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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阅完执笔作文网的《优秀!无声的语言读后感(8篇)》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无声的语言读后感(篇一)
莉迪亚承载着母亲想要成为医生的期望,承载着父亲想得到朋友的期望,她做的一切事,都是为了让母亲不再离开,顺从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内斯想要逃离这个可怕的家庭,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家庭中,莉迪亚是可怜的,内斯喜欢天文学,他自己学,他想去别的大学,可他知道父亲只会让他去哈佛。汉娜是家里被忽视的孩子,但她是家里最了解莉迪亚的,她半懂莉迪亚的内心,知道她在挣扎,知道她的情绪变化,可她阻止不了事情的发生,改变不了什么。
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不管你承不承认,也许这一生,我们都逃离不了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这个漩涡中,不是你想走出来就走的,千丝万缕,处处相连。
书中,莉迪亚是不理智的无奈,她知道自己做任何反抗都无用,因为她的软肋是母亲压制她的武器,一直到她死亡,母亲才觉悟,原来,她给的并不是孩子喜欢的,一直以来都是她想要的,可幸的是她终于知道了。莉迪亚把所有的事都放在心里,只有在内斯面前,才松一口气,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内斯九月要离开家,去上学。
汉娜无声的陪伴,无人知晓。这个家庭中,所有人都会记得莉迪亚,记得她的反抗。
沉默不是不知,而是不想说,沉默不是软弱,只是不想说。
无声的语言读后感【篇二】
为什么我又没哭?确实沉重的一本书,我想我会一直记得莉迪亚,汉娜,内斯,玛丽琳和詹姆斯,莉迪亚的违心且不安的讨好,得到父母全部的关注却失去了家庭本该有的温暖与美好,汉娜的胆小怯懦被漠视,从小就蹑手蹑脚生怕打扰了谁,总会躲在房间里,沙发后或餐桌底下等不被发现的角落察言观色,内斯的梦想被无视甚至嘲笑,在学校被看为特殊,难以建立健康快乐的友谊,深深懂得妹妹的痛苦与无奈,无力改变。还有玛丽琳的一次次成功前的放弃,求而不得的医生追求,统统压到女儿身上却以为是女儿自己的需要,詹姆斯把孩子当作儿时的自己,一再鼓励孩子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给孩子送礼物总会加上类似这个东西一定很受欢迎的话语,让原本熠熠发光的'礼物添了沉重与讨厌。
莉迪亚最终意识到她应该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不再害怕,却采用了独自过湖的这一具有摆脱过去的仪式感来突破自己,她以为小时候落水有哥哥搭手帮助,现在哥哥也要离开家庭去大学生活,且不再对她关注开解,她想要用自己的力量重新开始,不会游泳,却一直记得哥哥小时候对她说的,一直蹬腿就好,就这样,一颗生命逝去。
无声的语言读后感(篇三)
从这本书的开始,莉迪亚的死,就充满了说不出的压抑,书中的矛盾太多了,种族歧视、婚内出轨、父母给予孩子期望过大、父母与孩子没有沟通等等,都造就了莉迪亚的死,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如何被父母被自己给逼死的。她其实并不是真的想死,她只是想逃离。她想变坏,可是没有成功。她想学开车,可是连第一场笔试都没有过关。她想破处,可那个男人爱的竟然是她的哥哥。最后,她想到了那片湖水,她想在水中找到那种自由和安宁,结果葬身。真是悲哀。
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原生家庭这个词,父母,家庭,甚至是整个生活环境,对你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的、内斯想当宇航员,想从事航天方面的工作,但是爸爸詹姆斯觉得这没出息,甚至给了内斯一巴掌让他立刻停止这种想法。莉迪亚被迫接受母亲的梦想,原生家庭让他们每一个人的性格都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就像我之前说过,我大学里学习的钢琴,总感觉有点晚,那时候竟然萌生出结婚生子后想让自己的孩子去学习钢琴的想法,看完这本书,想了想,还是不要强迫孩子为好,学他喜欢的,这样他的人生才更完整。WWW.zb258.Com
愿你一生自由,不为他人而活。
无声的语言读后感(篇四)
