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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执笔作文网的一篇《关于桃花源记读后感合集》应该能帮助到你!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一】
怀着小小的激动心情,我阅读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那么美丽、祥和的世外桃源,深深的吸引了我。
有时候我也不时的在幻想,要是有一天我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那该是多么美好啊。可是那就是仅仅只是幻想,当我缓过神来,就会有一种道不明的失落感,人类的破坏,人类的不和谐,造成现实社会已经冷冰冰的了。
跟着陶渊明的踪迹,我们来到了充满和平宁静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好一幅和平宁静的景象。土地平坦宽阔,肥沃的土地上种满了庄稼,年轻的小伙子下田耕种,不畏炎热,都在努力的为自己的生活播种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除了那可爱的桃花,还有一群群小动物,小鱼和小虾嬉戏着,来来回回,都好像在寻找自己的好朋友,有时候还朝着我们眨眨眼。啊,桃花源里的池塘真绿,仿佛是一块无瑕的翡翠,涟涟秋水,给人几丝凉意;瞧!
‘黄发垂髫,怡然自乐’把桃花源人们的幸福生活表现的淋漓尽致。‘设酒杀鸡作食’对于一个外来人,老百姓们热情招待他,热热闹闹,并没有觉得他是个外人,会给人们带来伤害,他们那么淳朴,善良,可是这个武陵人却不记恩德,恩将仇报,妄想打扰他们的安宁生活,以为可以得到一大笔财富。他们自私自利,见利忘义,只活在钱财之中。我们用心想想,在现实社会中,这种人有吗?多吗?确实,多。多的数不胜数。社会上正是有了那么多这种人,社会才变的那么乱。如果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都能为他人着想,为他人考虑,不要只想着自己,那么‘桃花源’将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
想到这里美好的感觉戛然而止,黑暗已经笼罩了整个天空,笼罩了人们的心灵。我们不应该让黑暗继续蔓延下去,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担当起保护家园的责任,创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只有欢笑,没有压迫,没有家破人亡,每家每户都是如此的幸福,把那些邪恶,肮脏的思想通通从灵魂里清楚。
作为现代的中学生,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为自己的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二】
读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后,我不由地被“世外桃源”的美丽景色吸引:那里没有空气污染,有的只是纯粹的原汁原味;那里没有战争的硝烟,有的只是安祥与和平。这也许就是作者和千百年来所有的人们的理想。他们认为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神秘角落,真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外桃源”,并希望自己能在那里度过平平淡淡的一生。
其实在我的记忆中,真的有一个像《桃花源记》一样美好的地方,虽算不上“世外桃源”,但那却是我更向往的地方。小时侯,在农村老家的屋后不远,有一片很大很大的树林,我常常吵闹着去那里玩儿,妈妈拗不过我,我们经常做的趣事就是逮蚂蚱。只有你身临其境才能知道那里是多么美好,简直像人间仙境一般,不,应该说是天堂:满眼都是茂密葱茏的植被,艳丽肥硕的大牵牛花,有深蓝色的、绛红色的、淡紫色的和浅粉色的,一朵朵竟相争妍,万紫千红,娇嫩欲滴。地上还匍匐着一大片一大片的不知名的小花,有像珊瑚豆似的金灿灿的小黄花,有像蝴蝶似的飘飘欲飞,还有种花宛如一个个小灯笼,招惹得蜜蜂飞赖飞去。林子深处有几株齐天高的松树,丫叉间挂满了沉甸甸的松果,偶尔在树枝间隐约看见一团灰色的大尾巴一闪而过……也许现在看来那里并没有多少神奇,但幼年的我却竟是如此的迷恋它,并完全陶醉在其中。可是,这一切注定要告一段落,现在那里已盖起了一栋栋豪华气派的公寓。所有的树木都已被砍下,所有的空气都失去了以往的清香,这一切就像一个已完结但并不完整的美梦一样结束,尽管这个梦是每个人都向往的。
我们都曾做过一个同样的梦,因为我们都有同一个梦想: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于是,上帝给每个人插上一双梦想的翅膀,只是在飞行过程中,有时会碰到一块叫“现实”的石头,也会被一个叫“私利”的美女所引诱。很多时侯,我们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世外桃源”,只是,我们不相信,不相信自己能击败现实,不相信自己能禁住私利的诱惑,不相信自己能双耳不闻世人的评说,更不相信奇迹的发生,我们最不敢相信的人竟是自己。仅此而已!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三)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一段的意思是这样的:“桃林在溪水发源的地方就到头了,就出现了一座山,山上有个小洞口,洞里好像隐隐约约有些光亮。渔人就下了船,从洞口进去。起初洞口很狭窄,仅能容一个人通过。他又往前走了几十步,眼前由狭窄幽暗突然变得开阔明亮了。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平坦宽广的土地,房屋整整齐齐,有肥沃的土地,美丽的池塘,桑树竹子之类。田间小路交错相通,(村落间)能互相听到鸡鸣狗叫的声音。其中来往工作的人,男男女女的穿着全都跟外面的人一样。老人和孩子,都安闲快乐。”
每当读到这一句时,我总是爱在脑海中想象出桃花源的样子,并想象自己身处其中,怡然自得。桃花源不正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片乐土吗?于是有了“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和“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的故事。看完之后,我忍不住想,为什么渔人能在无意间进入桃花源,而太守和南阳的刘子骥带了那么多人那么仔细的找却找不到呢?
会不会是因为渔人心无杂念而其他人却心怀不轨?太守可能这样,但“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他也会这么想吗?由此我又想到了一篇叫做《xx》的故事,故事是说一位农夫一不小心把自己的铁斧掉进了河里,招来了赫尔墨斯,赫尔墨斯捞上了一个金斧和银斧,农夫却只要他的那把铁斧,赫尔墨斯被他感动了,于是把三把斧子都送给了他。另一位农夫听了很羡慕,却因为贪心变得一无所有。这不正像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吗?贪得无厌,于是变得庸俗,小气,被人看不起。看到成功了的人便百般嫉妒,也去效仿他们,结果和太守一样“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出口”了。
而那些人们口中的高雅之士,有多少是真正的“高雅之士”呢?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四)
读完《桃花源记》后,我深深的被吸引,陶渊明选择用淋漓尽致的字句构造了一种安详、宁静的环境。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一句让人浮想联翩,仿佛我已身处于飘飘渺渺,若已成仙,粉红的桃花,透着一阵阵清香,无不使人忘却忧愁与烦恼。只是静静的享受这大自然的美景,然而“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我又曗出桃花源人民的热闹,我们又仿佛看见了男女老少纷纷来迎接这个外来人,你争我抢,热热闹闹。
可是,“桃花源”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不过是一个美好的幻想。
想到这《桃花源记》的美好感觉顿时戛然而止,似乎感觉丑陋的思想逐渐笼盖了湛蓝的天空,笼盖了孩子的笑脸,笼盖了人类纯洁的人灵。
但是,我们却不能让丑陋的思想继续蔓延下去,我们因努力去创造一个全新的社会,把不干净的东西排斥出去。而现在的我们,则应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纠正生活中不良习惯,要善于与人和平相处,这样就能挽回一些失去的纯洁与和平。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五】
《桃花源记》是东晋大诗人陶渊明晚年所写的《桃花源诗》之序言,该序描写了一个没有君主、没有压迫和剥削的理想社会,人们过着安宁、和睦、自给自足的淳朴生活。这虽然是一个空想的社会,但它表现了作者对这种美好社会的向往,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渴望摆脱剥削压迫和频繁的战乱、追求幸福和安宁生活的愿望。这当然是对黑暗腐朽社会的一种含蓄而又深刻的批判。
正因为如此,“世外桃源”在千百年的封建社会中,成了人们心目中理想社会的代名词。文章笔调流畅,描写逼真,使人读后如临其境,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桃源仅只晓秦朝,魏晋当然领汉标。断代隔山观世变?同时聚首写神交。抨击黑暗题材妙,向往光明理想高。否定君权砭世弊,陶潜绝唱续“离骚”。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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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知道“世外桃源”这个故事?它就是出自这篇课文。有位英国文学家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即使是在最痛苦时候也能找到美好的因素。”生活在东晋的著名诗人陶渊明,他的生活充满坎坷磨难,但他却把希望寄托在美好的憧憬之中,《桃花源记》就表达了他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和渴望。
我最喜欢的就是二三段,因为它描述出了一个优美的世外桃源,桃源里的人都很勤劳、好客。里面的人都很孝顺父母,疼爱孩子,使孩子和老人都很快乐,这是我们现在的人也很难做到的一点,很多中年父母都不懂得尊重老人,不抚养自己的父母,上父母自己抚养,有些大人还将成绩或体弱多病的孩子交给老人带,却不支付一点钱给老人。更有些大人还把小孩送去做童工。桃花源里的人遇到远方的客人,他们“没酒杀鸡作食”“咸来问讯”“皆出酒食”他们都会用最好的食物去接待客人,这也是我们现在人做不到的一点,经常来了客人就是一般般的对待。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在当时具有的鲜明的社会现实意义,并且千百年来一直吸引着人们。
通过《桃花源记》,作者描绘了一个没有战乱,滑剥削,共同劳动,风俗淳朴,人人安居乐业的理想社会,寄托了他自己的憧憬和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和愿望,同时对当时的黑暗实实也是一种批判和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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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精选: 桃花源记读后感范文简短 6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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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一】
怀着小小的激动心情,我阅读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那么美丽、祥和的世外桃源,深深的吸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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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美好的感觉戛然而止,黑暗已经笼罩了整个天空,笼罩了人们的心灵。我们不应该让黑暗继续蔓延下去,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担当起保护家园的责任,创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只有欢笑,没有压迫,没有家破人亡,每家每户都是如此的幸福,把那些邪恶,肮脏的思想通通从灵魂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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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二)
读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后,我不由地被“世外桃源”的美丽景色吸引:那里没有空气污染,有的只是纯粹的原汁原味;那里没有战争的硝烟,有的只是安祥与和平。这也许就是作者和千百年来所有的人们的理想。他们认为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神秘角落,真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外桃源”,并希望自己能在那里度过平平淡淡的一生。
其实在我的记忆中,真的有一个像《桃花源记》一样美好的地方,虽算不上“世外桃源”,但那却是我更向往的地方。小时侯,在农村老家的屋后不远,有一片很大很大的树林,我常常吵闹着去那里玩儿,妈妈拗不过我,我们经常做的趣事就是逮蚂蚱。只有你身临其境才能知道那里是多么美好,简直像人间仙境一般,不,应该说是天堂:满眼都是茂密葱茏的植被,艳丽肥硕的大牵牛花,有深蓝色的、绛红色的、淡紫色的和浅粉色的,一朵朵竟相争妍,万紫千红,娇嫩欲滴。地上还匍匐着一大片一大片的不知名的小花,有像珊瑚豆似的金灿灿的小黄花,有像蝴蝶似的飘飘欲飞,还有种花宛如一个个小灯笼,招惹得蜜蜂飞赖飞去。林子深处有几株齐天高的松树,丫叉间挂满了沉甸甸的松果,偶尔在树枝间隐约看见一团灰色的大尾巴一闪而过……也许现在看来那里并没有多少神奇,但幼年的我却竟是如此的迷恋它,并完全陶醉在其中。可是,这一切注定要告一段落,现在那里已盖起了一栋栋豪华气派的公寓。所有的树木都已被砍下,所有的空气都失去了以往的清香,这一切就像一个已完结但并不完整的美梦一样结束,尽管这个梦是每个人都向往的。
我们都曾做过一个同样的梦,因为我们都有同一个梦想: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于是,上帝给每个人插上一双梦想的翅膀,只是在飞行过程中,有时会碰到一块叫“现实”的石头,也会被一个叫“私利”的美女所引诱。很多时侯,我们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世外桃源”,只是,我们不相信,不相信自己能击败现实,不相信自己能禁住私利的诱惑,不相信自己能双耳不闻世人的评说,更不相信奇迹的发生,我们最不敢相信的人竟是自己。仅此而已!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三】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一段的意思是这样的:“桃林在溪水发源的地方就到头了,就出现了一座山,山上有个小洞口,洞里好像隐隐约约有些光亮。渔人就下了船,从洞口进去。起初洞口很狭窄,仅能容一个人通过。他又往前走了几十步,眼前由狭窄幽暗突然变得开阔明亮了。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平坦宽广的土地,房屋整整齐齐,有肥沃的土地,美丽的池塘,桑树竹子之类。田间小路交错相通,(村落间)能互相听到鸡鸣狗叫的声音。其中来往工作的人,男男女女的穿着全都跟外面的人一样。老人和孩子,都安闲快乐。”
每当读到这一句时,我总是爱在脑海中想象出桃花源的样子,并想象自己身处其中,怡然自得。桃花源不正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片乐土吗?于是有了“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和“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的故事。看完之后,我忍不住想,为什么渔人能在无意间进入桃花源,而太守和南阳的刘子骥带了那么多人那么仔细的找却找不到呢?
