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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通用

发表时间: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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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热]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通用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一)

暑假里,我阅读了课外书《昆虫记》,我叹服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作者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他用人性化的方式观察虫子,向我们展现了昆虫的生活。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等等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作者能写得这么引人入胜,都源于他的仔细观察,让我惊叹的是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有没有恒心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好的题材。有时甚至“挤牙膏”式,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昆虫记》,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大开眼界,看待问题、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一本好书, 值得推荐,同学们如果还没看过的,赶紧去阅读,肯定对你受益非浅。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二)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尽了毕生心血才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这本书中介绍了大自然里的各种昆虫,将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了世人面前,从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以及死亡这几方面让我们读者更加深入透彻地了解了这些昆虫。

我很喜欢描写萤火虫的这句话:“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_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这句话运用了拟人以及比喻的修辞手法,把萤火虫_上的亮光比作了一只小灯笼,不但形象生动地写出了萤火虫的外貌特征,而且让我们感受到了萤火虫的活泼可爱。

再比如,作者为了说明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么厉害,让它和各种毒性极强的昆虫进行战斗,最终总是以朗格多克蝎子获胜告终,因而证明了他的结论,这样不但显得更加有说服力,而且让我们感觉自己仿佛就身临其境一般。

还有屎壳郎,以前我很讨厌它们,因为它们整天和那些粪便粪便打交道,而且揉成团占为己有,但是自从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它们是名副其实的大自然“清洁工”,因为它们总是会把那些不讲卫生的动物们留在草地上的粪便打扫干净,因而使得公园里的草坪变得更加清爽,花朵变得更加香气扑鼻。看来,我们要想真正的了解一样事物,光凭外表是不够的,要挖掘到它的内心深处,才能了解它的本质。

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关于作者做的一个与蝎子有关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接着,就一动不动了。这时,作者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了,而且变得和以前一样的生气勃勃!

总之,《昆虫记》这本书给我最直观、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昆虫世界真奇妙”!当然,读一本书最重要的目的应该是要对自己有所启发,我觉得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当中,也要像法布尔一样,多观察,多思考,多实践,有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而且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三】

你有没有发现,泥土里总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小虫子在爬动?如果有,那恭喜你,你有机会成为下一个法布尔!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们仿佛都有奇思,有个性,成了精灵,每日为了自己喜爱的生存事业而努力。“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这段话出自《昆虫记》里关于遂蜂门卫的介绍。

这段话乍一看好像平平无奇,但细读之下,令人感动不已——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母亲,世上最伟大的!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都可以吃到新鲜的美食。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法布尔用自己毕生的心血写出《昆虫记》,研究昆虫是他的爱好,将他的研究所得写成书本广为流传,是他的选择。通过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信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的。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篇四)

暑假期间我的亲人向我推荐了一套书名是《昆虫记》系列的书,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经典佳作,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在他对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法布尔用他一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我从小因为不喜欢昆虫,所以平时很少细心观察小动物的世界。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成果。《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科普书。

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更珍贵的启示,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有句话说得好“知识就是力量”,让我们也用它来勉励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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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昆虫记读后感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昆虫记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昆虫记读后感1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样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打猎与殒命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引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退场,何等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详细而细致的文字,时时让我感觉到缩小镜、潮湿、星斗,还有虫子气息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轻忽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去,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休息与打劫等很多题目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发明出来的世界,它差别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单独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寥寂与艰苦。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读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晓得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怎样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摆设食物。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当我连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过细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掉臂危险捕获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定、审慎实行、反复推敲实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工夫与结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间隔联结……一次实行失败了,他网络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计划下一次。严谨的实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奋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迷信精神”及其胸无点墨的内涵。

读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晓得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怎样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摆设食物。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捐躯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_织网,“纵然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东西,也没有一个计划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富厚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幼儿园调研报告幼儿园设计调研报告这些虫子们垂垂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掩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诗词名句_,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当前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干系,这一次的阅读为我翻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昆虫记读后感2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_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_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_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昆虫记读后感3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这本书向我们主要介绍了17种昆虫。

《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昆虫记读后感4

今天下午,我去了新华书店。我一到新华书店里,就开始找老师推荐的《昆虫记》。我并且阅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讲述了他虽昆虫的好奇,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故事讲述了作者对昆虫的好奇;比如蝗虫大家都认为它一点也不好,可是大家换一个角度想一想,如果没有了蝗虫火鸡就会失去美餐;而且,如果你肠胃好的话,还可以吃蝗虫呢!所以说,蝗虫也是有益的。

还有萤火虫,别看它外表非常的温柔,但是它的内心却很丑恶,喜欢吃蜗牛一类动物,所以萤火虫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害虫。

大自然的奥妙真是无穷无尽啊,我喜欢昆虫记来这本书。

昆虫记读后感5

《昆虫记》,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所著。鲁迅曾说,这本书“读起来有趣,也很有益”。确实不错。本书中有对昆虫生活习性的介绍,还有作者的一些对生活与生命的感悟,十分可贵。

这本书是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写成的,他对昆虫的喜爱则可见一斑。尤其是他对圣甲虫、食粪虫与粪金龟之类的昆虫的描写,让人读来觉其十分可爱。圣甲虫就是典型的例子。作者将圣甲虫比作面包师,将其制作的粪球说成“梨形粪球”,它工作的地方是“车间”,生动有趣。在作者对其的描写中,更表现出圣甲虫工作的一丝不苟。圣甲虫这个“雕塑家”用它的爪子把“梨形粪球”一遍又一遍地来回拍压实,用几根纤维竖立在“梨颈”处,作为卵室的塞子。它还利用其结构松散的特点,不让胚胎受到压力,使空气更加流通,保护虫卵。纵观整个过程,从收集材料,到制作完工,圣甲虫这个“面包师”一直都干得出色。其制作的“面包”,作者写道,它具有“几何形完美”,“精致漂亮”。是啊,这样一位出色的“面包师”,这样一位尽职尽责的母亲,这样一位勤劳的清洁工,谁能不喜欢它呢?这样娇小的身躯里,竟蕴含了这样大的能量,令人惊叹。而粪金龟则丝毫不逊色于它:作者说它是“热情似火的掩埋工”,它对公共卫生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些与粪便打交道的虫子,个个都无私奉献,仿佛挣脱了食物链的残酷无情,是我们人类忠实的朋友,更是自然的骄傲。

这本书也描写了其它如蝉、螳螂、蚱蜢、隧蜂等昆虫,都很有趣。《昆虫记》让我发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我从未想到,那些我看到就顿觉反胃的昆虫竟也有许多奥秘。而法布尔在观察昆虫时,常常要等待很久,尤其他在观察蝎子时,一次他竟等了足足二十四小时!而在他做某些实验时,例如探究菜豆象的生活习性,他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幼虫一次又一次地死去,但他终究没有放弃,终于得知:“它需要老的、硬的、掉在地上像石头子儿似的嘣嘣响的豆子。”这是多宝贵的经验啊!还例如他在探究大孔雀蝶时,做了一种又一种假设与一场又一场实验,才发现了其活动规律。他是完全在凭借自己的努力,才有了今天的《昆虫记》。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应该学习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不怕困难、意志坚定、富有耐心的精神呢?又何尝不应该为理想而奋斗呢?法布尔用努力谱写出一个精彩的昆虫世界,我们则要用努力谱写出一个精彩的大美人生!