这本小说以寻找Lydia死因为线索,讲述了Jame一家的故事。Jame是一位大学教授,在求学、工作的路上他也经历了很多坎坷,作为一个移民,他深深感受社会的种族歧视,使他从小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这也为故事的悲剧埋下了伏笔。Marilyn是一位美国普通女孩,小小年纪阴差阳错和一位亚裔男子结了婚,过早的进入婚姻生活,又使她对婚姻生活产生厌恶,在这个过程中,她对家人的态度以及追求自我的尝试对孩子们造成了深深的伤害。Nath是Lydia的哥哥,家庭矛盾的受害者之一,因为是哥哥,他对妹妹尤为关心和爱护,但是也因为是孩子,他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处理得并不是太理想,他的态度犹豫对Lydia是另一种伤害。Hannah是老幺,平时看着姐姐的一些变化,视乎知道点什么,但是她也无能为力。
那么Lydia为什么落入湖中死去呢?我是这样认为的,Lydia是一个黑头发蓝眼睛的混血儿,母亲对她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她能表现优秀,但是事与愿违。Lydia的学习很辛苦,虽然有些拿手科目考得可以,但是有的科目对于她而言确是无从下手。母亲的过度关注使她对自己产生怀疑。在交际方面就更糟糕,学生和老师对她的态度不好,当然也有她不善于交际的原因在里面,可能是受父亲影响,她不太善于表达自己。她觉得父母不是真正爱她的,不了解她,不知道她的需要。所以她把感情寄托在哥哥身上,而哥哥漂浮不定的情绪、因学业必须离开他,让她很痛苦。这时刚好来了一位替代品Jack,Lydia把情感寄托在Jack的身上。在落入河里之前她的情绪已经非常糟糕,各种各样的事情已经让她喘不过气来,然后在某天夜里,她离家外出时,意外落水死亡。
如果要问外因,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是这个特殊家庭、部分社会形态刚好对这位花季少女产生了负向的影响。在小说里的这些人物,比较多的是不愿意说或者觉得说了没有意义的想法,让他们相处时的氛围是压抑和郁闷的。
这篇小说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小说人物的心理描写,每个人物通过心理独白展现内心,内心与现实的矛盾形成压抑的氛围,一切显得那么的别扭但是又那么的合乎情理,不同的矛盾纠结在一起,读者的心也被感染,跟着纠结。总的说来,这部小说细腻、有内涵,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谢谢小芳老师推荐。
无声的语言读后感(篇五)
朋友问我,“你怎么好久都没更新了?”听到这个,甚是欣慰,这说明有人在关心我呀!
是呀,最近比较忙,忙工作,出差,陪孩子,辅导作业,整个人都快要垮了,累得窒息,周五又得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做汗蒸,练热瑜伽,几乎没有时间停住脚步去想想自己的生活处境,去想想自己是怎样影响周遭的人,家人,朋友,同事,孩子,眼里只有自己,生活就会活得越来越没有趣味!
上个周末得闲,把同事强烈推荐给我书看完了,书名叫《无声告白》,自认为语文不是很好的人也来写读后感了,可想而知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有多深。我在这里先讲讲大致的故事情节,里面的景物描述也很完美,看完这本书辅导小学作文绝对没问题了。
文章以名为莉迪亚的女孩失踪开始,继而她的家人、警察搜寻线索来回忆她的家人之前所发生的事。女孩的妈妈玛丽琳是美国白人,高中准备考进大学当医生的时候遇到了她的爸爸詹姆斯,詹姆斯是中国人,寄宿在美国富人家里,靠富人救济考上了大学,他那时一心想上哈弗,但是没能如愿。玛丽琳与詹姆斯在未经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奉子成婚,婚礼很简陋,玛丽琳的母亲在婚礼上轻声说,“不可以,不可以,你应该嫁给”和你一样的人“,你一定会后悔的!”自他们结婚后,母亲未和玛丽琳联系过,以不告而别,离家出走的形式离开了三个月。后来玛丽琳发现自己已有身孕,没法继续上课,于是回家了。继续相夫教子的生活。于是有了第三个小孩汉娜。
玛丽琳倾其一切培养莉迪亚,让她学习生物、物理以致考上大学当医生。生日、节日送给莉迪亚的礼物都是书。莉迪亚压力很大,但是她都压抑自己,从不反抗玛丽琳的吩咐,因为她怕妈妈再一次离家出走。在莉迪亚上高一第二学期的时候,成绩一度的下降令她很苦恼,然而此时她的哥哥内斯已经提前获得了哈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莉迪亚很怕哥哥离她而去,试图把哈弗大学寄给内斯信撕掉。她知道哥哥迟早要离她而去,去哈弗过自己的生活,再也不用听父母的管束。莉迪亚与小巷子里的杰克私混在一起,经常很晚回去,抽烟,上他的车,甚至想与其同居。杰克与内斯的关系使杰克阻止了莉迪亚。莉迪亚很是伤心,半夜她一个人偷偷来到湖边,脚放入湖水中,静静地与水接触,结束了她的生命。
故事很长,很多情节没法一一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抽空看下。
我们不能把自己所没法完成的梦想强加给小孩,小孩有自己的人生,应该让其自由成长,让其找到真正的.自己,他的人生才会更完美。
