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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读后感(篇一)
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小公主》,刚开始看我就着迷了,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它读完了。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弗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这部经典名著告诉我们: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结识萨拉,你就会像她一样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萨拉,自幼就失去了母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为了让萨拉接受好的教育,他爸爸便把她送到伦敦的明奇寄宿学校去学习。因为她家境富裕,机智聪明,善于假装、想像和讲故事而受到学校的重视。可是正当她在举行快乐的生日宴会时,一个不幸的消息降临了:她的爸爸因为钻石矿破产,心情不好,且又得了热病,不幸的去世了。于是,她马上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最终还是因为她那善良、纯真和充满爱的心使她成为了真正的公主。
读《小公主》时,我恨不得为萨拉的遭遇大哭一场,她让我那颗正在原地踏步的真诚的心有了目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想成为公主,只有财富和美丽的外表是不够的,必须是要有内在的美——高尚的品质。
小公主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简直成了一个小书迷,家里的书根本不够我看,妈妈见我这么爱看书,赶紧从她学校里借了好多书回来。我可高兴了,每天,只要我一做完作业,就会迫不及待的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爱看书吗?不仅因为书里藏着许多的知识,还因为里面藏着一个我的小秘密。以前的我总是梦想着自己能成为小公主,经常让妈妈给我穿上漂亮的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是,只要我一穿得漂亮,上课就老走神,因为我总是看着自己的漂亮衣服开小差,妈妈为了这事批评了我好几次。唉!我真不明白:漂亮有什么错呀!
可是自从我看了《小公主》这本书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书中有一个叫萨拉·库尔的小女孩,她不仅美丽,而且还有一颗善良的心,最终,她成为大家心中的小公主。从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也知道了妈妈的用心:要想成为小公主,不是光靠打扮就可以的,关键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样,才能成为永远的小公主。
小公主读后感(篇三)
经同学介绍,买了这本叫《小公主》的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它,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
这本书主要讲:从前,有一个非常富有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她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她的父亲把她带大的。父亲把她送到一所学校,请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摇摆不定的人,所以他对待英雄沙拉。克鲁人很好。他用的东西都很贵很好,别人都叫他小公主。他不仅漂亮,而且心地善良。
后来,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丢了工作,还死于重病。萨拉独自一人,每个人都欺负她。但是,他有几个好朋友,他依然过得很幸福,有着一个公主的高贵,生活很清贫。
多年以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直在找莎拉。这只是一个误会。误会解决后,莎拉和父亲的好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重新开始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父亲去世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我突然从天堂跌落到地狱,犹如晴天霹雳。我钦佩莎拉的力量。我会向他学习,慢慢变强。
小公主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宝藏。
小公主读后感【篇四】
萨拉·克鲁是《小公主》中的一个女主角。她既可爱又乐于助人,并且很善良,可明奇小姐一点儿也不喜欢她。她之所以对她好,是因为明奇小姐不想让萨拉爸爸知道,她不喜欢萨拉,而会遭到爸爸的不喜欢。
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小女孩叫“乐蒂”,她从小就没有了妈妈,得不到疼爱,所以很喜欢哭。萨拉就自告奋勇的做起了乐蒂的“妈妈”,给乐蒂带来了很多的快乐。
不久以后,萨拉的爸爸死了,萨拉沦落成了乞丐,天天吃不饱,干不完的活,脸色也越来越不好。乐蒂也慢慢长大了,她记得萨拉过去对她的好,所以她经常去看萨拉,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萨拉心里很高兴。
萨拉很坚强,后来被好心人收养了,又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了。但是她还是不会忘记以前的自己,经常去帮助小乞丐。
我要学习萨拉身上的助人为乐,遇到问题积极面对的精神。
小公主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看了一本令我着迷的书—《小公主》,我十分佩服书中的公主。
这本书讲了一个住在印度的英国军官,把失去母亲的小女儿送到伦敦的寄宿学校。生活富裕的小女儿在学校享有小公主的待遇,可是一天传来她父亲客死异乡的消息,于是这个“天之娇女”马上沦为小孤女,一夕之间被势利的校长贬为小女佣,受尽了歧视,备尝加诸于她身上的各种折磨……
然而,这本书中的小公主——莎拉,并没有因此被击倒,她一样拥有幻想的余裕,这种幻想带给她乐观的生活态度,让她坦然面对不幸的人生同时在恶劣穷困的环境中,她依然秉持正直与诚实,并且热情、理解别人、帮助别人……最后,莎拉通过父亲的朋友的帮助,又变回小公主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不得不佩服书中的小公主莎拉,她不管生活富不富裕都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她不止有小公主的富裕生活,还有小公主助人为乐的美德。
我要学习莎拉这种热情、理解别人、助人为乐的精神。我要像她一样,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别人,秉持正直与诚实,拥有乐观的生活态度。
我也要继续看书,学习书里人物的美德和长处,补自己的短处
小公主读后感【篇六】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小公主》这本书,知道了这本书主人公是:萨拉·克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看见了这本书题目:《小公主》心里就有了问题,小公主是公主吗?她叫什么?她几岁了?
当我快看完这本书时就知道这些问题该怎样解答了:小公主并不是公主而是萨拉·克鲁,她是女孩,她7岁了。
看完问题后,我又开始往下读,读着读着我就开始喜爱萨拉·克鲁了,正因她有很多别人都没有优点,比如她聪明、爱心、坚强、了解别人、想象力与富有,并且她还很善良。
她不仅仅仅有优点,还帮忙过许多穷人、小女仆贝琪与小乞丐安妮。
她在上学期间有过三次变动,第一次是她很有钱时,第二次是她爸爸死了,她变成了女仆,第三次是她又变成了有钱公主,但是不管怎样变,萨拉都是勇敢、坚强应对。
读完整本书后我又开始看书作者弗郎西丝·伯内特,她生于英国曼彻斯特市,她1865年与她家人一齐移居到了美国田纳西州。她还是一位英语世界家喻户晓儿童文学作家。因此她写许多书都受到了读者喜爱。
小公主读后感【篇七】
“公主”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词汇,它原本是指出生于皇家的高贵女孩,后来,人们也把家境富裕、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幸运女孩成为“公主”。而《小公主》这本书,讲的就是后一种公主的故事。
可是,看完这本书后,你会发现,书中的“公主”只是一件外衣,作者通过这样一件外衣,告诉我们,怎样的人才是高贵的。而这一点,小主人公萨拉用实际行动做出了回答。
萨拉出生于一个富有的家庭,当她来到寄宿学校时,也是最光彩夺目的——有着数不清的漂亮衣服跟金钱和校长宠爱的萨拉就像是一位小公主,不过,拥有这些的萨拉并为因此骄傲、炫耀:她成为了跟她一样没有妈妈的爱哭鬼洛蒂的“小妈妈”;帮助自卑女孩亚美学习法语并和她成为好朋友;和人人嫌弃的可怜小女佣蓓琪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萨拉的谦卑、高尚和友好让大家都很喜欢她,尊敬她。
可是,好景不长,萨拉的父亲得病去世,因事业的失败,死后并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势利眼的校长得知后,对萨拉的态度从最开始的阿谀奉承变成了冷酷无情,并让萨拉成了学校里的小女佣,从漂亮舒适的房间被赶到一个狭窄寒冷的阁楼里居住;穿着从华丽优雅变成破烂不堪的衣服;每天都干着繁重的活,还要受尽别人的歧视……但是,萨拉依旧在心里把自己当成一位公主,用公主的言谈举止来面对他人。最终,父亲生前的好朋友找到了她,幸福重新来临……
“如果穿着华丽的衣服,当个公主是容易的,但是,如果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始终做个公主,那才是更大的成功呢。”萨拉曾这么说过。也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信念,所以,不管她的身份是富家少女还是小女佣,在人们心中,她始终是一位公主,始终是一个高贵的人。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人:也许他们身份高贵,穿着高贵,但是却趾高气扬,瞧不起别人;也许他们身份平凡,穿着普通,但是有一颗像萨拉那样高贵的心,大家自然而然也会认为他们是高贵的人。
一个人的高贵,与他(她)的财富和外貌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有一颗善良崇高的心,你就是高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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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狼图腾》读后感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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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篇一)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狼图腾》这本书却为我们展现了狼充满魅力的一面。
读罢全书,我还久久沉浸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不能自己。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伦草原,跟随着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守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扭转了他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着迷的灵魂铸入人心。而且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迷: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百万大军,却能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的王国?许多人都毋庸置疑的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那就必须与狼打交道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的训练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是狼的毅力、勇敢、团结等,都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人不是狼,但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而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狼,也不是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灵活运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
现在的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难忘《狼图腾》,难忘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意义。
《狼图腾》读后感(篇二)
不要探寻所有我无为的迷惘,我污浊可我热爱飞翔。
——题记
狼,一种从来都披挂着“坏蛋”称号的动物。可在今年过年时,一部大片《狼图腾》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影片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去锡林郭勒草原插队,掏狼崽、养狼等与狼共同生活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大雪天,狼群把黄羊赶入“大雪湖”为了来年小狼有食物,“大雪湖”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柜,黄羊被困在其中并冻死。每年牧民在黄羊被困在大雪湖的第二天,会来到那里大聚餐,并带走一部分。而这件事被外来户听说,用一台收音机换取一位牧民口中的大雪湖的位置,连夜把牧民留下给狼的所有黄羊全部运走,倒置狼群最后无奈之下攻击人类养的圈里的羊。这时,我觉得老牧民说的对,“我们已经拿的够多了”,是啊,人们要有节制,贪欲要控制,狼也是有生命的,狼虽然会吃掉弱小生灵,可草原正因为有了它,生态才得以平衡。
另一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电影结束后,片尾曲播放的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位狼演员都是有名字的,这再次体现出人们对狼、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
这部影片中,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有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我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不要怀疑我踉跄的荣耀,我渺小可我眷恋流放。
《狼图腾》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人们的印象中,狼是很坏的动物,凶恶、奸诈、贪婪、狡猾、可怕是它们的代名词。但是,读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有着超强的智慧才能、强悍卓越、自由独立精神的狼,这些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这本书中小狼的那种机智令我震憾。在毒日下,小狼忍受不住太阳的暴晒,竟能找到一个既阴凉又能够得着铁链的地方,而且在没有娘教的情况下学会挖洞,可以让自己避暑。可见小狼是多么聪明啊!它还不懂方位。一只从小就被抱走的小狼,却能够很快适应周围恶劣的环境,有着超强的生存能力。
小狼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有一次,蚊灾开始了。为了不让小狼被蚊子叮咬,陈阵就去给小狼割艾草(可以驱蚊的一种草),烧着点在旁边。狼是怕火的,所以小狼没有靠进,离着火盆很远。那些知道艾草用途的大狗就带着小狗跑到狼圈躲蚊子。小狼一看见狗朋友是冲着烟来的,突然恍然大悟,觉得自己亏了,就把小狗一个一个揪着耳朵拎了出去,自己则躺在那少烟少蚊的地方悠闲地睡着了……
狼的自由独立精神更令我敬佩。当我读到小狼宁死也不肯跟着牛车走时,我不由得有些为之震撼。虎可牵,狮可牵,熊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却是不可牵的。它向往的是自由!如果非逼着它被人牵着走,那小狼一定会以血、以死来反抗的。
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小狼的品质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要像小狼那样向往自由、独立,有自己的自尊和不屈不饶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灵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学习小狼,像它一样不服输地走到最后!
