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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分享: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模板7篇

发表时间:2022-05-13

【www.zb258.com -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值得分享: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模板7篇},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一】

今年暑假,我去逛新华书店时买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黑人奴隶的故事对我来说充满了神秘感,所以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情不自禁地用了几天时间就把它读了下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里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了黑人奴隶的艰辛,人们自由和平等是多么的宝贵。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书中主要写了关于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叔叔像商品一样被人卖来卖去。他非常渴望得到自由,但为了不连累别人又几次放弃了逃跑的机会。最后,因为拒绝说出逃跑奴隶的下落,被主人鞭打得遍体鳞伤,离开了人世。

这是一本反对黑奴制度的书。书中的奴隶主有像圣克莱尔先生那样的好人,也有像格列雷那样的残暴的人,但黑人奴隶们的自由是应该由他们自己来掌握。汤姆叔叔老实、善良、乐于助人,但是他太老实了,他应该勇敢一点,为自由积极地抗争。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阅读的好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二】

你可以剥夺我的自由,甚至摧毁我生的权利,但我的尊严始终会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不倒,我的灵魂也不会为了讨好你而起舞,但它会化作一道照亮废奴道路的光萦绕在万千黑奴脚下,飞向有着自由生活的北方——吾身不能至,但心向往之。

——题记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名作《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作品以主人公汤姆的小屋为名,以美国南北战争后期为时代背景,以主人公曲折而又富有悲剧性的下半生为故事主线,穿插了黑白混血儿的悲惨命运。以庄园主们浮华、奢靡的生活、奴隶贩子的丑恶行径等作为支线,向读者展示了当时的历史环境。

斯托夫人以穿插叙述的方式描绘了几个黑奴不同的遭遇,各奴隶主对奴隶的不同态度及不同结局。这是她独具匠心的地方。

肯塔基州的有个庄园主叫谢尔比,他负债累累,在受人钳制的处境下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同样卖力的伊莉莎夫妇的孩子哈里也难逃被卖掉的厄运——但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最终在废奴派成员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在一个允许黑人生活的地方获得了自由,后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黑种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位黑人青年敢于斗争,所以在后来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大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女孩——伊娃,于是她的父亲便买下了他,待他宽厚。天不佑英士,伊娃的父亲不久便卷入一场斗争,死于非命。汤姆似被猎火铳击倒的飞鸟一般,不幸的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在这里,他的日子比以前难过多了——伊娃的父亲和谢尔比先生待他如自己的亲兄弟一般,但雷格里则把他看作一只任由自己侮辱、践踏的蝼蚁,他甚至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

汤姆叔叔就像是一颗川骛的流星,在短暂的生命旅程中迸出一阵爝火,这阵爝火在之后的时日里点燃了普罗米修斯之焰,让黑奴们脚下的自由之路直亮至黑暗的夜幕边陲。汤姆叔叔是一个又一个黑奴的缩影,他们向往自由,向往美好的生活,更敢为了不受束缚的日子去与残暴的奴隶主们做抗争,那些肯为此献出心脏的人们,是真正的勇士……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完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还有对黑奴们的同情。

我之所以愤怒是因为那些奴隶贩子唯利是图,冷漠无情。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自私自利、冷酷无情,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漠视奴隶。奴隶主雷格里更是人性泯灭,丧尽天良,他曾经一脚踢晕了他的母亲,对奴隶更是残酷无情,他还亲手打死了汤姆。

我感动是因为汤姆为了鞭打别的奴隶,让雷格里把自己往死里打,最终打死了他!

我很同情他们,因为他们就拥有一点黑人的'血统,就被那些奴隶贩子无情地鞭打、杀害,甚至在棉花的大忙季,奴隶贩子逼着奴隶每天干十几小时,只给一点玉米做口粮,完不成任务还要对他们施以鞭打。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但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们也要做个好人,帮助他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四】

美国学者詹姆斯评价《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据说就连第十六任总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也说:“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可见《汤姆叔叔的小屋》不论是从文学作品还是社会意义的角度讲都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这本书的另一个译名是《黑奴吁天录》, 斯托夫人沿着两条平行线索描述了两个黑奴不同的人生遭遇。

伊莱扎是一个婢女,当她偷听到谢尔比夫妇要卖掉自己的孩子后,便连夜带着小哈利逃离谢尔比庄园,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 她抱紧儿子不顾一切的跳上河中漂浮的冰块,并不停留的从一块又一块的浮块上跳过去,奇迹般地跳到对岸,岸上的人都为她的壮举大惊失色,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们母子到了一个保护奴隶的村庄。后来意外地遇见也从奴隶主那儿逃出来的丈夫乔治,全家人一起前往加拿大。她并没有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母爱的力量让她跨越种种磨难,来到了自由的世界,获得了新生。

汤姆做事干练、忠心耿耿、深得主人的信任。当汤姆从伊莱扎那儿得到主人要卖掉自己的消息后,却不愿逃走,认为那样做是背信弃义,辜负了主人对自己的信任,认为自己应为主人分忧,让主人卖掉自己偿还债务。于是汤姆忧伤地告别家人,跟着奴隶贩子黑利上了驶往密西西比河下游的轮船,他被几次转卖,最后仍旧被毒打致死。他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与忠诚。在接近生命的终点时,他大声地说道:“你买下了我的肉体,却得不到我的灵魂,我的灵魂不是属于你的。” 我欣慰的看到了他内心反抗意识的觉醒,他灵魂的自由是一直存在的。

汤姆以前的少主人乔治把汤姆葬在一个多沙的小丘上,他跪在汤姆叔叔的坟头说:“我向你起誓,从现在起,我愿尽我的一切力量,把可诅咒的奴隶制度从我们的国土上消灭掉。”乔治回到自己的庄园后,召集全体黑奴,发给每人一份自由证书,他实践了对汤姆叔叔的承诺。

“奴隶法,对我来说,是难以置信的、令人吃惊的和可悲的。如能把这个罪行和不幸沉入大海,那么我会愿意和它一同沉入海底。”从这样深刻的思想出发,斯托夫人在四十岁时拿起了笔,深深揭露了奴隶制践踏人性的罪恶。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斯托夫人对妻离子散、骨肉分离的场面的描写,那种撕心裂肺、催人泪下的效果和震撼人心的力量让人更加深刻体会到奴隶制的泯灭良知。正如斯托夫人说的:“一想到我国的人们在对待奴隶问题上的残酷和非正义,我的心就痛苦得几乎破碎……”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五)

暑假里我第一次和世界名著亲密地接触了一下,名著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咋一看那么简单的题目,怎么称得上世界名著呢?带着这个疑问,我翻开了书……

原来当时美国还处在黑奴时代,黑人与白人没有同等的人权,黑奴地位极其悲惨,可以被主人随便卖卖和杀戮,根本没有人身自由,这本小说发表时犹如一声晴天霹雳,震撼了整个美国社会,激发了以“废除黑奴制”为口号的美国南北战争,从而改变了美国,影响了世界。让我从中了解了原来黑人并不像现在那样不受歧视。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被主人打,被主人骂,生活过得一点都没有自由,汤姆被原先的主人谢尔比夫人卖给了现在的主人海利,在海利家当了一段时间黑奴,又被海利卖到了克雷洛先生家里,汤姆在克雷洛家里做不好就会被克雷洛先生活活打死,从中我觉得克雷洛先生的脾气特别暴躁,尽管汤姆叔叔做的不好,为什么要活活打死呢?直接卖掉不行吗?