无声的语言读后感【篇六】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詹姆斯,玛莉莎,莉迪亚,内斯,汉娜,还有杰克。
这些人的性格,情绪,情感,在这本小说中一览无遗。
在美国鹤立鸡群的中国人,詹姆斯一直试图融入美国这个大熔炉,让自己显得平常一些。这些内心的渴望,通过对孩子的教育显露出来,是那么强烈,而孩子的遭遇,却显得他的期望那么脆弱无助。
一直都渴望与众不同的美国女生玛莉莎,梦想是突破女性以家庭为主的观念,同男生一样平等地受人爱戴,做一名医生。可是,被詹姆斯吸引,放弃了梦想,嫁作人妇,归于平淡。
被父母捧在手心的莉迪亚,承受着父母巨大的期待,压抑着自己的个性,终于在内斯离开,发现自己喜欢的杰克竟然爱着内斯后,找到了事情到这个地步的原因,精神崩溃,从船上踏了出去,沉在了湖底。
而内斯,在莉迪亚被万般宠爱下,所期待的不过是父母平等的爱,和对莉迪亚的重压减少一些。在发现无法改变家庭的这种关系时,他奋发图强,考进了哈佛,却又在追寻自由之时,失去了陪伴自己的妹妹。
汉娜,这个怯懦的敏感的却又洞悉一切的小女儿,一直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总是躲在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怕打扰了这些幸福抑或悲伤。她是一个完全被忽略的孩子,在受关注后不知所措,只会如家人所期待的那样,做出该有的反应。
一直努力的让自己不受注意,却在别人给予关注后不知所措,假装毫不在意。其实,内心早已波涛汹涌。是心太穷了吗?
这本小说是一个女孩自杀引起的的一系列事情,同时引发了一系列思考和家人的反思。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伴随其一生。父母的一举一动,不知道怎么样就会伤害到孩子。
爱是枷锁,是负担,如果这爱是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心愿强加在孩子身上。
学会尊重他人,无论对方是自己父母还是孩子,更不论其他人了。将对方当做一个完全的个体,尊重对方的行为,并且以一个同样的个体去理解对方。尤其是对自己爱的人。
这是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
尊重他人,且对自己坦诚。
我想,那么我们的爱,就不会成为对方想摆脱的东西,而是陪伴对方一往无前的巨大力量。
让爱自由,让自己爱的人自由。
无声的语言读后感【篇七】
你好,我是权建卓,7.16中午看完这本书,今天谈谈。《Everything I Never ToldYou》中文译名《无声告白》,作者是伍绮诗,书封面上写着“征服欧美文坛的华裔作家,凭借处女作夺得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图书桂冠”。
“告白”有表白的意思,但这里不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1、故事是个好故事。开篇第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
莉迪亚,16岁,家中老二,混血女孩,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与期望。复杂的故事随着探寻莉迪亚的死因展开,华人父亲詹姆斯,母亲玛丽琳,两人的童年经历以及相遇、相恋,结婚生子。
至于死因,警察判定是自杀。“她轻轻地下到小船里,松开缆绳。……她跨出小船,走进水中。”2、这个故事想要告诉什么?封面的'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可能是莉迪亚没有摆脱他人的期待,没有找到真正的自己,也许吧。这篇是读后感,但并没写太多,因为我没太大感受。这本书不长,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看着后面的忘着前面的,一些剧情、一些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
我知道一旦看完了这本书,就会把它丢掉一遍,很久很久也不会再碰,剧情会很快忘记,像是没读过一样。但我愿意等待一个时机,唤醒一些记忆,那时会重新翻翻这本书。
3、书中打动我的一点句子,虽然需要配合着剧情,但我还想分享给你。
她把鼻子埋进莉迪亚的头发间,暗自许诺,绝不过分纠正她的坐姿、逼她寻找丈夫、打理家务;决不建议女儿从事不适合她的工作,过不属于她的生活;决不让她在听到“医生”的称呼时,只想到男人。她要在余生中一直鼓励女儿,让她做出超越母亲的成就。(莉迪亚5,6岁时,母亲玛丽琳的心理活动)
“你母亲说得对”,他说,“你应该和一个更像你的人结婚”。(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因为詹姆斯是华人)
“让我们假装,”他说,“你从来没遇见我,她从来没出生。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他就走了。(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