《狼图腾》读后感(篇四)
一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这本书主要是讲狼。
刚开始,看到毕利格老人在跟狼“打仗”,看出了蒙古牧民对狼的憎恨,以及想把狼全部杀光的念头,觉得人类真残忍!“五条可怜的小狼崽从半空中飞过,五具血淋淋的躯壳全部落地。”看到这时,我的心不禁地颤了一下,他们是有多么痛恨狼啊?竟然如此残忍,连刚出生的可爱的狼崽也不放过!
“什么狼孩不狼孩!狼是吃人的东西,还会收养小孩?整个儿胡说八道。”“掏狼崽是我下的令!从前草原上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确实是减少狼害的好传统,但是只减少狼害还不行,必须彻底根除狼害!要把全部牧场的狼窝统统掏光!”包顺贵压根不相信狼有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掏狼崽”是“好传统”,他只信自己的那一套:狼就该杀干净,一个不留。
可惜他看事太过片面,没有想过真正把狼杀光之后的牧场,真的可以像他以为的那样,羊儿马儿都在安详的吃草,牧民们也不用时刻警惕着会有狼突然出现,草原就安全,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吗?不是的。他们这样破坏生态平衡,家禽死得更快,更多;草原也会因为草供应不足而荒漠化,后果不堪设想。所幸,他们最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在这种情况下,想把错误在短时间内硬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只能一点一点地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看到最后时,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们可醒悟过来了。中途我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他们的“迷信”以及一副“狼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要有它们在,我们就没办法正常生活"的态度。想直接跳到最后去看结局,可想想还是忍住了,让结局还是保留了些它的神秘感。
看完后,回想起自己也有看事情片面的时候,往往到事情做到了快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发现,真是愚蠢呐!可惜我没有一眼就看穿事情结果的能力,也没有神仙在我旁边告诉我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错。所以以后做事还是小心点为好,三思而后行。我慢慢琢磨着。
《狼图腾》读后感【篇五】
那是第一次看到草原,无边无际,青绿渲染了整个大地,暗黄的马道上不时有肥壮的马儿飞奔而过。这晴空万里下洋溢着静美,却让我找出了一份激昂。
纵马奔驰在黄色的土道上,望着悠悠的白云,脑袋里却浮出了狼的影子。放眼四周,幻想着这里曾蛰伏着的狼的身影:灰色的毛和刚健的身躯压低了,隐匿在丛中,用十万的耐力与羊儿们的警惕对抗,脑子里也许还盘算着绝妙的计谋,泛着幽光的眼睛毫不放松地盯着羊群----这是读《狼图腾》时,脑海里浮现的场景。此刻,它却出现在我的思绪中挥之不去。
《狼图腾》中,主人公陈阵养的那只小狼与那用绝计突袭羊群的狼在我心中同样是那么神圣而令人琢磨不透。我敬佩它们对自由的理解与渴望,对环境的适应力,敬佩它们的团结、亲情、桀骜不驯,更令我敬佩的是狼惊人的计谋,凶悍、顽强,它们永不寄人篱下,永不屈从的性格,骨子里透着的原始的狂野。这性格,这原始,都从小狼那小小的身躯与锐利的目光中散发出来,令我折服于它。
读着《狼图腾》,就如与狼打交道,有谁不会产生敬重之情?是的,正因为如此,古时候的蒙古人才把狼作为图腾,像神般尊敬。于是,狼造就了成吉思汗那样的草原领袖,造就了蒙古马的彪悍与精壮,造就了那所向披靡的蒙古大军
《狼图腾》第十四章中,陈阵对着那在马杆上迎风飞展的狼皮时,禁不住想起镶金狼头的蒙古军旗:在狼旗下冲锋陷阵的草原骑兵,全身一定都奔腾着草原狼的血液,带着从狼那里学来的勇猛,凶悍和智慧征战世界历史上,突厥骑兵凭着自身的狼性,在被逐出中原后打出了一片新天地,突厥的骑兵有如狼群一般,席卷了东罗马首都君士坦相堡,攻下了古埃及,统一了中亚细亚,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奥斯曼帝国,这是什么?这是狼!
同为狼,《亮剑》中李云龙也有一番理解:我们是狼,是一群嗷嗷叫的狼!遇敌必亮剑!亮剑必制胜!这何尝不是狼性的又一种诠释?李云龙的狼性,是遇到强者不畏惧,勇于亮出剑来且带着必胜之心的性格。
如同草原狼结群围攻,谋划出必胜奇招,它们会积蓄力量,从不畏惧有比它们更强的对手。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座岭!是的,面对人类的追杀,狼从未俯首认输,强烈的求生欲让它们把生死追逐演绎得如此可歌可泣!可是,哪个猎手看到了狼倒下时,眼里的那份不甘与仇恨?这让我萌生一句话:狼死,狼魂不死!
细细品读姜戎带给我们对于狼的重新认识与思考,原来,狼的性格并不如一般人认为的凶残,也无狮虎般的健壮,狼之神,狼之魂,是如腾格里般的纯净与神圣。《狼图腾》中,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高超战术,以及对天、地形的利用,无不凝聚了狼的智慧,这些智慧把世界改造成如今此貌!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又让它们更团结一致。狼同时还守卫着草原。
可以说,没有狼,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不一样。而如今,狼的精神在自然与人文中,处于何许位置呢?显然,听惯了《小红帽》的我们,也许会越来越淡忘了它,只余农耕民族中,龙图腾了吧?
读着《狼图腾》,我仿佛看见蛰伏在草原上盯着羊群的狼,希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有一双狼的眼睛!
