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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示范: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简短 6篇

发表时间: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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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的一篇《写作示范: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简短 6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一)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解放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二)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500字: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三)

掌声如潮,鲜花似海在高高的领奖台上,一位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姑娘手捧鲜花,胸前挂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金牌_她含着热泪,深情地仰望着在异国上空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她就是《冰与火》的主人公―邓羚。

在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征途中,邓羚遇到了一系列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血色素低,影响水平发挥;腿伤复发,疼痛难忍;在国家队比赛中,队友李小白取得了第一名,而她取得了第二名;国际比赛上,外国裁判不公正的裁决……这些,使邓羚一次次与金牌擦肩而过,面对残酷的现实,她没有泄气,而是更加勤学苦练,最后靠着顽强的拼搏精神,终于取得了成功。

作为学生,我们也应该像邓羚一样,在遇到困难时,不泄气,要有顽强拼搏的精神。特别在学习上要刻苦钻研,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这样,学习成绩才会一点点提高。人生并非都一帆风顺,也会遭遇许多困难和挫折,但决不能失去信心,跌倒了再爬起来。凡事都会有失败的教训,但只有不泄气,才能登上成功的顶峰。

朋友们,我们是新世纪的雏鹰,肩负着历史的重任。“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让我们充满自信,展翅搏击长空,早日练就过硬的本领,飞向灿烂辉煌的`明天!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四)

《冰雪女王3》上映了,这部电影是《冰雪女王》的续篇,我兴致勃勃地和妈妈来到影院观看,戴3D眼镜,电影画面栩栩如生,影片配乐悠扬动听,水滴、雪花迎面而来,给了我不一样的试听感受。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格尔达的小姑娘和她的伙伴罗兰去寻找传说中的许愿球,却阴差阳错地中了魔法,召唤出了出了封印其中的恶魔,这两个恶魔,一个是冷若冰霜的冰雪女王一个是炽热如火的火焰魔鬼,他们打乱了矮人王国平静的生活,把矮人王国搅得翻天覆地。影片中的小伙伴罗兰看上去是个可爱的孩子,他善于伪装而善良的格尔达在他的花言巧语下轻易相信了他,却反而不相信自己的弟弟凯。格尔达被冰雪女王附体以后及时做回了自己,而罗兰却说要成为传奇,不管是英雄还是坏蛋,他甚至还用自己的妈妈撒谎,从而变成了火焰魔鬼。最后,是格尔达和弟弟凯用智慧和爱心战胜了邪恶,将和平带回了矮人王国。

看完电影,我感慨万千:不管什么情况下都要相信亲情,不能轻易相信别人,交朋友一定要看清别人伪装下的真面目。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五】

一眨眼,又到年底了,我又大了一岁了,过年真好玩,看春晚也是其中的一项,这次春晚比去年的好,有许多新奇的地方。

我想来评评《冰与火》。人物有两个,一个是赵丽,还有一个是张权,节目主要是让我们见识一下力量的极限,实在是太精彩了。这一对拍档,配合得相当默契,完成了一系列高难度动作。你能用一只手,抓起一个人吗?你能靠两只手,支起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t字形吗?这还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有两个动作,他俩站在一行,女演员转了一个身,手一拉,背到了男演员的头上,成了一个i字,还把其中的一只脚拉平,在任何防护措施都没有的情况下,她居然不会掉下来。唉,绝对牛。

还有一个动作想必大家都知道,男演员张权躺了下来,他们俩手抓手,突然,赵丽来了180°旋转沉了一个l形,过了一会儿,张权居然慢慢把手放平,又抬起来,这可能吗,一个人的比例能举起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吗,场上掌声不断,这是力量的极限吗,太厉害了!

看了这节目,我大开眼界,我知道人的承受能力是比想象多出很多,我喜欢这节目。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六)

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延伸阅读

写作示范:东周列国志读后感大全670字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写作示范:东周列国志读后感大全670字》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东周列国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故事。春秋战国时期是国内历史上既精彩又混乱的时期,那时,东周王朝已经衰败,对诸侯国没了约束,于是,诸侯们各自为政,并相互攻伐。经过多年的战争,很多国家被消灭了,渐渐形成了战国末期的七个强国。在这本书中,既有“完璧归赵”、“负荆请罪”、“田忌赛马”等脍炙人口的故事,也记载了很多精彩的历史人物,在这部分历史人物中,我最佩服管仲,他很聪明,非常有谋略,假如没他,齐国就灭不了山戎,齐桓公就不可能称霸天下。