昆虫世界,令人惊叹;高尚精神,我们应当拥有!

小编推荐: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精选6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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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昆虫记》是一本讲述昆虫的书,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歌唱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其中的内容生动有趣,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在《昆虫记》不仅是一本反映昆虫内心世界的书,也侧面反映了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人物,多少人陶醉在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世界,多少人欣赏着情趣盎然的文学经典。

《昆虫记》将昆虫鲜为人知的生活习性和特征描写的淋漓尽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带给多少人无限乐趣。而这成功的背后,法布尔付出了多少汗水与心血,付出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耗尽毕生时间与昆虫默默交流,谱写一部昆虫世界的乐章,创造出只属于他自己与昆虫的一个世界,他,比任何人都具有传奇色彩。

这部巨着所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法布尔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正是这种对于生命的尊重与热爱的敬畏之情,给这部普普通通的科学着作注入了灵魂,他以人文精神统领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以人性观照虫性,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在他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同人类一样有灵性,会说话,会唱歌这些看似不起眼甚或有些让人讨嫌的昆虫,经过法布尔的细致观察后,显示出生性美好的一面。因而也被视为动物心理学的奠基之作。

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源自于他对生命的尊重,一个人对所有生命的热爱源自于他对每个生命的尊重。法布尔以人性观察虫性,与大自然融合的无比和谐。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是因为他能够品味生活,感受生命的美好,他尊重每一个生命,是因为他懂得生命的可贵,他尊重每一个生命,是因为他知道生命的意义非凡。

此刻,我看到了一个高尚的灵魂在眼前徘徊。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此书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以及繁衍、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详细确切地记入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共有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都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了解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种种奇妙的现象都展现我们眼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当我掩上书的最后一页,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不顾危险地捕捉,大胆的质疑精神、谨慎地实验、勤勉的作风都深深地感动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我做任何事情都只有三分钟热情,不肯刻苦钻研,有时做事也是马马虎虎,很少做完再检查

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啦8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啦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啦。”妈妈好像看出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啦。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我来检查。”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啦,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啦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让我重新背熟啦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现在读了这本书,我开始向法布尔学习,有了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遇到难题不再依赖父母了,会先自己思考一下解题方式,做不出来再请教老师同学,不再畏畏缩缩得怕别人笑话了,渐渐地我的学习的成绩也进步了。成绩进步了我对学习的积极性也大了,会很自觉地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的情况下做适当的家庭作业。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成长的。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昆虫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小生命,虽说常见,可事实上又有多少人真正认真的去认识、观察过它们呢?但有这么一位叫法布尔的著名法国昆虫学家,潜心进入这些小生命的世界中,还为这些可爱的小生命出了一本书,叫《昆虫记》。用详实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很多人从小就听着拉封敦寓言故事长大,其中《蝉与蚁》的故事,讲了夏天的蝉不懂得储藏食物,整天唱歌,还不听取蚁的劝告,结果到了冬天只好向蚁去乞食。看似合情合理,还告诉人们不要懒惰的道理。但熟悉昆虫的法布尔却发现了这个故事里有这常识性的错误:冬天哪来的蝉呢,蝉的生命短暂,根本活不到冬天。再说蝉不是乞丐,事实恰恰相反,蚂蚁夏天找不到水喝时还会去树上到汲取树汁的蝉那儿抢树汁喝。最后法布尔不禁感叹: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呢!看完这篇文章,我震惊了:我们对昆虫世界的认识仍停留在一个多么肤浅的表面啊!这对蝉,以及许许多多被误解的“昆虫受害者”是多么的不公啊!蝉辛苦的用嘴上的“吸管”在坚硬的树干上打出一口“井”来,却被蚂蚁粗暴的赶走,可到头来却仍背负着一个不愿劳动,只爱玩乐的乞丐的罪名。拉封敦要告诫人们不劳动的下场是悲惨的,立意没错,可他是否也应该向法布尔一样,先去了解主角们的习性,再去安排角色呢?如果蝉能够,它是不是也会去告拉封敦诬陷,要求其为自己恢复名誉呢?象这样因为不了解昆虫而犯常识性错误的事例还有不少,无一不告诫我们很多事都是需要大量考察实践才能做得圆满,决不能想当然。通过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对昆虫世界有了初步的了解,以前让我厌恶的小虫在我眼里开始变的可爱。夏天时,以往让我听了心烦的蝉声变得悦耳,因为法布尔告诉我,蝉在地下要生活奋斗四年,能够爬上枝头尽情歌唱却不足五星期,这歌声是蝉快乐的流露,是对生命的珍惜,是我们现在所提倡“活在当下”的最好诠释……

原来在这个地球上,还有另一个如此缤纷的世界,法布尔带我走进了它。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四】

接着七上没读的《昆虫记》,在这个暑假已经把他ko。

当然,这本书的梗概大家也都知道,是法布尔观察出的昆虫的习性从而记录下的一本书,他讲的都是一些昆虫的猎食习惯,生活习性和繁殖情况。 我读的这本中写的昆虫有这些,绿色蝈蝈,被管虫,黄蜂,寄生虫,卷心毛虫,孔雀蛾,狼蛛,两种稀奇的蚱蜢,迷宫蛛,蝉,蜣螂,松毛虫,蟋蟀和蛛网的建筑。在这本书中,所有的动物,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都有了人的思想,人的情感,人的生活。所以在我看来,这本书最大的艺术手法就是拟人。

另为这本书不仅体现了法布尔严谨的科学态度,还倾注了他全部的思想和情感,因而不仅是一部具有独到见解的科学论著,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散文。在法布而生活的那个年代里没有人去注意一些小虫子,一定要说有亲密接触的话,有的只是一脚踩死。而作者却用了40年的时间去观察那些小昆虫,这也是值得敬佩的。而且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变得如诗,如美文,昆虫的灵性栩栩如生,昆虫世界成了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

在跨越两个世纪后,《昆虫记》依然深深的扣动着全世界读者的心弦,影响了许多热爱自然的读者走出象牙塔,唤起对人们对万物,对人类,对科普,对文学,甚或对乡土的深刻省思,并继续在世界各地担负起对昆虫行为学的气门角色,因此经历百年仍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不愧有“昆虫的史诗”之美誉。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五】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科普学家、博物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作者以其生花妙笔,为读者们勾画出一个神奇的昆虫世界。

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而生动地记录了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如繁殖和捕食方式等,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这本书生动有趣,读起来令人兴趣盎然。