不管过程多曲折多沉重,结局还好。生活总要向前看,向前走。“她明白,他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7.16中午这本书即将看完时,买了作者的另一本书《小小小小的火》,封面上同样有一句话,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小说桂冠。
对了,还有一句,永远记得,你呼吸着的每一个瞬间,都应该去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无声的语言读后感(篇八)
梦想可以继承吗?很多父母觉得可以,但他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并且在无限循坏着这样的故事。这种故事太多,太俗套了,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将这样的故事讲得这么悲伤。没有从心底产生心疼,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场绑架。也许只有当置身事外时,我们才能看得明白——一个人,永远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用一件偶然的事情去判定她的梦想,其实只是为自己梦想的夭折而不甘。他们拿着最高尚的理由——帮助她实现梦想,去实现自己的私心,殊不知,自己早就将莉迪亚“绑架”了。
这种绑架最为致命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缚住你的手,也没有堵住你的嘴,你拥有身体上的自由,而精神上却被五花大绑,做不得主。
一个人终归无法弥补另一个人的遗憾。梦想,永远只能自己去实现,不能让他人代劳。将梦想强加在别人身上时,应想想自己又为谁实现了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他们都以为,一个生命可以完成另一个生命的遗憾。与其说他们将所有的关心与爱都给了孩子,不如说他们将这些关心给了自己所遗憾的梦想。
不管莉迪亚是否活着,她终归是无法弥补父母的遗憾了,当一个人决心失去时,也是决心重生之时,莉迪亚最终在死之前找到了自我。
那个自我,不是为了任何一个人的梦想而活,而是不再惧怕失去,不再躲在哥哥的护佑下,不再试图弥补他人的残缺。是卸下所有人的期望,找回真正的自己。
人生会拥有层层叠叠的欲望,那些你妥协了的、放弃了的,堂而皇之承认已经过去了的遗憾,像尘埃一样难以察觉地覆盖生命。
当你幻想通过别人的手重新抓住这一切时,却从未想过,不管别人如何将你的梦想重新握在手里,那都将与你无关。遗憾就是遗憾,永远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得到而让另一个人变得圆满。
我们该承认,人生就是一副支离破碎的画卷,就像《无声告白》的封面,一张又一张残缺的纸,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遗憾,才是人生常态。
即使再大的遗憾,也只能自己去承受。一个生命的存在,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
是的,面对父母的殷切期盼,最好的回答是:抱歉,我终究无法实现你们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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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狗来了读后感通用6篇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优秀!狗来了读后感通用6篇》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狗来了读后感(篇一)
《狗来了》是一本曾获“国际安徒生奖”的一本小说,故事内容丰富、情节有趣,这本书的中心人物是狗。狗为人坦率、聪明机智,喜欢帮助别人。狗想要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又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得很好,很受孩子们的欢迎,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伟大的精神。在生活中不就有这样的人在关心着我们、爱护着我们吗?比如说我们的爸爸妈妈,他们从来都不真正地责怪我们,对我们的责骂只是为了让我们下次不再犯这个错误。狗去学校当教师,他喜爱孩子们,用特殊的教学方法让他们学到知识。我们的老师不也是这样吗?天下的老师都像勤劳的园丁哺育着我们,不厌其烦地给我们讲授知识。
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我们要知道感恩,我们也要学会帮助别人。因为只有帮助了别人,别人才会帮助你,关心你!