《狼图腾》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狼图腾》读后感【篇七】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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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圆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读后感(篇三)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四)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五】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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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读后感【篇一】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是明代诗人于谦在17岁时写下的千古绝唱。这首诗中,一句“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充分表现出诗人面对强大的黑暗势力毫不畏惧,不贪身外之物,只想做一个清白之人的高尚品格。“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表面是写石灰被千锤万击后才出了深山,接着又被烈火无情的焚烧,可它却把这一切当作平常事。实际上诗人用石灰来喻指自己会不怕千难万险,即使粉骨随碎身也不会屈服于恶势力,永保自己的清白。
读了这首诗我感触很深,于谦用这四句诗表达了他对于那些剥削人民和诬陷好人的人的痛恨。也看出他立志要做一个清正不阿的人。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的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自己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理想和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于谦为官清正廉洁,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景帝,亲自率兵保卫北京,击退瓦剌,使人民免遭蒙古贵族的野蛮统治。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枉杀了这位民族英雄。他所写的这首《石灰吟》,正是英雄人格的光辉写照。我读《石灰吟》的感想是:我们应该时刻警醒,不要被镜花水月的表象所迷惑,要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清事物的本质。常言道:“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有的人见利忘义,有的人戴上了璀璨的光环,却陷入了华丽的陷阱。可是,只要你具备了石灰那清白的傲骨,又何惧什么“芳饵”呢?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洁身自好的人。
古诗读后感【篇二】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相信大家对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这首古诗都非常熟悉吧。这首诗描绘的是诗人杨万里早晨于净慈寺送朋友林子方时所看到的西湖景色。读过之后让人不由得对西湖的夏季美景浮想联翩……
六月西湖的景色与其它季节不同。看,荷叶一望无际,与天相连,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碧绿。仔细一瞧,有的荷叶上面还有几颗晶莹的小水珠在滚动呢。象满天星似的荷花点缀在荷叶间竞相开放,红色的花看起来是那么的艳,白色的花看起来又是那么的清雅,它们互相映衬着,像仙境一样。一阵微风吹来,荷花姑娘们跳起了优美的芭蕾舞,有的弯着腰,还有的还在旋转呢,真是多姿多彩。
这是多么美的景色啊!虽然说西湖的四季风光各有特色,但这碧绿的荷叶,红艳艳的荷花,诗人仅用一句“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便能够突出地体现了荷叶的多,荷花的美。这句诗可谓是整首诗的点睛之笔。这说明了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景色中更加显得与众不同的原因。直让读者与诗人一样按捺不住内心的惊喜与赞叹。
杨万里的这首《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以其独特的手法给我们描绘出一幅红碧交错、惊采艳绝的画面:翠绿的莲叶,蔓延到天边,使人感到置身于无穷的碧绿之中;娇美的荷花,在骄阳的映照下,更显得格外艳丽。
一幅画,一个梦,接天无际的荷叶,却道不完那无尽的碧色。阳光倾斜在荷花上,那亭亭仙子便顷刻散发出动人的艳红——轻轻地,揉进了西湖的碧波,揉进我的心中……
这首诗写出了西湖的韵味,西湖的美丽,真是让我心有感触,如同身临其境。
古诗读后感(篇三)
暑假时,妈妈单位的同事向妈妈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小学生必备古诗词180首》妈妈立即从书店给我买了回来,要求我朗诵。
我刚朗诵完几首古诗词,就感觉这本书很好。这是一本专为少年儿童编选的唐诗读本。为了使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就熟悉唐诗,受到美德熏陶,他们精心编选了这本唐诗读本。这本书总共有一百八十首诗作,并且每首诗都配了画。从而突出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一我国古代艺术的特点,使美的艺术更加生动可感。这本书主要选了短小精炼、通俗易懂的五、七言绝句和律诗,并适当地选了一些古体诗,目的也在于尽可能地反映唐诗诗体和风格的多样性。比如,《望庐山瀑布》就是一个七字的诗,用了简短的四句话就把瀑布的壮观样子写了出来,让我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首诗表达了一种=思念家乡亲人的情感,让我深受感动;《春晓》是一首五字的诗,表现了诗人对美好春光的喜爱,反映了诗人对繁花飘落的怜惜之情。
唐诗内容的深博,诗体的齐备,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唐诗的花苑中,举凡春的烂漫,夏的热烈,秋的明艳,冬的高洁,奇花异卉,应有尽有,确实是美不胜收。唐诗,代表了我国古典诗歌的最高成就,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喜爱。
文人墨客的华丽词藻,精美文章让我感到惊叹,古圣先贤的爱国主义情怀让我感慨万千。我深深地为华夏文明五千年的历史传承感到无比骄傲。我愿意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栗,把这种悠久的文化发扬光大。
古诗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古诗300首》,我翻着翻着,发现了一首诗很感人,我就情不自禁的看了起来!读完后,眼珠子左右滚动,眼睛里晶莹的小露珠便一滴一滴的轻轻而落,真是令人感动不已。
读的名诗叫《游子吟》。原文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知寸草心,报得三春灰。”
当时我不觉得这首诗有什么意义,但瞧了瞧,又情不自禁的翻到了第2页。
这里面写了:
当孟郊第2天就要远行时,母亲点起油灯,用一条细细的小针头,对着一块灰白色的织布,一针一线的认认真真织着,针口密密麻麻,一点细缝儿都没有,衣服绣得端端正正,很好看!
到了第2天,孟郊就要远行了,母亲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含着眼泪把衣服轻轻地交给了孟郊,孟郊忽然发现母亲的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就连母亲在逢衣服时,把手都扎破了,手上还长起了几个小茧,磨破了手指头,孟郊心疼急了。
孟郊穿上了母亲为他织的衣服,心想:我想母亲时,就常常看着这件衣服,就像母亲还待在的身旁一样,那样温暖,那样幸福!
孟郊一路上,边走边看着件衣服,心想:等考了大壮元,一定好好孝敬母亲,让母亲吃的饱,穿得暖,看着自己的儿子成家立业,变成一个家和万事兴的家庭!
体会:表明了孟郊的母亲很疼爱自己的儿子,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染上风寒,自己在夜里埋头苦干的织着衣服,把手指头都扎破了,宁愿自己受苦,也决不让自己的.孩子受累。孟郊对母亲感慨万分,争取考取状元,给母亲安心度过快乐的晚年,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长大以后,考上北京大学,一定为母亲孝劳!
[热]史记读后感大全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热]史记读后感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史记读后感【篇一】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篇二】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里的开头语,正好反映了我们中国历史演变的规律。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由历史学家司马迁,耗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史记》。
史记主要叙述了三皇五帝到西汉灭亡,揭露了当时封闭社会君主的残暴,也有一代伟人英雄背后的故事,还看到了当今社会的影子,令人深思。
其中,我最敬佩也是最喜爱的人物是蔺相如。他不仅口才一流,还懂得随机应变,令人信服。带和氏璧与秦王见面时,让虎狼之国国君完璧归赵,廉颇妒忌蔺相如故意为难他,他却毫不计较,秦王对赵王发难,蔺相如让他自食其果。不仅智勇双全,而且识大体,明大义,这样的英雄。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
君、臣、民,三者拧成一条绳,国家才能安定,才能长久。可见,主心骨的力量最为关键。我认为,这股力量的名字叫“善”。以善行天下,以善治天下。
像纣王,像晋灵公这样的昏君,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昏淫无道,不正是无善、不顾百姓的疾苦吗?像尧、舜、重耳这样的善君王,身知百姓疾苦,便会救灾救难,国泰民安。
同时,君主身边的大臣也应善。只可惜真正像屈原这样的善臣有许多受到了冤枉,但像赵高这一类的奸臣,只会使国家走向灭亡。
我们虽然不能以善治天下,但可以以善行天下。积善积德,过清白人生。回顾历史,我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我们现在国泰民安,人与人和平相处。而许多小国战火不断,那里的人民过着惊魂不定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小命不保。我们的生活虽没有美国那么发达,但我们过得富足、美满。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
善,人间的真善美,仁礼谦孝的传统美德,永远发扬下去。
史记读后感(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读后感【篇四】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读后感《《史记》读后感作文》。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读后感(篇五)
对于历史,从来就有很多看法,让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两种:一种是以连续的观点来看历史,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前后勾连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下一件事情的开始,此起彼伏,历史也因此可以滚滚向前不断的发展;还有一种就是认为历史事件中存在各种变化的因素,有些事件的出现未必是顺着之前的趋势向前,而是反潮流而动,甚至和潮流毫无关系,完全就是一个突发的事件,这就是历史当中的变数。就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一个习惯如果长期存在,就形成了传统,而传统又会不断的遭到新潮的挑战,传统有惰性,不想变,但是被新潮挑战时又不得不变。不过在我看来,传统和新潮的较量,往往是传统吸收了新潮的某些特点,而新潮也被传统同化掉,最后分不清谁是谁,很难说是传统固守住了自己的阵地,还是新潮成功的瓦解掉了传统的势力。而这种传统和新潮之间的较量,才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
中国的史书有很多种形式,最要紧的三种就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纪事本末体,大抵原因也就在此:我要看故事,看事情的发展,前后的演变,以及去参详其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考兴替明得失——所以事情的经过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至于其他什么年份人物,因为我懒惰,所以不在乎,这些都可以模糊一些,于是纪事本末体很自然的就入了我的法眼
纪事本末体的好处就在于,事情讲的清楚明白,不会被不相干的记载打断——好过编年体——也不必横七竖八的去翻查好多人的传记来拼凑一个故事——好过纪传体——还可以看到各种相关的资料,这样有助于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故事明确了之后,再把一个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就可以看到互相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和比较意义,把事情搞清楚,然后才能看到事情的起承转合
所以为什么司马迁口口声声“通古今之变”,写史记却要用纪传体呢?