其实汤姆叔叔也是可怜之人啊!我就来详细说明一下:“在一个明媚的一天,汤姆叔叔就被谢尔比夫人买去做奴隶” 汤姆叔叔首先干得挺习惯了,后来就到处“惹麻烦”,比如打破了杯子、打破了碗,这就让主人很不满,不是打就是骂。于是,谢尔比夫人就决定把汤姆卖给了自己的一个好朋友海利,海利是一个非常友好的人,汤姆来到海利家就过上了一段幸福的日子,不像在谢尔比夫人家被打被骂,在海利家汤姆干事利落,常被海利夸奖,可是有一次海利家来了客人,汤姆把客人弄得神魂颠倒,所以海利一生气就把汤姆卖给了凶恶的克雷洛先生。 克雷洛身边有好几个兄弟,汤姆要是做错了事,就会被克雷洛打上一顿,所以汤姆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有一次汤姆在克雷洛先生家一不小心把杯子、碗、装饰品,都打碎了,克雷洛先生叫了一些人把汤姆叔叔的手、脚、身体,都按住,拿着又长又粗的铁棒把汤姆打得遍体鳞伤。到第二天,克雷洛叫了医生给汤姆治病,但是医生说:“克雷洛先生,这个奴隶已经没有生命了。” ……

汤姆叔叔的悲惨一生是黑人奴隶的缩影,黑奴的命运随着主人的改变而改变,主人的喜怒哀乐直接影响着黑奴的快乐和幸福,他们自己根本没有生活的主动权,甚至连生命都掌握在主人手中,更不用说自由了!

……

现在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也没有最好和最差,人人平等,谁也不会得到最好谁也不会降到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看了这部名著使我懂得了这个平等多么来之不易呀!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六】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一样。”在我的生活中,书籍就是一座花园,一本本好书便是那一朵朵艳丽的花儿。倘佯于经典名著这丛不败的鲜花中,我似饿了的蜜蜂尽情吮吸着它们的精华。其中《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朵“七色花”深深地吸引着我。

漫步在书的世界里,在我望眼欲穿的那一刻,“七色花”在我眼前含苞而绽。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绿与白......如“锦绣”般呈此刻我眼前。

恬静的红--艾乐吉林

天真可爱的艾尔吉林拥有着天使般美丽的脸庞和纯洁的心灵。她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或是坏人。这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是很难得的一种精神。

但我真正欣赏她的并非是这些,而是她在临死前还不忘为社会再造福音。她似乎感动了所有的奴隶,也感动了所有的读者。一位十几岁的女孩,一颗纯洁的心灵也为主人公汤姆叔叔带来了许多温暖。

冷落的紫--汤姆叔叔

汤姆叔叔是一个逆来顺受,任由奴隶主摆布的人。他信仰上帝,他追求自由,他认为上帝能够帮忙他逃离苦难。他曾说过:他的身躯是属于主人的,但他的灵魂是属于自我的。他为了自我的主人一家能够平安,放弃了逃跑的机会,让奴隶贩带走了。他的乐于奉献和舍已为人精神都让我为之振撼。

并且汤姆叔叔还十分能干,精明......任劳任怨地替谢比尔先生管理庄园。

苦笑的绿与白

依丽莎一家人善良且又胆小怕事。虽然他们夫妇是这样貌的人,可是为了自我的孩子--小哈里不被卖掉,而去努力斗争,之后他们离开了肯塔基,从而获得新生,但这过程是艰难的。

在主人们未将把小哈里卖掉时,曾向依丽莎保证过,他们是不会将其卖掉的。但结果却恰恰相反。于是她开始质疑,又回想起以前的事,她觉得虚伪,便开始苦笑,但最终他们是笑到最终且这不是苦笑,而是对自由到来的欢笑。依丽莎的笑让人们看到了期望,看到了光明。

幽暗的黑--托普西

托普西和所有的黑奴有着同样的遭遇。我同情她的原因是: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先那完美,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但幸运的是她遇到艾娃,这个心灵纯洁的女孩感化了她。她正渐渐地为“由幽暗的黑转化为纯洁的白”而努力。

儿时,我曾看过这朵"七色花",但那时只是懵懵懂懂。如今再阅读。我的思绪似从微雨中洗去了它的尘垢,让这朵花那甜软光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也让那浓郁的芳香再度扑入我的鼻间。

这朵“花”,对当时社会起到了进取作用,异常是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这就是“七色花”的故事。了解它的人会更多,这故事会在不一样的人和不一样的时间内流传。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七】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一名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讲了美国的奴隶悲惨命运,他们没有自由, 被奴隶主使唤,被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忍饥挨饿的日子,没有快乐。

主人公汤姆也是一名奴隶,汤姆叔叔虽然是一名奴隶,但是他正直、善良。当他知道主人要把他和一名女奴卖了,他却不跑,让女奴先跑。他说:我不能跑,我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那么信任我,我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能怪老爷 。汤姆叔叔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他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女孩,又成为女孩的奴隶,可惜他的主人不幸去世了。汤姆又被落到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手里,雷格里要汤姆打女人,被他拒绝,后来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说出二人下落,最终被打死。汤姆叔叔是多么的善良,他的善良让我多么的敬佩,我们现在是多么的需要汤姆叔叔这样的人啊!

想想那种奴隶的社会,我们现在多么幸福、快乐,能有宽畅的教室上课,还可以学到知识,还有新衣服穿,有好吃的美食吃,多么好啊!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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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分享: 《李尔王》读后感模板9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行如流水的作文是怎样写出来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值得分享: 《李尔王》读后感模板9篇》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值得分享: 《李尔王》读后感模板9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李尔王》读后感【篇一】

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毒打,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欺负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身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政界的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决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正因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味道又怎样会知道甜的味道呢?

《李尔王》读后感(篇二)

两周一次的读书笔记获益匪浅,即便外出旅行也不想错过。去机场的城际列车上完成的,将就看吧。推荐大家读莎士比亚,可以对号入座。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瞎子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人看莎士比亚笔下人物,都有各人自己的见解。我也是,虽然李尔王死于他的虚荣,但更多的是死于他对人性的无知。“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莎士比亚写尽世间各样人物,却没有写出一个完人,因为世界本没有完人。莎士比亚的悲剧,就是人的悲剧。

《李尔王》读后感【篇三】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也于这个寒假期间,看了看这本书。此书讲述的是一个国王自食恶果的故事。

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李尔王》读后感【篇四】

李尔王讲述的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李尔王因年事已高,决定把国土分给3个女儿,幻想着以此避免往后的纷争。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口蜜腹剑,赢得父王宠信,分到了国土,小女儿考狄利娅不愿阿谀奉承,她诚挚而简洁的表白得罪了李尔王,从而失去继承权。前来求婚的法兰西国王慧眼识人,娶考狄利娅为皇后。得到国土的两个女儿很快露出冷酷的真面目,使李尔王连栖身之地也没有,只好跑到荒郊野外去与野兽为伍。考狄利娅为救父亲,率军队攻入英国,父女得以团圆。但战事不利,考狄利娅被杀死,李尔王守着心爱的小女儿的尸体悲痛地死去。