山戎是北方的一支游牧民族,他们常常入侵北方的燕国,燕王就请求齐国帮灭掉山戎,但当齐国军队一到,山戎就退兵了,而齐国军队一走,山戎又来侵犯,搞得齐国疲惫不堪,齐桓公于是决定不帮燕国了,但管仲说:“假如不帮燕国灭掉山戎,一旦燕国被山戎所灭,对齐国来讲将后患无穷啊!,而假如大家一块灭掉山戎,燕国将对大家感激不尽,并从此听从大王的调遣!”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于是,齐燕两国一块攻打山戎,北方一个叫无终的小国也派大将虎儿斑助阵。

山戎用诱敌深入的计谋,被管仲识破,于是,他让虎儿斑假装中计,另外两路军队从后面包抄,把山戎兵杀得大败。山戎兵退守黄石山,并切断了山口和齐兵的水源,齐军根据公孙夫差的方法,在蚁窝下面找到了泉水,并且,齐军绕道去了戎兵的后面,把戎兵杀去世了一大半,戎主逃往孤竹国。

孤竹国有个孤竹山,地势险峻,道路很难行,管仲让士兵们唱歌,士兵们唱着歌就忘记了疲劳。翻过了孤竹山,齐兵又被大河阻断了去路,管仲命令士兵砍到竹子做成竹筏,非常快就渡过了河,到了孤竹国都城外,孤竹国国君送来了戎主的尸体,还说想为齐兵领路,攻打山戎军队的残部,但使者却将齐兵带入了沙漠中,这里白天烈日当空,晚上又奇冷无比。齐恒公带领军队如何也走不出沙漠。管仲建议说:“虎儿斑带来的一些老马长期生活在这里,可以让它们带路。”于是,虎儿斑选了一些老马,松开了马的缰绳。老马们不慌不忙地带大伙走出了沙漠。走出沙漠后,管仲让一些士兵化装成百姓进城,晚上,城里的士兵与城外的士兵里应外合,一拥而上,攻破了孤竹国。

在攻打山戎的战争中,齐军虽然遇见了不少困难,但依赖管仲的聪明才智和谋略最后获得了胜利。其实管仲的才智源自他渊博的常识和勤于考虑的好习惯。只须大家每一个人都能认真学习、多动脑筋、擅长考虑,大家就能成为像管仲一样的人。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二】

读懂了历史,就会获得前人宝贵的经验,使自己变得明理智慧。

《东周列国志》描绘的是西周灭亡后东周成立到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历史故事。里面有许多各自为战的国家,有无数骁勇的将军,有能文能武的智者,也有许多昏庸和开明的君主。他们为了权力和土地的斗争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性格,善良与奸诈的嘴脸就像一碗搅和着许多人性佐料的汤,不仅再现了那个征战的时代,还留下了许多令我振聋发聩的惊奇和值得铭记的感悟。

《周幽王女色亡国》一章述说了周幽王因为女色而不勤政爱民,最后招致亡国祸事,八百年基业毁于褒姒。哎!这个悲剧固然可悲,警醒了后人和那些君主,在江山与女色面前要学会衡量,孰轻孰重自己心里应该有个数。我想周幽王为什么会亡国,不仅仅是褒姒的责任,他应该负全责,因为从他的故事中我看到他对自己没有自控力和束缚力,不懂得刚则柔,柔则刚,只是一味的柔,泯灭了上进心,消磨了意志。如果他本身有严于律己,修身养性,勤于国事的心,亡国之事便是天荒夜谈,即使褒姒再妖媚,也不可能主宰江山的兴亡。

历史总是和人连在一起的,诸多的`感情就在历史的激扬文字中展现得令我感动万分。郑庄公因为母亲偏爱小儿子,帮助小儿子起兵造反而伤心。母亲的计谋失败后,被发配边疆,庄公有誓言“不到黄泉,永不相见”。但是后来因为思念母亲,派人迎回了她,母子两人一相见便抱头痛哭,尽释前嫌。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毕竟亲情是最重要的,即使母亲对不起自己,但是她也是对子女爱的初衷,才有偏爱。这是个错误,但我认为这也是因爱而错,谁不会在爱的旅途上犯错呢?我赞扬郑庄公能够把亲情放在隔阂恨意之上。亲人犯了错误,不应该一味的责怪,应该学会包容,这样在爱的融化下,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呢!毕竟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十指连心的亲情。

