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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情初一作文精选

发表时间:2022-12-03

乡情初一作文。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情初一作文精选”,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乡情初一作文【篇1】

《春夜喜雨》中有这样两句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两句诗把雨的无私描写的淋漓尽致。

不管是倾盆大雨,还是微风细雨;也不管雨是哗啦啦地下,还是淅淅沥沥,它都为大自然无私的奉献着,把自己能做的毫不犹豫的留给自然。

不管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雨都是别有一番风味。在古代,一场雨一下,一切事物都变新了。它落在树叶上,落在地里的蔬菜上,落在藤条的果子上,落满大街小巷,用它的温和去让这个世界变得更清新,吸收了雨水的树叶显得更嫩绿。随着风,柳条与树一起摆动,加上雨后的水雾朦胧,让悠悠古楼,变得像世外桃源。一切那么宁静、祥和。

而回到了现代,雨又是另一种姿态了。由于现在的科技发展,让雨有了一种绚幻的感受。天空中的雨飘落,却不再像从前一样是一丝丝的了。它们仿佛变成了一个个又长又细的矩形,伴随着远处五彩缤纷的霓虹灯的照,在天空中缓缓变色,好像一阵阵“彩虹雨”。有时你甚至会产生错觉,仿佛飘下来的不是雨,是一条条又细又长的冰。

因为雨,才产生了如此之多百里挑一、千载难逢有千古流传的优秀作品;也是因为雨,现代的文学作家发布了许多优美的文章。

李商隐沉醉于巴山的夜雨中,汪曾祺沉醉于昆明的雨。而我,沉醉于万物的雨。

乡情初一作文【篇2】

乡情是一种油然而生的情怀,让你喜,让你忧,让你思,让你愁,每当有一件什么事拨动了心弦,它就会占据着你的心头。

我是在魏庄出生的。那是一个小小的村庄,同时那里也是我母亲的故乡。两代人的“家”,让我对魏庄的情愫更加强烈,也更加浓郁。

我儿时的记忆大多都定格在那里。当时在我们的邻居家中,也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孩子,我们每天都像是被“哥两好”粘在了一起。

那时候,村子后面的小山沟依然保持着原始的风貌,我们就一人带领着一帮人马玩打仗的游戏。他总是“身先士卒”、“冲锋陷阵”,而我总是“从不动手”,只给一群“军官”开会,再由军官领着士兵们去“攻城略地”、“上阵杀敌”。然而这种战争总是以我方的胜利结束的。所以在村子里,我总是昂着头,挺着胸,别人看我的时候,也总是像迎接一位凯旋归来的“大将军”!

很快就是腊八节了,吃腊八粥肯定是家家户户都少不了的,我也更加思念儿时的腊八粥了。记得每年腊八节的前夜,我姥姥总是挑豆、检豆、浸豆……的忙碌着,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姥姥熬的腊八粥的香气就已经刺痒着我的鼻子了,然后在我期盼的眼神中,香喷喷的粥就出锅了,那香、甜、糯、软、濡的腊八粥,至今每每撩拨着我的思绪,让我久久难忘。

自从姥姥姥爷搬到城里来住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回过魏庄了。一年一年,我时时想起那位凯旋的大将军;每到冬天,便总是怀恋姥姥那色香味独特的腊八粥。

也许我时那种乡土情结特别浓郁的人,时不时的,我就被眼前的事物撩拨着神经,思念着我出生的那个村庄。

乡情初一作文【篇3】

我的家乡,是令我神往的故土——温州。

流沙般的浮云在空中潺潺流淌,淡淡灰白的天空却衬着青山绿水,仿佛暮霭沉沉。在我没事的时候,通常会爬向屋顶,望着车水马龙的街道,以及那些点点的美……

雁荡山就像是天上的仙女,让人禁不住想上去亲近她。苍翠成林的古树,一点点清楚地勾勒出了山脉的轮廓。在温州时,每年夏季我们一家人总会登上雁荡山。即使太阳十分迅猛地照射,身上还留有树叶隙漏下的徐徐清凉。几天蜿蜒的小径,铺满了石子,两旁带些泥泞的丛林,使它别有一番风味。有时,少许清水飘过,风吹响树叶,谱成一篇美轮美奂的乐曲,我不禁沉醉其中,跌入了她的怀抱。

故乡的山很美,即使游子已数年未归,也依旧存留她的模样……

在故乡的土地上,我印下了无数脚印。在那片金黄的麦地埋葬过我的欢笑,在那颗白桦旁我踩过蘑菇,在那镇门口的石阶上有我儿时跌倒的印迹。我尝过我隔壁家老爷种的芥菜,有些苦涩,却十分甘甜。它饱含了年过花甲的爷爷的心血与日日培育的艰辛。故乡的土地是香的、嫩的。