会不会是因为渔人心无杂念而其他人却心怀不轨?太守可能这样,但“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他也会这么想吗?由此我又想到了一篇叫做《xx》的故事,故事是说一位农夫一不小心把自己的铁斧掉进了河里,招来了赫尔墨斯,赫尔墨斯捞上了一个金斧和银斧,农夫却只要他的那把铁斧,赫尔墨斯被他感动了,于是把三把斧子都送给了他。另一位农夫听了很羡慕,却因为贪心变得一无所有。这不正像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吗?贪得无厌,于是变得庸俗,小气,被人看不起。看到成功了的人便百般嫉妒,也去效仿他们,结果和太守一样“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出口”了。
而那些人们口中的高雅之士,有多少是真正的“高雅之士”呢?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四)
你是否知道“世外桃源”这个故事?它就是出自这篇课文。有位英国文学家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即使是在最痛苦时候也能找到美好的因素。”生活在东晋的著名诗人陶渊明,他的生活充满坎坷磨难,但他却把希望寄托在美好的憧憬之中,《桃花源记》就表达了他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和渴望。
我最喜欢的就是二三段,因为它描述出了一个优美的世外桃源,桃源里的人都很勤劳、好客。里面的人都很孝顺父母,疼爱孩子,使孩子和老人都很快乐,这是我们现在的人也很难做到的一点,很多中年父母都不懂得尊重老人,不抚养自己的父母,上父母自己抚养,有些大人还将成绩或体弱多病的孩子交给老人带,却不支付一点钱给老人。更有些大人还把小孩送去做童工。桃花源里的人遇到远方的客人,他们“没酒杀鸡作食”“咸来问讯”“皆出酒食”他们都会用最好的食物去接待客人,这也是我们现在人做不到的一点,经常来了客人就是一般般的对待。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在当时具有的鲜明的社会现实意义,并且千百年来一直吸引着人们。
通过《桃花源记》,作者描绘了一个没有战乱,滑剥削,共同劳动,风俗淳朴,人人安居乐业的理想社会,寄托了他自己的憧憬和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和愿望,同时对当时的黑暗实实也是一种批判和否定。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五】
一片漫无尽头的桃林,桃花如雨般飘洒,林子的尽头是溪水发源的地方。前方小山林被薄雾笼罩,看不真切,其中透出一束光亮,指引人走进虚无的世界,一片安静祥和,充斥着欢声笑语,没有纷争和战乱,这,便是桃源?我有些迷惑,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一场美梦,无论梦中的景象如何的迷人,等到你一睁开眼,便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过眼云烟罢了。而比起患得患失的梦,我更喜欢眼前触手可得的美好。
世外桃源的美好的确令人向往,即使明知是梦,也仍旧有人愿意舍身赴一场。但我不一样,我宁愿只要眼前简简单单的美好。“不求独避风雨外,只笑桃源非梦中。”
我认为,美好可以有很多种,可以在我们的身边,不一定非要穷尽一生寻找一个如世外桃源般的地方。美好,无处不在:美好,可以是与家人在一起放松的闲谈;美好,可以是与挚友一起开怀大笑;美好,可以是刚好买到一直想看的一本小说;美好,可以是连续几天的大雨迎来彩虹;美好,可以是一直以来的努力被认可……美好,就在我们身边。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现实虽然没有梦境那样让人心生向往,但它真实;现实也许黑暗,但并非寻不到莹莹光亮。
比起梦里没有纷争的桃花源,我更喜欢吵闹与欢笑并存的现实生活;比起避世隐居的桃花源,我更喜欢隐于生活中,既与世无争亦与人为乐;比起那杳不可得的桃花源,我更喜欢眼前简简单单的幸福。“身在无间,心在桃源。”只要融入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热爱生活,就在哪都像身处桃花源一样。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六】
《桃花源记》选自《陶渊明集》,陶渊明又名潜、字元亮,东晋浔阳柴桑人,著名诗人。
本文是陶渊明的名作。作品资料是作者根据广大人民的愿望与自我的理想而凭空虚构的。他虚构了一个在武陵大山中与世隔绝的理想社会,那里生活着一批几百年前为避战乱而躲到那里的人。这些人世人和睦相处,幸福快乐,桃花源里的景色优美,土地肥沃,资源丰富,风俗淳朴,没有压迫,没有战乱,社会安定,和平自由,人人平等,确实是当时乃至整个封建社会中人民的理想世界。作者描述的这个“世外桃源”虽是虚构的,但仍不管用心的思想好处。作者借此一方面揭露了当时长期战乱,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要求摆脱剥削,压迫,用自我的劳动创造幸福,和平生活的强烈愿望,同时也表现出自我对理想社会的憧憬。
这篇文章中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渔人非但没有遵守自我的诺言,还带领别人去桃花源,好在他最后没有找到桃花源。也许礻是他的报应吧。我们每个人都就应遵守诺言,因为这不但是别人对你的依靠也更是自我对自我的,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别人会怎样看你呢?
跟世外桃源的人相比之下,可见得我们是有多幸福,所以我们也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在那里,我也想对桃花源里的人说:你们不要住在桃花源了,你看我们此刻已经有了电视机,电冰箱,空调……跟你们比,我们可要幸福多了呢,你们快出来吧,此刻那里已经没有战争了,只有和平与幸福,此刻的科技可发达了。
读完《桃花源记》这一篇文章,我觉得自我也好像里面的人一样,每一天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如果你也想感受一下,那就请读《桃花源记》这一课吧!
优秀!读桃花源记有感220字
读桃花源记有感(篇一)
疑虑从未在心头被消除过,只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对《桃花源记》的理解又不一样了。那些小时候无关紧要的问题便再少提了,不过那分好奇和向往却一直未改。
长大一点,可能疑虑会更多吧,为什么问题反而少了呢?
曾经有一次梦到桃花源的,那是在桂林一个被称作“桃花源”的地方游玩以后所做的梦。
良田、美池、桑竹,占尽人杰地灵的地方呵。
我忘记自己是怎样乘着一只破旧棕黑的小舟从不见天光的山洞里一点一点浮出到外面的世界,也许是见到那一点“神光”,加快了摇桨的速度,只为了一个“豁然开朗”。
于是我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便扑面而来印在十一岁的梦里。一个乡村,带着照在古书旁边的霉绿铜炉上的阳光的气息。那种感觉何等神奇。眼前仿佛出现先秦时血光刀影和妇儿的哭喊,倏地,又不见了,却是恬然的田园景象。一目了然的几排草屋纵横排列,翁媪缓行迟语,壮士扛锄挑水,妇人荆钗布裙,儿童欢闹无忧。
梦至此却戛然而止了。在我渴望一个结局时,梦却消失了。
这个梦和古文书上所理解的.一样——桃花源只是个虚构的地方。但我口上说信心里也不信。多么真切的感受啊!三百二十字的话让人想到了千年往衷,几幅画面,一段故事。而且完全吸引的住人!我觉得自己完全不需以教辅书的眼光来评析其写作手法。有我的感受,这就够了。
十一岁的夏便在“后遂无问津者”的一个句点里结束。但我和桃花源的缘以及对《桃花源记》的所思所悟也许才开始。
读桃花源记有感(篇二)
近日读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感触颇多。文章描述了五柳先生所憧憬的一个理想社会。一个渔夫偶然来到远离人世的世外桃源,那里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所居者淳朴善良,热情好客。
作者通过对这一世界的赞美,而映衬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假借村人之口说,为避秦之乱,众人才躲至此地,尚不知汉,更不知魏晋。这些人在没有战争纷纭的环境里过着男耕女织,与世无争的悠然生活。渔夫恋世,盘桓数日即离去。我想如果是作者亲历此境,一定会留恋往返,乐不思蜀的。这或许是作者的一个梦境,也或是五柳先生的臆想,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却是人人向往的理想世界,也就是我们今天所描绘的和谐社会吧。
无论我们生活在什么年代,都渴望社会安定,事业平稳,家人和睦,即使到了科学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是也早已厌倦了城市的烦嚣,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厌倦了空气和环境的污染,厌倦了无休止的战争和灾难吗?如果此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五柳先生所陶醉的那种理想世界的画面,我想一定会趋之若骛,争相涌去的。我们曾经用种种借口破坏了生态的平衡和社会的安宁,我们曾经为能够降伏大自然而骄傲自豪。但自然给与我们的回报又是什么呢?是海啸,是沙尘暴,是拉尼诺!面对这些我们又会不会感觉到一丝羞愧和自责呢?