整本书得益于作者耐心仔细的观察和不厌其烦的实验,再加上细致的描写,才让我们了解到的奇妙的昆虫世界:管虫会穿衣服,松蛾会预测天气,蜘蛛用丝穿梭到各个地方。有些昆虫甚至比人聪明:赤蜂让毛毛虫失去知觉而不致死,给食物保鲜;法那斯米隆令人叫绝的葫芦……所有这一切,无不让人为之惊讶和叹赏。

通读这本书,你会发现,这本书中处处体现着作者对生命与大自然的敬畏之情,他以人类的视角,记述昆虫们为生存而斗争中所表现出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虫性与人性交融在一起,赋予了这本书奇特的魅力。可以说,这本书为人们留下了一座富有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宝藏。

尤其令人惊叹的是,作者甘于清贫,耗费自己一生的精力去观察与写作,值得歌颂!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用心思考,才能体会丰富多彩世界!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昆虫记》,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法布尔,它述说了一个关于昆虫生活习性的好故事。

这本书内讲述的动物非常多,例如威风凛凛的螳螂,可爱的甲虫,苗条的蚂蚁,其中,我最喜欢的肯定是螳螂啦。螳螂的胸前有两个好似镰刀似的前爪,两对长足长在身体的两侧,后面有一个像叶子的腹部上长着两队威风凛凛的翅膀,翅膀一扇,四处起风。

书上写了螳螂捕虫的过程非常精彩。首先,螳螂会“躲”在树丛内守株待兔,耐心的等待昆虫落入它的“圈套”,一有昆虫来,它就用闪电般的速度扑上去,用前爪抓住猎物,再慢慢享用。在螳螂结婚时,将发生非常残忍的一幕。母螳螂会毫不犹豫地吃掉公螳螂,是因为此时母螳螂没有吃的,只能吃掉公螳螂来补充能量,而公螳螂为了繁衍后代,就心甘情愿的被吃掉了。在螳螂的世界里,父亲是非常伟大的,他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出生长大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这让我非常感动。想一想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也付出了许多,我们真应该好好感谢父母。母螳螂产完卵就走了,螳螂卵如同一个小小的圆形隧道,小螳螂等待着自己的出生。螳螂一出生,就会一窝蜂似的跑出来,见见外面的大世界。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七】

昆虫记,顾名思义,就是一本记录昆虫的书,但为什么它能成为名著,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也使我对它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我今天拜读了一下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刚刚翻开了《昆虫记》,看到的标题却是论祖传,这使我大吃一惊:不是写昆虫吗?怎么写到自己的祖宗了?然后这本书的开头就吊着我的胃口,让我继续往下看。哦,原来是说自己对昆虫的感受和自己对昆虫的喜爱啊。越到后来的文章,越让我觉得有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在字里行间,作者还用了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让被介绍的昆虫和动物能够更加生动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也能让读者能够更好的理解和认识昆虫,比如:那蜻蜓的幼虫,穿着沾满了泥巴的外套,身体的后部有个漏斗。作者就用了一个巧妙的拟人句,说明了蜻蜓幼虫外表的颜色;随后作者又用了一个生活中的工具来形容蜻蜓是怎么加速的,能够让作者更好地加以理解。而且在介绍每一种昆虫的时候,作者总是不会忘记用一些修辞手法,让昆虫们在作者的笔下就像人一样,变得生气勃勃、栩栩如生,好似这个昆虫现在就出现在了你的眼前,这也是昆虫记的一大亮点。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我很是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现在,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名著!真的很耐人寻味,值得大家一读!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八)

《昆虫记》是一本非常神奇的书,生动形象地把一个个讨人厌(至少我是那么觉得)的六条腿的小家伙们的故事记录了下来。这本书似乎有了魔术师的魔法,把那些书本上枯燥的昆虫知识变得无比有趣,而法布尔就是那个神奇的魔术师。然而在这神奇的魔术背后,《昆虫记》是法布尔一生的心血,是法布尔花了40多年完成的作品。昆虫记里充满了妙趣横生的昆虫故事和卓越的动物心理学研究成果。这个神奇的魔术师用充满感情的美妙的文学笔调,为人们描绘了一个神奇的昆虫世界,揭示了昆虫世界的奥秘。

在《昆虫记》当中,每个小虫子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他们能像人类一样生活,他们拥有了喜怒哀乐,他们能向人类一样恋爱繁殖,他们也能为了生存而勾心斗角,为了猎物采取了残忍的手段。他们是活的!不再只是百科全书上一张张不会动的彩图,也不是一个个没有生命的标本,更不是博物馆里的化石,在法布尔的手中这些小东西是会动的,他们不仅能动,还能跑、能飞、能爬。

《昆虫记》当中还记载了许多别的昆虫图书上没有的东西,比如《萤火虫》一章,法布尔告诉了我们萤火虫虽然是个人见人爱的小东西但是它也是一个最小最小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老手,而且手法还相当的狠毒。法布尔就是这样一人性化的文笔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习性、本能、劳动、生育、死亡等等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因素。

《昆虫记》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以散文化的轻松语言记录了昆虫们的生活。

[热]养花读后感汇编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热]养花读后感汇编》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养花读后感(篇一)

《养花》这篇课文,详尽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足表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喜爱。读过本文,我对劳动中的甜酸苦辣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如果气温突然变化,就得全家人鼓励,救治花草植物,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电也不在意。劳动中如果沒有苦,又为什么会有甜呢?人世间沒有不劳动就得到 的开心,都没有可以不吃苦耐劳的劳动。老舍爷爷的亲身经历不更是一个强有力的证实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还要煞费苦心、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见到自身令人满意的作文,内心是多么的甜呀!多得些专业知识并并不是错事。说得多好啊!但是,要获得专业知识,如果不努力劳动,不尝尽酸苦,怎能行?又怎么会获得开心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始终没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过去学习培训,吃不得苦,想学精课程,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问题。历经老师和爸爸妈妈的文化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培训理应任劳任怨的大道理。如今,我放弃了过多的玩乐,尽早认真学习,把握了大量、更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总算尝到学习培训的好处。不劳动者,连棵花也养养不活,这难道并并不是真谛吗?多么的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仅表明了劳动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为人正直办事的真知。这话将始终是我的座右铭:仅有劳动,才可以造就出幸福的生活。借问,不劳动又哪来哪些做为呢,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场景:炎热,太阳光火辣辣的,热流的人,蚊虫精兵也是令人烦恼不堪入目,但我还是全神贯注地组装,组装非常艰难,劲儿使变大,零件往两侧滑;劲儿用变小,又粘不稳固。点胶匀称也难以保证。第一次失败了,我绝不泄气,再说第二次。我将强力胶匀称地抹上去,用劲地握手中内心,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三分钟我手内心积满了汗液。手又酸又痛,我锲而不舍地挤压成型着,连零件的锐角割破了手也不在意。总算,一架精美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上问世了。我开心地想:虽吃完些苦,非常值得!