让我们一起学会友爱,学会感恩吧!
狗来了读后感(篇二)
我喜欢《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老狗要去辽阔的世界见识一下,在它的旅程中遇见了各种动物,狗都让它们体会到了快乐和幸福。
《狗来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狗的善良。最近我都在看《三国》,里面的人有时也很友善、善良,但是他们的善良是为了自己的名和利。像孙权和刘备一样,在夺南郡之前,他们两家都表现得很善良,其实是想让别人损兵折将,先去和曹军打,自己再渔翁得利,这样的善良是假的。
可是狗是无私的善良,且自己也在默默地做着牺牲。比如猪想做个幸运的人,狗就不惜一切地让他感到幸运,把自己的钱扔到马路上,让猪捡起来,可自己包里的钱却在变少;为了让猪能当上演员,自己也去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最后猪成了喜剧明星,它却默默地走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纯真的善良,像尹老师给我们上“小小理财家”,本来都是免费的,尹老师还用自己的钱给我们买礼物而且不让人知道,做PPT,找游戏和上课道具。
这样一种善良是让别人感到幸福的善良,我希望我有一天也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可是我现在还差得太远,因为我觉得这种善良太吃亏了。
我还非常喜观里面的一句话:“如果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但如若不能回到家去也会让人感到可惜和遗憾。”
狗来了读后感(篇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它是一本讽刺小说。它在每个章节都含有讽刺意味。如:讽刺人们的自私,社会的冷酷,医院欺诈消费者,社会冤枉好人,教育局对老师使用不当造成教育质量下滑。其中,我对第三章感触最深。这一章主要讲的是狗来到了学校,被误认为是老师。于是,狗就带着孩子们快乐地学习。每天在外出的过程中,狗不仅会对孩子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而且会在体育锻炼时教给孩子们数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孩子们过得非常快乐,学习效率也显著提高。但是教育局的人不仅没有感激狗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帮他们教育学生,还下通缉令要逮捕狗,这让我非常愤怒。由这一部分内容,我就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主动学习的孩子越来越少,学校教育缺乏创新是根本原因。如果能多挖掘一些像狗一样的好老师,让学生少刷题、少抄写,还愁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吗?
《狗来了》这本书值得我们我每个人们去看。因为它将人与动物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丢掉彼此的皮囊,以平等的公民身份,演绎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和各自的人生现价值观。抨击了社会上的假恶丑,弘扬了真善美,借助文字真正传递了一种正能量。愿你也能捧起这本好书,在作者的讽刺中成长、学习、反思、醒悟!
狗来了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由澳大利亚的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写的,曾荣获国际安徒生奖。
这本书主要讲: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狗决定去片面的世界。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又误入了一落千丈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得很好,很受孩子们的欢迎。后来警方得知就派兵追拿狗,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脱身。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优美的词语非常多,也写得很具体,特别是主人物,而且每篇文章的地点、人物、时间、事情都描绘到位。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时候别人会误解你,你觉得别人错怪你了,你一定要好好跟他讲;还有乐于助人、团结友爱,另外我看了前言,还知道要多看这样的课外书。
狗来了读后感(篇五)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狗来了》。
这本书讲了:狗的孩子长大成人了,老伴儿也去世多年了,于是狗打算离家出走,去看看辽阔的世界。狗在走南闯北的途中,遇见了作弊的猪,人们常说猪表示幸运,可这只猪却常倒大霉,于是狗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小学,被熊校当成了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将错就错。它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成了学生最喜欢的老师。但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在找它,还好大家伸出了援助之手,狗才掏出警察的手掌。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狗开始了生死逃亡。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成了妇女参加议员竞选。可是不幸被揭穿了。危急时刻,狗奋不顾身的把熊救了出来,与熊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也要和狗一样去世界上闯一闯,看一看世界上的新闻,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要多增长见识,多把脚踏出“门”!因为在辽阔的世界还有什么神奇在等着我。
狗来了读后感【篇六】