有句古语说:亡羊补牢,犹为未晚。我们正在伟大“中国梦”实践中,那是中华民族期盼千年的梦想,那是亿万炎黄子孙世代憧憬的世界。神州飞扬中国梦,桃花源里可耕种!我们向往湛蓝的天空,我们讴歌翠绿的群山,我们期待涓涓的流水,我们祈祷世界上所有的生命和谐相处,战争和灾难成为教科书中的历史;姑娘们的美丽相映在美丽的花丛里,孩子们的眼睛里永远是生机盎然的春天!我想,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力量来创造一个这样的理想社会,让世界上所有的憧憬都变为现实,让战争远离人类,让贫穷、饥饿、病痛在世间消失,还大地一片碧绿,还天空一片蔚蓝,这样的情景距离我们还会很远吗?
读桃花源记有感(篇三)
江面上微波荡漾,迎面吹来的清风洗去了一天的疲惫,他慢慢地在船头躺了下来,双手插在后脑勺后下,感受着这如同“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大自然之美。他的工作简简陋陋,一介莽夫之身,只得做江上渔夫。
在读《桃花源记》之前,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篇游记。桃花源,想必就同黄蓉住的桃花岛一样吧,遍地桃花,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美。
待自己学过了《桃花源记》,才知道这世外桃源之美——可惜非人间得所。刘子骥想必也是向往这等宝地之去欲无为之境,才“欣然规往”。
忽逢
船只随着江流飘荡,晃晃荡荡,困意袭来,他也眯上眼睛准备睡一觉。一缕似有似无的桃花香在江面奔驰,清风挽抚来的花香更是使人沉醉。
他这才起身,远远眺去,江上一片乳白色的云雾,转头而看,眼前亮红一片,没有一点差色的染指,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使人离不开眼。
将船绑在一边后,他慢步走上了岸。已经破烂不堪的草鞋踩在落花上,完全没有如同平时那般的疼痛。他却皱了皱眉头,内心的疑惑渐渐升起,促使着他向前走。
桃花林的尽头是一条斗折蛇行、明灭可见的小溪,它细细的身躯衬着旁边的大山,青石奇险。他观察了许久,才发现山脚有一个小洞,里面好像隐隐约约透出了光亮。
在好奇心的再一次驱使下,他环顾着四周,慢慢地走了进去。这个洞口小腹大,并不好走,他推了推身边的石头,继续往前走。
民风
光线在眼前骤然加剧,使他晃不开眼。拿手一遮,这才看清“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之景。
他新奇地看着,走着,感受着阳光晒来的暖洋洋,感受着脚下土地的芬芳。路旁,一位老人正抱着小孩,与小孩相乐,笑容满面。见到了他,老人笑着问他从哪里来。
这淳朴民风,在这乱世之中是那么的难得。
心境
我也有一个“桃花源”,它深埋在我的心中。它能带给我心灵上的平静,能让我疲倦的身躯涣出动力,激励我前行。
若真有这世外桃源,我也希望能够去到那里,或为客,或成为他们的一员。看那良田美池,隔篁竹闻水声,听那悠悠鸟鸣……
读桃花源记有感(篇四)
三四月里看到桃花,往往都只会想起两样事来:林黛玉的《桃花行》和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当然往往想起前者更多些,因为《桃花源记》令我印象至深能蓦地一下想起的未必是桃花满园的景象,而是有很多攒积汇聚在一起,成为我对它的理解和记忆。
小的时候读《桃花源记》,认认真真翻译下来以后,只是觉得有趣。直到现在,都觉得与其说它是一篇散文,倒更不如说它是一部小说。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不一定如所有小说般严格分明,但每一句都精彩,每一句都读着有感觉、有味道。再说了,陶渊明本就随性嘛。
迫不得已的随性。
小时候没想这么多,只是总觉得神秘、好奇,好奇几乎都源于“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那大约是神光吧,“小口”后面是什么?“不足为外人道也”——这些人的思想可真封闭。“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听着就让人愉悦的景象。
甚至傻乎乎地去问母亲:“自刘子骥后为什么没有人再去寻了?真是可惜。”当时我是向往的,后来听说全国有好多地方都称自己那里是“桃花源”,并不觉得高兴,潜意识里觉得桃花源不该是以一个旅游景点的形式存在,理解它的人方能进去,渔人只是好运气而已。
妈妈微笑着说:“自然寻不到。肯定作者不愿让人知道这个地方啊。”
寻不到,或是,根本不存在。
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这篇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很受感动。季羡林爷爷说: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只活了40多岁,他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可见,他对母亲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呀!
现在,我们每天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母亲把我们当成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早上,给我们做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送我们上学,晚上,为我们盖被、洗衣,生病了,赶紧引我们看医生等,可我们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和母亲闹起了别扭,当时我对母亲大吼大叫的,可母亲一点也没有生气。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但祖国母亲的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她竭尽全力地养育着祖国千千万万的花朵,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不少英才。作为我们少年儿童,应该好好学习,发愤图强,争取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季羡林爷爷学习,学习他对母亲和祖国真挚的爱,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孝敬母亲,去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去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拥有一份好的工作,多些时间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父母们受到任何的伤害。
关于大秦帝国读后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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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读后感(篇一)
我陆陆续续将六部十一册《大秦帝国》看完,期间大概还看了七八本书。现凭记忆简单回顾如下:
第一部,魏齐争霸期。
魏国虽强,但人才流失严重,包括前期的吴起,后来的孙膑、卫鞅。魏王爱珠宝器物而不重视人才士子,是大量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吴起之楚、孙膑投齐、卫鞅入秦,可以说是魏国人才流失的典型。卫鞅原本卫国人,从学于魏国,习法家,兼兵家。卫鞅入秦后,获秦孝公信任,坚决支持并维护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内容,大抵包括禁私斗、奖耕战、去封建、废奴隶、行郡县,将原本一盘散沙,私斗成风的秦人凝结起来。
商鞅变法是以剥夺世族王室的权利为代价,来换取平民百姓的巨大生产力,是以变法成功后,秦人瞬间强大起来了。但商鞅也因此得罪了上层世族,包括太子傅、太子、公子虔等等贵族。变法期间,齐国借助孙膑之谋两败魏国,魏国遂衰,商鞅趁机收复秦魏边界的河西之地。秦国遂崛起!然而秦孝公英年而薨,秦惠王继位,老世族起而车裂商鞅,秦惠王趁机一举铲除老世族。