读过《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了解来到劳动的真实含意: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以后,才会出现不绝的甘甜。我一定始终喜爱劳动!

养花读后感【篇二】

《养花》这篇文章,讲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记忆。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界里没有不劳动就会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句话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又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尝不了真正的甜。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说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记在我的心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劳动又哪来什么名誉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画画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讨厌的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厌,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画画,画的精致这是相当困难的。第一次画不好,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线擦掉,就开始画第二次。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但我坚持不懈地画着。终于,一幅精致的画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还是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三】

老舍先生写的《养花》这一课用两个字概括——“乐趣”。

首先是自己只挑奋斗的花草养。其次是讲了养花的酸甜苦辣。抒发了自己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情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趣,有的兴趣广泛,有的呢追求的是完美只有一个。可是,你的乐趣爱好一定是纯真的,不是家长所强迫的,乐趣的真谛是在于融入生活,而不是“朝三暮四”,那样便会失去它真正的意义。

如果我把人心比做一片海,那么你的兴趣便是那方清澈无比的纯水。老舍先生的“纯水”就已经融入了生活中,感觉很清新,纯朴。“无欲则刚”这种“欲”就是杂质。水中有了杂质就难以保持原来的纯度,而人心有了杂质,就会被杂质消磨掉锐气,终至一败涂地。所以一定要守住你心中的纯水,别让杂质软化了你的硬度。

我也有融入生活的乐趣,其他的要么尘封在我的记忆里,要么混浊在我的脑海里,只有它,还保持着自己的本真。

我喜欢闭着眼睛,聆听花开的声音。那一刻,我听到了心中春天的声音,我闻到了花的清香,那一刻的世界充满宁静,只有我和花在呓语。

我喜欢拥抱大树那结实的臂膀,它那风吹树叶“飒飒”的声音,扫走了我一切的不愉,我仿佛在拥抱母亲,享受生活,感触自然。

我喜欢那春天的小草。小草刚刚探出头来,毛茸茸的,嫩嫩的。我喜欢小草那坚强不屈的性格,不娇柔,即使风吹雨打也不会轻言倒下。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倒在草坪上,看萤火虫漫天飞舞,在夏日的星空中,我要珍惜现在眼前的景象,因为我知道,他们已经不在城市里出入了。我喜欢那闪闪的光,闪闪的星星,看着他们探寻天空的奥妙。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就是喜欢拥抱大自然,去翻翻看看那些鲜活的百科全书,每逢周末我就会去山林里面走走看看。大自然是一本厚厚的书,我把它当成乐趣。我喜欢,我心中所有的喜欢。

我能从自己的乐趣中找到迷失的方向,我要守住心中的纯水,让他浇灌我的人生的春天!用爱!

对,我一定要永远永远的守住心中的纯水,用爱!

养花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老舍先生的一篇散文:《养花》。

文章主要讲了老舍先生爱花、护花、视花如友,对花的喜爱。

通过《养花》,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1、生活十分有趣,养花也有门道,易活的花多是自己会奋斗的。

2、要学会自拔。老舍先生的花有一次死了30多种,100多棵,但老舍先生却从悲痛中自拔了出来。所以,大家应该多学老舍,生活有喜有悲,不要想不开,要真切的体会生活的无穷乐趣。

3、老舍先生很爱花,又浇花,又拔草。心灵善良,美丽,这就是可爱的老舍。我们也应该这样爱护花草,保护树木。花草毕竟是我们的好朋友,何必伤害它们呢?应该友好的对待它们。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我喜欢这篇散文,更喜欢”爱花使者“老舍先生。

养花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上课时,我学习了一篇老舍的文章,叫《养花》,这篇文章是老舍自己亲身养花的经历后,把所体会的养花的乐趣写成的文章。

养花是一种娱乐。养花需要足够的时间与耐心,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我一直以为养花是为了看花,《养花》这一篇作文改变了我的看法。《养花》这篇文章写的是老舍先生在自己养花的过程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的乐趣的事。老舍文章就是这样,既用平凡的句子叙述家常,又用暗藏的词语引人深思。

例如:"摸着门道,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开花。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决不是坏事。"此句虽然话很平淡,但此中的寓意却引人深思,老舍先生天天照顾花草,三年五载老活着。他养花不仅可以观赏到美丽的花朵,还可以积累经验,学习知识,养花来源于生活的乐趣,何乐而不为呢?不仅是养花,生活中的乐趣还不少呢!你可以饲养宠物,可以到大自然里去观察,可以学习一门手艺,可以写读书笔记......这些小事会令你的生活充满了无穷的乐趣。

只要自己用心去感受,去付出,去劳动,就会收获好的心情,好的身体与好的身心。因为生活需要乐趣!就像养花需要浇水。人生下来就是要享受生活,没有了乐趣的生活,不如行尸走肉!老舍爱上了养花,因为他爱上了生活;我爱上了生活,所以我也爱养花......

[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热]史记读后感大全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热]史记读后感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史记读后感【篇一】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篇二】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里的开头语,正好反映了我们中国历史演变的规律。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由历史学家司马迁,耗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史记》。

史记主要叙述了三皇五帝到西汉灭亡,揭露了当时封闭社会君主的残暴,也有一代伟人英雄背后的故事,还看到了当今社会的影子,令人深思。

其中,我最敬佩也是最喜爱的人物是蔺相如。他不仅口才一流,还懂得随机应变,令人信服。带和氏璧与秦王见面时,让虎狼之国国君完璧归赵,廉颇妒忌蔺相如故意为难他,他却毫不计较,秦王对赵王发难,蔺相如让他自食其果。不仅智勇双全,而且识大体,明大义,这样的英雄。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

君、臣、民,三者拧成一条绳,国家才能安定,才能长久。可见,主心骨的力量最为关键。我认为,这股力量的名字叫“善”。以善行天下,以善治天下。

像纣王,像晋灵公这样的昏君,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昏淫无道,不正是无善、不顾百姓的疾苦吗?像尧、舜、重耳这样的善君王,身知百姓疾苦,便会救灾救难,国泰民安。

同时,君主身边的大臣也应善。只可惜真正像屈原这样的善臣有许多受到了冤枉,但像赵高这一类的奸臣,只会使国家走向灭亡。

我们虽然不能以善治天下,但可以以善行天下。积善积德,过清白人生。回顾历史,我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我们现在国泰民安,人与人和平相处。而许多小国战火不断,那里的人民过着惊魂不定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小命不保。我们的生活虽没有美国那么发达,但我们过得富足、美满。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

善,人间的真善美,仁礼谦孝的传统美德,永远发扬下去。

 

史记读后感(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读后感【篇四】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读后感《《史记》读后感作文》。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读后感(篇五)