李尔王这个人,我个人认为他是个有一点愚蠢的人,还有他的那两个女儿是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看的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也十分的伤心。

其次的主角就是小女儿考狄利娅了。她在剧中可以说是完美和正义的化身。正是她在父亲颠沛流离之时期兵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但是悲剧总是这样,把美好的事情毁灭给人看,小女儿最终失败自缢而死,老王也因此而悲痛去世。她的诚实可以说是对于虚荣心的一个警醒,一个警钟,其实她是最爱父亲的女儿,只是由于拙于表达而是父亲误会了她的意思。只是因为这样,导致了最后的悲剧结果。

悲剧不同于喜剧,我认为可以使人想得更多,思考更多。关于人性,关于幸福,关于善恶,这部悲剧留下了这么多问题供我们思考。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李尔王是先恶后善,先富后贫,先福后苦!

《李尔王》读后感(篇五)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本剧中的最大悲剧不在于李尔王的经历,而在于小女儿考狄利娅被驱逐后仍然敬爱自己的父亲李尔王,并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李尔王因残暴蛮横,目光短浅而落得如此下场。而他的两个大女儿恶人有恶报,她们一生都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可谓是自食其果,读来真是酣畅淋漓。

疯子领着瞎子赶路,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莎士比亚用这句话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人,在文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对我而言,书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华文萃,一种是西方经典。如果说国文是晚饭的香糯,回味无穷;那么外国名著就是早餐的清爽,清脆利口。国文可以丰富我的知识蕴含量,外国名著可以激发丰富的想像力。

如果没有阅读的滋养就会像铁笼里的狮子盲目徘徊。所以,树起阅读的船帆,在书的世界里远航。

《李尔王》读后感【篇六】

《李尔王》称得上是莎翁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其充分展现了人性中难以回避的丑陋,无以复加的残酷以及难以逃脱的悲哀;与此同时该剧也充分体现了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善良,不求回报的奉献,不离不弃的真诚以及感人至深的牺牲。整部剧充满着对王权、对社会、对正义、对人性、对自然、乃至对神的拷问及深思。本文以过往李尔为核心,以该剧中五个与李尔相关的重大场景为划分标准,细致考察李尔在整部剧中的转变以及其所受到的教育。

作为国王的李尔是专横的独裁权力者,这主要体现在其为小女儿考狄利娅抉择夫婿中。在考狄利娅触犯国王李尔之前,其是十分受疼爱的,李尔要分给她“比你的两个姊姊更富庶的土地”,而且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也能感受到这种偏爱,“他一向都是最爱我们妹妹的”。但当考狄利娅并没有按李尔的意图诉说对其的爱时,李尔不但剥夺了考狄利娅的土地,更是向她的两个追求者极力贬低考狄利娅。他直接劝勃艮第公爵“放弃他吧”,劝法兰西王“您还是丢开了这一个为天地所不容的坏人,另外去找寻佳偶吧”。即使在法兰西王执意选择考狄利娅后,李尔仍不忘诅咒他们,“你们不要想得到我的祝福”,致使法兰西王“盛怒而去”。国王李尔对女儿婚姻随意专断,反复无常;将心爱的女儿转瞬间称为坏人,其极致的专横可见一斑。

国王李尔不仅是专横的,更是愚昧的,极易受到蒙蔽的。他面对高纳里尔和里根的奉承,显得极其受用,认为其所说的就是她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完全没有一点怀疑的倾向,而面对考狄利娅的无话可说则擅意决断,根本不考虑考狄利娅所说是否是真实情况。而其在面对肯特为考狄利娅求情的死谏时,李尔根本不加思考,只是仗着君主的权威一昧地欲使肯特屈从,“闭住你的嘴巴”,最后剥夺了其官职并将其驱逐出境。

由此可见,国王李尔是一个专横、愚昧、易受人愚弄的宫廷王,他生活在由王权所构筑的自我世界中,王权将其完全封闭,令其行为、言语等都随心所欲、任意妄为,他看不到真实的世界,看不到社会的真相和真正的人性。讽刺的是,其悲剧恰恰起源于他基于王权的任意妄为,因为这使其失去了自我世界的根基——王权(分割国土事件),这迫使其自我世界崩塌,也迫使其开始认知真实的世界,而他也正是在悲剧的逐步进展中,逐渐受到教育,摆脱专横、愚昧乃至深入其血脉的宫廷王性。

书中的李尔王虽有些糊涂,但也是人之常情,而且他知错回头。而两个女儿则无情无义,手足相残,唯利是图,忘恩负义。小女儿却十分孝敬,有情有义,令人称赞。其他忠臣以肯特为代表,都使我分外感动。此书最后的结局十分悲惨,孝魂忠魂俱去了,令人心伤。

此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不能自私自利,需得忠孝两全,大气大度也不可或缺,如果犯错,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矣。有情有义才会有人称赞,忘恩负义与禽兽无异。

《李尔王》读后感(篇七)

剧中有李尔和葛罗斯特这样两个家庭,他们都遭遇了一系列的家庭悲剧,父亲与子女,兄弟,姐妹,双双反目成仇,最后全部死光。感慨他们悲剧命运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这两场悲剧的思考。

葛罗斯特的悲剧是李尔的一个缩影,葛罗斯特之前听信二儿子爱德蒙的谗言赶走大儿子爱德伽,后又因爱德蒙背叛而被挖去双眼,最后死在郊外,令人唏嘘。那么这场悲剧又是如何造成的呢?书的开头,葛罗斯特说了这样几句话——“我还有一个合法的儿子,年纪比他大一岁,然而我还是喜欢他。

这畜生虽然不等我的召唤,就自己莽莽撞撞来到这世上,可是他的母亲是个迷人的东西……这孽种我不能不承认他。”“他已经在国外九年了,不久还是要出去的。”作为一个父亲,当着别人的面,称大儿子为合法的儿子,二儿子是私生子、畜生和孽种,这对于爱德蒙心理的伤害是极其之大的,对于他的母亲,葛罗斯特则称之为东西,这会使爱德蒙对哥哥和父亲产生怨恨和复仇心理,从而导致了日后父子兄弟自相残杀的悲剧。爱德蒙是可怜的,在他临死的时候,他说“爱德蒙还是有人爱的。”

这多么叫人心痛啊,一个可怜的孩子,从小被送往国外,每次提及都要被加之私生子、畜生和孽种的称呼,他多么渴望被爱啊,却从没有过被爱的感觉,以至当他想去爱别人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大儿子对于这场悲剧的造成又有没有责任呢?毫无疑问,也是有的,他太过懦弱,一遇到事情就只想着逃避,直到他的父亲失去双眼,被放逐时,他仍不敢承认自己是他的儿子,最后,他却又丝毫不顾兄弟之情,杀死了爱德蒙,还觉得理直气壮。一个那么懦弱的人,在复仇时的凶残,使我感受到了人性的悲哀。