这本书里许多地方让人感悟非凡,除了亲情,还有谦虚让位。鲍叔牙知道自己的才能不如管仲,便为了齐国的强盛让位于他。这是鲍叔牙的宽阔胸襟与为国的中心。他在国家与自己的路上选择了国家。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自己身居高位,但是我们的荣誉是国家给的,就要为国家着想。有能人强过自己,就要能者居之,谦虚的举荐,并且为了祖国可以让位,这样祖国在能人的带领下,一定会强大的。自己也会因为国强而获得自己的幸福。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三】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刘向的这句话传颂千古,发人深省,所以我便也在空闲时间阅读了一本名著——《东周列国志》。因为念书心切,竟也忘了看前言及简介,直入文章了。所以目前眼前只剩两件令我记忆犹新的关于它的故事来向大伙推荐了。

最近语文学习了《马说》一文,这也令我联想到了这本书中的似千里马、伯乐一样的角色。“烛之武与佚之狐。”在郑国处于危难之际,佚之狐慧眼识英雄,力荐烛之武;二而烛之武智勇双全,且颇有爱国精神,不由于之前郑伯的冷落而耿耿于怀,最后不辱使命,说服秦伯退兵,从而在历史上留下了“凭三寸之舌退百万兵师”的千古佳话。看到这里,我不禁想,难道他与秦伯正面交锋时,他就不怕失败吗?怕,他当然怕。那样,是什么让他这样大义凛然地决定饰演一个国家的使臣且面对强敌呢?是勇气,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勇气。

《东周列国志》一书中荆轲刺秦王一章也体现了这一永垂不朽的勇气。“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易水送别,送的是期望,送的更是勇气,在秦王的大殿上,当荆轲手持匕首刺向秦王时,大家看见了昔日威严无比的一国之君,居然也失去了天子的仪态;所有些大臣更是惊慌失措,方寸大乱。荆轲一刺,刺穿了所谓天子的神话。

秦王与大臣的名字,或许在历史的风尘中日渐消失,但荆轲之名,永载史册,万古流芳。荆轲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的勇气却是熠熠生辉的。

这令我不禁感慨到,烛之武不惜性命为国退秦师,荆轲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毅然刺秦为报燕太子丹之情,这不都表明:“勇气是挑战者擂台的鼓点,它击退了人的胆小与怯懦;勇气如航船上的风帆,引领大家走向成功的彼岸”这一看法吗?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借戴望舒之名句说:“勇气是石,敲出星星之火;勇气是火,点燃熄灭的灯;勇气是灯,照亮前行的路;勇气是路,引你走向黎明。”所以,大家在日常要勇于尝试,要勇敢,千万不可怯懦,不可成为遗笑千年的“懦夫”,但也应该做到聪明,切不可为莽夫。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四)

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既混乱又精彩的`时期,西周灭亡后,代之而起的东周没有约束力,各地诸侯称霸一方,形成许多国家,因而会有许许多多的磨难,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八十四章《豫让的复仇》。

这一章所讲述的主要内容为:当时的晋国、有智、赵、韩、魏四大家的大臣专政,其实晋哀公只是一个傀儡,智家的智瑶在四家中势力最强,野心也最大,早有取代晋哀公的意图。一次智家问另外三家要土地,赵家不给,智瑶便约韩、魏两家去水淹赵家所在的晋阳城。却反被赵韩魏三家联合起来灭了智家。智瑶的仆人豫让让他逃过了这一劫,两次刺杀赵襄子都没成功,临死前对着赵襄子的衣服砍了几刀,才饮恨死去。

读罢这段历史,我不禁掩卷沉思,豫让为了给主公报仇,又是当佣人又是用漆涂脸,用炭熏哑喉咙,而且视死如归,这样的义士天下又能有几个?这种对别人的小恩小惠铭记于心的人又能有几个?豫让这种“有小恩则加倍偿”的品质,是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所缺少的。