对于历史,从来就有很多看法,让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两种:一种是以连续的观点来看历史,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前后勾连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下一件事情的开始,此起彼伏,历史也因此可以滚滚向前不断的发展;还有一种就是认为历史事件中存在各种变化的因素,有些事件的出现未必是顺着之前的趋势向前,而是反潮流而动,甚至和潮流毫无关系,完全就是一个突发的事件,这就是历史当中的变数。就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一个习惯如果长期存在,就形成了传统,而传统又会不断的遭到新潮的挑战,传统有惰性,不想变,但是被新潮挑战时又不得不变。不过在我看来,传统和新潮的较量,往往是传统吸收了新潮的某些特点,而新潮也被传统同化掉,最后分不清谁是谁,很难说是传统固守住了自己的阵地,还是新潮成功的瓦解掉了传统的势力。而这种传统和新潮之间的较量,才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

中国的史书有很多种形式,最要紧的三种就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纪事本末体,大抵原因也就在此:我要看故事,看事情的发展,前后的演变,以及去参详其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考兴替明得失——所以事情的经过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至于其他什么年份人物,因为我懒惰,所以不在乎,这些都可以模糊一些,于是纪事本末体很自然的就入了我的法眼

纪事本末体的好处就在于,事情讲的清楚明白,不会被不相干的记载打断——好过编年体——也不必横七竖八的去翻查好多人的传记来拼凑一个故事——好过纪传体——还可以看到各种相关的资料,这样有助于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故事明确了之后,再把一个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就可以看到互相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和比较意义,把事情搞清楚,然后才能看到事情的起承转合

所以为什么司马迁口口声声“通古今之变”,写史记却要用纪传体呢?

 

史记读后感【篇六】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史记读后感(篇七)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史记读后感(篇八)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对我感触比较深的还是《白话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转体通史。

《白话史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最初没有固定名称,一般称为《太史公书》。“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只是美称。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史记》中的《周本纪》。《周本纪》讲了:有个人叫弃,她的母亲是邰氏的女儿,叫姜原。由于姜原出门到野外,看到巨人的足迹,就想用脚踩踩巨人的足迹。一踩上巨人的足迹,就感到身子一震,好像怀孕了一样。日后就生下了个儿子。姜原认为很不吉利,想把他扔掉。可无论扔到哪里,都有动物帮助他。姜原认为他很神异,就养大他。因为最初想抛弃他,所以给他取名叫弃。弃的后代有个叫姬昌的,他敬重长辈,慈爱晚辈,对待手下的人也很好,于是就有许多才士归附他。

后来因为纣王倒行逆施,贪恋财色,在姬昌的带领下,百姓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可最后还是由于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荒唐意见,点燃烽火,让大臣们匆忙跑来,却发现什么事也没有,终于让褒姒笑了出来。周幽王很高兴,还赏赐了那个大臣。可是有一次,敌人真的来了。虽然周幽王及时点燃了烽火,可是大臣们不相信,没有及时救援,使周朝从此灭亡了。

我觉得里面的姬昌是个真正的君子,可周幽王很糊涂,为了让褒姒笑一笑,赔上了整个周朝。先辈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葬送了。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和它相类似的例子。有些年轻人,不好好生活,不好好学习,抵不住电脑游戏的诱惑,经常花钱去上网,然后导致上网成瘾,一有钱就去上网。经常上网不仅弄垮了身子,还伤害视力。没钱时,还会去偷钱、抢钱,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史记读后感【篇九】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史记读后感【篇十】

在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的作者是汉朝汉武帝的史官司马迁。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共一百二十六卷,里面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大禹治水》、《嬴政统天下》,还有《论得天下》、《荆轲刺秦王》……篇篇都让我回味无穷,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大禹治水》了。《大禹治水》讲的是大禹接受了舜帝交给他的重任之后,决心彻底消除水患,发誓不战胜洪水决不回家。他认真勘察,反复思考,改变原先硬堵的方法,采用开挖渠道、疏通河流的方法,依势利导,把洪水排入大海。他还亲自戴上斗笠,和老百姓们一起拿着锹,开山挖山,修渠疏河。在开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龙门山,发现龙门山把奔流而下的黄河水牢牢地挡在后面。由于龙门山的阻挡,黄河流域年年闹水灾,给四周的老百姓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禹几次去那儿察看地形,发现只有把这山给凿开了,才能使洪水流向大海。于是,他便带领老百姓全力开凿起龙门山来,经过好几年的奋战,终于把龙门山拦腰劈开,使黄河之水乖乖往前畅流,一直流向大海。在开凿随后几条大河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各种困难,开凿通了剩下的几条大河。在治水的过程中,大禹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每当想起有许多遭受水灾之苦的老百姓正等着自己去救呢,便毅然决然离开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禹终于制服了洪水,使老百姓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而当舜帝对大禹治水的功绩大加赞赏的时候,大禹却谦虚地说:“我靠得是勤勉不息的工作。”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大禹踏实谦逊、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品德。

《史记故事》中像《大禹治水》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反反复复地翻阅着这本书,跟随着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或怒或忧。在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我吸取力量,获得启迪。从他们的身上,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的道理,学到了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公而忘私的精神,感悟到了做人要谦虚、宽容、与人为善的人生哲理……我想,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史记》将深深影响着我,使我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认真地走好每一步。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一)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二】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三】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最新!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通用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最新!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通用》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篇一】

沈复和芸娘的爱情,或许不是那种浓墨重彩的旷世绝恋,就是这样的有着茶饭滋味的烟火气息,会不经意间触及我们心底深处的柔软。从怦然心动到举案齐眉,本就是一个随遇而安的过程,也是我们希望在日常中遇见的幸福。我们看过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太多,作为人群里的一员,我们依然会发现芸娘的可爱,直至之后的家庭变故,夫妻间的相扶相依依然令我们动容。

本书的作者周公度说:“沈复之文,有着落花流水的时光散漫,庭园梦境的从容静寂,与布衣蔬食的晨光之美。”生活的真味,在其字里行间之中就可尽收眼底,有一种市井流俗的大美。

大千世界里,能够有幸和一个人相携渡过余生,彼此灵魂守望,一边前行一边求索,从此言笑清浅,不离不弃,怎能称不上是一大幸事呢。

沈复的这“浮生六记”四个字取自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一诗的“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读来古韵悠长,应用于如今的日常也并不觉得违和,唯余怅惘。

《浮生六记》被誉为“晚清小红楼梦”,文中涉及的领域很广,包括对地方风物、植物山石、古代典籍、寺庙礼仪等方面的叙述,可以一窥那时的社会风貌。六记指的是闺情、闲趣、愁心、浪游和佚失的“琉球”“养生”六部分,自称格局。从沈复的质朴的语言中看到一位布衣文人的日常。

古文的简笔勾勒,太过惊心。一句“余幼聘金沙于氏,八岁而夭;娶陈氏。”就注定了沈复和陈芸两人一辈子的纠葛。段末总会出现一两句闲笔,却更能感受到时空的苍茫。比如“这一日,是乾隆乙未年(1775 年)七月十六日。” 和“殊不知,芸短寿之征兆已经隐藏于内了。”这种上帝视角,有一种惊人的壮阔感觉。