李尔的悲剧同样是由许多人共同制造形成的,其中有李尔,他对小女儿太过偏爱,令大女儿、二女儿心生嫉妒,他暴躁又喜怒无常的脾气,使大女儿、二女儿没有安全感,而且李尔过早的分封土地与权力,自己空留国王的虚名,没有实权,断绝了自己的后路,在女儿家生活时,又放纵手下,肆意扰乱女儿的生活,引起他们的不满;有小女儿,她通过诋毁两位姐姐的人品的错误方式来要求她们孝顺父亲,这造成了姐姐们的极大反感和憎恶;也有忠臣肯特和弄臣,他们将全部责任推给李尔的女儿们,从不指出李尔自身问题,让李尔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又用暴力和嘲弄的手段侮辱大女儿和二女儿身边的人……

两场悲剧的共同之处,是两位父亲都不懂得到底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孩子,他们都太过于强势,也太过于偏爱了,这就使其他的孩子感到缺爱,而产生嫉妒和仇恨,以至最后完全不顾及父子和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相互厮杀。

《李尔王》这一部家庭悲剧,让我们思索爱到底应该如何分配,既不能过分宠溺,也不能全然没有,既不能有所偏爱,又不能完全公平。爱是上帝赐给世界的宝藏,在怎样去爱,怎样分配爱的路上,我们任重而道远……

《李尔王》读后感【篇八】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雪莱曾经说过:“《李尔王》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戏剧诗的样本。”在我看来,它完全可以媲美《哈姆雷特》。故事来源于英国的一个古老传说,大约发生在8世纪左右。后在英国编成了许多戏剧,现存的戏剧除莎士比亚外,还有一个更早的无名氏作品,一般认为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是根据此剧改编创作的。

全剧有两条平行的故事线索。主线索讲述的是古代不列颠国王李尔年老昏聩,要根据爱他的程度把国土分给自己三个女儿。长女高纳李尔和次女里根都用甜言蜜语哄骗老人,唯独小女儿考狄利娅讲了老实话,说“我爱你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李尔一怒斥逐了小女儿,将她远嫁法国,把国土平分给了两个虚伪的女儿,结果自己却受到两个女儿无情的怠慢,一怒而跑到了暴风雨中的荒野,与乔装疯丐的爱德加为伍。

后来小女儿从法国兴师来讨伐,终于父女相见,但是英法两军交战,法军战败,考狄利亚被俘,不久被爱德蒙密令缘死,李尔抱着她的尸体在悲愤中疯狂而死。

另一条次线索是葛罗斯特伯爵听信庶子爱德蒙的谗言,放逐了长子爱德加。后来由于他同情李尔,被挖去双目,在野外流浪时遇到沦为乞丐的儿子爱德加,由他搀扶前行,却不知搀扶他的就是被自己赶出门的儿子。庶子爱德蒙继承爵位后,同时与李尔的长女、次女勾搭,害得她们争风吃醋,相互残杀,最后次女被毒死,长女谋杀亲夫的`阴谋败露后自杀。爱德蒙受到爱德加的挑战,在决斗中被杀。

“疯子带着瞎子走路,本来就是这个时代的一般病态。”

这是葛罗斯特被挖去双眼后,在伪装的爱德加带领下前往多佛时说的一句话。是他对社会,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所做的总结。

李尔疯了,源于两个女儿的逼迫,更多是认清了事实,看到了人性的真实,通过他人投射到自己身上的态度,终于在萧瑟的晚年,在颠沛流离之境,人生第一次透彻的认识了自己。对贫穷,对阶层,对权力、欲望,都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最大的改变,是对爱的体悟。口口声声说出来的爱,都源自欺骗和利用。一字不提,步步相随的真情,源自内心。最后他抱着死去的小女儿,悲叹永远的失去了她,也放下了这个世界的恩恩怨怨,随她而去。

他像一本摊开的书,上面有我们的故事,我们的抉择。对物质,对情感的取舍。人啊,多么容易狂妄,肤浅,不经历些苦难,终是不能发现真实的存在。

那个弄人,真真切切的旁观着发生的一切。被人取笑,投人所好。他的存在是对李尔这个国家君主的极大讽刺,一个如此卑微,假颜欢笑的小丑尚能透过那些外在的光环看到内在的丑陋,而这个自以为是,暴躁,愚昧的君主却活得如此糊涂。不能不让人悲叹。

爱德蒙,这个只信仰nature的人。一切为己,损人利己。在现世,他倒是挺适合的。我们生活的社会已经是以物质至高的大环境,这样只崇尚自己天性的人,必然能获得他所需的。

莎翁的李尔王,结尾死了很多人。但是正义毕竟是存留下来了。每个人都在这场家庭内战,宫廷厮杀中,学到了点什么。经历过了,便会成长。穿过黑暗的沙床,人性终会走到光明的河岸。

《李尔王》读后感(篇九)

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因大女儿为利放弃爱,只因小女已无权再爱。

第一个瞬间:“爱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理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意再忙碌于复杂的社会事务中,分土地仪式上,他想知道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况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终于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终于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终于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助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己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一切终究为了什么?爱特门不愿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就在前方。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己;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起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贡纳梨、吕甘和爱特门最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可以互相弥补人生最后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值得分享: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简单 (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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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篇一】

山里学校雪河小学只有五名学生。由于人少地偏,学校被政府下令搬迁。五名学生准备报名参加两项比赛——全国小学生羽毛球比赛和短片拍摄比赛,希望在比赛中获得冠军,请媒体关注学校,从而保住学校。

在拍摄短片和训练羽毛球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租用学校教室的“教授”在培养剧毒杀人蜂,准备在即将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刺杀美国总统!更严重的是,杀人蜂已经逃出蜂笼,正在威胁人们的生命!

学生们能否消灭杀人蜂?能否赢得比赛?他们将和时间赛跑,向命运宣战,一个又一个闪亮的时刻将留在他们的生命中。

在追逐成功的路上,我们往往忽略了一点,就像书中“萤火虫”这个意向所传达的——摸索前方的去路,照耀后方的来者。成功并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与他人共同的愿望。大家有目标的一同前进,生命因此绽放光芒!一只萤火虫发出的光芒,远远比不上整群萤火虫一齐发出的光更加耀眼,更加闪亮!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篇二)

书,是人的朋友;好书,是人的知己;一本好书,伴人一生。

最近,我读到一本好书,马来西亚作者徐友彬的《闪亮的时刻》。这本书写了5个孩子对抗坏人和消灭杀人蜂的故事。其中,有两个孩子还在上三年级,但他们不惧怕恶势力,也不惧怕剧毒无比的杀人蜂,而是与他们对抗周旋。最小的女孩嘉嘉在爱犬比比被为杀人蜂配种的箭毒娃毒死、并不被伙伴相信后,冷静查阅资料,并尽力得到伙伴们的信任,虽然期间她闹过也任性过,但是她一点会更出色的。这个故事中,也有让人黯然泪下的时候,与嘉嘉一样三年级的男孩毓文为救其姐姐不被毒蜂伤害,被毒蜂叮咬身亡,他是5个孩子中最善良最善解人意最纯洁最懂事心地最质朴的一个。同时他们同心协力在全国小学生羽毛球比赛和短片比赛中获得冠军,从而保住了自己的学校,引起了社会关注。

