鱼读后感(篇三)

当你早晨醒来时,你有没有为自己还在温暖的被窝里而感到高兴呢?如果有一天,你睁开了眼睛,发觉自己正在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你会不会因此感到害怕?我想很多人都会这样。可是刘先平先生却恰恰相反,他曾经两次横穿中国;三次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四次探险x大峡谷!

在这本书里,刘先平先生向我们讲了很多的知识,例如:军舰鸟是海鸟中的飞行冠军,体格大、强壮,攻击目标时,时速能达到每小时四百多千米。它还是续航可达一千多米的霸王。但因为它几乎没有蹼,(蹼的意思是某些动物脚趾中间的薄膜)羽毛也不防水,只能猎取水面上的鱼类,然而却发展了另一种本领——专肆(si)抢劫,落得“海盗”的名声。

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金波给这本书的评价是:在独立成章又具有连贯性的篇幅中,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有非常丰富的历史掌故,有非常丰富的哲学思考。这本不是很厚的大书,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能喜欢它。

西沙飞鱼读后感【篇四】

自从我读了《西沙有飞鱼》这一本书后,我就非常喜欢这一本书,这一本书不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而且还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还运用了很多好词好句。

当我看到了这门书的名字后,我就不由自主的想:“西沙怎么会有飞鱼的呢?”我接着往下看,原来,飞鱼的翅膀是由鳍进化而来的。

记得有一处,我在书上看到了军舰鸟,我明白了军舰鸟是海鸟中的飞行冠军,体格大、强壮,攻击目标时,时速能达到每小时四百多千米。它还是续航可达一千多米的霸王。但因为它几乎没有蹼,羽毛也不能放水,只能在水面上猎取水面上的鱼类,然而却发展了另一种本能——专肆抢劫,“落到海盗”的名声。

记得有一处就让我感受到了大象的庞大和,热爱和平的精神。恐龙灭绝后,大象就成了陆地上最大的哺乳动物,它们热爱和平,谦恭有礼,从不欺负弱小,又极富智慧。它们粗壮的四肢支撑庞大、沉重的身躯。他们的鼻子进化得很长,并有着各种特殊的功能:采集食物、谈情说爱……

有一处交给了我们知识。葵叶,又叫蒟酱,叶子呈圆形,花为绿色,有香味。是一种胡椒科藤本植物,原产地是印尼。葵叶常与石灰一起做为食用槟榔时配料。

还有一处也教给了我们知识。“菠萝蜜”一词,并不单指水果木菠萝,它还有另一义。儿时,听和尚念经,常有“菠萝蜜”一词出现。以后,才知道它是梵文音译;意为经过种种努力,才能达到神圣的“彼岸”种种的努力中包含了“智慧”一项。我们姑且省略其他,只用“智慧”一义吧!

读了这一本书,它不仅交给了我们知识,而且还让我们懂得了很多道理,读了之一本书真是当之无愧的啊!

西沙飞鱼读后感(篇五)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西沙有飞鱼》的书。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并没有兴趣。后来我看过这本书之后,才知道这本书多么有兴趣,好好看。

《西沙有飞鱼》的作者是刘先平,他是我国现代大自然文学的开拓者。刘先平曾经两次横穿中国,从南北两线走进帕米尔高原。他曾经三次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四次探险怒江大峡谷,六次上青藏高原,多年跋涉在横断山脉,他在大自然中 空探险三十余年,他的代表作品有四部描写在野生动物世界探险的长篇小说和几十部在自然探险的奇遇故事。他的作品共荣获国家奖九项。

二零一零年安微省人民政府建立并授牌”刘先平大自然文学工作室“。他20xx年获得国际安徒生奖提名。他20xx、20xx年连续两年被列为林格伦纪念文学奖候选人。他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名誉委员、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

”我的七彩大自然“系列是作者最新创作整理的短篇作品集。在书中,作者以自己独特的经历书写着祖国瑰丽的山河美景和惊险而充满趣味的旅程:路遇雨林中伸出的野象的长鼻,与大熊猫零距离接触,穿越神秘的怒江大峡谷,探访有趣的”大象学校“,领略柴达木盆地盐湖的奇妙……这本书既有故事的有趣生动,又充满散文的诗韵与哲理,更加入了作者亲历的奇闻奇遇,由此认识大自然、探索奥秘、感怀哲思。

这本书让我深入的知道了这神秘的大自然。

西沙飞鱼读后感【篇六】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探险家刘先平先生写的《西沙有飞鱼》,书中分别讲了“南海有飞鱼”、“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大象学校”、“清清回水湾”等探险故事。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和“大象学校”。

“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故事讲的是:刘先平先生和他的同事们去梅花山寻找华南虎,然而,到了那里却没有华南虎的踪影,可是刘先平先生他们并没有放弃,努力寻找华南虎的踪迹,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他们找到了华南虎的足迹和痕迹,他们兴奋不已,可刘先平先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华南虎这么少呢?他认为华南虎减少的原因可能是在这里有人捕抓华南虎,所以数量减少了。从这篇故事中,我知道了要保护华南虎,因为它是我们国家稀有的动物之一。

从“大象学校”故事中,我知道了大象有一个多功能鼻子。能觅食,从树上卷起枝叶,从地上卷起青草,然后将青草上的土甩干净;象鼻的前端还有两个像手指一样的突出物,可以捡起小东西;用鼻子吸水,喷入嘴中或喷到身上;象鼻还是自卫武器,可以变成“橡皮棒”,赶走敌人。此外,大象非常讲究,用长鼻子卷起地上的原木,按次序将它们堆成木垛,可稍有参差,大象就会把它们重新堆好,若哪根木头很调皮,堆上去了又滚了下来,大象会再次卷起放上去,几次三番,直到木垛两头整齐得如用刀切过一样,才满意地卷起另一根木头。

通过读刘先平先生写的《西沙有飞鱼》一书,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和美妙,让我在阅读中不知不觉的受到了启发和教育。今后,我要当保护环境的小卫士,不断探寻大自然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