我想起视我如女儿的姑姑。姑姑和善的眼神、质朴轻柔的嗓音和热切的心总是给我一种温暖和疼爱。犹记得数年前回故乡的一次,妈妈不乐意让我吃小龙虾,软磨硬泡也不起作用,还是我最宠我的姑姑把我拉进房间,悄悄地剥了一大盘龙虾端进房间给我吃了个爽。在我正一心享用美味时,姑姑总是用她柔和的目光注视着我,用温暖将我融化。姑姑的目光闪动着清澈,如同一湾清泉流转;姑姑的目光闪动着明媚,瞧着瞧着,仿佛自己在此起彼伏的油菜地中挥洒芬芳。

故乡的人很美,即使是邪恶的污浊也能被她的目光击碎……

啊!我的故乡,你平凡却胜似平凡!

乡情初一作文【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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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作文100字_可爱的小狗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很可爱,黑白相间的毛,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花花。如果我给它吃骨头,它就迫不及待地来吃,如果我不给它吃,它就一直跟着我。睡觉的时候,它眼睛紧闭着,真可爱!走过去摸摸它的毛,真舒服。看到了吗?这就是我家淘气的小狗。

我连忙乖乖地重写起来。妈妈忙完家务,又过来陪我写作文。遇到不会写的句子和字,妈妈都会耐心地给我讲解。

我喜欢看书,只要翻开书本,我就忘记了一切。我喜欢和书本一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和定律公式一起在数学王国玩耍,和优美的文章在无限的遐想中飞翔是我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书,我在小学时代的作文都获得了一等奖;因为书,我在课堂上能说会道;因为书,我懂得了怎样能够分辨好坏,怎样对付坏人。

我很喜欢小狗,妈妈曾经答应我,只要我在学校好好表现,就让我养一只自己喜欢的小狗。今天,终于如愿了,妈妈要带我去领养小狗狗了,不知道我有多兴奋。早上我打完架子鼓回家,就把两篇小作文写好。然后爸爸就带着我和妈妈开着车出发了。

乡情初一作文【篇5】

伴着微微的亮光,在黎明前夕,我背起沉重的行囊,还来不及听完爸妈唠叨的话语,便匆匆忙忙地坐上了远离故乡的车子,车窗外,点点通向白日的亮光刺痛着我的眼眸,更动摇着我的心脏,就这样,看着车后慢慢模糊的一张张熟悉的脸庞,渐行渐远,直到车子转过一个弯,才发现一切的清晰都化为了脑海里的虚无,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我开始了我的漂旅,第一次离家这么远。

其实,或许心里有很多不舍,但是在途中却感觉没了感情,像一个冷血动物,没有心灵的温热,也就没有了那种深刻的留恋和依恋。靠着车窗,车子穿过的地方在眼前掠过的一道道最朴实的风景,我看着,静静地看,一切熟悉都换晃过,一草一木,一花一鸟,还有那大片大片的绿,弯弯曲曲的路……一次次重复的情景晃过,还来不及记住,就已经消失好远,来不及回忆,就已经离开很远。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ReSoSoSiDoSiSo……”一首周杰伦的《晴天》偷偷溜进双耳,记忆里那故乡的欢乐与童年,一阵阵笑声在脑海里回放,好想,好想,回到那个小房子,有你,有他,有很多人,很多喜欢的东西。那种欢乐,是我一生的珍藏。

故乡,对于远行的人们,是多么亲切又多么遥远的字眼。每个人的一生,应该至少有一次远行,不问归期。离开的原因或许各不相同,但是情感确是一样的。没有更多的语言表达,在亲人面前,心灵与心灵是如同隔着玻璃一般,都努力隐藏,不让心中的雨点滴落飘进心房,或强颜欢笑,或面无表情。然后,为了更好的未来,踏上离乡之路。

我常在想,或许,这就是我们每个人活着的归属吧,一个依恋,一个听到名字都能温暖人心的地方,这就是故乡。从古至今,外出的游子对故乡的情感都是存在并且相似的,我们不是害怕远行,只是不舍那份情感,只有深埋,才可以更好过好明天。但每每想起或是看到,我们心中都会涌上暖流,因为,故乡,永远是一个张开怀抱的母亲,是我们这些孩子永远的依恋。