《大秦帝国》开篇以秦孝公商鞅变法为始,以车裂商鞅为终,塑造了一个“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千古法圣影响。商鞅几乎是整部《大秦帝国》里毫无缺点的秦臣,他不但具有超凡的法家精神,还具备一定的兵将才能,一心一意为秦国崛起而奋斗,即使身死也为秦国铲除旧贵族做了铺垫。
第二部,合纵连横期。
秦国的崛起,引起了山东六国的关注。洛阳苏秦、大梁张仪顺时而出,张仪相楚齐,苏秦入秦国。然而苏秦因大略不逢时,而孓然一身出咸阳,张仪也因不堪谈兵错断秦国而险遭楚国世族迫害。阴差阳错,两人均无奈退出各自阵营,再次各谋前程。苏秦说燕王,与山东六国结成合纵抗秦之势。此时张仪相秦国,提出连横破合纵之策。二人之策针锋相对,合纵松动于楚国,瓦解于燕国,终因六国龃龉而草草收场。苏秦遭刺,六国合纵瓦解;秦王绝症,张仪无奈退隐。
这一时期,张仪樗里疾为丞相,司马错为大将军,攻取楚粮仓,韩宜阳,据巴蜀,内修经济,外破合纵,秦国进一步强盛起来。另外,本部除了苏秦张仪外,还出现了战国四公子、屈原、鲁仲连等人物,各有各的人物特点。这些人物将秦国与山东六国的关系,六国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让人更容易地知道为何六国败而秦国独胜。
第三部,秦赵争霸期。
秦武王在甘茂的支持下,顺利坐上王位,入洛阳举鼎而死。质于燕的赢稷母子,饱受燕将乐毅的善待,并且由白起顺利接回咸阳。魏过名士范睢遭受排挤,险些丢了性命,被秦使接入咸阳。如今秦国庙堂有秦昭襄王、宣太后芈八子、太后族弟魏冉、名士范睢已经刚刚崭露头角的军士白起。此时的秦国疆域,已经收复河西之地,吞并巴蜀,北定义渠,早早地实现了秦孝公的宏图伟业,下一步该怎么走?范睢提出“远交近攻”的战略,及时地解决了秦国庙堂目标空虚的问题。所谓远交近攻,即结好燕齐,进攻楚国三晋。山东六国里,楚国早早吞并了吴越旧地,赵国一战攻占中山国,齐国也在合纵攻秦时灭了宋国。秦国任用白起为将,宣太后摄政,魏冉为丞相,先攻破六国合纵联军,并一举攻占河内。后南下破楚,逼楚迁都。齐国助燕国平定子之之乱,并大肆劫掠燕都蓟城,燕齐遂为世仇。
燕国在燕王与乐毅的领政下,隐忍不发三十年,默默练成新军,一举下齐城七十余,齐几灭国。田单率众抵御燕国六年,最终大败燕军而复国。赵国此时也在赵武灵王提出的胡服骑射下变法图强,国力猛增,成为山东六国唯一能秦军抗衡的大国。秦赵为争形势,对峙上党多年,大战一触即发。秦国君臣上下一心,秦王亲自供应粮草,范睢谋划邦交计策,致使赵王用赵括换下廉颇,寻求与秦军速战速决。秦军秘密启用白起为将,用同等军力围困赵军数十日,赵括身死,赵军遂降。白起坑杀赵军三十万,赵国精壮全军覆没。此时范睢自伤,秦王骤然昏聩,白起被逼自杀,赵国未灭,反而被信陵君带领的合纵军战败,并退回函谷关。
这一时期是燕军灭齐,秦赵长平大战的主要时期。战国秩序混乱,各国唯用武力服人,动荡不堪。白起乐毅廉颇等名将悉数登场,白起战无不胜,下楚国,破合纵,坑赵军,战功赫赫。乐毅也是一战灭齐,更试图以仁政化齐,堪称一代儒将。廉颇擅长防守战,与秦军对峙三年而不败。然而三将都因庙堂决策失误而或身死,或逃离。所谓强国,不仅在于兵力强盛,更要有开明稳重的庙堂。
第四部,吕不韦执政期。
范睢心怀忧惧,举荐蔡泽为相,南下楚国归隐而巧遇巨商吕不韦。吕不韦上赵国又遇秦国质公子赢异人,心生从政心理。遂帮助赢异人,离赵归秦。此时秦国经历了以举国之力支持的长平大战,国力财富消耗殆尽,急需快速恢复,而蔡泽吕不韦正好是农业经济能臣。吕不韦两度扶持秦国立储,嬴政少年为王,嘱吕不韦与太后共同执政。吕不韦为义商,通晓王道,吕不韦新政初见成效。少年嬴政结识蒙恬王翦,交谊甚欢,蒙恬南下苍山结识荀子师徒,劝李斯入秦。适逢太后嫪毐之乱,吕不韦与嬴政联手平乱。终因政见不同,嬴政加冠后以强硬手段,逼迫吕不韦自杀。
这一时期,属于秦国大战后的恢复期,并且两代秦王短寿早亡,是以急需吕不韦这种善于处理繁杂事务的商人使秦国步入正轨。吕不韦新政,在行秦法百余年的秦国衰弱期,焕发新的生命力。秦国关中以及巴蜀两地,渐渐富庶起来,成为秦国大争天下的后备仓。
第五部,秦灭六国期。
嬴政亲政后,任用王绾为丞相、李斯为长史、王翦为大将军,其他如蒙恬蒙毅、顿弱姚贾、王贲赵佗等等文臣武将,庙堂人才济济一堂。水工郑国于艰难干旱时期,与李斯一同开出郑国渠,滋养灌溉秦川之地,使秦人度过天灾,并且再度增强了秦国大出天下的实力。紧接着,紧锣密鼓地灭国大战开始了,先由嬴腾率偏师一战灭韩。其后由王翦率主力大军与赵国决战,赵国任用李牧为将。李牧久与匈奴作战,与秦军抗争中不落下风,并且两败秦军。此后,顿弱使离间计,赵国奸臣郭开诛杀李牧,赵军遂连连败退,邯郸破而走代地,赵亡而代立。于是,王翦屯兵秦燕边境,王贲南下平定韩世族反叛势力。
王贲五万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下楚国十城,震慑楚军不敢北上救援。于是,王贲引水灌大梁,大梁城破,魏国亡。同期,燕太子丹与荆轲谋,以献地称臣为由,刺杀秦王嬴政,荆轲死而秦王怒。王翦大军,迅速北上作战,包围蓟城,切断燕代联系,蓟城破而燕王喜逃往辽东。后由王贲先大军攻破辽东掳燕王喜,后回军攻代,俘代王嘉,山东六国唯余楚齐。嬴政弃王翦谋而用李信,为项燕所败,战死兵士二十万,秦廷震慑。嬴政遂复迎王翦,以为大将军,率军六十万与楚项燕对垒决战。两军相持,楚军内廷先乱,王翦趁机歼灭项燕主力,浩浩荡荡地吞并楚国。并且继续深入越地,做好了长期屯兵南越的谋划,秦王许之。最后只剩下齐国,王贲率军压境,齐王不战而降。如此,六国皆灭,天下一统于秦。
秦统一天下,使秦法行于天下,行郡县,造文字,统一度量衡,兵器车马规范化,北击匈奴,南抚夷越,修长城,巡天下。然而秦国以法家治天下,六国复辟势力与儒家士子暗潮涌动,试图重新建立诸侯分封制,始皇帝不齿,遂焚书坑儒,禁天下私议秦政者。始皇帝崩于大巡狩途中。
第六部,帝国衰灭期。
始皇帝崩,赵高与李斯合谋,逼扶苏自杀,囚禁蒙恬蒙毅,立胡亥为二世皇帝。赵高野心勃勃,胡亥懵懂无知,李斯大才难以施展,一系列的政变发生。屠戮皇族后裔,诛灭三公九卿,李斯亦不免,发黔首修骊山陵,建阿房宫,百姓苦之。陈胜吴广一挥而天下应,六国复辟势力涌起,以楚军势力最大。秦将章邯王离率军扑灭农民作乱,旧赵复辟势力,终因庙堂昏聩无援,而不敌项羽军。赵高弄权,弑胡亥,始皇帝族弟子婴,诛灭赵高,称秦王。刘邦入咸阳,秦王子婴降。刘邦宽厚机变,项羽残暴寡断,多次屠城烧杀劫掠。项羽入咸阳,杀子婴及其子嗣,劫掠咸阳,坏始皇帝陵,烧阿房宫,火三月不绝。
整部《大秦帝国》读下来,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强大的毅力。一路读来,跟着秦国由弱变强,体验战国策士风采,历经举国之战的浩瀚。对秦国,以及先秦历史,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尽管作者语言单一,人物形象大多偏正面介绍,而弱化负面人格。先入为主,人物内心独白过多,根据历史事件主观臆测人物心理活动。然不失为一部可读的历史长篇小说!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二)
大秦帝国是历史学家孙皓晖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写出来的,分为六部,分别是《黑色裂变》、《国命纵横》、《金戈铁马》、《阳谋春秋》、《铁血文明》、《帝国烽烟》。这套书,从秦始皇他爷爷的爷爷开始写,写一代代老秦儿女是如何克服重重艰险创立一代帝国的。
第一步《黑色裂变》,秦献公与当时的大国魏国一战,死翘翘了,年仅21岁的秦孝公即位,他就是传说中的官二代加穷二代。当时的秦国,被山东六国孤立,封锁在函谷关内,没有中原国家历来的富谡,也不如当时变法图强声名鹊起的小国有活力。和山东六国相比,秦国就是贫穷落后的农村,真是一穷二白,山东六国在此时孤立秦国甚至打算分而食之。怎么办怎么办?
秦孝公唯一的财富,就是人民的忠心耿耿。“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流不干,誓不休战”这句誓言是全国秦人效忠祖国的誓言,够血性。带着这群人,秦孝公开始艰难的创业之旅。第一步,就是把仅有的家底全部捐献而出,甚至他老母的钗子妹妹的耳环都拎出来,干嘛?送给当时的第一大国魏国的当权臣子,给魏王说和说和:我们秦国穷的只剩人了,也没有啥煤矿天然气的,你们就算是把我们灭了,也得不到啥好处。魏王一想,哪有人花钱买了真刀真枪,再顾上打手,去一个贫困户家里打劫的啊?不划算。强回去了,还得负责这一家子老小的吃喝呢。和其他几个国王一商量,算啦。
就这样,第一个危机解决了。此时你就得佩服这个只有21岁的青年国王的智慧。因为当时他爹秦献公其实是被魏国杀死的。当时他即位,好战的秦人一蜂窝的嚷嚷这要报仇,大臣们也是主战派,也不管买得起买不起一把刀。但是秦孝公不但没有盲目听信,而是忍辱负重。其实他想,等老子富裕了,去买了长枪大炮,不把你们这些混蛋炸死!