史记读后感【篇六】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史记读后感(篇七)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史记读后感(篇八)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对我感触比较深的还是《白话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转体通史。
《白话史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最初没有固定名称,一般称为《太史公书》。“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只是美称。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史记》中的《周本纪》。《周本纪》讲了:有个人叫弃,她的母亲是邰氏的女儿,叫姜原。由于姜原出门到野外,看到巨人的足迹,就想用脚踩踩巨人的足迹。一踩上巨人的足迹,就感到身子一震,好像怀孕了一样。日后就生下了个儿子。姜原认为很不吉利,想把他扔掉。可无论扔到哪里,都有动物帮助他。姜原认为他很神异,就养大他。因为最初想抛弃他,所以给他取名叫弃。弃的后代有个叫姬昌的,他敬重长辈,慈爱晚辈,对待手下的人也很好,于是就有许多才士归附他。
后来因为纣王倒行逆施,贪恋财色,在姬昌的带领下,百姓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可最后还是由于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荒唐意见,点燃烽火,让大臣们匆忙跑来,却发现什么事也没有,终于让褒姒笑了出来。周幽王很高兴,还赏赐了那个大臣。可是有一次,敌人真的来了。虽然周幽王及时点燃了烽火,可是大臣们不相信,没有及时救援,使周朝从此灭亡了。
我觉得里面的姬昌是个真正的君子,可周幽王很糊涂,为了让褒姒笑一笑,赔上了整个周朝。先辈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葬送了。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和它相类似的例子。有些年轻人,不好好生活,不好好学习,抵不住电脑游戏的诱惑,经常花钱去上网,然后导致上网成瘾,一有钱就去上网。经常上网不仅弄垮了身子,还伤害视力。没钱时,还会去偷钱、抢钱,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史记读后感【篇九】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史记读后感【篇十】
在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的作者是汉朝汉武帝的史官司马迁。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共一百二十六卷,里面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大禹治水》、《嬴政统天下》,还有《论得天下》、《荆轲刺秦王》……篇篇都让我回味无穷,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大禹治水》了。《大禹治水》讲的是大禹接受了舜帝交给他的重任之后,决心彻底消除水患,发誓不战胜洪水决不回家。他认真勘察,反复思考,改变原先硬堵的方法,采用开挖渠道、疏通河流的方法,依势利导,把洪水排入大海。他还亲自戴上斗笠,和老百姓们一起拿着锹,开山挖山,修渠疏河。在开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龙门山,发现龙门山把奔流而下的黄河水牢牢地挡在后面。由于龙门山的阻挡,黄河流域年年闹水灾,给四周的老百姓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禹几次去那儿察看地形,发现只有把这山给凿开了,才能使洪水流向大海。于是,他便带领老百姓全力开凿起龙门山来,经过好几年的奋战,终于把龙门山拦腰劈开,使黄河之水乖乖往前畅流,一直流向大海。在开凿随后几条大河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各种困难,开凿通了剩下的几条大河。在治水的过程中,大禹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每当想起有许多遭受水灾之苦的老百姓正等着自己去救呢,便毅然决然离开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禹终于制服了洪水,使老百姓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而当舜帝对大禹治水的功绩大加赞赏的时候,大禹却谦虚地说:“我靠得是勤勉不息的工作。”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大禹踏实谦逊、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品德。
《史记故事》中像《大禹治水》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反反复复地翻阅着这本书,跟随着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或怒或忧。在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我吸取力量,获得启迪。从他们的身上,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的道理,学到了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公而忘私的精神,感悟到了做人要谦虚、宽容、与人为善的人生哲理……我想,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史记》将深深影响着我,使我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认真地走好每一步。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一)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二】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三】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编辑精选: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集锦(6篇)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这篇关于《编辑精选: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集锦(6篇)》的文章能帮助你在写作方面突飞猛进!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篇一】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生命这种东西,是奇妙的,你绝对看不透。他的外表是否是美丽或是丑陋。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那种潜质美才是最真实而又美丽的。是的,无论是房子、星星、还是沙漠,都是因为看不见的某个东西而显得美丽,的确是如此。这种东西你绝对看不透,你也不用去看透,只有这样才是最纯粹的感受。
每一次读《小王子》,都被这种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多么天真、幼稚,可又多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真诚的低语。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记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不顾心灵的沉重的桎梏,可是愈如此,愈体验到人生意义的虚无。读大学时,我看了不少现代派的作品,里面充满了欲望、异化和梦魇,这些对世界险恶真实的写照,看得人心里充满了卑琐失望。但是,每次读一遍《小王子》,就好像在清水中洗了个澡一般,心又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我一直有所坚信,我们都是追求幸福的孩子。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篇二】
时间过的很快,两个月的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天气也很闷热,所以不大高兴往外跑,在家睡睡觉,看看书,写写作业,玩玩电脑,日子过的也很惬意。最近新看了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小王子》,这本曾被翻译成百种文字,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的拥有大量读者的这本书,可见它的影响之大。
我想它之所以影响那么大,这是离不开作品的本身的。可以说这本书塑造得很成功,虽然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豪华的包装,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就像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的老人在你的耳边诉说着以前的故事,平淡的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道理,真正好的作品亦是如此!
这本故事书是以献给一个大人来拉开帷幕的,故事书的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他讲了六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遇见小王子的故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小王子告诉了他和他的玫瑰的故事;小王子为什么离开自己的星球;在抵达地球之前,他又访问过哪些星球。飞行员述了小王子对六个星球的历险及和小王子在沙漠中拥有了友谊。当小王子无法回到他的玫瑰身边,他选择了死亡。飞行员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部小说。
故事书中提到了许多的角色,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世间的丑恶和依然存在及永远都不会被磨灭的那份真·善·美。才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原来可以那么的大,有些人是那么的善良然而有些人却可以那么的邪恶。只能说故事中许多的人都是悲哀的,国王,一个只是徒有虚名,也只能让别人去做别人自己想做的事的人;土耳其天文学家,一个只能靠一套雅致的西装才能让大家相信他的论证的人;爱虚荣的,一个永远只能听到别人对他的赞扬,却听不到那些真心话的人;酒鬼,一个不敢面对自己,用喝酒来忘记自己整日喝酒的可笑的人;商人,一个自认为拥有所有的星星,却不曾作过对星星有益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了人类本性中丑陋的一面,当然那另一面便是善良,小王子是善良的,应为他一直拥有着一颗童真的心,他为了看见日思夜想的玫瑰和一片净土而选择了死亡,可以说小王子是以死来完成了他那不朽的童真,这不禁给那些生活在权利,金钱,残酷,现实的大人们一个震撼!告诉他们只有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故事书中提到一种猴面包树,一种不是小灌木,而是象教堂那么大的大树。书中说道“即便是带回一群大象,也啃不了一棵猴面包树。”这不禁让我感到很有趣,所以对这种猴面包树产生了兴趣,于是一直在思考它到底代表的是什么?书中也提到“一棵猴面包树苗,假如你拔得太迟,就再也无法把它清除掉。它就会盘踞整个星球。它的树根能把星球钻透,如果星球很小,而猴面包树很多,它就把整个星球搞得支离破碎。”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们身上的那些恶习,一旦不即使改正,那么它就会像猴面包树那样越来越致命!千万不要小看那些小缺点,如果不纠正,迟早有一天它会像猴面包树那样长成苍天大树!让我想到了那句古话“忽以恶小而为止,忽以善小而不为。”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篇三)
看小王子时,大概是高二的时候,看了这本书,给了自己很大的触动,心情不再那么浮躁,能够平和很多,想想自己如今的生活,问问自己剩下的日子将怎样度过,明白了很多。
≤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淡雅。他能让你宁静地阅读,同时又使你明白了许多。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主要讲述了小王子在受到玫瑰花的伤害后,决定离开自己的星球。于是他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先后访问了六个星球,最终到达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但是不知何时,他想回到自己的星球,回到自己魂牵梦绕的家。因此最终小王子的在蛇的帮助下死去,心灵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王子没有被成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小王子用自己的善良与纯真,而最终找到自己的理想。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虚伪、金钱的厌恶以及对真善美的讴歌。
看了小王子后,联系到了当今社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没有灵魂的木偶,每天机械地生活,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想起自己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自己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真已渐渐远去。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即使伤害他人。为了防止牵扯到自己,可以自私地看着弱小的生命在我们面前流逝。其实在我们不断追逐的过程中,而渐渐忘记了生命的真正意义,失去了最可贵的善良、纯真,即使再富有又有什么用处呢?这本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我们发现了,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向孩子学习,他们身上有着最原始的纯真与质朴。这些正是当代社会急切需要的,来为这个社会注入更多的正能量,让更多的人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能够更加热爱这个世界,更加勇敢执着地走下去。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篇四)
如果有人告诉你,世界上有一个地方,不!是一个星球,只能容下一朵玫瑰、三座小火山,一位小人,你一定会觉得匪夷所思,哈!这是真的!那个人便是本书的主角:小王子。在广袤无垠的大沙漠中,我们的作者——鼎鼎有名的飞行员圣埃克苏佩里,与小王子相遇,小王子是一个忧郁的小人儿,他来自我刚刚说的那个地方,那个很小的星球。
小王子十分天真,常常说大人真是奇怪。他就像我们小时候,喜欢问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就比如我,小时候无知,起床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问:“我今天到六岁了吗?”爸爸一次次的“没有”,并没有使我伤透心,却让我越叫越起劲了。终于,爸爸没有办法,只好对我说:“到了”。我那时就会大叫一声:“太棒了!”第二天早上,我刚起来,咂了咂嘴,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吐出来,最后,我说了一句令爸爸啼笑皆非的话:“我今天到七岁了吗?”