我记得自己在一本书上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医生治好了一个财主的大病,但是只要考每年祭拜独角鬼才能得到钱财,独角鬼要他每年的12月12日给他杀一个过路人才行,财主正犹豫不决,儿子正好走了进来,见父亲愁眉不展的神情就追问其原因,财主说:“大夫治好我的病,我要是杀了他的话,他又对我有恩。不杀却不能满足独角鬼的要求。”儿子是个为人阴险鱼肉乡民的坏蛋,他笑了笑说:“自古有说法是‘大恩暂且不报,先报仇。’这难道没有道理吗?”说完就出门杀了那个医生。这件事情让人读后,不由得寒意从心底升起,现在这个社会里,像财主儿子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啊!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像豫让这种仁义之士越来越少了,豫让虽然饮恨而死,但是他这种为了“义”而宁死不屈的精神,实在令人感叹,我们也应该学习豫让的仁义至上的精神品质啊!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五】

我看了《东周列国志》以后,想了很多,收获了很多的战国故事和一些教训。

我读懂了一些人活在世上的道理。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勾践有着不放弃和永不忘耻辱的精神,奋斗的数十年,终于回到越国消灭了吴国。从中我学到了人需要梦想和信念,还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

卫国公孙鞅,他十分守信用。曾经用一根普通的木棍放在城门口,对百姓们说:谁能将此根木棍抬到城北门,我就赏他十两黄金。没有人相信他。于是,卫鞅又说那就重赏五十两黄金。大家迟疑了半天,终于有一人站出来将木棍抬到北门,卫鞅果然当众赏了他。从此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卫鞅的政法也很快执行了下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想要得到大家的信赖与尊重,最基本要做到言而有信

我看到了古人的智慧和真诚,如同金子一般可贵,鞭策着我的心灵。我会永远记住的。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六)

《东周列国志》是一本历史书,它是唯一一本近乎真实历史的演义小说,丰富全面的展示了东周时期波澜壮阔的社会风貌;它的语言艺术水平堪称一流,对人物的描写,几笔便能情貌具备。

《东周列国志》中有许多意味深长的故事,而我最喜欢《蔺相如完璧归赵》,有一块玉叫和氏璧在赵国手上,秦国非常想要这块玉,就用十五座城池交换。因为这块玉冬暖夏凉,放在暗处可以发亮,还一尘不染。有一天赵国派出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去秦国交换,蔺相如知道秦王会用缓兵之计先把和氏璧骗上手,然后十五座城池也不给。去了之后,秦王做法和蔺相如所想是一模一样,但是蔺相如巧计没有上当,然后,派人把和氏璧送回赵国。秦王大怒准备杀了他,蔺相如用花言巧语逃过一劫------。廉颇想杀了蔺相如,蔺相如只好告诉廉颇事情的真相,廉颇知道后负荆请罪,蔺相如就原谅廉颇。从此,将相二人结为刎颈之交,一起保卫赵国。秦国,因为有他们二人再也不敢随便打赵国的主意。

听完了这个故事,你们是不是很想读一读《东周列国志》啊!

《童眸》读后感精选6篇


《童眸》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认真阅读了著名儿童小说家黄蓓佳阿姨写的《童眸》。这本书,黄阿姨用细致的手法,描写每一个人物,写下了在他们仁字巷朴实而又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细妹子了,她是《芝麻糖》这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细妹子心灵手巧,她到朵儿家做芝麻糖时,是那样的认真,将芝麻糖做得那么好。而且细妹子还特别能干,手脚勤快,做事情非常仔细,每个细节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这些都让我非常佩服,我觉得她是个能干的女孩儿。自从细妹子的海员爸爸去世后,她的妈妈也生病了,细妹子为了照顾妈妈,主动去学校退学,回家后担当起生活的重担,靠自己的双手赚钱,照顾生病的妈妈……

我读了这些都非常感动。虽然细妹子退学很可惜,可是我又觉得细妹子和大人一样,非常独立地照顾着妈妈和家,真能干。虽然《芝麻糖》的结尾并不是很美好,但是细妹子的一举一动让我非常佩服。学习中,我们都要像细妹子做芝麻糖那样,认真仔细,独立完成,遇到了难题,不一味地去寻求他人的帮助,而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直到做完。生活中,学习她的勤快能干,不仅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帮家长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和细妹子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所以我们都应该用好的态度去面对学习,并且热爱学习。这样才能获取知识,开阔眼界,让我们更好地成长。

《童眸》读后感(篇二)