嘉嘉有一句话:因为人会死,所以我要让生命发光。这句话让我非常动容。他们正是为让自己的生命闪亮而在努力、拼搏甚至是牺牲。所以请大家牢牢记住,生命短暂,且让生命发光,让生命闪亮,闪亮的时刻永远停留在你我心房。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篇三】

许友彬是马来西亚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的作品频频获奖。许友彬曾经来过我们学校签名售书,并发表演讲。这本书就是那次活动时买的。

《闪亮的时刻》中的主人公是山里学校雪河小学的五名学生——毓敏、毓文、懿勇、懿仁、嘉嘉。由于人少地偏,学校被政府下令搬迁。为了让学校继续留在环境优美的山中,五名学生报名参加了两项比赛——全国小学生羽毛球比赛和短片拍摄比赛,希望在比赛中获得冠军,请媒体关注学校,从而保住学校。在拍摄短片和训练羽毛球的过程中,他们发现有人在培养剧毒杀人蜂,并已经威胁着人们的生命!结果如何,同学们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最令我感到伤心的,是毓文的去世,他为了救姐姐毓敏牺牲了自己。但是毓文的去世,却拉近了毓敏和嘉嘉的距离,两个女孩从死对头成了好朋友,她们之间的友谊裂缝缝合了。

正如《闪亮的时刻》这个书名一样,一个又一个闪亮的时刻已经留在了这五名学生心中,留在了他们的生命中。生命短暂,相信你我都愿意让生命发光,让生命闪亮。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篇四】

在图书馆选书时,我无意间发现了《闪亮的时刻》这本书。《七彩语文》这本杂志曾推荐过这书,于是我便把它借回了家。

这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雪河小学只有5位学生,几个科学家租用了雪河小学的一间房子来做转基因实验,把毒箭蛙的毒液转移到了非洲杀人蜂的体内,想用它来刺杀美国总统。结果被雪河小学的学生发现了,学生们尽力阻止这些科学家的阴谋,最终毓文为了保护他姐姐毓敏,被杀人蜂蛰中牺牲了。这书的情节十分感人,看完后我都流泪了,

正当要写这篇读后感时,我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视频,两个年轻的消防员在救火时被热浪从13楼推下,一身殉职。不知怎么,看着视频,我却想起了《闪亮的时刻》这本书中的一句话:“一个人的生命中有多少闪亮的时刻呢?”

跟毓文一样,跟那两位年轻的战士一样,在生活中有许多人为了大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那一刻他们的生命就像太阳一样闪耀。或许我们更多人的生命不会有如阳光般闪耀的时刻,但我们可以像文中所说的发光虫一样,发出自己的光,来照耀大家前进的道路。

生命中有多少闪亮的时刻?发光虫会告诉你:生命中时时都是闪亮的时刻。

值得分享: 《最后一课》读后感5篇


《最后一课》读后感【篇一】

读了都德的《最后一课》,我心中五味杂陈,有辛酸,也有感动,有难过,也有苦涩。《最后一课》用生动的语言,用富有吸引力的文字,打动了我的心,使我产生了共鸣。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贪玩的小弗朗士来到学校,却被告知这是他的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后悔自己曾经的贪玩,但已经来不及了,新老师明天就会来教德语。此时,对祖国文字的热爱充满了小弗朗士的心……

这个悲壮的故事寄托了作者多少的爱国情感呀!它把我的心也牵动起来。曾经,我对语文并不很感兴趣,有时会觉得错别字无关紧要,阅读练习理解起来十分麻烦。当读完这篇文章,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每国人民都以自己国家的语言为傲,以自己国家独特的文化为傲,以自己的国籍为傲。一个中国人,怎能不学好汉语、汉字呢?

当读完小弗朗士认真学习法语时,我既为他的改变感到欣慰,但仍忍不住要落泪,小弗朗士再也见不到他的老师,要和他的母语彻底告别。如果我们离开汉语,我们还会是中国人吗?我们已经习惯用母语交流,用母语思考,汉语已成为我们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

“亡了国当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以前的台湾。日本也不准许台湾人民说汉语,但是台湾同胞时刻牢记着汉语,牢记着台湾属于中国,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台湾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心中的爱国情感油然而生,我们要学好汉语,不忘曾经屈辱的历史。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出力,使祖国成为发达国家,使祖国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祖国远远领先于其它国家。让我们以祖国为傲,让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最后一课》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最后一课。

最后一课是用一个孩子的感观去写的,跟我们学半截蜡烛时期差不多。第二次大战的时候。故事内容,一个孩子带着匆忙的上学步伐来到了学校,他们的法语老师一脸严肃,他得知原来从这节课以后就得要学德语了,不能再上老师的课了,不能再学自己本国的语言了。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贪恋其它事而不专心学习,老师对大家说这不怪你们,或许是因为我或者你们忙碌到忘了关心你们的父母。他用心的听完了这节课,读完这个故事,会让你感觉,这到底是一个老师在教孩子们法语,还是一个父亲在把法兰西刻在孩子们的心里呢?那是多么伟大的一节课啊?一节难以言喻表达的爱国课。让人有种想要加快脚步,如果事情发生在中国,让我有怎么会舍得不去学习任何一个中国文字的心情,因为这样我更想要努力学习,因为自己经常在写作文时不少字不会写。

我最有感触地是,老师拿出字帖,上面写着法兰西,让大家写的时候。大家十分专心的去写、去拼。坐在他们身后的大人也在念,坐在大家身后的老村长都念的声音都颤抖了。

最后一课给人讲的不仅仅是一节跟老师分别的课,而却像与祖国分别似的。我感觉有很多让人深醒的地方,人生很多可能因为太多花样繁多的东西而分散自己的精神,到发现了已经错过了。应该珍惜现在的每时每刻,它们十分宝贵,也要珍惜自己读书的时间,还有跟熟悉的人在一起的时刻。

更加要珍惜别人对你的付出以及珍惜自己。

虽然这篇文章并不长,但是给我感触还是很深的,可能我懂得后,并不一定能完全做到百分百珍惜,但是我会努力去守护现在的东西。

《最后一课》读后感(篇三)

前几天,我看了一部电影。

看这部电影,说是休息,倒不如说主人公给我们上了一节课,一节生动的教育课。

上课的老师是谭千秋老师,他使我了解了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和怎么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谭老师讲的使我深为震撼的一句话是:“人有三种,一种是对社会有益的人,一种是不危害社会的人,还有一种是有害于社会的人”。

许多人肯定会选择第一种。

但是,在关键时刻,很少有人能够使自己说的和做的一样。

可谭老师不是这样,他用自己的生命验证了他的话。

当地震来临时,他不但疏离学生逃生,自己也准备逃生,当他得知还有几个同学因恐惧还落在教室里后,便再次义无反顾地冲进了教室。

地在颤抖,教学楼已经不堪重负。

屋顶塌了,钢筋、瓦片纷纷下落,出口的路已被重物封死,谭老师只得让四名学生躲在讲台的课桌下。

就在这时,一块巨大的水泥建筑板从天而降,只见谭老师纵身一跃,死死的扒在了课座上。

上面的东西“哗啦啦”地压在谭老师身上,他就是这样保护着桌下的这四名学生,最后牺牲了自己,那种无私奉献精神永驻我心中。

我曾经想过:他在门口,完全有可能能够逃脱地震的魔爪,但他并没有这样做,他选择了放弃了自己的生命,丢下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但是他若不那么做,就会有四个年轻的生命将被死神给带走,他坚定抉择的那一刻,深深的感动了我。