小王子的童年也很有趣呢,有一次,他遇到了一位商人,那个商人发明了一种药片,只要每周吃一片,会让你一周不要喝水,小王子问:“你为什么要发明这种药片?”“节约时间呀!有人统计过,可以节约五十三分钟,对了,是一周节约五十三分钟。”“五十三分钟用来干什么?”“做你自己想做的事呀!”“如果我可以自由支配这五十三分钟,我会走向一眼凄凉的井……”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多姿多彩的,小王子似乎就是童年的引导者,将我们带到精彩的童年。去读《小王子》吧,去寻找曾经有过的天真和感动,重新回顾美丽灿烂的童年。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篇五】
《小王子》这本书我以前读过,但那时看是因为这是一本名著,但现在。
《小王子》与众不同,开头后是便是一幅画,很多人会以为是一顶帽子,但主人公却是画的蛇吃大象。我不知道作者怎么想,你可能觉得很荒谬,但这是作者的想法。
随后主人公在沙漠中遇到小王子,小王子能理解他,知道他的想法,他们之间有了真挚的友谊,两个独特的人有了独特的友谊。
小王子生活很独特,他来自一个小星球上,星球上有他爱的玫瑰和可恶的猴面包树以及一天可以看多次的日落。也许正是这本书的独特让人们喜爱。
小星球上一朵玫瑰花,是小王子最爱的,小王子悉心照顾,但终究会分离。所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用独特的方式遇到了独特的想法的主人公,像主人公讲述了独特的事件。小王子到别的星球上拜访,希望能就玫瑰花,其他星球的人都很孤独。奢侈,自以为是的国王,用权力来填满自己的方式来欢迎小王子的到来,赐小王子权力等等。这不是小王子想要的,他到了另一个星球。
另一个星球上,是一个很珍惜时间的人,他按照时间来定白天和黑夜,他不快乐,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定白天和黑夜。他很忙,至于小王子的到来,只说了几句,很快就投入到来工作。
奢侈的国王就是现实中很高的权力,以权力为快乐。还有那个守灯人很忙,很忙却没有意义,就是现实中努力工作的人,不惜不怒。与其说很独特,还不如说这是用独特的手法来诠释那些并不独特的现实。
以前看《小王子》是认为;写的极其圆滑的时候,可以把一个没意思的写的有意思,读完还是没意思。因为那时候我在读写作的技巧,不是故事,大技巧并不是读书的目标,要有独特的眼去了解那个故事。
用独特的眼光去发现独特的世界。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把小王子这本书看完了,主要人物有小王子和飞行员。
它主要讲了飞行员的飞机出了故障,降落在沙漠里,这时遇到了小王子的一系列经历和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不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只顾自己问别人问题的人。
小王子最后想念他的玫瑰花了,就与他的朋友们告别,飞行员他们都依依不舍的,不想让他回去。
可是,小王子太担心他的花儿枯萎了,他一定要回去,小王子害怕羊把他的花儿吃了,便让飞行员再给他的绵羊画一个嘴罩。
六年过去了,小王子一定回到了他的星球上。
每当飞行员晚上在窗台上仰望天空的时候,每一颗星星好像变成了银铃铛一样对飞行员叮当叮当的笑。
我想对第十个故事里的国王说:“国王,你只是自小称大,只是想象着每一个星球都由你管。其实你是一个没有权利的国王。因为你的国家太小了。
我还想对第十三个故事里的商人说:”星星是不可能买到的,那是大家的,每颗星星都有生命和自由。
我想对水井说:“水井,你是一个及时救了两个人的性命的好水井,所以你的亲人一定为你自豪。”
我印象最深刻的个故事里的片段:二十七思念小王子如果你们从这里经过,我请求你们千万千万不要匆忙离开,请你们在那颗星星下等一等,等一等。
如果有一个爱笑的小家伙向你走来,如果他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如果如果他总是对你提出的问题拒绝回答,那么你就知道这个小家伙是谁了。
如果你们真看到他了,请你们帮帮忙,不要让我这么难过了。请尽快给我小王子回来了……
我最喜欢第二十七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特别感人,也是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所以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推荐!《蜡烛》读后感通用版7篇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推荐!《蜡烛》读后感通用版7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蜡烛》读后感(篇一)
如果给你一份绝密文件,让你藏在最安全的地方,你会选择藏在哪里?如果遇到危机,你的表现会是怎样?
是小盒子里,是方砖下,是纳在鞋底,还是塞在某个幽暗角落的缝隙里?
就慌张,是害怕,是怕得泪水直流,还是惊讶得直站着说不出话来?
也许,你会像我说的那样做,但是,他们却与你截然不同,他们就是参加了秘密情报传递工作的——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
他们是法国的一个普通家庭,可是他们却参加了秘密情报的传递工作。他们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利用了人们往往以为最机秘的东西都是藏在最隐蔽的地方,对眼前事物常常忽视的这一心理特点,把机密文件藏在显眼的蜡烛芯里,瞒过了凶恶、愚蠢的德国军官。然而危险并没有化无,狡猾的军官又点燃了蜡烛,大儿子想办法借“取柴”之名,把蜡烛夺回。军官凶狠地抢回蜡烛,小女儿娇声向军官道了晚安,并夺回了装有情报的蜡烛。
小女儿的机智与冷静挽救了三口人的性命。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向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的机智勇敢致敬,向德军强盗伯愚笨、凶恶唾视。面对凶狠的敌人,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临危不惧、聪慧应对,真令人佩服!
面对困难不畏其厉害,从容面对,勇敢向前,是我从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身上得到的启示。
《蜡烛》读后感(篇二)
那一天,妈妈和我来到歙县书店。我一眼就相中了这本《红蜡烛与美人鱼》,一回到家,我便趴在书桌上细细品味着《红蜡烛和美人鱼》的'故事,读完后,我的心中顿时冒出了许多感想!
他是日本著名的小川未名大师编写的。在此之外,我读过很多书。不过这本《红蜡烛与美人鱼》就像一块吸铁石一样,深深的吸住了我的心。
它主要讲了有一条已有身孕的人鱼,她不想让孩子跟自己一样待在孤寂的海里,就把孩子送到了人类陆地上的一个小镇里。这个孩子被一对老夫妇捡到了,而正好这对老夫妇没有孩子,他们认为是神赐给他们的孩子,要好好抚养。女孩儿长大了,学会了在蜡烛上画画的技能来报答那对老夫妇。一天,一位商人来到这家店里,他看了一眼就知道女孩儿是美人鱼,于是想用金钱来买下这条美人鱼。起初,这对老夫妇不答应,可后来,商人对老夫妇说。美人鱼是不祥之物,如果不赶紧撤手,会大难临头!最终老夫妇还是听信了江湖商人的话,把女孩儿卖给了商人。女孩儿知道了,心里很难受。商人把姑娘带走的当天晚上,海上出现了少有的暴风雨。从此以后,神山上只要点起红蜡烛,无论天气多好,都会狂风大作。之后,整个村子受到诅咒。
女孩儿明明那么聪明又善良,会在蜡烛上画美丽的画,可最终还是被老夫妇卖给了商人,哎,多可惜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定要善待他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善待他人,他人便会善待你。你若伤害他人,他人总有一天会报复你!
《蜡烛》读后感(篇三)
这篇文章就是在二战期间创作的。一位苏联青年红军战士,为了解放南斯拉夫而战死,一位南斯拉夫妇女不忍暴尸战场,不顾年老体弱,艰难的将其掩埋,并将珍藏了45年的结婚喜烛点燃在坟头,表示深深的敬意以及悼念。这不分国界的深厚友谊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
但是,在这美好感情的背后,有着怎样残忍的事情呢?是什么让苏联红军战士失去青春和宝贵的生命?又是什么是南斯拉夫妇女无依无靠,家破人亡?是战争是让人无比痛恨的战争!当和平之花凋零、和平之鸽折翼、和平之舟搁浅时,你做何感想?是在敌人面前懦弱发抖,还是像苏联红军一样奋起反抗,或者像南斯拉夫妇女一样正视悲惨的现实,置生死于度外?
我不经想起了4年前的伊拉克战争。因为伊拉克的石油,美国用了多少个理由去杀戮;因为伊拉克石油,美国用了多少个理由去制造战争,去制造自己国家与伊拉克人民的隔阂?每一次战争都会有流血和死亡,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又有什么力量去阻止?我只能默默的祷告,希望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能够为战争而死去的人民画上第二个灵魂!
唤女呼儿,寻娘找父,惹下落泪无数。
仰天长叹,苍生何罪,当此灭顶风雨。
想将士,血染黄土,人间亦是儿女。
铁腕统帅,谋国智士,功是森森白骨。
相送炮声,来迎血泪,人道是民主。
弱国百姓,穷家人命,谁见真心几许?
君能否,寻一桃园,去听笑语!
在联合国总部前,有一座矗立了40多年的“铸剑为犁”的铜像,然而全世界和平一刻从未出现。不过,两根插在战士坟头的蜡烛光芒虽弱,但却点燃了希望……
《蜡烛》读后感(篇四)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蜡烛》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蜡烛》读后感【篇六】
读后感:半截蜡烛蜡烛只是一件不起眼的日用品,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间,在伯诺德夫人一家却与它生死相依,因为里面有重要的密信。就这样它、伯诺德夫人一家和三名德国军官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事,最终伯诺德夫人一家凭着机智和勇敢取胜。伯诺德夫人一家展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给我留下深深的烙印!