接着,就是学习山东六国变法,转型升级。战国时期,很多国家脱离周王朝,废除旧制,积极变法,国富民强。但是秦国慢人一步,得跟上来。此时一些老臣子就反对了,他们又不懂变法,也没有活到老学到老的觉悟,就知道倚老卖老,要是国君真得找了一个懂变法的,这个大家族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就得退居二线么?但是秦孝公坚持变法,出了一个求贤令,在山东六国各大电视台网站到处宣传:谁能想个法子让我们这个家族企业变强变富,我就给你高管爵位,甚至可以共持国政,其实就是把50%的国家股权都给你。这在当时战国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中,第一位敢这么提的,真舍得啊。此时刚刚在魏国找到工作的卫鞅(就是后来的商鞅)听说了,蠢蠢欲动,因为魏王看似对他没什么兴趣,不知道是不是简历写得不华丽。魏国丞相公孙痤病危时,就把卫鞅举荐给魏王让当丞相,还说你不用卫鞅,就杀了他。这个人可是个顶级ceo,到了任何一个国家受到重用,几年下来人家转型升级,很快就强过你了。老魏王想公孙痤一定是病糊涂了,要我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一个无名小辈。眼看在魏国不受重用,卫鞅就跑到了秦国。
诸位且看,卫鞅到了秦国,不是屁颠屁颠的说自己是怎么怎么能干,立马新官上任三把火,写企业转型升级报告,而是,失踪了。干嘛去了?他化妆成为游学学子,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跑遍了秦国的山沟沟,深刻了解了秦国人的厚重秉性、清苦日子与秦国现制的弊端。这时秦孝公眼看着求贤令也没求到什么大才,只有一些适合当部门经理的中才,就打算自己学着变法呀,让秘书搬来一堆列国变法的书,埋头苦学。哎,就是因为太爱学习了不睡觉,后来英年早逝。没想到,三个月后卫鞅来了。高兴啊!这个人看似靠谱,竟然还去实地调研去了。
谁知,一聊,没戏。卫鞅竟然说起了什么王道治国,仁义礼智信的,在大争之世的战国,儒家中看不重要,拳头和票子说了算。卫鞅不服气呀,要求二次面试。再一聊,秦孝公都想找扫把直接扫地出门了,因为卫鞅竟然换成了逍遥派,庄子无为而治。老子要一个敢大刀阔斧改变秦国的强者,你让我啥也不干,不是等死吗?拂袖而去。卫鞅是谁呀,死缠烂打是找工作的法宝,所以又要求面试。秦孝公都失望了,但当时战国所有国君都不能慢待士子,就是怕给人家落下话柄,搞得其他人才不来,只好再次面试。
第三次,卫鞅捧出了早就想好的法家强国之说。秦孝公一听,对味。哎呀,你这个卫鞅,不早说,害得我都上火了。卫鞅嘿嘿一笑,表明了心意。你试我有没有能力变法,我也得试你有没有慧眼,知不知道什么事真正的变法强国。卫鞅的《治秦九论》更使其看到了秦国的未来希望。他们连谈三天三夜,决定实行变法,以法制国。并立下了“君臣相知,永不相负”的誓言,话说这两位的基情真是感天动地,怪不得作者能凭借此书荣登作家富豪排行榜,时下的流行元素很重要啊。秦孝公拜商鞅为相,开始了君臣二十年的大变法(史称“商鞅变法”)。自然,经过重重阻难,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秦国终于成为继山东六国之后的第七大战国,迅速崛起。卫鞅也变成了商鞅。
书中,让我特别感悟的有四,一,严格的法制是一个庞大族群繁荣发展的根基,现代企业管理实在应该多学学。因为太子触犯法律,就被他爹给驱逐出去了,秦孝公的哥哥赢虔则被割去了鼻子,正式因为敢拿皇亲国戚开刀,寻常百姓也不敢犯法。话说商鞅真是有才,这么狠毒的招式都想得出来。二是对合作伙伴的信任以及放权。商业变法的时候,不太懂法学的秦献公就主动做好后勤,谁阻挡你变法我解决,你只管变,正是在秦献公扫清障碍的前提之下,商鞅才可以大展拳脚。后来秦献公因为太勤奋马上要累死了,就和商鞅说,你去把我儿子找出来,看他能不能担当得起国君之位,不能的话,君可取而代之。最后虽然商鞅为了护法而心甘情愿被车裂(这就是传说中的nozuonodie),但是君臣之间的深厚情谊让人惊叹。哎呀,以国相托,这才是真爱。第三,就是战国时期自由的学风以及开放的言论,现代企业也应在言论上放开,多听不同的声音。商鞅来自战国时期的小国卫国,却不远千里来到秦国,使秦国变法一跃成为七大战国之一,卫国却奄奄一息,这是一种什么精神病?其实当时百家争鸣,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农家兵家都著书立作广收门徒,学风开放,还经常开辩论会,谁说得好,辩得精彩,常可一辩惊人。国君们不会因为你有没有重点大学毕业证而轻看你,更不会因为你骂了他而迁怒你,你骂得好,还奖赏你。学子们饱读诗书,却也不拘一格,并不囿于自己的国家,这么多国,哪个用我,我就在哪里发挥光和热。其实当时很多人都是在别的国家当官,可以说没有开放的学风,就没有百家争鸣,也不会有战国争雄。还有就是国君的敬贤之心,即现在的企业应有的惜才之心。无论是大国小国,只要听说那个才华横溢的学者来到他家门口,莫不出门迎接,好吃好喝招待着。即便是在战国之时看来没什么实际用途的儒家,孟夫子也凭着声望到处白吃白喝,哪个国君都不敢得罪。你看孟子见魏惠王,魏惠王心里本来麻烦得要命,心想你来干什么本王还要看美女跳舞呢,但却依然迎接,并加装认真听取意见。以前的君王尚能容忍别人的谏言,现在的办企业的,更应该多听多看多学。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三)
大秦帝国终于让我吃完了,历时四个多月。
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赢政的认识是他是一个残暴的君主,比如他的“焚书”“坑儒”,在后世认为他辱没斯文更甚至把儒家人士坑杀。但是从当时的时政背景来看他有他的考量,他推行的一些政策无疑是比较进步的、前卫的,以至于很多东西一直都得到了延续……
比如他采用李斯的建议,废分封,立郡县。真正的把至高无上的权利集于皇帝一个人身上,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位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不管后代王朝怎样挥霍使用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他的初衷是好的,那就是减少战争,从而人们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在我看来这种功绩是无法磨灭的。
当然,作为小说可能会刻意的美化主人翁,但是他也从反面来提醒大家对于一个古代的君主要给他相对公平的评价……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四】
小说本身可评价的地方不多,但是是一个开脑洞的好题材。作者从商鞅变法,写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个脉络太清晰了,可供总结一下。假设统一六国,需要达成四个最高级的必要条件:1、一个有为的第一代君王。2、一个能够洞悉规律,对于复杂事物判断精准,并且有变法才能得贤臣。3、以第一代君王继任者为首,后几任君王对于变法基本制度的遵循。4、拥有宏图大略的最后一任君王。假设这是一个公式,我们可以往已有的历史里去套,发现满足第一条的也不少,春秋五霸,都算得满足第一条,接着第二条,管仲才能也是非常牛,确没有变法精神,申不害有变法精神,洞悉规律,对于复杂事物的精准判断确这些能力不是最高档次的。
第二条一筛下来,只有吴起商鞅还留下。很明显,在英明的第一代君王离去后,吴起马上被杀,变法制度也废除,第三条也不满足了。至于秦国,商鞅虽然也被杀了,但是其变法制度得到保留。继续留在公式里探索,直到完成最后一锤的秦始皇出现。我们假设拿掉公式中的一条,第一条明显不能去掉,没有这点,一切无从开始。第二条同样,否则虽然开始,但确不知从哪开始。第三条也不能去掉,变法被废等于没有变法,一切又白搭,至于第四条,反而是相对没那么重要的,国力只要足够强盛,遇到明君是大概率事件。但如果秦始皇生在赵国,最大可能是什么也干不成。当时春秋战国已经延续了八百年,到商鞅时,几个大国国力相差不多,秦国相对较弱,不变法图强,谁都没有统一的可能,假如中国是一块独立的大陆,没有跟任何文明接触的可能,如果这个公式始终没有发生,现在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大秦帝国读后感【篇五】
大出天下——《大秦帝国》读后感3000字:
写在前面:学生的感悟,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人。为我的学生自豪。推荐!
巍巍秦关,莽莽秦川。苍苍明月,迢迢关山。同耕同战,浴血何年。锐士铁衣,女儿桑田。谁谓明月,照我无眠。天地同光,念日月之共圆。
一部好的历史小说,真实而又不真实。真实,在于其历史事件上,其他的,都是不真实的。说白了,就是将大框摆好后,向其中丰富细节,刻画人物。能写到《大秦帝国》这样高度的作品,寥寥无几。唯有《明朝那些事儿》可与其一决雌雄。它雄浑,沉郁,而又轻松,热血,青春,它的魅力不在于用词有多美,而在于细节刻画的细腻。大秦的逐步崛起,令人兴奋;秦风低回,又使人沮丧。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为一句誓词而热血沸腾,为商鞅的慷慨赴死而又感慨万千。
秦国地处西北,经济文化落后,六国又步步紧逼,然而这个被称为戎狄的边陲诸侯却一跃而起,一统天下。根源在哪里?在于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不流干,死不休战的精神,在于法制,更在于君臣之间的绝对信任。
六国会盟,企图灭秦。国难当头,秦孝公继位后,当即发出“招贤令”,正是这种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方针才使秦国身陷重围而国不灭。于是,商鞅出现了,在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下,商鞅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彻底的变法:废井田,开阡陌,除隶农,赏耕战,刑无等级,不赦不宥;最终使秦国由奴隶制转向封建制。改革之后,前景一片大好,赏罚有制,清除陋习,走上了崛起之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所以,正是栎阳宫中的那场君臣合璧,才使商鞅尽公不顾私。最后,商鞅为了护法,慷慨赴死。
在变法的过程中,一次,因为水源问题,两族发生械斗,不仅伤亡惨重,而且还导致了河水决堤,这件事,触动了朝廷,商鞅在渭水刑场杀了七百余人,震惊了六国。墨家总院当即派出杀手,诛杀暴政秦王。后来,秦孝公亲自前往墨家总院,与墨巨子交涉,功身而退。不仅君臣之间绝对信任,商鞅为了变法,也是言出必行。“徒木立信”想必大家都听过,那位少年后来成为秦军中的一名小将。
自秦国崛起以来,历代人才几乎绝大部分出于六国。而反观六国,人才济济却被秦国逐个击破。齐国有著名的稷下学宫,那里是人才圣地,可是,为什么还是国灭了呢?六国君王务虚不务实,只听那些虚无缥缈的大道理,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大道无边,就算是今天,也并未实现。拿魏惠王来说,他表面上礼下贤士,可是却放走了多少人才呢?先是不听公叔老臣遗愿,放走了商鞅,因为商鞅当时只是个中庶子。接二连三的,再就是孙膑、张仪、乐毅。他只接待像孟子那样的圣人。当时,魏惠王出城打猎,还未出城便听说孟子来了,虽然觉得晦气,但也只好回宫了。适值张仪求见,于是乎,张仪与孟子两人便在魏惠王面前骂了起来,孟子惨败。因为这件事,本应受到重用的张仪却被逐出宫门。此时,在秦国碰壁的苏秦也铩羽而归。两个人,静修三年。最后,张仪志在秦国,苏秦志在六国。受到秦国重用的丞相张仪以连横大计,对抗六国丞相苏秦的合纵大计。最终,张仪成功退隐,苏秦死在邹忌所派的刺客剑下,合纵破裂,六国如同一盘散沙。本来,合纵一成,秦国必亡无疑,可是,六国君主听信谗言,不用能士,合纵失败。可笑的是,合纵的阵脚先从盟主楚国站不住了。楚王派一无知王子为六国主帅,竟能想到用云梯观景。并且,秦国特使收买王后郑袖,楚王就是因为在王后郑袖那里做了两天“大男人”竟然听信秦国“以退出合纵换交割房陵”之约,可笑之极,蚂蚁之见。合纵一败,即便那战国四公子再有通天的本领也救不回来了。
所以,治国务实,唯才是用才是硬道理。法家商鞅,纵横家张仪,战神白起,水家李冰,技然家蔡泽……,秦国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有这些人存在。