沈复对于妻子陈芸的外貌描述有一种称得上可爱的诚实,“身形秀美,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两只眼睛顾盼神飞。唯有两颗牙齿浅浅外露,似乎不是上佳的容貌。但她那种缠绵娇美的仪态,令人为之心动不已。”

仔细想来我们某个时刻的愉悦,都是在大片的平淡与困顿中体会时某一刻的幸福,爱与信念的回归是最美好的场景,怡然的生活源于恬淡的心境。多年之后,一些点滴就是爱过的证明,连同生命里的所有光景。这才是真实的人生吧,平淡如水,在多年后回首,依然能掀起惊涛骇浪。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篇二)

前几天整理照片,准备部分冲印出来,恰巧看到昔日在沧浪亭中游玩的几张,不禁得看了眼书桌上的《浮生六记》,想着当年要是看过此书,估计会对沧浪亭多几分的流连,大概会边走边设想沈复与芸娘昔日游览时候的景象吧。

我想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男人,应该都会喜欢芸娘这样的女人吧。芸娘虽没有绝世之色,但是“其形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虽出身困苦之家,但却能创作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实属个妙人,怪不得沈复初见已倾心,再见便痴心。而芸娘对沈复的好,有几个小细节便体现的淋漓尽致。成亲时,沈复发现芸娘正值斋期,一算时间,正是从他当年长水痘开始,只为保佑郎君康复,面无痕,便一直遵守到今日。这样的深情,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对待沈复的父母也是孝敬有加,即使被误会也不愿过多解释。郎君不爱官场与仕途,没有半分埋怨,反倒是与其一起布置园子,捡石头苔藓组盆景。怪不得沈复也会感叹:

“其癖好与余同,且能察眼意,懂眉语,—举—动,示之以色,无不头头是道。“

这完全是一个完美的妻子啊!这样的女子,叫人怎么不喜欢呢?怪不得连林语堂先生也丝毫不吝惜赞美之词,称芸娘是“中国文学和历史上最可爱的女人“。

《浮生六记》虽然已经遗失两记,幸记录沈复与芸娘的“闺中记乐“等篇,得以流传,不然我们就会失去了认识这么可爱女人的机会。因为女人身无法去逛庙会,沈复就真的给妻子芸娘伪装成男人,这种女扮男装的情节,当真不是电视剧所伪造的?(友情提示: 卷一有多甜,卷三就有多虐。)除了被很多人喜欢的《闺房记乐》、《坎坷记愁》外,《闲情记趣》读来也颇有意思,可以看到虽然沈复不暗官场之事,但在园艺方面还是非常有自己的想法的,比如插花之术那篇,即便是现在读来,也颇为受益。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篇三)

东坡云 :夫天地者 ,万物之逆旅 ;光阴者 ,百代之过客 。而浮生若梦 ,为欢几何 ?

何谓浮生,便是一段接着一段酸甜苦辣,时而起时而落的时光罢了。浮生六记,一记闺房记乐,二记闲情记趣,三记坎坷记愁,四记游浪记快。若问我现下最喜爱的书为何,我一定毫不犹豫选择浮生六记之闺房记乐。作者沈复与其妻陈芸鸳鸯双栖,鹣鲽情深,恩爱日常,令人艳羡。林语堂曾经评价芸娘为: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我却认为芸娘是最有情趣的女人,若无芸娘,沈复这本浮生六记恐怕会湮没于茫茫书海之中,不为后人所知,正是与芸娘的日常种种才给这本书增添了趣味与光彩,让它区别于一般的文人日常随笔。

沈复之幸在于娶得了一位温柔贤淑善解人意的芸娘,芸娘之福在于嫁到了一个可谈诗词歌赋亦可品川赏水的沈复。无论是从柴米油盐的烟火气还是从风花雪月的情调他们算是完全的诠释了伉俪情深琴瑟和鸣。难怪作者开篇即说:“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之厚。”

沈复与芸娘,居住苏州沧浪亭爱莲居,内一临水轩室名为“我取”,清则濯缨,浊则濯足,进可对饮小酌,出可游水赏月,多少潇洒意兴。风雅的居所配上风雅的人,如何能令后世不羡慕?更有“吴江必经太湖 ,妾欲偕往 ,一宽眼界 。”“正虑独行踽踽 ,得卿同行 ,固妙。”与卿待月乘凉,同赏风帆沙鸟 ,水天一色 。甚至女扮男装与沈复同游庙中。无论庙堂之高或江湖之远,两个人温柔以待,也像是置身于桃花源。

人人都有一颗向往精致生活的心,但并非每一个人都有将日子过得精致婉约如青花瓷瓶上工笔细描而又整洁细腻的花纹的本事。芸娘是。怪不得多少文人骚客高喊:得一芸娘足矣。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篇四】

中国古代的女子要想名留青史实属不易,留下名字的又或多或少的要牵扯到名利呀,情色呀,绯闻呀,随之而来的是无数文騷们的牵强附会,直到把那些女子们弄得面目全非,让人怀疑她们是否真有其人。

陈芸却与她们不同,她之所以能有名有姓的在历代女子中间存在着,并不是因为她的美貌、才学或者当过中国的女皇帝,只因为她嫁给了沈复,比她活的长,在她死后写《浮生六记》来怀念她。《浮生六记》里所载的往事都是家常话,夫妻之间你一言我一语的调侃。沈复说陈芸刚嫁给他的时候不爱说话,沈复就逗她说话。陈芸喜欢吃臭豆腐,沈复就对陈芸说:狗因为没有胃才吃粪,屎壳郎因为要变成蝉才团 粪,你是狗呀还是蝉呀?要是换了一个女人听了老公这么说自己肯定会脸红吧,陈芸的可爱就在于她不但不脸红,还摆出一堆逻辑性极强的道理,最后弄得沈复也跟着吃起臭豆腐来。陈芸说:情之所钟,虽丑不嫌。

纳兰性德在妻子卢氏死后也写了一堆的悼亡词,安如意更是把其中两句都作为自己的书名,《人生若只如初见》和《当时只是道寻常》。我觉得不管初见还是道寻常都是因为曾经沧海过,他们在该恋爱的年纪时遇到了自己要爱的人,在佳人不再时写下了他人不曾经历过的句子。

还是要说到来世,沈复曾经对陈芸感慨:你要是一男的该多好,我们一起访名山,搜胜迹,遨游天下,不宜快哉!