《狗来了》写的是一个狗狗的孩子们已经长大自立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他把家里所有的东西房产、果园、冰箱等等,都卖给了驴子,独自走在辽阔的世界上。
狗想要到辽阔的世界去,他先到了一家小酒馆,小酒馆的老板海因里希叫它去当酒馆的保安,狗的工作是如果谁在这大吵大闹,喝醉打来打去的人,都得把他们提到外面去。开始狗一直也没有碰到无理取闹的人,没过几天来了一头猪,酒馆老板叫狗把猪赶出去,因为他们都知道它是个骗钱的猪,但是狗没相信,接下来猪想骗狗的钱说玩纸牌吧,狗答应了他,结果狗所有的钱都被猪赢光了,被酒店老板识破后狗才知道上了当,但是最终狗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而是给了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跟他做了朋友。
我觉得首先猪用作弊的方法来骗钱肯定是不对的,要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才能取得,还要学习狗的宽容和善良,我希望我们每个同学都要学习狗的精神,天天好心情,天天好日子。
活着读后感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优秀!狼来了读后感和启发5篇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这篇优秀!狼来了读后感和启发5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狼来了读后感和启发【篇一】
只要读文章,就能写出读后感。狼来了的故事是我前段时间无意中看到的,产生了一些读后感。这则故事其实挺深刻的,它并不只是在教导孩子们不能撒谎,不能戏弄别人,它还提到了诚信。
这个故事中的小孩,因为戏弄大人,不仅被狼吃光了羊群,还让大人们产生了一种“小孩子说话是不可信的”这样一种想法,哪怕是真话,由孩子们说出来也会变的不再可信了,他们会以为你是贪玩,或者也是在戏耍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解释你所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可信。这就是说谎后的代价。这就和商家在买东西一样,如果你去超市买东西吃,结果因此食物中毒生病了,那么你还会再去那里买东西吃么?而其他的顾客也会因为食物中毒事件而再也不去光临那家超市,毕竟没有人愿意被欺骗,这也是商家一直在强调的诚信为民的原因。
昨天我把这则故事讲给了4岁的侄子听,他奶声奶气跟我说起自己的读后感—故事里的那个小男孩真笨。我愣了一下,问他为什么会觉得小男孩笨,他一板一眼的说:“想耍大人,多简单啊,男孩用得着用这么笨的.方法。”他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完,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他。
想想也是,毕竟只是一个小孩子,恶作剧是可以,但是不管年龄如何,一旦触及到原则问题,就不是一句“恶作剧”就可以解决的了。
狼来了读后感和启发【篇二】
今天下午,我和姐姐,还有妈妈一起去书城看书。一到书城,我就往我最喜欢的童话区跑去。我拿起的第一本书是童话故事——《狼来了》。于是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故事主要讲了一个村子里,有一个放羊的孩子。一天,他放了一会羊觉得太没意思。他眼睛一转,想了一个鬼主意,便喊:“狼来了,大家快救羊呀!”人们急忙拿着棍子来打狼,可是山上一只狼也没有,小孩哈哈大笑。第二天,第三天,他依然这样戏弄别人。又过了几天,孩子又喊起来了:“狼来了……”大人以为这是小孩在撒谎、骗人,所以就没有去了。谁又知道这回是真的来狼了。小孩使劲地喊着,但是始终不见人来救他。最后,山上的羊被吃光了,自己险些也丢了性命。从此以后,这个小孩子再也不敢说谎了。
狼来了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对呀,诚信是多么重要。要是你多次欺骗别人,别人就会失去得你的信任。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诚实是宝贵的,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能说谎。记住:狼来了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
狼来了读后感和启发(篇三)
今天,我在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书《狼来了》。小的时候,就听爸爸妈妈讲过,今天自己读到这本书时,非常有感触。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羊,因为顽皮,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不能撒谎,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撒谎只会给人带来坏处,不能给人带来好处的。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说谎害人害已。经常说谎的人,心理上会产生障碍,至少难以与人沟通;说谎还会误时误事,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同时说谎是很累的,或许只有自己知道,说谎之后要用更多的谎言来弥补,只有尝试过的人才知道,一个两个谎言,或许很容易原,但是总有一天,谎言是无法原的,所以说谎最大的坏处就是痛苦,不仅会令自己痛苦,同样会让爱你的人也痛苦。而作为小学生的我们,要诚信待人,不能有谎话欺骗别人。
狼来了读后感和启发【篇四】
从前有一个年龄小的放羊娃,他每天赶羊到对面的山上吃草,每天都是这样的日子,他感到很无聊,总想找个办法寻开心,一天他和往常一样,把羊赶到对面的山上吃草,假装喊到:狼来了,狼来了;两三天的时间里他每天都在喊,人们被他骗了两三次,终于不再相信他了。结果有一天,狼真的来了,可是人们不相信是真的,结果羊全被狼吃了。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做人一定要诚实。说谎的结果最后是害了自己,俗话说的好“事不过三”,你偶尔说一次,两次的谎话,犯一个,两个的错误,人们还可以原谅你,但如果经常这样,屡教不改,那人们是不会相信你的,一个人,不被大家相信,那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们小学生千万不要说谎话,争做一个诚实,守信用的好孩子!