童眸,是一本十分吸引读者的倾情小说。在书中,有一些精彩片段会让你孜孜不倦的读着;有一些会让你觉得感人,热泪盈眶;还有一些会让你感到很焦急,仿佛身临其中……

而在这么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赵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了,妈妈中风了,家里不仅没了生活的开支,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而这些负担,则一下子落到了年轻的细妹身上。从那时起,她不听他人的劝告,坚持退了学,去别人家现做芝麻糖赚钱,为妈妈买药。再大年三十时,她甚至在人家家里做到半夜十二点多,累到没力气走路,这才赚来了宝贵的二三十块钱。细妹辛苦的赚钱养妈妈,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她对家人的爱。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能因为自己的父母病了、老了,而嫌弃他们。

这不,有一次,我的父亲得了肠胃炎,十分痛苦,需要尽快送去医院。开车的活,自然落到了母亲身上,而我,则是在要走路时,一步一步的扶着虚弱的父亲。当父亲需要喝水、吃饭时,也是他能干的儿子,我,来帮助的。到了医院,医生们需要父亲的大小便,以诊断病情,而传递便盆的脏活,则是我自告奋勇的完成了。因为,就算再苦再累,我也不怕,这是赵细妹教给我的勇气与担当。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去看《童眸》,学习“仁字巷”里人们的质朴、优良品德和行为,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童眸》读后感(篇三)

童年在我们眼里应该是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可你知道吗?有些人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美好,他们的童年里只有贫穷与无助。黄蓓佳奶奶笔下的《童眸》,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另类的童年。

书中讲述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朵儿。她是一个善良却又胆小的女孩,有什么事只会在心里想,过后,又会跟她一起住在仁字巷的好婆说。她的善良让我铭记在心,每当朋友遇到困难,她都会想办法帮忙解决,这么小就拥有一颗菩提心,实在难得。我想,生活中就应该多一些善良,世间才会多一些温暖。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朵儿的善良品质,尽一己之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就因为朵儿的善良,才引来了一群和她差不多的小孩子,有细妹,二丫头,马小五,卫南……这些天真的孩子们,在那积淀久远的“仁字巷”里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然而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妈妈中风,家里不仅没了生活来源,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她不但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并承担本不该她承担的责任,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她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努力生活的顽强精神。

和细妹相比,我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积极勇敢地迎接生活中的每一天,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好地成长。

《童眸》读后感【篇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黄蓓佳写的小说《童眸》。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书中有朵儿、白毛、弯弯卫北、马小五等人物,他们在“仁字巷”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朵儿正直而又胆小;马小五很顽皮,经常在巷子里惹事生非,而内心十分仗义,朋友有难,必定相助;白毛因疾病而自卑,却处处想引人注意;二丫头看起来倔强自私,但是很善良;大丫头原本很漂亮,因为家庭变故得了病,被家人草草嫁人;赵细妹心灵手巧,很有主见,有孝心……

在这么多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赵细妹。赵细妹家原来很富裕,后来因为爸爸在海上遇难而失去了一笔很大的经济来源,她妈妈也因此中风偏瘫。还好赵细妹有主见,她想靠自己做芝麻糖的本领来贴补家用。一开始连连失败,后来她跟随马小五去了上海闯荡,结果“赵细妹芝麻糖”在上海滩小有名气。赵细妹也很体贴家人,只要自己有钱,就会不时地往家里寄钱。

我也很敬佩马小五乐于助人的品质。同学有困难,他一定去帮助。他帮助了赵细妹开芝麻糖店;自己砸砖卖钱为了给白毛买墨镜……马小五还为了不让别人受伤而和白毛争吵。

当我看着书中人物那清苦的童年生活时,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是无比的幸福。但无论是怎样的童年生活,都会深深地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童眸》读后感【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作《童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白毛得了一种病,活不了几天,马小五把白毛的眼睛摔碎了,白毛恨全世界的所有人。朵儿他们砸砖卖钱,马小五拿着钱去了上海,把墨镜寄来了,他在上海工作。大丫头得了一种病,大丫头去捡岸边的两根胡萝卜,大丫头掉了下去,二丫头去救大丫头,不料,大丫头救出来了,二丫头却死了。赵家伯伯牺牲了,细妹的大哥、二哥、大姐都去工作了,为了照顾赵家妈妈,马小五从上海回来了,帮细妹赚钱。后来,马小五又去上海了,把细妹也带走了。闻老爹家来了一个乡下孩子,叫闻庆来,闻庆来算数算的很好,因为他是斜眼,别人不让他参加,闻庆来一气把算盘扔到了河里,闻庆来回了老家,闻庆来的妹妹闻喜来从来家来了。