或许我们渐行渐远,或许我们不问归期,但是故乡,永远在那静静等候。

乡情初一作文【篇6】

我快步走上讲台,五分钟后,老师批改完毕,要朗读我的作文,题目是谢谢你教会了我,是我怀念小学时最好朋友而写的,我不是虚构编造出的她,而却是真实存在的人和事。这也许是真应了写作的那句话,真实不作假,就怕假大空。我用真情感染了老师吧,她给了我三行密密的评语和四十三分的高分,我心里异常的激动,也让我曾经如过往云烟的名字从此扎根在老师的心中。

对于梦想,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他们分为两类人,坚持与放弃。我的梦想是什么呢?歌手,还是作家?我热爱着写作与唱歌,但我却不会轻易的在别人面前唱歌。到时写作让老师们对我的期望逐渐升高,每当语文老师改到我的作文时,都会兴奋的对其他老师说:这孩子以后一定是个作家!但,老师又可知道我的梦想到底是什么呢?其实我想当一个歌手,一个闻名全天下,全世界的歌手。我不会跟别人说我真正的梦想,因为我怕他们会嘲笑我,更怕父母不同意。有人说娱乐圈就是一个黑色的大染缸,跳进去,就永远也洗不干净了。我又何尝没有想过呢?但是我的梦想始终都只有一个,成为世界顶端级别的明星,艺人。或许我只和最好的朋友一起唱歌,但我不知道唱得好不。偶尔几次我会说自己唱的太难听,可以去杀酒店老鼠的时候,闺蜜们都说我唱的很好听,我只能一笑带过,因为我觉得她们只是安慰我罢了。我的歌声还没有被给其他人听过,我不确定是不是那么好听,我奢望自己的歌声有多好听,也不期盼自己长得有多好看,只是......我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有那么好的未来,就要在从前下多点功夫,所谓先天差,后天补,就正是这个意思吧

乡情初一作文【篇7】

我的家乡,位于重庆的一个小县城。这里属于丘陵地形,那高高低低、大小不一的梯田便是最好的证明。她不及江南那般温润、典雅,也没有北国风光的辽阔壮丽,但这里却是哺育我长大、教会我真理的地方。

儿时代步用的背篓,稍微大一点玩耍的水枪、弹弓、泥土花草……无一不是家乡这位母亲给予给她孩子的礼物。“家乡”这位母亲可是位好老师:也许,是在池塘里戏水打闹时,初步感知到了水的浮力;也许,是在玩泥土做陶泥时,知道我生活的土地是红色的;又也许是在路桥边折柳条、编花环时,认识到自然的美丽与快乐……儿时的我们,总是调皮的东奔西跑,忽闪忽闪的眼睛装满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或者是一只鸟,或是一群蚂蚁,常常令我们久久伫立观察。

记忆里最初打动味蕾的食物是花椒,家乡的人们做菜烹饪总少不了用它。小小的,时常隐匿在菜肴中,一不小心就与我的味蕾亲密接触。顿时,一股麻意充斥着口腔,舌头还有一种酥酥的感觉。用它与辣椒配合,便是最简单的麻辣味。每次吃饭,都吃得痛快淋漓,全身舒畅。

要是论最著名的零食,非米花糖莫属。米花糖作为老少皆知的食品,既可开袋即食,又可泡开水,随你喜爱。还有,江津肉片、芝麻杆、特色火锅……总之,作为新一代吃货,我为家乡的美食而骄傲。

人们与家乡之间的亲密感,就像胎儿与母体之间的脐带。如果说家是温馨的港湾,那么,家乡便是一处美丽而安全的海域。不管你在外面漂泊多久,家乡的门永远为你敞开。我爱家乡,永远,永远……

乡情初一作文【篇8】

我的老家在下赤城,那里北邻唐河,四面环山。依山傍水,气候温和,景色宜人。

山坡上满是柿子树,一到秋天,一个个柿子像红宝石一样镶嵌在深绿色的山中,又说不出来的靓丽;吃上一个,甜到心里。还有枣树,漫山遍野都是,那种红和绿拼接到一起的颜色,在什么设计师的调色板上都调不出来。最有名的还要属酸枣了,它小小的,却有很大的营养价值,但它总要把自己藏起来,藏在石头的裂缝里、在被野草盖住的地方;若是去摘它,稍有不慎就会被划伤。如此看来,这山倒像是那古典的山水油画了。

唐河是天蓝色的,因为它清澈,以至于反映出天的颜色;而那天是耀眼的蓝,水却是清恬的蓝,大概是天为水骄傲才能耀眼、水低调谦卑才能清恬吧。无论何时,这里都是最亮眼的风景。有捣衣的老妪、耕田的老夫、捕鱼的童孩、摇船的渔夫、露营的村民……于是在这清恬里便多了几分幽静、辛劳、童嬉、收获、悠闲,颇似江南风光。