当然,读这部书不宜动真感情,那些真性情的人会让你痛哭流涕。当你看到车裂商鞅,宣太后自杀谢罪,白起被赐死等片段时,如果你是用真感情读书,你会悲痛不已,肝肠寸断,于身体无益。秦赵两国的长平攻防战,长达三年之久,秦国不仅断了赵军粮道,而且使计令赵王命赵括为将。读后感m.DuhOugAn.cOm没错,就是那个纸上谈兵的赵括。用人之不信,自毁长城。没有善守的大将廉颇,赵军败得一塌糊涂。赵括没有办法,兵士饥饿,无力作战,于是就摆出了“车辕圆阵”,只守不出,简单而又有效。一天夜里,赵括忽然听到了惨叫声,心想那最不该发生的,竟然发生了;便率卫队前去,果然看到有人吃伤兵。赵括当即下令斩首,并命令杀战马,羿日死战。他对将士们说,秦国有首描写士兵感情的歌,叫《无衣》,感动了所有人。直到那一刻,他才有资格被称为赵将军,最后一战,他终于成长了。第二天,带着必死的决心,中箭身亡,咽气前,他终于展现了属于将军的风采,下令投降。然而,这二十万降卒,令白起不知所措。留着?消耗太大;杀了?自古将士忌杀降。此时,当了二十年国君,却未掌实权的秦襄王想要专政,就在白起的信到达后,回书杀降。自此白起背上了杀降的黑锅,让二十万降卒吃了顿好的,便送他们上路了。白起的噩运也从这里开始,先是染了恶疾,然后便一意专权的国君不听劝,该发兵时不发兵,等六国听说杀降而联合起来时,却要发兵。几次失败后,国君又怪罪到白起头上来了,国君以为:你白起出征便能胜利,你不上阵就算了,你还不让我发兵,你白起几个意思?谁掌权?谁老大?于是乎,白起这个不听话的老头又上了几次书。此时,国君杀意已决。于是,在白起退休返乡的路上,将其赐死,离老家只有几步之遥。白起死前悲呼:“赵军降卒,老夫还命来了!”临死前,还要问老侍内,国君是否听从他的意见。
说到这里,又不得不提到范雎这个人。当初,为了打天下,芈冄掌内,白起掌外,好生和谐。自从范雎来了以后,先是流放丞相芈冄,而后又因与上将军白起的私人恩怨,向国君进谗言,使得白起最终被赐死。赶走芈冄固然是为了防止外戚专权,但陷害白起的行为实在令人深恶痛绝。一代名将,没死在战场上,被自己人害死,这是耻辱。范雎这一辈子举荐过三个人,郑安平与王稽的先后叛国令他无地自容,于是他选择了退隐,在确立好太子后,他向国君举荐了蔡泽。他帮帝王完成了封建统治中专权的一步,这也算是他在历史长河中起到的良好作用吧!由此看来,大秦的大良造,做不得!商鞅被车裂,白起被赐死。
当三尺利剑高悬于秦的头颅之上,秦孝公与商鞅便如那雷公与电母的兵器。发出了一道改革的春雷,触发了一场法的大火,烧出了一条崛起之路。那个年代里,秦国是先进的,是改革的先驱,唯有法制才是立国之本。从先秦的经历来看,儒学会让他们亡国。这种推崇仁,义,礼,智,信的学说,只能用于安邦。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而并非人力。
一句“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不知打动了多少读者,这是历代入秦士子最爱说的一句话。此言一出,任何困难都成了空话这是一句比命还重要的誓言。这是一种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群体思想的延续,在中华文化的延续及演化中,变化为民俗文化,还有的,就是我们骨子里有的东西,即骨气。在岁月的长河中,这些东西在不断淡化,褪色,甚至消失。作者在开篇前言中这样写到:“虽然我们没有忘记秦帝国,但也淡漠了那个时代的勇气和创造力。”民族精神,是国家的脊梁,更多的人苏醒,民族才有希望。
何以国立,唯有法制:何以报国,唯有自强。纵观全书,剔除个人恩怨,宫闱阴谋,情感发展,便是一个大国成长史。法使其生,法使其灭。用法得当,国家方可长存。那老秦人本色是我们这几代人所缺少的,我们必须找回这些东西。
秦已大出,霸绝天下。而今我中华,国强乃为法强,观我中华子弟,皆懒惰。若使我中华子弟尽操秦人之风,大出天下,当指日可待矣!作者:唐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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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读后感【篇六】
大家好,今天我要跟大家介绍的书是《大秦帝国》
全书共六部 11卷 先后顺序是《黑色裂变》《国命纵横》《金戈铁马》《阳谋春秋》《铁血文明》《帝国烽烟》。
全书讲述了从秦孝公商鞅变法开始,直到秦二世乱政亡国的一百六十余年间,秦国由弱变强,统一中国,又迅速灭亡的故事。从书中,我们见证了秦国从一穷二白、列强环伺之下,变法图强。经过了几代君臣的不懈努力,最终扫清六合,统治八荒的艰辛与悲壮。然而,从始皇帝建立帝国到帝国崩塌,只用了十五年。
鲁迅说:喜剧是将人生中无价值的东西拼凑给人看,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而大秦帝国的兴亡史,就好像是这么一个黑色的幽默。
书中,在那个大争之世,在秦面临灭国之危的时候,我读到了老秦人啾啾老秦,共赴国难的志气;在山东士子皆卑秦的困境中,我读到了秦孝公的胸怀;在商鞅变法的举措中,我读到了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肝胆;
在张仪与苏秦的连横、连纵中,我读到了一代名士的报复与坚持;在屈原兵败自投汨罗江的时候,我读到了君昏国惑的悲愤与无奈;在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中,我读到了思想的解放与文化的融合;
从秦始皇的坚持法治、整肃军政、超拔新锐、修渠利民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大刀阔斧;从他扫清六合、统治八荒的连绵大战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雄心壮志;从帝国初定,欲将何等一个天下交付后人,我等君臣,可功也,可罪也的话中,从他统一架构华夏文明驱逐匈奴中,从他数次巡视天下积劳成疾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一种责任,一种担当。
一个国家如此,人亦如此。当你为了一个目标的实现,不惜付出所有的时候,你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我不止一次有想过,我的目标实现需要几年,五年、十年、二十年、还是无限期。其实,实现目标难的不是路途的艰辛,也不是对未知的担忧;难的是缺乏一种说走就走的勇气,难的是是否对目标还一如既往的坚持。
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书中这样写到: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我想:当我年华不再的时候,我又留下了什么。
所以
听从内心的呐喊
寻找失落的目标
坚持向前的脚步
别停下
已错过了的别怀念
已失去了的别留恋
向前向前
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一】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二】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三)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四】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五】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执笔作文网《[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想必你有所收获!
《青鸟》读后感【篇一】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青鸟》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青鸟》读后感(篇三)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青鸟》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推荐!《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推荐!《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合集},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可以说是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有一个小孩汤姆·索亚,他是一个聪明、调皮、有正义感、喜欢冒险的男孩儿。他聪明体现在了第二篇,汤姆把惩罚变成了欢乐。
夏天,大家都在玩,汤姆却不能,因为汤姆被波莉姨妈惩罚刷墙,这时他的“敌人”来了,汤姆略施小计就骗到了他,紧接着,其他小朋友也来了,半天的工夫,墙刷白了,汤姆也收获了苹果、风筝、铜门把手、石头弹子、鞭炮、小铁兵、刀把……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认为汤姆的淘气、顽皮不就是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汤姆虽然顽皮,可是他又很可爱,可爱得我都想有这样一个朋友,和他一起去冒险……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要冷静,做事要大胆;要相信自己;做错事情要承认。它让我更加珍惜童年的美好时光。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汤姆 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马克 吐温,他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卓越代表,杰出的幽默讽刺作家。
《汤姆 索亚历险记》讲得是一位名叫汤姆 索亚的小男孩,想当强盗,经过不断地努力,他和朋友组成了一个名叫"汤姆 索亚帮"的小团队。其中,让我非常感动的一章讲的是贝琪带着汤姆和其他孩子去玩,一路上,没有大人陪伴,晚上,贝琪和汤姆没跟着其他孩子,跑到洞里去探险,结果迷路了 ,他们着急地寻找出口,最后,汤姆凭借自己“一定要找到出口”的信念,找遍整个山洞,终于带着疲倦的贝琪走出了山洞。
这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只要用自己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就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汤姆 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好书,百读不厌的好书,建议大家读一读,去感受一下汤姆的机智勇敢。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当调皮的汤姆又翻过高高的木围墙时,一个讲述善良与邪恶的故事就此展开。第一次读《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完全被它所吸引。它所讲述的故事,以及对善良的刻画,邪恶的剖析无不让我陶醉。不仅是因为其构思巧妙,还因为它对人性的诸多品格的赞赏和讽刺。
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经历的种种冒险故事。在这冒险故事里,汤姆与印江乔伊之间的较量深深地吸引着我。
在小说里,汤姆与印江乔伊,不止一次交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第一次交手。在坟场里,汤姆和哈克目睹了印江乔伊杀死医生,还诬陷莫夫波特。虽然一开始,汤姆因为畏惧印江乔伊的报复,不敢说出真相。但在法庭上,由于印江乔伊伪造了证人,想莫夫波特早些死去,所以善良的汤姆为莫夫波特作证。
汤姆索亚是个聪明好动调皮的孩子,在他身上体现了计谋、正义、善良、勇敢的性格及才能。虽然他不是“好学生”,但在“坏孩子”的外表下,有一颗善良的心。在莫夫波特即将被判死刑时,是汤姆不惧一切,勇敢地讲出了真相。
而与善良的汤姆形成反差的印江乔伊,是一个贪婪、狡猾又邪恶的杀人犯!他欺骗了莫夫波特,让莫夫波特以为是自己杀了医生,然而是他自己亲手杀了医生。他甚至威胁乞丐帮他做事,还想找道格拉斯寡妇复仇!他一个邪恶的杀人犯,与善良的汤姆,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其实善良与邪恶不仅仅是简单的对立,还是共存的。善良和邪恶就好似双生花一样,共同存于世界上。有善良的地方,必定会有邪恶,但人性的善良在邪恶的黑暗中就像一道耀眼的光芒,带来希望,带来温暖。
我也曾看过这样一本书——《魔宠》。善良的艾德温、吉尔伯特和丝凯拉为了人们,找到了想要打败人们,夺取权力的帕克莎哈拉,与其对战,最终打败了帕克莎哈拉。这两本书告诉我们:“善良终究能战胜邪恶!”