其实,在我们的周围,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如黄山风景区牺牲时仅24岁的张宁海同志。

在20xx年的一次救援上海复旦大学18名登山探险者的任务中,在返途的路上,一心为大学生照明,未发现身边危险,跌下悬崖,离开了人世。

还有一位孕妇为救马路上3名即将被撞的小学生,义无反顾推开学生,导致自己流产的年轻母亲······

其实在社会上还有许许多多这样舍己为人的英勇事迹。

我也希望成为谭老师所说的那第一类人,我一定好好学习,从小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最后一课》读后感(篇四)

昨天我们学习了《最后一课》,一篇短短的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在文学史上一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它曾给予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读者以强烈的感染,深深得到他们的喜爱。学完之后,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平静。

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人本来生活地很平静,但是,战争却无情地摧毁了他们的家园,被迫改学德语,远离祖国的怀抱。

小弗郎士一开始还为学习法语而苦恼不已,短短几分钟内,他的心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这些课本,语法啦,历史啦,刚才我还觉得那么讨厌,带着又那么重,现在都好像是我的老朋友,舍不得跟它们分手了“觉得“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

其中,韩麦尔先生说“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深深触动了我。一个国家的语言是多么重要,一个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的人,还怎么说自己爱国呢?我觉得韩麦尔先生说的很对,语言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基础,没有语言就没有文明。

我也不得不佩服韩麦尔先生的勇气,他有勇气上完最后一课,为学生灌输最后的爱国意识。如果是我,我很可能连上完最后一课的勇气都没有。

文章中没有对韩麦尔先生的心理变化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我们可以推测出,整堂课上,他是有多么的伤心、不舍以及对侵略者的愤恨。

由此,我又有了更深一层的想法;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战争?每个国家都好好相处不行吗?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想必每个人都清楚,可明知如此,为什么还要打仗呢?这是一个值得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最后一课》读后感(篇五)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由法国著名的小说家都德写的。文章主要讲述的是普鲁士战胜法国后,强行兼并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通过一个小学生在上最后一堂法文课的所见所闻与内心的感受,表现了法国人们强烈热爱祖国的感情。

文中最感动我的是在这最后一堂法文课中,一辈子不曾上学读书的老爷爷捧着一本破旧的识字课本坐在了座位上,平常上课总是跑神迟到的弗朗士,在最后一堂课中也格外的用心。老师在那一天里穿上了平时过节才穿的礼服,讲的东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在文章的最后,老师因为伤心过度而说不出话来,就在黑板上用尽可能大的字写下了“法兰西万岁”这几个大字。

这篇文章中老师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影响非常大,那就是:我们阿尔萨斯最大的不幸,就是总把教育推到明天。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自己,总是把事情往后拖。看了这本书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

这篇文章不仅交给了我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还让我懂得了今天的事今天做的重要性。

关于《狼图腾》读后感模板7篇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这篇关于《狼图腾》读后感模板7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狼图腾》读后感(篇一)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狼图腾》这本书却为我们展现了狼充满魅力的一面。

读罢全书,我还久久沉浸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不能自己。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伦草原,跟随着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守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扭转了他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着迷的灵魂铸入人心。而且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迷: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百万大军,却能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的王国?许多人都毋庸置疑的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那就必须与狼打交道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的训练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是狼的毅力、勇敢、团结等,都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人不是狼,但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而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狼,也不是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灵活运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

现在的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难忘《狼图腾》,难忘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意义。

《狼图腾》读后感(篇二)

不要探寻所有我无为的迷惘,我污浊可我热爱飞翔。

——题记

狼,一种从来都披挂着“坏蛋”称号的动物。可在今年过年时,一部大片《狼图腾》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影片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去锡林郭勒草原插队,掏狼崽、养狼等与狼共同生活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大雪天,狼群把黄羊赶入“大雪湖”为了来年小狼有食物,“大雪湖”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柜,黄羊被困在其中并冻死。每年牧民在黄羊被困在大雪湖的第二天,会来到那里大聚餐,并带走一部分。而这件事被外来户听说,用一台收音机换取一位牧民口中的大雪湖的位置,连夜把牧民留下给狼的所有黄羊全部运走,倒置狼群最后无奈之下攻击人类养的圈里的羊。这时,我觉得老牧民说的对,“我们已经拿的够多了”,是啊,人们要有节制,贪欲要控制,狼也是有生命的,狼虽然会吃掉弱小生灵,可草原正因为有了它,生态才得以平衡。

另一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电影结束后,片尾曲播放的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位狼演员都是有名字的,这再次体现出人们对狼、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

这部影片中,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有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我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不要怀疑我踉跄的荣耀,我渺小可我眷恋流放。

《狼图腾》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人们的印象中,狼是很坏的动物,凶恶、奸诈、贪婪、狡猾、可怕是它们的代名词。但是,读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有着超强的智慧才能、强悍卓越、自由独立精神的狼,这些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这本书中小狼的那种机智令我震憾。在毒日下,小狼忍受不住太阳的暴晒,竟能找到一个既阴凉又能够得着铁链的地方,而且在没有娘教的情况下学会挖洞,可以让自己避暑。可见小狼是多么聪明啊!它还不懂方位。一只从小就被抱走的小狼,却能够很快适应周围恶劣的环境,有着超强的生存能力。

小狼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有一次,蚊灾开始了。为了不让小狼被蚊子叮咬,陈阵就去给小狼割艾草(可以驱蚊的一种草),烧着点在旁边。狼是怕火的,所以小狼没有靠进,离着火盆很远。那些知道艾草用途的大狗就带着小狗跑到狼圈躲蚊子。小狼一看见狗朋友是冲着烟来的,突然恍然大悟,觉得自己亏了,就把小狗一个一个揪着耳朵拎了出去,自己则躺在那少烟少蚊的地方悠闲地睡着了……

狼的自由独立精神更令我敬佩。当我读到小狼宁死也不肯跟着牛车走时,我不由得有些为之震撼。虎可牵,狮可牵,熊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却是不可牵的。它向往的是自由!如果非逼着它被人牵着走,那小狼一定会以血、以死来反抗的。

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小狼的品质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要像小狼那样向往自由、独立,有自己的自尊和不屈不饶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灵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学习小狼,像它一样不服输地走到最后!

《狼图腾》读后感(篇四)

一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这本书主要是讲狼。

刚开始,看到毕利格老人在跟狼“打仗”,看出了蒙古牧民对狼的憎恨,以及想把狼全部杀光的念头,觉得人类真残忍!“五条可怜的小狼崽从半空中飞过,五具血淋淋的躯壳全部落地。”看到这时,我的心不禁地颤了一下,他们是有多么痛恨狼啊?竟然如此残忍,连刚出生的可爱的狼崽也不放过!