伯诺德夫人有一儿一女。儿子杰克聪明机灵,很讨人喜欢;女儿杰奎琳温柔漂亮,声音动人,是伯诺德夫妇的掌上明珠。伯诺德夫人有贡献,她看到德国军官点蜡烛时,急忙拿油灯,还说这点灯亮些,准备把蜡烛换掉,伯诺德夫人是十分从容的;杰克也有贡献,他想出了抱柴火的办法,虽然没有实现,但他这种勇敢、镇定的做法感染了妹妹杰奎林;杰奎琳的贡献最大,是她将蜡烛拿走,保住了情报。她选择了个合适的理由,还打了个哈欠,让人觉得她很困,说明她很聪明,她天真、纯洁的声音得到了司令官的喜爱,就不会刁难她,说明她很机智。
我们也要向伯诺德夫人一家学习,学习她们强烈的爱国精神!多唱唱我们的国歌吧——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蜡烛》读后感【篇七】
在这个学期中,我学习了《半截蜡烛》这篇课文后,使我惊心动魄,文中伯诺德夫人一家机智勇敢,使我敬佩不已。
本课讲述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佬经常来别人家中查看,在伯诺德夫人家中,一家人正在讨论为了把秘密情报保护好,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不一会儿,德国军官来到他们家中,搜查了以后没有要走的意思,因为外面正刮着大风。士官问了他们几个问题,她们都机智的回答了。到了最后关头,正当杰奎琳走上最后一层台阶时,蜡烛灭了。当我读到最后时,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为伯诺德一家而担心,还好情报没有被发现。
这篇课文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之情,体现伯诺德一家人的勇敢机智,不畏牺牲的精神,她们用智慧与敌人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就是被敌人杀死了,我相信她们是死而无憾的,是死得其所的,我真佩服她们。在与军官的对话中,我感受到了她们不畏,视死如归的的伟大精神。因为有了生存下来的信心,在有惊无险的对话中,在最后的紧要关头,这样才活了下来。
在解放之前,世界总是战争不断,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我希望今后不会再有战争,让和平永驻人间。
编辑精选: 《家》读后感集锦(310字)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编辑精选: 《家》读后感集锦(310字)},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家》读后感(篇一)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之一,也是最能反映出巴金先生具有反抗革命精神的一部小说。巴金先生生活在一个封建的时代中,他身处的环境是旧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是新的。
当代青年们有很多人嫌弃学习辛苦,对学习充满厌恶,逃课、逃学、被劝退以及被开除是常有的事情。可是青年们啊!也许你们还没有读过《家》这一本书,读过之后你们就会感谢上天把你降临在了这个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时代,“我命由我不由天”在我们这一时代成为了现实。每个人都有了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公平”二字,在这个时代发挥的淋漓尽致。
可是你们了解吗?在《家》这本书中,当时的封建社会,人一生下来就有三六九等、贵贱之分。有的人高高在上,有的人却低贱如泥——就如鸣凤、高忠这样一生下来就被贴上仆人标签的可怜生命。由于封建时代的压迫,使他们没有梦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爱的权利,甚至没有自由和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还有人为了生计,不得不为了供富人取乐而让自己烧得满身是伤——就像龙灯玩宝的那个年轻人一般,被高公馆里的五少爷拿着花灯,烧得满身是伤,疼痛不已,却不能反抗。他用自己的痛苦换来了富家人的快乐,以及仅供自己维持生计的“赏钱”。而高公馆里的人丝毫没有同情之心,无论是主子还是仆人,都笑得不亦乐乎。哪怕连觉民、觉琴这样的新青年都心如止水,毫无感想。唯有觉慧一人,对玩儿龙灯的人感到深深的同情,以及对高公馆五少爷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他抱怨到“难道你们的幸福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可是有谁能够体会、理解觉民这番话?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们,我们怎能不把握当下,珍惜韶华。命运在我们自己手中紧紧地握着,可以有目标,有梦想,甚至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它实现。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当代的好少年,为祖国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家》读后感【篇二】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家》读后感(篇三)
读了巴金的《家》,我认识了一个新青年——觉慧。
书中的觉慧是一个与他人不一样的人,他不像别人一样坐轿子,不像别人一样相信妖魔鬼怪。他勇敢、自信、敢于同封建社会作斗争;他执着、倔强,骨子里流露出一种刚强之美。这就是他,一个为了正义敢于反抗的青年。
他有着摧人泪下的爱情。
他爱上了鸣凤——一个婢女,但他并不在意她的身份,他只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情是那么纯洁,不容侵犯,没有任何东西能打破它。
但是,年仅十六岁的鸣凤为了保持清白,不愿意给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子做姨太太,而纵身跳入湖中……觉慧知道后伤心不已,整天茶不思,饭不想,他自责、内疚……
觉慧对爱情的大胆追求,体现了他对世俗的反抗,对个性解放的追求。
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想。
当别人认为女孩不该上学时,他却鼓励琴表姐去上学;当老太爷生病,陈姨太要为老太爷请巫师捉鬼时,觉慧堵住房门,坚决不让巫师进自己屋,最终将巫师赶了出去;当老太爷要为二哥觉民找对象时,觉慧帮助觉民逃出了高公馆,帮助觉民去寻找幸福。
以上种种行为说明,觉慧的头脑中朦胧中有了对封建礼教压榨人性的一种认识,因而行动中体现着对世俗的反抗。
他有对未来美好的向往。
他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在高公馆不会幸福,不会有所成就,于是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离开了这个令人伤心,让人压抑的地方。
他走了,他要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寻找幸福,当小船慢慢飘远时,让我们为他默默祈祷,觉慧,一路走好!
《家》读后感(篇四)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现在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后来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可以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热门]顶碗少年读后感集锦7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热门]顶碗少年读后感集锦7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顶碗少年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们学习了《顶碗少年》一文,使我更深刻地知道“成功”的`意义。
上海大世界,露天剧场,少年,碗,一次又一次……顶碗少年在表演杂技时出现了失误。面对来自异国的观众,面对在场的祖国人民,少年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拼搏,经过这一次,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在今后艰难曲折的人生和艺术之路退却或颓丧,因为他是一个强者,无论遇到何种挑战,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战胜困难,战胜自我。
现在的社会竞争非常激烈,稍一放松不拼搏,就会被挤入“万丈深渊”,到了“深渊”下,有的人也许会灰心,也许会死心,甚至会绝望,从此便不会去竞争,不去拼搏,于是许多人便在失败挫折面前丢盔弃甲,当然也更别谈拼搏。于是便“消失”在这个社会上,甚至连原先靠拼搏赢来的那片土地,再也结不出果实来。
顶碗少年读后感【篇二】
“顶在少年头上那醒目的十二只金边红花白瓷碗,在大幅度转身的刹那间,终于稳住了,掌声、欢呼声像火山爆发在上海大世界露天剧场上空久久回荡着……”合上书,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细细品味《顶碗少年》,坚持就是胜利!
没错,坚持就是胜利!本世纪最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3岁时才学会说话,上学后,有位老师对他父亲说:“你的孩子将是一事无成”,甚至勒令他退学。16岁时,他报考苏黎世大学,又因成绩差而名落孙山。但他并不灰心。通过勤奋学习,成了杰出的物理学奠基人。这就是因为坚持和拼搏,从而到达成功的彼岸。
顶碗少年失败了两次,当观众对他已经失望,并起哄倒彩时,让他绝望,失去信心但是,在白发老者的鼓励下,他选择了坚持,第三次,他成功了!
做任何事都不能轻易放弃,我们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时时刻刻都要激励着自己:也许,下一次我就会成功的!
大发明家爱迪生曾为一项发明做了将近8000次实验,都失败了。但他没有沮丧。他说:“我为什么要沮丧呢?这8000次失败至少使我明白了这8000种方法是行不通的。”
一位英俊的顶碗少年,三次扣人心弦的表演。面对失败,他在白发老者的鼓励下选择了坚持,终于获得了成功。人生需要拼搏,拼搏的过程才是人生最大的享受。我们应该和顶碗少年一样,无论背负多重的责任,面对多大的打击,都不能轻言放弃。要时时、处处锻炼自己的意志,因为只有敢于拼搏的人,才会有见证成功的.一刻,才会成为命运真正的主人!
顶碗少年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与妈妈一起阅读了《顶碗少年》,我们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只有不畏失败的人,才会走向成功。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去看杂技表演,一位少年表演顶碗,在表演中,突然发生了失误,碗掉了下来。在第二次表演中,碗又一次从少年头上掉了下来。少年有些不知所措,但没被失败吓倒。在他的努力下,第三次表演成功了,这场表演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掩卷深思,人的一生总会有失败,不可能一帆风顺。只有经得起失败的打击的人的才会成功。我们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发明电灯时,为了使灯泡有高真空度,试验了1600多次,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才找到合适的材料。为了寻找灯丝,爱迪生常常整天都在实验室里。不计其数的失败过后,不畏失败的爱迪生始终没有动摇过自己的决心。终于,世界上第一批碳丝白炽灯问世了。后来,他又失败了6000多次,终于得到了钨丝,让电灯可以连续点亮1200个小时!爱迪生不畏失败、乐观的精神,最终让他走向成功!
可是,在如今的中国,许多学生都经不起失败的打击,遇到一点挫折就一蹶不振。前不久,某名牌中学的学生就因为学习压力大和接连几次考试成绩都不理想而心灰意冷,最后跳楼自杀。难道这不是意志力薄弱和经不起失败的恶果吗?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锻炼自己的意志,无论面对着多大的失败,都不轻言放弃。只有不畏失败的人才会走向成功!