当我们像汤姆遇到印江乔伊一样,遇到邪恶的人或事时,要坚守心中的善良,勇敢地与邪恶势力作斗争。如果一个人因内心恐惧害怕,不敢坚守正义,任由坏人逍遥法外,我们就会生活在一个黑暗而混乱的社会里。这样的社会,又怎能让我们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呢?
但如果大家坚守“善良终究能战胜邪恶”的信念,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公正、法治,变得文明、和谐!我们就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在五年级时,我读到了一本书,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我非常喜欢他,喜欢这本书,常常反复阅读,因为汤姆·索亚勇敢、正直、天真、活泼,他有时调皮捣蛋,捉弄别人;有时永不言败,无所畏惧;他更乐于宽容他人、保护他人、拯救他人。虽然在书中写到很多汤姆·索亚的顽皮事例,但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他依然是一个英雄。他就是马克·吐温的名作《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小汤姆。
这本书的主要故事内容是:汤姆是一个命运悲惨的孩子,妈妈很早就去世了,所以他一直在他姨妈家生活。姨妈其实很爱他,但是他一点也没领会到姨妈给他的爱,一天到晚逃学,跟流浪小孩贝利在一起玩,干坏事,给姨妈添了不少麻烦,所以姨妈对他也十分严格,罚他干活。但机灵的汤姆才不会去做呢,他假装像做一门艺术一样地刷墙,还不时加上一些花言巧语,让许多孩子都傻傻地给他小玩意再帮他刷墙,让姨妈误以为汤姆很能干。这时,一位新来的女孩贝基出现了,汤姆就买弄自己吸引贝基,在学校和教室里闹了不少笑话。但他和好友哈克又目瞩了墓地里的惨案,因不能帮好人伸冤心里倍受折磨。姨妈无故打他,贝基对他非常冷漠,于是他认为没人爱他了,就和同样在家受了委屈的乔·哈帕、无家可归的流浪小孩子哈克·贝利去当“小海盗”过了一段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汤姆突然回家暗访,得知星期天要给他们三个举行葬礼,就订了个计划,星期天上午在正在举行葬礼的教室里,三个小海盗奇迹般出现在众人眼前。汤姆还想办法为波特·莫夫伸冤,解救了可怜的莫夫,又偶然与贝利去挖宝,得到了一箱子金币。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汤姆,因为他敢作敢为,不论邪恶势力有多恐怖,他都敢站出来伸张正义,成为小镇的骄傲。而且他身上还有那种敢于摆脱枯燥的功课、老套的教育和虚伪的生活的精神。正像贝利在道格拉斯寡妇家生活时受不了,而逃到木桶里过原先的生活一样,孩子需要自由,不能把孩子关在“鸟笼”里,不能像鸟妈妈喂小鸟那样教育孩子,不让孩子自己去体会学习的乐趣,去下很多任务,只能越发地让孩子痛苦,身上的负担越重。小孩子会产生逆反心理,你不让他干他越要干,这时应该就让他平静一会,让他得到自由,痛快地玩一会。如果逼他学习,他就可能会像“三个小海盗”一样离家出走。
《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一个朋友,时刻安慰你,就是一个老师,时刻教导你,就是一个火炉,时刻温暖你。所以一百年来它深受世界儿童的喜爱。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每当回忆起自己的童年趣事时,总会令我忍俊不禁,然而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不但让我找回了童年的童真和单纯,更让我体味到了儿童的志向与追求。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在大人眼中不折不扣的坏孩子,恶作剧、捣蛋、逃学、打架,处处都有他的身影。他可以让其他孩子们心甘情愿的代替他粉刷围墙,也可以带领孩子们游戏追逐。虽然有着不少的坏毛病,但汤姆身上的优点如同星星般璀璨。
一次,汤姆和好友哈克一起相约去附近的墓地“试胆”,意外地目睹了一场凶杀:凶残的印第安人乔埃杀了一个医生,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嫁祸给醉鬼——彼得。汤姆和哈克由于恐惧和害怕被报复,决定将这个秘密烂在心里面。时间过了几个礼拜,彼得杀人案终于要开审了,而汤姆经不住道德的考验,揭开了事情的真相,在法庭上救下了无辜的彼得。
汤姆的勇敢让我想起了自己第一回走夜路的情形,回想起来真是自己吓自己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清冷的月光把平常两个人走的小路照的格外阴森,而我就一个人哆哆嗦嗦的走在这条路上,路灯的光斜斜地打在我的身上,反而多了几分恐怖。脑海里不断闪现着各种妖魔鬼怪的身影,耳边充斥着鬼哭狼嚎的哭声,这使我的脚步又加快了几分,冰冷的空气向我的脸上直扑过来,我打了个冷颤。大街被无边的黑暗吞没了,是那么的寂静。我目不斜视的走着,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跟着我一样。忽然听见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喵!”吓得我魂飞魄散,飞快地跑回家去告诉了妈妈,而妈妈微笑着说:“也许只是路边的野猫吧,不过你能一个人回家很勇敢呢。”惊魂未定的我,听到妈妈说我勇敢,顿时挺挺胸脯说:“那是,你的乖女儿可不想做懦夫!”可是,我的表现与诚实、勇敢、充满冒险精神的汤姆索亚相比,真是自愧不如了。
“玉不琢,不成器。”“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深信,在不断的学习和磨练中,我也会像汤姆一样成长起来的。我也深信,人只要永远保持一颗童真、勇敢、善良、正义的心,就会会拥有一个快乐、幸福的世界!我更深信,人小志气大,小屁孩,也可以颠覆大世界!
未来是属于我们的,祖国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无数热情的、充满冒险和探索精神的人为之奋斗。自从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后,更加坚定了我们梦想:“少年强,则国强”。我是祖国的一份子的,我也要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书中的主人公非常淘气,他就是:汤姆·索亚。这本书给我很大的触动。
书里有一个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汤姆·索亚自信满满地走在小路上,突然前面走来一个穿着很干净的小男孩。他们迎面而行,彼此凶狠地看着对方。汤姆说:“你信不信我大哥只要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你打扁!”那个男孩不服气地说:“我也有一位大哥哥,他不用动就能把你打飞。”他们的口气都很大!可惜厉害的人是他们的哥哥,并不是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好嘚瑟的。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汤姆·索亚是个不但懒惰而且爱骗人的坏小子。刷墙的时候,他很不耐烦,刚刷一会儿就不想刷了,刚好恩说想试一下,汤姆就让给恩做,自己就到树下吃苹果。等恩刷完之后,他就去跟姨妈说是自己做完的,接着他就可以去玩了。明明是别人做的,硬说是自己的功劳,这样太不诚实了!他的脸皮好厚,我都替他感到害臊!
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能欺骗人。记得有一次,我看见同桌有一支钢笔很漂亮,心想:如果我也有一支这样的笔就好了。隔了几天,有一节课下课时,我刚起身想走,便发现座位底下有一支笔。咦,这不正是同桌那支漂亮的钢笔吗?这时,我的脑海里有个声音说:“把它占为己有吧,反正没人看见。”我飞快地弯腰捡起,想放进书包里。可是脑海里却不由地涌现出平时老师对我们的教育,她说:“做人一定要诚实。不是自己的东西绝对不能拿!”我的心怦怦地跳着,经过短暂而激烈的思想斗争,我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把笔轻轻地放在了同桌的桌上。看到它静静地躺在那儿,我仿佛放下千斤重担一样,整个人都轻松了!
经过这件事之后,我越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的重要性。虽然我喜欢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但我真心不喜欢汤姆·索亚。我们做人不应该不劳而获,要勇于承担责任,遇到困难时更要勇敢的面对。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七】
读书好啊!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美国马克·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马克·吐温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一生著作颇丰。他擅长使用幽默和讽刺,针对利弊时一针见血,毫不留情,其创作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的统一。他的作品对后来的美国文学深远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马克·吐温是美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了小男孩汤姆索亚厌恶家里和学校中那枯燥无味的生活环境,向往与追求绿林好汉的冒险生活。这部小说满足了男孩们对于名望、英雄主义、金银财富和奉承的最深的愿望,生动地再现了南北战争前的一个美国边疆小镇的生活景象,即可以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又可以使人的怀旧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其所描写的汤姆和其他孩子们行为和心理活动具有普遍的意义,能够激发许多人的兴趣。
我感到“只要有勇气,什么事都可以做成”!