“什么狼孩不狼孩!狼是吃人的东西,还会收养小孩?整个儿胡说八道。”“掏狼崽是我下的令!从前草原上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确实是减少狼害的好传统,但是只减少狼害还不行,必须彻底根除狼害!要把全部牧场的狼窝统统掏光!”包顺贵压根不相信狼有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掏狼崽”是“好传统”,他只信自己的那一套:狼就该杀干净,一个不留。

可惜他看事太过片面,没有想过真正把狼杀光之后的牧场,真的可以像他以为的那样,羊儿马儿都在安详的吃草,牧民们也不用时刻警惕着会有狼突然出现,草原就安全,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吗?不是的。他们这样破坏生态平衡,家禽死得更快,更多;草原也会因为草供应不足而荒漠化,后果不堪设想。所幸,他们最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在这种情况下,想把错误在短时间内硬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只能一点一点地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看到最后时,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们可醒悟过来了。中途我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他们的“迷信”以及一副“狼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要有它们在,我们就没办法正常生活"的态度。想直接跳到最后去看结局,可想想还是忍住了,让结局还是保留了些它的神秘感。

看完后,回想起自己也有看事情片面的时候,往往到事情做到了快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发现,真是愚蠢呐!可惜我没有一眼就看穿事情结果的能力,也没有神仙在我旁边告诉我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错。所以以后做事还是小心点为好,三思而后行。我慢慢琢磨着。

《狼图腾》读后感【篇五】

那是第一次看到草原,无边无际,青绿渲染了整个大地,暗黄的马道上不时有肥壮的马儿飞奔而过。这晴空万里下洋溢着静美,却让我找出了一份激昂。

纵马奔驰在黄色的土道上,望着悠悠的白云,脑袋里却浮出了狼的影子。放眼四周,幻想着这里曾蛰伏着的狼的身影:灰色的毛和刚健的身躯压低了,隐匿在丛中,用十万的耐力与羊儿们的警惕对抗,脑子里也许还盘算着绝妙的计谋,泛着幽光的眼睛毫不放松地盯着羊群----这是读《狼图腾》时,脑海里浮现的场景。此刻,它却出现在我的思绪中挥之不去。

《狼图腾》中,主人公陈阵养的那只小狼与那用绝计突袭羊群的狼在我心中同样是那么神圣而令人琢磨不透。我敬佩它们对自由的理解与渴望,对环境的适应力,敬佩它们的团结、亲情、桀骜不驯,更令我敬佩的是狼惊人的计谋,凶悍、顽强,它们永不寄人篱下,永不屈从的性格,骨子里透着的原始的狂野。这性格,这原始,都从小狼那小小的身躯与锐利的目光中散发出来,令我折服于它。

读着《狼图腾》,就如与狼打交道,有谁不会产生敬重之情?是的,正因为如此,古时候的蒙古人才把狼作为图腾,像神般尊敬。于是,狼造就了成吉思汗那样的草原领袖,造就了蒙古马的彪悍与精壮,造就了那所向披靡的蒙古大军

《狼图腾》第十四章中,陈阵对着那在马杆上迎风飞展的狼皮时,禁不住想起镶金狼头的蒙古军旗:在狼旗下冲锋陷阵的草原骑兵,全身一定都奔腾着草原狼的血液,带着从狼那里学来的勇猛,凶悍和智慧征战世界历史上,突厥骑兵凭着自身的狼性,在被逐出中原后打出了一片新天地,突厥的骑兵有如狼群一般,席卷了东罗马首都君士坦相堡,攻下了古埃及,统一了中亚细亚,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奥斯曼帝国,这是什么?这是狼!

同为狼,《亮剑》中李云龙也有一番理解:我们是狼,是一群嗷嗷叫的狼!遇敌必亮剑!亮剑必制胜!这何尝不是狼性的又一种诠释?李云龙的狼性,是遇到强者不畏惧,勇于亮出剑来且带着必胜之心的性格。

如同草原狼结群围攻,谋划出必胜奇招,它们会积蓄力量,从不畏惧有比它们更强的对手。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座岭!是的,面对人类的追杀,狼从未俯首认输,强烈的求生欲让它们把生死追逐演绎得如此可歌可泣!可是,哪个猎手看到了狼倒下时,眼里的那份不甘与仇恨?这让我萌生一句话:狼死,狼魂不死!

细细品读姜戎带给我们对于狼的重新认识与思考,原来,狼的性格并不如一般人认为的凶残,也无狮虎般的健壮,狼之神,狼之魂,是如腾格里般的纯净与神圣。《狼图腾》中,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高超战术,以及对天、地形的利用,无不凝聚了狼的智慧,这些智慧把世界改造成如今此貌!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又让它们更团结一致。狼同时还守卫着草原。

可以说,没有狼,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不一样。而如今,狼的精神在自然与人文中,处于何许位置呢?显然,听惯了《小红帽》的我们,也许会越来越淡忘了它,只余农耕民族中,龙图腾了吧?

读着《狼图腾》,我仿佛看见蛰伏在草原上盯着羊群的狼,希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有一双狼的眼睛!

《狼图腾》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狼图腾》读后感【篇七】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值得分享: 草船借箭读后感汇编(470字)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执笔作文网《值得分享: 草船借箭读后感汇编(470字)》想必你有所收获!

草船借箭读后感(篇一)

早就听说诸葛亮是三国时期蜀国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今天我读了《草船借箭》这篇文章,发现诸葛亮果然是一个娴熟韬略,多谋善断,长于巧思的人。在这篇文章中,诸葛亮很顺利地完成周瑜交给他的任务——赶造十万枝箭。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知道第三天后会有朦胧大雾,使曹军不知虚实,他还不停地把船头船尾调换过来,使两边的草人都插满箭,他还知道第三天刮的是什么风,使船顺风顺水,像飞一样地行驶20多里,让曹军追也来不及更重要的是他了解鲁肃和曹操的性格。他了解曹操做事有分寸,看不清虚实,不会轻易出动,只叫弩手射些箭;他也了解鲁肃是个老实、厚道的人,所以只把妙计跟鲁肃说,不让他告诉周瑜,要不然就借不到箭了我读完这篇文章心里想:为什么诸葛亮会这么聪明呢?于是,我查了好多资料才得知:原来诸葛亮读书与大多数人不一样,他不是拘泥于一章一句,而是观其大略,并喜欢吟诵《梁父吟》这首古歌谣,。通过专心钻研,他不但熟知天文地理,而且精通战术兵法。

我们要像诸葛亮那样专心钻研,仔细思考,刻苦学习,更重要的是要像他那样虚心,宽宏大量,心胸宽阔,用自己的智慧证实自己的成绩,而不要像周瑜那样心胸狭窄,高傲自大,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早日成材,将来为祖国作出贡献。

草船借箭读后感(篇二)

学了《草船借箭》这个故事,我认识到妒忌的公理是有害的,它既损害了别人,也损害了自己,这样的事在我的生活中也是常见的。这个学期的几次数字测试中,我的好朋肆,成绩都比我好,我产生了一种妒忌心理,闷闷不乐,总想找机会和她吵架,可她毕竟是我的好朋友,我又不太好意思,读了《草船借箭》这个故事我认识到了妒忌心理的`危害,同学考试成绩好,我应该为她高兴,同时自己努力学习,争取下次测验中取得好成绩,怎么能不高兴呢?这样一想,心情就通畅了。

在生活中,像周瑜这样妒忌心强的人,虽然很多,但像诸葛亮那样心胸宽阔,不为小事斤斤计较的人也不少。

有一次,在操场上玩耍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把我碰倒了,马上向我道歉,我一咕噜爬起来,怒气冲冲的向他吼道:“对不起就完了吗?"于是我们俩个人闹翻了。下课后,他对我说:“对不起,你也把我推倒吧!”现在回想起来,他为了我们的友谊,可以不记前嫌,而我却认为他是应该的,我真糊涂!