狼来了读后感和启发【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狼来了》。
书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放羊的小孩天天赶着羊群到山坡上放羊,他感到很无聊,就想和大人们开个玩笑,于是便对着附近的大人们喊道:“狼来了,狼来了”,大人们正在干农活,突然听到山上传来求救的声音,便连忙放下手中的农活,去救放羊的小孩,结果发现上当了,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很多次,村民被这个小孩也骗了许多次。
有一天,真的来了一只凶恶的大灰狼,吓的小孩大喊:“狼来了,狼来了”。喊了半天没有一个人来帮他,结果狼把他的绵羊吃了个精光。他后悔当初骗那么多人,现在没人救他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实事求是,不要说谎,否则会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2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3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4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5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边城》读后感
天高云淡,白塔下,渡口边,一对兄弟,一个女孩,一段说不清的爱情故事,这就是《边城》。优美的景色,善良,纯真的人们,故事为什么会以悲剧结束?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边城》读后感1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文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好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可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好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好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是现实中谁都能够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好感人。
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可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边城》读后感2
读完《边城》,我被那些质朴却不乏俗世人性的人们所震撼,美丽的风景,水上的生活,不是一个小村该有的,在这之中,掺了许多社会的影子,并不重要。
我生活的地方与这相似,却又有些许不同。文中翠翠的爷爷七十岁的时候发现他孙女长大了,我的这个村不知是否有孙女或孙子陪在爷爷身边。这个小小的村庄,老人多过年轻人,孩子也在城里上学,每当早晨的阳光射进低矮的老房,老人们就走出来,颤巍巍地在我面前离去。王维的“大漠孤烟直”固然凄凉,但每当村庄的炊烟袅袅升起时却胜过大漠之景的悲哀,因为在这里,只有无声的日子,没有激情,没有未来,老人们一见面就互相算着日子,没了老伴的还开玩笑,几日几日后就会去陪她(他),迟暮的景色也被染上黄昏。老人们的烟斗与炊烟一同升起。某天,老人生病住院了,孩子们纷纷从城里回来,原本有说不尽的话的老人那时却也只能叹息,说多又有什么用呢?不要成为孩子们的累赘。
这个小村有时纵有谈笑声,却也只似幽谷里寂静的一滴泉水落下罢了,我如同喝了一碗浊而烈的酒卡住喉咙,说不出话来的同时,触及到了生生不息却轮回无情的生命。
《边城》读后感3
读罢《边城》,心中久久无法平静,那些平淡朴实而优美的文字,那纯洁美丽却不得不以悲剧结尾的爱情。
热闹的小镇中,每个人都是快乐的,他们淳朴善良地相处,乐于助人却不求回报,甚至面对爱情,也要谦让起来。三个端午节的故事,美丽单纯的翠翠用行动和话语坚定了对爱的决心。可怜祖父始终担心她走母亲的老路,不肯告诉她事情的真相。世事无常,偶然的因素太多,我们既无法预测美好,也不能改变事实。每一次机缘巧合往往会改变我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陷入变化莫测的事端。
在感叹边城人们的人性美的同时,我也感受到现代生活的浑浊。摆渡的老船夫过渡不收钱,翠翠的娇憨与伶俐,傩送的善良淳朴,顺顺的豪爽大方,在现代的社会是何等少见。但是,人性中也有卑劣自私的一面。顺顺和二老不愿让间接害死大老的翠翠嫁给二老而使老船夫死在雨夜,让不知前因后果的翠翠孤单地守着渡船!