关于木偶奇遇记读后感汇编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的一篇《关于木偶奇遇记读后感汇编》应该能帮助到你!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一】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有《草房子》,有《朝花夕拾》,有《爱丽丝梦游奇境》,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为了纪念他,意大利曾设立了“科洛迪儿童文学奖”。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老木匠杰佩托把一个会哭会笑的木头做成木偶,当作自己的儿子,并给他取名叫做“匹诺曹”。匹诺曹经历过种种遭遇:狐狸和猫骗走了他的钱;在玩乐国他和灯芯都变成了驴子;农民捕捉了他,让他当看门的狗……但经过他不懈的努力,他最后终于成为了真正的男孩子。
书中的匹诺曹努力学习、辛勤劳动、诚实善良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最令我佩服的是匹诺曹遇到这么多困难,他居然不害怕,而是一直的反抗,直到别人放了他。他这坚持不懈和勇敢坚强的品质是非常可贵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了一项小实验,可是我怎么也做不成,我有些泄气了,就不想再做这个实验了。妈妈见了,鼓励我说:“别泄气啊,坚持做下去一定会成功的”。我又恢复了信心,最后,这个实验终于做成了。我这个简简单单的例子,说明了深厚的含义:只要坚持、努力、永不放弃,不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的。
匹诺曹诚实善良而又勤劳,我喜欢书中的这个人物,感激他在我遇到困难时帮我解决,《木偶奇遇记》值得每个人去阅读,希望你读完它,能够获得勇气和力量。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二】
这个星期我看了《木偶奇遇记》,书一页一页的翻过去,我低头看着,看得津津有味。
木偶奇遇记讲的是:一个小木偶和老木匠的故事。一块木头会说话,所以老木匠把它做成了木偶,匹诺曹遇见了狐狸和猫,被他们教坏了,他学会了撒谎,做了许多坏事;最后,匹诺曹遇上了花仙子,让他克服很多困难,懂得了很多道理,匹诺曹经过不断的努力,终于从木偶变成了人。
皮诺曹是个顽皮的木偶。他刚开始不想学习。有一次,他去玩具国玩,本来他答应仙女妈妈在天黑之前要回家的,但他因为贪玩跟着去了,结果他变成了一只小毛驴,还差点被淹死。皮诺曹最后在鲨鱼的肚子里碰到了来找他的爸爸。因为皮诺曹的勇敢成功地从鲨鱼的肚子里逃了出去。从此以后他认真读书,工作。
皮诺曹因为淘气贪玩不仅吃了苦头还差点死亡。最后他终于醒悟了,长大了,变成了人,变得爱劳动念书……并养活自己和爸爸。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我知到了人要诚实不说谎的道理,要爱学习,不贪玩,要善良、乐于助人,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人。
我从中学到了坚持、勇敢、和最后的诚实。看完《木偶奇遇记》后,也让我明白了要认识自己的错误,并且努力去改变,要懂得感恩回报,才会慢慢成长进步。
我和同学们以后要坚持守信,不撒谎,爱学习。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三】
木偶奇遇记是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而在我看来,这更是一本教育学书籍,作者巧妙的借用了童话故事来表达对儿童教育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发,不论是老师,还是家长,或者是上学的孩童,读了这本书,一定会收获很多知识,让教育方式更加科学,让孩子们更加健康的成长和学习,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学者交流,受益匪浅!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叫做皮帕诺的老木匠,他雕刻一个木偶,并将获得了生命的小木偶匹曹诺当做儿子抚养,供养他读书。但小木偶并不时一个乖孩子,他因为贪玩卖掉课本,而获得的金币又在回家的路上因为贪心被狐狸和猫欺骗,后来有因为贪吃被扑兽夹夹住,变成了看门狗。努力重获自由的他决定认真学习和读书,却仍然经受不住诱惑,狂风的玩耍,最后掉进了鲨鱼的腹中,最后匹曹诺与爸爸一起逃脱,自此,小木偶终于成长起来了。我们会发现,在这本书中,这位调皮的小孩犯下的错误实在太多了,他的淘气和不上进也让自己受到了惩罚,而有时候,犯下的错误是无法弥补的,毕竟这是童话故事!
读了木偶奇遇记,我十分震撼,一是作者竟然有这样丰富的想象力,二是从小木偶的经历中让自己得到了成长。我从书中学会到诚实,不能像小木偶一样为了玩耍而撒谎,真诚是一种优良品德,会得到他人的信任和尊重;我也学会了勤奋刻苦,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不能像匹曹诺一样逃避和懒惰,应该支持以恒的奋斗!
读童话故事,收获无尽的知识!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做《木偶奇遇记》的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看就入了迷。
《木偶奇遇记》叙述的是一个由老木匠雕塑的小木偶皮诺曹是如何去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而成为一个真正男孩的成长过程。贪玩、淘气的皮诺曹因为听不进忠言,先后经历了逃学看马戏,继而遭狐狸和猫的欺骗,险些丢了性命,虽然得到仙女的搭救,但缺乏自制力的皮诺曹又因为闯祸被农民拉去做了看门狗,逃脱后又在即将成为真正的男孩前和一群不学无术的小流氓们去了“乐土”愚人国。因为长时间的不学习,小皮诺曹变成了驴子,后又葬身鲨鱼腹……经历了一系列奇异的冒险后,皮诺曹学到了做人的很多道理,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贪玩、淘气、缺乏自制力的皮诺曹老是闯祸。但是,他仅过了一系列磨难,后来虚心接受别人对他的教诲。因此,它最终便成了一个听话的男孩。我呢?被打被骂还不听。真是比皮诺曹还不如啊!我一定要改正这个坏毛病。
我握笔姿势一直不正确。爸爸一说,我立马就握正确。可是,没过几分钟,姿势又不正确了。没办法,爸爸只好又提醒。一会儿,老样子又来了。这样三番五次提醒,我还是不改。
我上课一不听讲,爸爸回家就提醒我。可是,第二天,我手又痒痒了,上课又不听了。一会儿练武功,一会儿折纸飞机……根本没读书的心思。看了这本书我感慨地叹道:“哎……我要改掉些个坏毛病啊!再这样下去,我也会遭受像皮诺曹一样的教训的。皮诺曹以前不听大人的话,吃亏了;可他听了大人的话,变好了。我要虚心接受,知错就改。”
一本《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真令我受益无穷啊!值得永远的记住……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五】
暑假里,读了《木偶奇遇记》,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也对那个调皮、任性、可爱的“木偶”皮诺乔的经历感触很深。
皮诺乔原本是一块“会说话”的木头,经过木匠杰佩托的雕刻而成的一个木偶。杰佩托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不仅供他吃喝,还供他上学。可是他十分调皮,也十分任性,甚至用学习时间去看戏。由于他的顽皮,他也经历了许多十分凶险的事情:首先差点被炉火烧死;路上又遇到杀人强盗,差点被吊死,然后被好心的小仙女给救了;以及被拐卖到“玩儿国”变成驴后又卖掉,幸好及时得救;还有不幸落入“鲨鱼口”,之后遇上了爸爸杰佩托,他们逃离了“鲨鱼口”,逃到了一个小岛上。
从书中,我看到了皮诺乔的贪玩、任性、无知、懒惰……,也看到了他在经历种种凶险事情后,逐渐变得勇敢、诚实、爱学习、尊重他人,最终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尽管皮诺乔是一个有缺点的孩子,但是他知错能改,努力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在我们成长、学习的道路上,会碰到类似的问题,只要我们像皮诺乔那样努力向前、永不退缩,就一定能够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六)
这个暑假我看了三本书分别是《爱丽丝慢游奇镜记》、《绿野仙踪》,还有一本是《木偶奇遇记》。这三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
故事的主人公是皮诺曹是一个木偶人,他是杰佩托用一块神奇的木头做出来的,杰佩托希望他可以好好学习,可是皮诺曹很贪玩,为了看戏他把爸爸用外套换来的识字课本卖掉拿;后来因为贪心他又被瞎眼猫和瘸腿狐理骗去了五个金币。因为皮诺曹不爱学习,所以他的爸爸和他都会被鲨鱼吃进了肚子,经过他们的共同努力,最终他们逃脱了。匹诺曹吸取了以前的教训,改正了错误,最终成为了真正的小男孩。
书中的匹诺曹犯了很多的错误,但是他能改正,他最终懂得了孝顺、感恩,知道了节俭,还能在照顾爸爸之余,认真读书写字,最终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平时的我也经常犯错误,有时候还惹得大人很生气,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知错能改还是一个好孩子,犯过的错误不能再犯,我相信我能做到。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七】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匹诺曹,它一开始是个木偶,他想去上学,他的爸爸就把衣服买了,给他换了一本课本,让他去上学。可是他没有上学,用课本换了门票,去看了马戏表演,善良的班主还给了他5个金币。他遇见一只瞎眼的猫和瘸腿的狐狸,想要骗他的钱,他被骗去了傻瓜城,结果被这两个强盗追杀,他逃到森林里,被一个仙女救了,仙女让他好好读书,就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就差一天,他就能变成人类了,可是他和他的朋友小灯芯去了玩具国,还变成了毛驴。最后他救了他的爸爸,还得到了仙女的原谅,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小孩子要诚实,要学习,没有知识就不懂的道理,会被人骗,不爱学习的孩子迟早要倒大霉的!
爱帮助人的仙女,会有好报的,骗人的坏蛋最后都得到了惩罚。匹诺曹经过自己努力,最后成功了。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八】
相信大家一定都读过《木偶奇遇记》吧,这本书是说一个叫“匹诺曹”的孩子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从中我学到了很多道理。我分享一下我的读书心得和体会。
匹诺曹开始是一个懒惰、撒谎、不爱学习的坏孩子,但经过种种磨难后,他吸取了教训,并在爸爸和仙女等人的帮助下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好学的好孩子。
书中有一段我特别喜欢,说的是有一天,匹诺曹和爸爸走散了,他四处寻找,一位路人和他说,他的爸爸在大海里,于是他就跳进了大海准备去找爸爸,这时,一只大鲨鱼游过来,张开大嘴一口把他吃了,他在鲨鱼肚子里面,里面黑漆漆的,他害怕的哭了出来。突然他看见一个东西在发光,就向着光走去,他惊喜的发现,爸爸也被困在鲨鱼的肚子里了,他开心极了。最后两人发现这只鲨鱼有气喘病,只能张着嘴巴睡觉,于是两人趁着大鲨鱼睡觉的时候从它嘴巴里逃了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勤劳、勇敢、坚强,光明就在前面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