朵儿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眼见马小五和白毛要打起来了,朵儿自告奋勇的擦玻璃,结果玻璃碎了,把朵儿的脚划了一个大口子。

我身边也有善良的人。有一次,我坐车看到这样一幕: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在路旁乞讨,一位好心的叔叔看了看老人的遭遇,为老人捐上20元钱,老人看了连忙感谢。我想,我一定要向这位叔叔学习善良的品质。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定要善良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每一棵树,每一株花草。

《童眸》读后感【篇六】

暑假期间,我仔细阅读了一本叫《童眸》的长篇小说,是小说大师黄蓓佳写的。这是一本讲20世纪70年代孩子们的小说,里面分成了好几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讲的是主角朵儿和同个巷子中的好友之间发生的故事,内容让人催泪,用词生动有趣。

这本小说虽然讲的是几个孩子们童年玩耍的故事,读起来却好像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身临其境。

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主角朵儿胆小却正直;马小五顽皮但仗义;细妹心灵手巧有孝心;白毛因生病而自卑;二丫头看起来自私内心却很善良;大丫头本来很漂亮,因为生病变傻,所以被家里逼婚早早嫁人;闻庆来是从乡下转到城里来的,比赛中被排挤而退出比赛,于是很有骨气地将安慰奖扔进了水里。

在这些孩子中,我最喜欢的是二丫头和马小五。二丫头原本有个完好的家庭,也和朵儿在同一个班级,但因为大丫头生病只好退学在家。后来因为大丫头贪吃,为了去捞水中一根玉米,不幸掉进水中,二丫头把大丫头救上来了,自己却再也没有醒来,这让我明白了,小便宜不能贪。虽然二丫头总说讨厌大丫头,却还是在那一刻选择了去救大丫头,这又让我明白了亲情是最重要的。

马小五是“竖字巷”的,但是他总是跑到朵儿所在的“认字巷”里玩。他虽然总是惹是生非,跟别人打架,还打碎了白毛的墨镜,但他会去搬砖头赚钱,还去上海为白毛买墨镜,我在他的身上学到了仗义的品质。

据作家黄蓓佳说,书中描写的素材大部分源自她的幼时回忆,而书中主角朵儿就是自己。当我读到《童眸》中清苦的童年,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幸福的,书中朵儿和她朋友的童年会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童年万花筒。

这本好书值得一品。

【推荐】《围城》读后感汇总(6篇)


《围城》读后感(篇一)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围城》读后感【篇二】

读的过程因为各种有趣的文字和比喻所以很有意思,读到杨绛的后记又想起我们仨来,有些难受也有些感动。现在的结婚理念距离书中的时代有很大不一样了,自由恋爱至少在城市中已经是日常,而不会被视作异类。这本书后都说婚姻是围城,大家对里面除了唐小姐和赵辛楣之外的几个角色都多有苛责。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很多真实的影子,也都有各自行事的原因,也都有好有坏,没什么可苛责的。就故事里来说,方鸿渐和孙柔嘉感情之所以悲剧还是因为自由恋爱在当时才刚刚在年轻人中受追捧,婚姻又受双方家庭的制约太多太多,两个人急着敲定婚姻,没有时间留给彼此去真正了解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结婚后匆匆接触彼此家庭,又没有感情深或者阶级差距到相互包容忍让,于是对彼此家庭的排斥.厌恶.仇视等等情绪都搬上明面上来讲,可以说是双方家庭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了。现实生活中虽然婚姻也并不比书中的各种琐碎与拌嘴好到哪去,但感情也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有无数像钱钟书和杨绛这样的神仙眷侣,自有志趣。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产生各种分歧,也不是当时社会的围城式婚姻所能概括的了。

《围城》读后感【篇三】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围城》读后感【篇四】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围城》读后感(篇五)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而归根结底,在小说的理解或说批评上存在的这个分歧与其说是方法上的,还不如说此时此刻世界是破碎和断裂的。艺术或说情绪体验的交流中,我们越是直接坦白——更个人化,就越难以在感性上得到普遍认同。那些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在“知”上去了解,但对于“识见”、内在体验的认同有多大作用呢?失去古典时期人类赖以认同族类的东西,难道批评真能解决我们的彼此误读吗?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读后感【篇六】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保姆蟒读后感(篇一)