顶碗少年读后感(篇四)
人的一生是拼搏的一生,只有敢于拼搏的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再搏一下,也许就能看到柳暗花明;在冰天雪地的严寒中,再搏一下,一定会迎来温暖的春风。这就是我在文章《顶碗少年》中受到的启发。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20多年前,主人翁在上海大世界的露天剧场看杂技表演,一位少年表演顶碗,前两次都失败了,第三次经过老者的鼓励和少年自己的努力,最后终于成功了。顶碗少年在第二次失败后,面对台下的观众的不满,他沉着镇定,不被台下观众的情绪所干扰。最后大幅度转身的刹那间,完美地完成了高难度的.顶碗绝活。这需要动中有静的沉着和不怕挫折,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是呀,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人生要经历许多困难,如果你在它面前退缩了,它会让你遭受痛苦。反之,如果你勇于面对困难,不被困难吓倒,不向困难低头,它就会像一个漏了气的皮球,越变越小。
在学习中,我有个深切的体会。一次老师布置作业,留了一道思考题。这道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一会儿咬着笔头,一会儿托腮沉思,反复啄磨,可怎么也想不出答案。忽然,我脑子里闪出一个念头-看答案。就在我伸手拿答案的一刹那,我又想起老师的教导“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我喝了口水,重新理了理思路,把题目再次推敲了一遍,终于通过列方程,解开了这道题。通过自己的学习经历,我体会到,不要逃避困难,而要向它挑战,人生不可能没有挫折,不可能不遇到困难。只有不惧怕挫折,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顶碗少年读后感【篇五】
当我读完《顶碗少年》这篇文章,我不禁为文章中的顶碗少年松了一口气。顶碗少年的三次拼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顶碗少年在二十多年前的杂技表演中,碗,在他的头顶摇摇晃晃,却总是掉不下来,博得观众热烈的掌声。然而,在最后一组难度较大的动作时,那一大叠碗却出人意料的从头上掉了下来!这时,少年没有慌乱,重新开始,同样的表演,同样的动作,同样博得观众热烈的掌声,但是碗到最后一组动作时,还是掉了下来。此时少年有些不知所措,有些观众有些不耐烦了,从后台走出的白发老者使少年冷静了下来,开始了第三次的表演,这次,顶碗少年终于成功了。当我为顶碗少年的成功感的激动之后,便陷入了沉思。
想想顶碗少年,再想想自己,我真感到惭愧。记得有一次,有一道数学题比较难做,我不会,于是我想啊想,好像是这样做……答案算出来了,当我把数字代进题目时,我发现错了。于是,我又重头想过,我尝试着改了一两个列式,可是,答案还是错了。于是,我放弃了自己独立完成这道数学题的想法,去请教别人了。如果,我再重头做一次的话,或许我就会成功了,可是我没有。这和顶碗少年三次拼搏,失败没有气馁的行动相比,我的行为是多么渺小啊!
读了这篇课文,我受益匪浅,我知道了做什么事,不管遇到多少困难和挫折,都不要退却,有时候成功就在于再坚持一下。
顶碗少年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顶碗少年》这篇文章,说是一位表演杂技的少年,在一次座无虚席的表演——最难的顶碗节目中,不慎失手,十只碗全被打碎,但是少年却从容不迫,毅然地第二次顶碗,在眼看要成功的瞬间,未曾想又失败了,他又第三次顶起了碗,最终成功。
在别人看来,有时候认为该放弃的事情,由于自己的执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却成功了。在生活中往往很多这样的情况,我们要面对许多失败,不思进取,放任自流,不找原因,永远也成功不了;相反的是,不放弃,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就如一位名人说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觉得学习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一次考试考得不好,就心灰意冷,没有信心的话,那么就永远也不会考好的。如果失败了心里想着。
这正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拼搏!是的,人生就是一场拼搏。敢于拼搏的人,才是命运的主人。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再拼搏一下,也许就能看到柳暗花明;在冰天雪地的严寒里,再拼搏一下,就会迎来温暖的春风——这就是那顶碗少年给我的启示。
顶碗少年读后感(篇七)
我学过《顶碗少年》这篇课文,少年在第一次表演的时候,一次又一次表演高难度的动作,这使少年头上的碗掉了下来,碗掉下来后,少年向观众鞠了一躬。这是一位有礼有节的少年。
从他的表演可以看出少年很认真,虽然第一次,第二次都失败了,但是经过老者的一番话,使少年恢复了信心,第三次终于成功了,场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不只是文中的少年要坚持不懈,在生活上、学习上,我们也要坚持不懈,不向困难低头,像文中那位少年一样执着,不放弃。就像爱迪生说的“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等于成功。”那我们就要拿出加倍的努力来取得成功。
这篇《顶碗少年》启发了我,以前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我立马就退缩,自从学习这篇课文,认识这位了不起的少年。我深受教育,不能再向困难低头,这样才会成功。
我要永远与这位少年交朋友。
【推荐】小故事读后感大全(6篇)
小故事读后感(篇一)
买了这本书。拿到书以后,我深深被这本里面的故事所吸引,让我从中明白了许多道理,终身受益。
书中讲到一个女孩在路面卖胶卷,那时她一个胶卷才卖一毛钱,一毛钱显得很少很少,可女孩并不灰心,她靠卖胶卷存的钱,最后开了一家公司,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就算开了公司,那时其他公司的胶卷卖20多元一个,可她只卖11元,于是很多人都来这里买胶卷,她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事不能半途而废,不能轻言放弃,只要你坚持,总会成功的。
书中还讲到有一对朋友骑摩托,女的让男的开慢点,男的说你把抱紧我,我就开慢点,女的照做了;男的又说,你带上头盔我就开慢点,女的又照做了。其实,这个男的早已知道摩托车刹车失灵,只是他不愿意让女的有危险,他把安全留给了女朋友。最后,摩托车撞上了高大的建筑物,男的因为没戴头盔而死了,女的却没事。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要多替别人着想,就算遇到生死,也可以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小故事大道理》里面的故事很多,虽然每个故事很短小,但每个故事都反映了不同的道理,让我明白了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怎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小故事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和爸爸一起阅读了一本书:《励志故事全集》,使我和爸爸都深有感触。
这本书囊括了许许多多名人的励志故事。全书分为“亲手叩响机遇之门”、“给梦想一个支点”、“一路行去,春暖花开”等9个章节,有300余篇励志美文。故事虽短,但总能发人深省。其中最令我回味无穷的故事叫《一枚戒指》:一位小伙子觉得十分自卑,因为别人总说他又蠢有笨,便去向他的老师诉苦。
老师给了小伙子一枚戒指,让他把这枚戒指卖了,得到的钱不能低于1金币。他先来到集市,那里的人说戒指只值1银币。而他来到珠宝店时,珠宝商人却说它值70金币!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只有真正的“内行”,才能发现它耀眼光芒。同时,我们也要珍惜自己,并精心“打磨”,才能领世人瞩目。
这本书告诉了我“坚强、勇敢、自信、乐观…………”等做人的道理。它就像一碗心灵鸡汤调养我的身心。当我疲惫、困惑、烦恼的时候,它给了我心灵的洗礼。同时也让我知道要少小励志,就像一句名言所说“在人生中找到目标是‘志’,一鼓作气干下去是‘气’,二者合起来就是‘志气’”,人生的成败决定于此。
小故事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小故事大道理》中的“马肝的故事”一文,故事中写到:
从前,有一个叫遇公的人,做事总是不动脑,朋友们在一起聚会时,其中一个朋友说“马肝有毒,能毒死人。”遇公反驳:“马肝真的有毒吗?”朋友又说:“马为什么活不到100岁,仔细细想吧!”遇公站起来说:“我一定要救它”。然后,他急急忙忙跑回家,拿起刀磨了起来,一边磨一边说:“我今天一定要救你,我要让你长命百岁”,马噙着两眼泪花,好像在苦苦哀求他,不要杀我,我怕,“这是对你好,我必须救你”说完一下子说把马肚子剖开了,马肝摘了出来 ,马立刻倒在地上死了。遇公后悔极了。扒在马身上嚎啕大哭起来。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从小要好好学习,多读书,遇到事情多动脑,做一个智慧的人。不能向故事中的遇公那样愚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小故事读后感(篇四)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通过讲述故事来让我们明白很多的道理,其中有一篇讲的是不能被香烟打倒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保罗。盖蒂,他是有名的石油大亨,曾经是一个有着十几年烟龄的老烟民,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戒烟。
有一次他在外地出差,刚好遇上了大雨,在旅馆他半夜醒了来,特别想吸烟,但是找遍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找到香烟。于是他就想去外面买烟,他穿上衣服,又穿上雨衣。就在他伸出手去开门的那一刻,他在想“我究竟要干什么?我难道要这样冒着大雨,深更半夜去大街上寻找香烟吗?我要被一根香烟打败吗?”“不,我绝不会被打败!”于是,他脱下了雨衣,换上睡衣,把床头的那只空烟盒扔了,回到床上睡觉了。从此他就真的不吸烟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很多时候,并不是坏习惯左右着我们的生活,而是我们心甘情愿的'地被坏习惯所左右。况且坏习惯本来就是我们自己养成的,如果在不经意间已经养成了某种坏习惯,自己已经意识到了它的坏处,那就要想办法去战胜它。只要有决心,小小的它一定会被你打败的!