陈芸回道:这有什么难的,等我老了,虽然去不了五岳那么远的地方,近处的虎阜、西湖都能一起去呀。

沈复:恐怕那时候你已经老的走不动了。

陈芸:今世不能,期以来世。

沈复(恐怕也是受了感动,跟着说胡话):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

感情好的夫妻舍不得对方期许来世本来是很平常的事,但是沈复愿意下辈子为女子相从,这在夫妻史上是第一人吧。陈芸之于沈复不再像绿珠之于石崇,宠 爱她因为她笛子吹的好,也不再像厨娘之于袁枚,舍不得她因为她饭菜做的好,他尊重自己身边的这个女性,想让她分享到自己今生得到的事物,如果有来世。

家长们好像都不怎么待见感情好的夫妻,前有焦仲卿和刘兰芝,后有陆游与唐婉,这两个故事里的男主角们都是孝子,虽然不舍但都听了父母们的话,休了自己深爱的妻子。沈复居然选择抛下自己的父母儿女,顶着个逆子的名声,半夜和陈芸一同逃走。陈芸带病,走了几步就走不动了,沈复背着她,陈芸对自己稍大的女儿说:幸汝父待我厚。待我厚,是明知道我不是能你带来福气的人,还非我不娶;待我厚,是即使被父母扫地出门也要同我一起颠沛流离;带我厚,是宁愿下辈子做女人也要同我做夫妻。

陈芸最终客死他乡,临终前她拉着沈复手,断断续续的说着两个字:来世。

我觉得任何文艺作品中都不能解释男人再娶这个问题。你永远无法在婚礼上问新郎:你怎么没娶那个同你好了十年的女朋友呀?同理,虽然沈复曾经对劝她再娶的陈芸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断无再娶之理。可是他后来还是接受了一个发达了的朋友赠给他的妾。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重入春梦。从此扰扰攮攮,又不知梦醒何时而。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篇五)

最近在看《浮生六记》,为沈复的人生感慨不已。

《浮生六记》记录的是两百年前,一个落魄书生对自己那段纯真少年和忧患中年经历的回忆。

沈复出身于幕僚家庭,幼时也度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其妻陈芸,和他亦是青梅竹马。幼时相识,后来顺利结为连理,二人举案齐眉,夫妻生活充满乐趣。

年轻时的生命,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那时不知这世间究竟有多少凄风苦雨,要将这花朵打落?走过温暖的春,热情的夏,逐渐看到秋风萧瑟,冰冻大地。

后来,变故丛生

因为种种琐事,芸娘失欢于婆婆,得罪了公公,甚至被公公怒斥,让沈复休掉妻子。最终并未施行,但也要求夫妇二人搬出家门,自谋生路。

这个小家庭本就经济拮据,搬出后更是入不敷出。又因担保朋友借债事宜,被债主讨债,并骂上门去。夫妇二人不得不投靠亲友,移居乡村。当时,他们的女儿十几岁,匆忙之中许了人家;儿子刚刚十岁,只得留于家中。一家人各处分散,长时难以想见。其间悲苦,不难想象。

芸娘身体也大不如前,如今又要寄居别家,更是苦上加苦,连沈复这个男人都禁不住落泪。人在屋檐下,并非长久之计,沈复也谋划着外出找事做。二人想到多年前资助过的一个远亲,就决定去试试运气。于是,沈复背上行囊,带上干粮,先是步行,后又乘船,前去找寻。路上,缺衣少食,连壶热身的酒都舍不得喝。幸亏遇到一个故人,因为沈复之前帮助过他,一路为沈复提供吃住,带他找到了远亲。远亲资助了他,他也在那里找了份文职工作,终于可以有些许收入。当他觉得暂时稳定,就把芸娘也接了过来。好日子还没开始,他所在的部门又被裁员十五人,而他并无根基人脉,又成无业之人。

看到这里,夜已深,合上书本,心中难以平静。

我仿佛看到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一个充满憧憬的青年,和一个颠沛流离的中年人,在人生的大道上,愈走愈荒凉。

后来,芸娘死了,死于疾病,亦死于忧虑,死于贫穷。沈复的父亲也撒手人寰。如果这些悲欢离合,沈复尚能承受,那白发人送黑发人,中年丧子呢?沈复的儿子也在18岁夭亡。不知那时的沈复,是否一边思念着亡妻,一边想念着死去的儿子,涕泪横流呢?

读完此书,让人不禁想到我少时读的《活着》,男主人翁富贵一生坎坷的命运,地主家族的没落,父亲含恨而终;小儿子因为献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和女婿也相继意外而亡,妻子病逝,就连唯一的外孙也被豆子撑死,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就留他独自坐在田间回想自己的人生;亦如《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安放弃了他念念不忘的田润叶;孙少平也失去他最爱的田晓霞,最后在矿地出事而毁容。少时读了,只觉得义愤难平,不应该是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吗?后来长大了才发现王子和公主可能会因为异国而分手,柴米油盐、生老病死才是人生常态。

生活的魑魅魍魉蠢蠢欲动,似乎一张口,就会把每个脆弱的心灵吞噬下去。

谁的人生不艰难?我们也只能含着泪,带着笑,纵使满身伤痕,依然摸爬滚打。正如歌中所唱“从前初识这世间,万般流连,看着天边似在眼前,也甘愿赴汤蹈火去走它一遍。如今走过这世间,万般流连,翻过岁月不同侧脸,措不及防闯入你的笑颜.....”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篇六】

读完,内心很不是滋味。为那个吃人的时代,为芸娘,为沈复...

芸娘是整本书的灵魂,如果没有了芸娘,整本《浮生六记》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堙没无闻。回顾一下他们两人的相遇、相识、相知、相契,以及相离。沈复给了她那个时代很多女人都不敢奢望的东西——自始至终的爱,以及发自内心的尊重。所以可以这么说,芸娘的可爱、有趣,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沈复的成全。没有沈复的纵容,芸娘可能就跟那个时代的其他女性一样,在某户人家的后院里,活活地把自己闷死,把自己变成木头。芸娘原本也是一个活得很规矩的女人,知道“三从四德”,每天早早起床,就因为怕被公婆看作“德行不好”。但后来,她变得越来越大胆,也越来越敢于展示自己的个性。她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危险性,但她依旧做了。因为爱,所以放纵,所以尊重。沈复放纵自己的爱,尊重一个有才华有思想的女人。芸娘也活出了自己,让自己短暂的生命在那个灰暗的时代绽放出刹那的光彩。“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我忍不住为芸娘泪流满面。那么有趣的一个芸娘,那么可爱的一个芸娘,她给女儿留下的嘱托,竟然是让她守妇道,不要学她娘这样。

究竟是谁“杀”死了这些才气纵横、不让须眉的巾帼女子?遇见沈复之后,她绽放出灿烂的光华,但随后就开始被作为封建家长的沈复父母吃,被家中的小人吃,甚至被自己吃,因为沈复,遍体鳞伤的她不后悔这样的结局,但她绝不会让自己的女儿重蹈这样的覆辙了。

在那样的一个时代,有多少命运悲惨的女子连一声哭泣都不敢有,就消失在历史的茫茫夜幕中了。这正是那个时代女流之辈的悲哀。

沈复不是没有抱负,却不能施展,沈复也不是没有才华,却没有舞台。由于缺乏上升渠道,再加上文人的清高和孤傲,有不屑于学习一些生存技能,他们最终倒在了自己视为粪土的钱财上,并且还搭上了妻子儿女一生的幸福。