我不经常翻阅书籍,但我却很喜欢作者沈石溪的每一个作品,他写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扣人心弦。最让我记忆犹新的一篇故事就是《保姆蟒》。听到蛇这类动物的词,人们更多的是害怕和恐慌。但这篇故事里的蟒蛇却如此不同。

这里面主要讲的是有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因为工作繁忙,想找一位保姆帮他们带孩子。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一位不要工资的“免费保姆”——一条大蟒蛇。在保姆蟒的精心照料下,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由于长时间的亲密接触,保姆蟒把主人家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无论这个孩子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有一次,这对夫妻出门办事,就把孩子放进摇篮,交给保姆蟒来照看。有一匹红豺想吃掉这个孩子,保姆蟒发现了,缠住了它的脖子和身体,最后,这匹红豺被保姆蟒活活地勒死了,但它身上却也是伤痕累累。

让我很感动的是:由于保姆蟒对孩子的过度溺爱与这对夫妻发生了矛盾,于是他们只好带着孩子偷偷的离开了保姆蟒,可保姆蟒却怎么也忘不到这个孩子。他不吃也不喝,嘴里一直叼着一件孩子小时候穿过的衣服。这对夫妻的朋友怎样吹笛子,它也无动于衷。最后它饿死在了屋子里……

它对孩子那无私的爱,那宁愿牺牲自己也不让孩子受到一点伤害的爱,它的忠诚和奉献,每一点都感动着我。网络上也常能看到动物救人的事例,是啊,动物也有感情,动物也有爱心,动物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安全小提示:虽然动物有感情,也有爱心,但也很危险的哦!

保姆蟒读后感【篇二】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保姆蟒读后感(篇三)

读了《保姆蟒》后,我倍感交集,心旷神怡。下面我给大家简略的介绍一下《保姆蟒》吧:“我”生活在到处都有窟窿的茅草房里,毒蛇、蝎子、野狗、山猫很容易钻进来,可是“我”和妻子都是下放的知青,不能让在上海的家人万里迢迢跑到边陲来照看小孩。一位名叫的召彰中年猎人为我们找了一条专门带小孩的保姆蟒,开始,我们都很怕它,给它十天的时间,让它看护小孩,如果不好就换掉。经过多次观察后,我们终于放下了警惕心,把它当成了一个真正的保姆看待,转眼间知青生涯结束了,全家调到西双版纳州的首府—允景洪去工作。城里有幼儿园,儿子再也不需要保姆蟒了我们在保姆蟒出去览食时,长扬而去。后来召彰告诉“我”,保姆蟒死了,死的时候还咬着“我”儿子的那件小衬衫······

读完这本书后,我哭了,我真的哭了。虽然它只是一条保姆蟒,但它十分喜爱、尊敬自己的工作。它每天都不分昼夜认真的照顾他的孩子,它有一点自私,不允许别人碰孩子,它什么都让胜利站在孩子这边。可这些又有什么错呢?它身为一条保姆蟒,它的工作就是保护孩子,爱护孩子,让他不受任何人的伤害。这也是情有可原啊! 人世间最难忘怀的是爱情吗?不,不是爱情,而是最珍贵的友情!我觉得孩子和保姆蟒就像一对行影不离的好朋友,谁也离不开谁。可保姆蟒的死又是谁的错呢?是人的错,因为他们有着十分可怕的自私和嫉妒心,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惜一切代价,也是保姆蟒自己,它只要开朗一点,既然他们不需要你了,那你就离开好了,我想召彰还会另找一户人家让你再当保姆的,你又何必这么死板呢?

友情越珍贵就越容易破碎,所以我们要学习怎样保护友情,珍惜友 情。

保姆蟒读后感(篇四)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保姆蟒读后感【篇五】

感动,是心灵上的触动;感动,是泪水的跌落;感动,是爱的交织……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保姆蟒》让我体会到了别样的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的儿子出生在西双版纳,一生下来就无人看管,可森林里常常有野兽出没,野兽把新生的孩子弄伤的例子不少。所以作者很是担心,怕自己的孩子落入野兽之口。于是作者的朋友给了作者一条蟒,让蟒看管孩子,起初作者并不放心,但蟒对孩子的种种好,已让作者开始放心。孩子长大后,却没有人愿意跟他玩,就因为那一条大蟒,而且大蟒不许别人接近孩子,作者就作出了和孩子回城的`决定。没想到,作者回城后,朋友告诉他:它(保姆蟒)在你和儿子走后,一直不吃不喝,就在你儿子的床底下,赶也赶不走,三天后,它死了。还是抱着你儿子的小花袄死的。我看了这段话,完全怔住了,眼泪也不由自主地落下来,这条蟒为那孩子付出了多少啊!