边城的白塔边,美丽的阳光守护着孤单地女孩。生活也许充满了未知,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下去......
《边城》读后感4
《江城》塑造的主人公渡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而化身的,是《边城》这里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他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人“顺顺”赁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
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
在渡溪或“逮鸭”的竞争后,大老输了,大老不甘心,决不放弃对二老的竞争,大老含心,收了人的钱,把二老杀了,从此以后,二老不在人间了。
大老太贪心了,把自己的亲弟弟给杀了,大老你要记住有一句话叫:“贪心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边城》读后感5
阿爹出生在老部长的家里,条件好,从小娇贵着,不知天高地厚。老部长死前把家里的田地交给他,嘱他娶个温良女子生活。他点点头,说老头子你放心去吧。老部长合眼,阿爹当了家里的田产出门闯荡,不想军人家庭出身,半路竟败给了小贼,钱袋不翼而飞。
阿爹无脸回去,也无家可寻,就一路摸索,给人干过苦力,也去街上弄过杂耍。学了不少本事,人越长越结实,就带着攒下的小钱到镇上去找停靠点。也巧,他晃着钱袋在镇上闲逛,远瞧见一个姑娘摆摊卖竹框。秀气,白嫩,这是我从阿爹口中了解到的姑娘。据说阿爹与那姑娘一见钟情,孤伶伶的他就随姑娘回家,跟姑娘一起靠摆渡为生。这姑娘便是我阿娘。只是阿娘从小可怜,七岁时失了双亲一个人生活,得了不少小病没痊愈,落了一身病根,生孩子时难产,连同腹里的孩子一同去了。阿爹太悲,葬了妻子,只身一人在此撑船渡人。那时他约莫四十多,人生不感。潮涨潮落,水深时死了很多人,使他渐渐看透生死,离开人世不过早晚罢了。
渡人者,其实难自渡,他说。四月后,雨多水,阿爹撑船时被急流冲走再没回来。我终于在人生第十九个年头接手那支桨,周旋在碧波里。
《边城》读后感6
初读《边城》已经是初中时候的事情了,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是翠翠那个单纯善良、不谙世事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刚开始看时,我主要就是围绕着翠翠与傩送兄弟俩的纠缠不清的暧昧的爱情故事来看的。
一、这个人也许明天回来,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句话是我对这部小说印象最深的。在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的情感几乎就是倾向于傩送的,从最初的翠翠和傩送的邂逅,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老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但是或许也正是因为翠翠的'腼腆羞涩,把心事藏在心里,才导致了大老的意外死去,二老也因大哥的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里,选择了远行,留下了翠翠一个人。
翠翠和二老之间的爱是美丽的,也是单纯的,单纯得就像纸那么薄,一不小心就会碎了。
二、翠翠和爷爷的相依为命
《边城》读后感7
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爷爷一起去了茶峒,在那里,爷爷由于担心渡船,先回去了,却没有再回去接翠翠,翠翠在那里遇到了二老,二老傩送好意让翠翠去他们家坐着等爷爷,但是翠翠误解了他的意思,反而将傩送给骂了一顿,这可爱的小姑娘,却不知道这将来是他所爱的人。傩送回到家之后,就让人将翠翠送回家,爷爷在渡口问是翠翠吗,翠翠自言自语道: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被大鱼给吃了,生气的小姑娘何尝不是这么可爱。翠翠从那以后记下了傩送,她忘不了。
随着时间的推进,情节开始起伏。大老在一次意外中死去,爷爷也在一次雷电交加的夜晚逝世,翠翠心碎了。故事的最后只留下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仿佛是一个美妙的泡沫在明天与永远中消灭了。
也许只有哀伤的故事令人难忘,而《边城》令人最难忘的不仅仅是这淡淡的感伤,更是那质朴的情感单纯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