如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克服了妒忌心理,心胸宽阔,才能站得高,看得远,否则就会像周瑜那样,害人害己。

草船借箭读后感【篇三】

自古以来总有那么一些人,看到别人比自己有才华,比自己强,不是奋发努力赶超别人,而是怀着忌妒心,不择手段的去陷害人家。三国时期的周瑜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文章《草船借箭》讲的是心胸狭窄的周瑜,看见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处处高自己一招,便心怀妒意,想害死诸葛亮。有一次,诸葛亮说自己可以三天造出十万只箭,要不自己自杀。周瑜一听,故意让造箭师傅拖延时间,看来,周瑜不仅忌妒心强,还十分狡猾。但是诸葛亮很聪明,趁着弥天大雾,用草船向曹营“借”了十万多之箭,使周瑜的诡计落了空。

有些人为什么会有忌妒心呢?那就是因为怕别人超过自己,当别人有了成绩,做出了贡献,受到了别人的尊重和爱戴时,这些人不是去探究别人取得成绩的原因,不是虚心学习,顽强拼搏,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而是讥讽造谣,甚至陷害,这多么不好呀!

想想,我自己不也有忌妒别人的时候吗?有时候别人比我考的分数高,我总会想“哼,她考的分数高了,父母表扬她,而我却要受妈妈的批评!”真是的!这时候,我不但不认真学习,反而会去想:他这次考好了,下一次就不一定考好了,而自己却没有羞愧之心。

我们每人都有忌妒别人的心理,但是我们应该把这种忌妒别人的心理变成努力进取的动力,所以我们不要向周瑜那样心胸狭窄,一定要做个光明磊落的人!

草船借箭读后感【篇四】

这段文字告诉我们,诸葛亮很有才华,周瑜很嫉妒,所以他设了一个陷阱来对付他。诸葛亮不但没有拒绝,还立下军令状。诸葛亮向鲁肃借了船只、军士、青布帐子,叫他不要告诉周瑜。诸葛亮雾天向曹操借箭,成功借到。周瑜不如诸葛亮。

诸葛亮看完后说:‘你怎么敢和总督开玩笑?我愿意写军令。三天没做好,我就要受罚。“,”我想:诸葛亮怎么了?明知道是陷阱,为什么还要答应周瑜?我念道:“诸葛亮说:‘你借我二十只船,每船三十个军士。船上覆盖着绿色的布幔,船的两侧排列着1000多根秸秆。我自己用。第三天,我留了10万支箭。但我不能让州长知道,如果他知道了,我的计划就完了。“我奇怪诸葛亮为什么要这些东西。当我读到,“曹操知道自己上当了,但这里的船很平稳,已经航行了20多英里。追都来不及。“当时我就觉得曹操太多疑了,最后造成了白白给诸葛亮送箭的结果。

看完这段文字,我想:诸葛亮真是聪明,巧妙地瓦解了周瑜的阴谋,成功借了十万箭。我很佩服他。我想向他学习。

草船借箭读后感【篇五】

《草船借箭》主要讲了三国时期心胸狭窄的周瑜,见诸葛亮处处比自己强,便以军中缺箭为借口,让诸葛亮十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可是并没有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难住。诸葛亮趁着大雾漫天,用仅仅20只草船便从曹操手里“借”出了十万支箭,使周瑜的阴谋破坏了。

由此看来,周瑜不仅妒忌心强,心胸狭窄,而且十分狡猾阴险,疾贤妒能。他为了将诸葛亮难住,甚至至于死地,竟不择手段地陷害诸葛亮,真是极为卑鄙!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总会担心别人会超过自己。当别人取得成就,做出贡献的时候,这种人不是探究别人为什么成功,不是虚心好学、顽强拼搏,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而是造谣、粉刺,甚至中伤陷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无能的作为呀!

在世界上,妒忌这个东西,害处相当大。他可以让一位圣贤人消失。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小就杜绝它,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草船借箭读后感【篇六】

新学期开始了,我学到第十九课时,发现这是根据我国著名历史小说《三国演义》中有关“草船借箭”的情节改写的。草船借箭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这个故事写的是:周瑜由于嫉妒诸葛亮的才干,要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以此陷害他。但诸葛亮同周瑜斗智,用妙计向曹操“借箭”,挫败了周瑜的暗算。结果是箭按时交给了周瑜,让周瑜输得心服口服。

学完课文,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诸葛亮的有胆有识、才智过人。还感受到了周瑜的心胸狭窄、面善心毒、笑里藏刀。周瑜看见别人的才干比自己强,不是奋力追赶别人,而是不择手段地陷害别人。周瑜要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周瑜赶紧让诸葛亮当面立下军令状。在周瑜看来,诸葛亮肯定完不成这个任务,到时候就可以用军法来处置他,诸葛亮也无话可说,自己还可以除掉一个心头大患。

但是周瑜太小看诸葛亮了。诸葛亮其实对周瑜的险恶用心早就看得一清二楚,他不过是将计就计。诸葛亮对怎么借箭其实心里早已经有了计划。诸葛亮算好了天气,知道第三天四更时分一定有大雾。又算准了那天有大风,借助风势顺水推舟可以很快将他们送回去;诸葛亮也算好了受箭的方法,二十条船以绳索相连,一字摆开,两面受箭;他也算好了人,知道鲁肃忠厚守信,特向鲁肃借船,诸葛亮还知道周瑜聪明过人,所以不让鲁肃在周瑜面前提借船之事,知道曹操生性多疑,所以假装攻打曹营。几方面的综合因素让诸葛亮的借箭计划得以成功。

其实,诸葛亮的聪明不是一时的,是平时日积月累的结果。他懂天文,才能算出天气;他懂心理,打心理仗,摸清每个人的想法“对症下药”。诸葛亮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是经过长期苦读潜心研究才得到的。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识是靠自己去努力与奋斗才能拥有的。我们要像诸葛亮那样专心钻研,仔细思考,刻苦学习。

从《草船借箭》中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像诸葛亮那样虚心,宽宏大量,心胸宽阔,用自己的智慧证实自己的成绩。而不是像周瑜那样小心眼。在我的学习过程中,如果同学比我成绩好,这时我做的并不是嫉妒他,而是虚心地学习同学的长处,改掉自己的短处。

一篇课文让我明白:只要虚心、勤于学习,拥有了丰富的知识,不管多困难的任务,都有可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