这个孩子在很小时,保姆蟒就耐心地教他走路,它弓起脖子,高度正好在孩子的小手可以摸到的地方,像个活动扶手,随着孩子的行走速度慢慢向前蠕动;孩子走累了,随时可以伏在保姆蟒脖子上休息。小孩子学走路,免不了会摔倒,保姆蟒似乎特别留心注意不让孩子摔跤,每当孩子踉踉跄跄要倒时,它就会贴着地面窜过去,蛇头很巧妙地往上一耸,扶稳儿子;即使儿子仍摔倒了,它也像层柔软的垫子,垫在孩子的身体底下,不让孩子摔倒。这是多么细腻的感情啊!在人们的印象中,蛇、蟒一类都是比较凶猛的动物,可这条蟒,它只对伤害孩子的人凶猛。一次,一只豺闯进家中,想伤害孩子,保姆蟒和它殊死搏斗,终于将那豺勒死,可它身上已皮开肉绽……

《保姆蟒》——令我感动的好书!

保姆蟒读后感(篇六)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我们终于抢到了梦寐已久的《保姆蟒》,我如饥饿似渴地读了起来。书中提到的飞禽走兽想吸铁石样深深吸引了我。其中保姆蟒尤其让我印象深刻

蟒蛇,一眼看起来就令人望洋兴叹,可保姆蟒呢,整个形象并不给人一种凶恶的感觉,倒有几分温柔和慈祥。

令人喜爱的保姆蟒

一对青年夫妇为了维持生计,就出去忙去了,所以没人管孩子,正在他们犯愁之际,召彰能不发一毛找一个保姆,谁知是一条大蟒蛇,夫妻们吓得目瞪口呆,可召彰说他的两个孩子都是蟒蛇带大的,两夫妻才勉强答应了有一次晚上,夫妻两刚回来,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其实这时的妻子心情很紧张,她怕自己的孩子被吃了心急如焚)妻子点起灯来看,原来是保姆蟒把一只红豺紧紧包裹起来,红豺窒息而死,而儿子还在那里睡的正香呢。(读到这时,我做为一个男子汉,还真不敢想象如果保姆蟒不在那后果。。。。。。一想就睡不着觉)保姆蟒身上伤痕累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妻子热泪盈眶,捉了一头大公鸡给保姆蟒补补。

令人厌恶的保姆蟒

万万使人没想到,这样的保姆蟒,开始和家人产生了矛盾。妻子喜欢抱孩子时亲孩子,就在这个时候,保姆蟒嫉妒地瞪大眼睛,露出凶光直到放下孩子。(看到这我乐得哈哈大笑,这蟒蛇也太逗啦,简直和人没什么两样嘛!沈石溪你果然是动物界的代表人,把动物写的跟人一样,活灵活现)最然夫妻俩生气的是孩子吃巧克力,吃完去睡觉时没刷牙,爸爸就很想揍他,(能看出爸爸很关系孩子,牙齿没洗,就用打来吹促孩子刷牙,还有,爸爸之所以用打字,是因为打是亲骂是爱)可蟒蛇不愿意,想流星一般,快速的飞向爸爸,一眨眼,爸爸的胳膊就被捆绑住了,呼吸越来越急促,妈妈求孩子叫保姆蟒松开,还说了爸爸不打你了,这才松开了,爸爸只好暂时投降。保姆蟒已经影响了家庭,夫妻能不生气吗!

爱的太深到死

就在爸爸想把保姆蟒辞退时,全家又被调到城市工作。他们趁保姆莽去觅食时,坐上寨子里的马车,走了。而保姆蟒后来呢!一直待在他们遗留的茅草屋里,嘴里咬着儿子穿旧的一件小汗衫,不吃不喝,召彰想把它引走,它也不走,直到半个月后活活饿死,死的时候嘴里还咬着儿子那间小汗衫......

我想你们看到这儿,心里一定不是滋味吧!反正我是快流泪了,为蟒蛇的忠诚和情义!哎!无论是什么动物,和人一起待久了总会有感情的,我们人类实在是不能再伤害动物了,应该和它们和平相处,让它们能够自由自在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