这是沈复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所有文人们的悲哀。

孔子站在河边感叹道:“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代不一样,人跟人的追求不一样,价值观不一样,我们没有必要用现在的标准来套古人的价值观,想当然地把沈复看作一个渣男。否则我们只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看不到中国文学之美,也看不到人性之美。

明清时期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对于人性的桎梏,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阶段。然而盛极必衰,这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人的自我意识开始慢慢觉醒。

文学即“人”学。这种萌芽很自然而然地反映在文学作品中。

这时候,出现了很多不愿意吃人的人。他开始怀疑那些打着道德的招牌吃人的人,“大逆不道”地对儒家经典提出质疑。他主张婚姻自由,热情歌颂卓文君和司马相如恋爱的故事。

对封建礼教压迫下的妇女,李贽给以深深的同情,他大声疾呼,为妇女鸣不平。

还有沈复,在他的笔下,一个才气、胸襟、学识都在男人之上的芸娘跃然纸上,灵动之极。她虽然已经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但我们知道,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挣扎过、幸福过、爱过的芸娘。

她一直奢望的理想生活状态是“布衣暖,菜饭饱,一室雍雍,悠游泉石”,她想要的无非是吃饱穿暖、家人和谐的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甚至超出的生活状态,在她看来,却是神仙几世才能修来的。

她让我们更加知道如何活在当下,活出自我,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浮生六记》读后感作文【篇七】

初读《浮生六记》时,总有一种“沈复几乎配不上他妻子”的设法。细细评味后,才创造芸的才情与心爱若无沈复的慧眼识真和倾情书写,便不能被发掘,更不会被传布,我们也不能经由过程文字一见这两百年前女子的风度。沈复看重芸的文艺风雅,芸恭顺沈复的狷介洒脱,恰是他们的三不雅观不雅观同等才铸就二人几十年如一日的举案齐眉、相爱甚笃。若是沈复要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芸想的是“好男儿志在高官厚禄”,那么两人只需互相嫌弃,互相抱怨了。

沈复与芸的三不雅观不雅观同等、志趣相投无时无刻不表如今《浮生六记》的字里行间里。沈复说芸癖好既与我不异,并且能鉴貌辨色、揣摩眉目,所以我的一举一动,对她使个眼色,她便息息相通,无不办得头头是道。

搬到仓米巷后,因新居风光不如故居,芸时常伤感,又神驰老家丁老家“颇有野趣”的住处,沈复便请示怙恃,携芸来到那儿那里所避暑。芸说往后哪年,当与郎君在这里造一个房子,绕着屋买十亩菜田,招来家丁仆妇莳植瓜果蔬菜,来供给日常家用。郎君画画,我来刺绣,算作品诗喝酒的.资费。如许平民菜饭,终身欢愉,不必方案去远游他处。沈复对这设法深为赞同。

沈复向芸衬着庙会盛景,芸道可惜本身不是男人,去不了。沈复便辅佐出主见,让芸穿本身的衣服扮为男人。芸扮男人没有合脚的鞋,沈复也辅佐:市场上有卖蝴蝶鞋,巨细脚都可以穿,买起来也极随意,且早晚可以当拖鞋用,不是挺好的吗?芸欣然畅怀。

若是说沈复碰着芸是一种荣幸,那芸碰见沈复不也是一种荣幸。在婚姻是怙恃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社会,沈复对芸成心意,便向母亲说:“若为儿择妻子,则非淑姐不娶。”也算是本身夺取来的幸福。

[热]女巫读后感集锦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女巫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女巫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女巫》的课外书,里面讲了: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巫因偷偷参加了她不能参加的女巫舞会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女巫首领惩罚她要做个好女巫,做的好了才可以参加明年的女巫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到家一边勤奋的学习女巫魔法,一边和她的好朋友小乌鸦一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大家都好喜欢她,而她也从帮助别人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快乐。她以为她会受到女巫首领的肯定而且应该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女巫舞会。可是,谁知道女巫王国里,做好事的是坏女巫,做坏事的才是好女巫,小女巫反而被那些坏女巫狠狠的教训了顿。最后,聪明又勇敢的小女巫一把火点燃了用智慧和魔法敛聚来的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让她们不能做坏事。然后,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第一,她会努力的学习,勤备的学习魔法书中所有的知识和本领,所以才有最后的胜利。第二,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向小女巫学习,做个勤备好学的好学生,做个助人为乐的好儿童。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印象中的女巫是凶狠、邪恶的。如《白雪公主》中让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王后;《睡美人》中的小公主也是因为中了女巫的魔咒而沉睡百年。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女巫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在女巫们看来,总是干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而善良的小女巫不受雷雨女巫鲁姆倍尔的威胁,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她帮助天天在酒馆里喝酒玩耍不管妻儿的屋顶板匠恢复了理智;帮助在暴风雪中卖栗子的小伙子感受到寒冬里的温暖;还帮助沉默而忧伤的小女孩卖纸花,让人们都来买她的纸花,而且纸花总也卖不完……

小女巫用她的故事改变了我对女巫的看法,原来,女巫也可以是善良的。

自评:这这是我看完小女巫后写的读后感,望大家指教,我即将写出另一篇读后感《女巫》。

女巫读后感【篇二】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平常女人一样,有着平凡的相貌,平常的工作,平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平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女巫读后感【篇三】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读后感【篇四】

今年暑假,我看了意大利作家阿兰·斯特拉顿写的《梦幻女巫》。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梦幻女巫出没贝鲁门王国的森林中,她在等待从国王和王后那儿收获的“纪念品”——奥莉维娅公主的心脏。在得到这件“纪念品”之前,王国的每一个孩子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公主的十三岁生日即将到来,梦幻女巫给出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绝望的王后试图从邻国得到帮助,但却被狡猾的利奥王子侵占了城堡。勇敢的奥莉维娅公主和农家男孩米洛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老鼠一起逃出城堡,打败了梦幻女巫,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

奥莉维娅,你真是好样的!明明知道逃出城堡去救孩子们,有很大的危险。但你却勇敢地与两个朋友一起冒险闯入梦幻女巫的老巢。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不但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还从利奥王子手中夺回城堡。

奥莉维娅,我和你同样的年纪,但在勇气这一方面,我真的比不上你。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元旦演出,我荣幸地被选中作为元旦演出的主持人。虽然我很开心但又忐忑不安,因为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平常连跟别人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学校大型活动上露脸。从被选中的那天起,我就陷入矛盾与焦虑之中,甚至打起退堂鼓——想要退出。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鼓励下,我才勉强鼓起勇气接受挑战。元旦那一天很快来临了。演出开始了,我带着紧张的心情走向舞台。站在舞台中央,我两腿发抖,手心直冒汗。在我将要开口时,我一看台下,一千双目光投向我。我一下子懵住了,脑海一片空白。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心急速跳动的声音……经过这次锻炼,我慢慢变得勇敢起来。但和你奥莉维娅一比,我还差远了。

奥莉维娅,你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