小故事读后感【篇五】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小故事,大智慧》,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了,全部是一些很小的的故事,却能启发我们大道理。我给你们讲一个奇中的故事吧!有两个人再打森里打猎,忽然迷路了,可又看到了一位昏迷不醒的老人,哥哥说“救救他吧。”弟弟说“不行,我们的食物都不够了。”后来,他们俩就走了,在路上,哥哥心里不踏实,决心回去救老人,可弟弟坚决不去,哥哥把老人救活后,才知道他是一个向导,是唯一一个不用指南针就可以穿越森林的人,哥哥被向导带出森林后,就再也没有见到弟弟。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良心,就是最好的指南针,只要按良心前进肯定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是啊!只要按照良心前进,一定会有路可走。我相信我就是哪个有路可走的人,但是我现在总是斤斤计较,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改掉这个毛病的,当然,我现在也必须好好学习,才能有路可走。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一定要接着读下去。
小故事读后感(篇六)
自从小女巫给了小木偶人类的所有表情,小木偶就帮别人做许多事情。
小木偶现在开始上学了。有一天,小木偶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小白兔正被大灰狼追追着呢,大灰狼不是在追小白兔,而是在追小白兔的书包。小木偶看到这种景象,就会情不自禁的去帮忙,小木偶想办法救小白兔,可是,不管小木偶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一个办法可以救小白兔,小木偶就决定用自己的双脚来救小白兔。正当小木偶要去救的时候,狗警官来了,小木偶着急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狗警官明白了,过去挡住了大灰狼的去路,大灰狼立刻变得胆小如鼠。狗警官问:“大灰狼,你在干什么?”大灰狼撒谎说:“我在散步,”谁说,是你明明在想去拿小白兔的书包,狗警官立刻把大灰狼扔出去老远,小白兔终于得救了。小白兔为了报答小木偶的恩情,小白兔请小木偶到它家去吃饭,小木偶问了问老木匠,老木匠说:“可以去小白兔家吃饭。”
从此,小白兔和小木偶成了好朋友。
有关沈从文《边城》读后感大全5篇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一】
《边城》营造了一个使人难忘的美丽世界: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宽约二十米却清澈透明的小溪。
但书中的人物,却比这美景更令人难忘。
《边城》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虽然以悲剧收场,我却喜欢书中的每一个淳朴善良的人物:
翠翠的爷爷。
当了一辈子的船夫,却从没有收人家一分钱。
这要是换到现在来看的话,我们有可能会觉得这样的人不存在,不过,在书中,老船夫的形象却十分真实。
他淳朴的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的每一个带着一点儿“傻气”的行为,使人发笑——端午节时,为了坚守岗位,将翠翠一个人扔在了城里头;将自己的烧酒分给别人喝……我在觉得好笑之余,也对他更加喜爱,喜爱他淳朴善良的心。
这也许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
文中淡化了钱的意义。
即便是最有钱的顺顺,也是十分慷慨。
可见,文中的边城是一个重义轻利的地方,没有一股浓厚的商业气息,使人觉得轻松。
随着金钱的淡化,全书的主题也更加突出。
全书中的淳朴的人情给人留下的印象也更深。
于是,一个个鲜明可爱的人物形象便留在了我的大脑里:热诚质朴的杨马兵,豪爽大度的顺顺……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质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
大老和二老的兄弟情义也让我觉得很感动。
当二老向大老说出自己的心事之后,兄弟两人并没有反目成仇,而是通过“公平竞争”来分出胜负。
这也体现了书中的人物淳朴的特点。
故事虽最终以悲剧结尾,却留给了人们遐想的空间“也许明天就回来!”读到这一句话,令我无尽感慨。
我不禁为作者巧妙的构思所折服,只一句话,就让故事的结局使人容易接受了许多。
这样一个结尾,让人意犹未尽。
读边城,是一种享受。
边城里的文字处处是鲜活的,处处是淳朴善良的风味人情,却每每读起,都会不由自主地忧伤,为主人公的命运,也为淳朴善良的人情的消逝而忧伤。
在现在这个被钢筋水泥包围的城市里,还有多少拥有这样的品质的人呢?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二】
周末,独自一人站在窗边。
手臂中抱着那本《边城》,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凝视着远方,隐约中,仿佛听见了那此起彼伏的山歌。
它是如此的悠扬,从遥远的湘西飘来,将来自那茶峒小镇的那份纯净也带进了我的心中。
《边城》是沈从文著名的中篇小说。
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湘西茶峒镇的唯美的爱情故事。
主人公翠翠是一个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少女。
她与身为老船夫的外公相依为命。
在端午节那天,她无意中与一个青年相遇——他就是傩送。
翠翠在心中暗暗爱上了这个青年,而青年也喜欢上了这个善良、清纯的女孩儿。
但这两个少男少女都将这朦胧的爱意藏在心里,并未说出口。
然而,命运充满了戏剧性。
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翠翠,并准备娶她。
而父亲要求傩送娶一位大家千金。
但傩送深爱着翠翠,他宁可放弃磨坊去继承一条破船,也要与翠翠在一起。
于是,他们兄弟俩决定用最浪漫的方式竞争:唱山歌。
哥哥谦让给弟弟,让他先唱。
可当弟弟一亮嗓子,他便深知自己不是弟弟的对手。
他便微笑着退出了。
读到这里,我原本以为故事会像以往的故事那样:弟弟傩送与民女翠翠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可当我读下去才发现,故事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简单而那样美好。
天有不测风云。
哥哥天保在外出闯滩时不幸遇难,而傩送认为哥哥的死是他造成的,十分内疚,不知去向了哪里。
一直为翠翠操心的外公也不幸地去世。
最后,只留下翠翠孤独地在江边,静静地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我不禁为他们的悲惨命运感到悲哀。
同是追求爱与美,为何他们却要付出如此的代价?也许,这就是命运。
但它给我们更多的,是书中淳朴的民风以及对真爱执着的追求。
傩送为了真爱,放弃了富有的机会;而翠翠也为了真爱一直守候在江边。
这些都体现出了他们对美好的追求与向往。
还记得茶峒的人们互相打趣的场景;还记得翠翠与爷爷相依相偎的背影;还记得端午时节茶峒人民欢庆时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这值得我们去细细地品味。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希望翠翠能在这期望中等回“这个人”,等回应该属于她的那份爱。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三】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的”。
凤凰城外的清澈河流,孕育了无数的生命。这里是起点亦是终点。
初读《边城》,我知道有一个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有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我清楚地看见那温柔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它像诗像画更像沈从文的心。
爷爷、渡船、黄狗、是主人公翠翠平凡的一生。
“翠翠在风日里长大,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谁曾想到这样一个单纯明净的十五岁少女春情初萌而又茫然无依、说不清道不明的凄楚与忧郁。沈从文以朴素而又富有诗意的笔触轻轻点染翠翠的一生的朦胧与期待。
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兵士的私生子,父母都为这不道德、更是无望的爱情自我惩罚而先后离开人世。翠翠则又步入父母的后尘,成为了下一个爱情悲剧。
生活中有许多失之交臂的事情,而这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的爱,总是有原因的。
我不明白为何爷爷要木讷和犹疑,更不理解船总顺顺为何对爷爷产生误会。或许人在根本上是无法沟通的。
《边城》这本书以闲谈的亲切平和语调,叙述乡间的人情世态,在从容舒展中抒发对乡土的情感、对生命的爱。在命运面前,我们无法改变,只得以一种无助与无奈的忧伤。生命是火热的.,也是悲悯的“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和爷爷的离世,迅速将一个妙龄少女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翠翠生命里的空白,当是无法弥补了。
我隔着那清澈河流,我不禁担心翠翠的命运,会不会如白塔一般坍塌呢?
在许多的不确定中,作者给了我们一个不能兑现,却能给人一点安慰的幻想。
或许他们会共赏一轮明月,共饮一杯浊酒,又或许永远地天各一方。我,选择相信美好。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四】
外面的天慢慢被拉上了黑幕,白天的热烈疯狂都烟卷云散了,心一下子有一种落寞的感觉,走进属于自己的房间,随手捧起《边城》,再度进入书中那唯美的湘西和翠翠那纯洁的心灵世界。
《边城》,总会让人陶醉于湘西那梦幻般的世界,青山绿水,浮云淡淡,这一座热闹又平和的小镇,养育了多少善良的人。翠翠就是这其中普通的一个,很质朴,没有任何的奢望。她与祖父相依为命,简单又快乐地活着,直到那个人划过她的天空,在她的心中留下一股淡淡的悸动。
第一次读《边城》,觉得翠翠好可怜,一个人痴痴地等待他归来。他,傩送,一个曾为她在月下唱情歌的人,现在的他是否像湘西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留下翠翠一个人独自等过一个秋,两个秋,等到泪干了,心碎了。
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清澈得如水一般,他们之间没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也没经历过生与死,只有平凡中的温馨,而这一切翠翠已满足了。少女的心思很细腻,她把对傩送的爱寄托给了山间的浮云,而傩送,你是否听到了,飘走他方的你是否听到翠翠对你的呼唤,因为爱你,她可以承受住祖父去世的巨大悲伤,坚强地站在湘西口等待,可是你会回来替她抹去心中的伤痕吗?既然爱她,又为什么不肯回来面对这份感情呢?
十几岁的翠翠是否得捧着对他的思念过一辈子呢,我不禁为这位船家少女怜惜。
再次品读《边城》,又觉得翠翠的等待何尝不是一种美呢?那是一种悲伤的美,清澈至极,淡淡地流淌在心中。
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善,然而到处都是不凑巧。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也许是众多不凑巧中最唯美的一个吧。两个人厮守着对彼此的思念,而她也甘愿耐心地等待,多凄美啊,凄美得让人感觉有种淡淡的痛。或许她的等待换不来他的回头,可是这等待编织了一段人世间最美的情。一生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甘愿等待的人,也不会让日子变得太过空虚。
谁说错过一定是悲惨的,谁说等待的过程是让人心碎的,或许等到心累了,才发现这其中的凄美。
每次读《边城》心中总会留下一股淡淡的似心痛又似感动的微妙感觉。这个单纯的少女是否会让风吹干心中那痛心的泪,然后守着这份思念,捧着这份愁人的美丽,继续简单又快乐地生活下去?而傩送是否会在那个绵绵细雨的春天回到翠翠的世界里?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五)
《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
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
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
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
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
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
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
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
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
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
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
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
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
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
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
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
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
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
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
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