在我记忆里,这里也总是美好的。儿时我爱去山上玩,带着我的黄狗,拎着根柴火棍子作为探路棍。说是探路用,其实那座山我早就熟悉得很了,哪里还用得着探路,那样只是感到好玩罢了。在山上我总会搜刮到不少珍宝:雨季山顶上的树根会冒出好多茶树菇,尽管我不爱吃蘑菇,但还是会摘半篮子;那种酸枣我也会吃饱了再带回家好多,放在衣兜里。掐一把野花,插在头上,一整天都褪不去香气。在狗子的耳后插上几根草、别上那些粉色紫色红色黄色的花,衬得它也有模有样,像个姑娘。每次回家我都会惹得一身圪针,还有那种“鬼圪针”,扎在身上疼得不行。但我的心情依旧像天空一般晴朗,仍旧带着狗和棍上山玩,乐此不疲。

我在这里长大,对这里的感情就像把我的心扎根在这里了一样。她就像是我的母亲,血浓于水,谁又能让我离开她?

乡情初一作文【篇9】

乡情,是写给家乡的一封信;乡情,是开向家乡的车辆;乡情是每每想起家,脑海中便浮现出的景象或物品……乡情,在我看来,应是家乡院子里的那棵参天大树。

一个秋日的午后,家乡的土地上,急风劲吹,路旁,小桥流水近前的稀疏村舍边,鸦雀已经回巢,不停地鸣叫着。只见村舍上炊烟缕缕,人们正准备着晚餐,我站在家乡院门口,不时地朝院子里望去。心里充满急切,父亲终于找出钥匙,打开那透着年代气息的大门,我们进了院子……

那棵树,我这是第二次见了,自从第一次走进家乡院子之后,便对它念念不忘,那粗而高的身躯,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闪闪发光,它已高过家乡的所有房子了,却还青春不老似的,叶子总是绿油油的,让人看着都觉得解渴。每次“士别三日”,我便会对它“刮目相待”,因为,他总是高一截。

回到我生活的那个城市,传来了故乡的消息,是天气预报……

天气预报说,有雨加雪,随后就来冰雹……

救命!救命!仿佛替那棵粗壮参天、青春不老又总是令人“刮目相待”的树喊出来似的……

我又一次回到故乡,发现在故乡有许多树被连根拔起,又重重的摔倒在地上,由“一夫当关”变为“一刀两断”。我开始呼吸急促,飞奔,被脚下的石头绊倒,脸颊火辣辣的,那剧痛的瞬间布满全身,如雷击一般。可我顾不得这些。迅速爬起,已下起小雨;迅速飞奔,渴望雨快点过去。终于进了院子,我捂住双眼不敢看,突然,仿佛决定了什么,猛地移开手,睁眼去看……

在眼前的,依然是那棵参天大树,它完好如初,连一片叶子都没掉,他好像把雨、雪、雹转化为生命的力量,长得更高了,雨已停了,我这才觉得身上很痛。我虽然直咧嘴,可心里是高兴的。

乡情,是什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乡情。而我的,正是家乡院子里那粗壮参天,青春不老,总是让人“刮目相待”的树,我愿意爱它,更爱我的家乡,因为,那是乡情!

乡情初一作文【篇10】

时光匆匆流逝,转眼之间,我已经离开了那个生我养我了足足十二年的家乡。回首过往,才恍惚觉出,在那过去的十二年间,我已在不知不觉中与家乡产生了浓厚的感情,这也使我每每闭上眼时,家乡无数的美好回忆便浮现于我的脑海。

我的家乡名曰宜章,是郴州市的一个小县城。自打上初中后,我很久才回家乡一趟,哪怕是寒暑假,呆在那边的时间至多一星期。如果要说最令我难忘的,当属美食。

早餐我向来独爱汤粉,无论是什么粉,我定能吃个精光。而就在其中,我最爱的莫过于我家楼下的牛腩粉。每当我下去吃时,也会看看老板娘的手艺:之间老板娘先是将准备好的碗中倒入猪骨浓汤,随后将纯白的粉条倒入一个装满着热水袋锅中烫熟,半晌后将粉条全部倒入碗中。置办好后,老板娘将早已炒好的牛腩和着鲜红的豆瓣酱一起倒入碗内。顿时,原本呈奶白色的浓汤顿时变得鲜红。不同于鲜红的血,汤中的红要暗得多。牛腩入口即化,在触到舌尖的那一瞬间,与它软糯的口感截然不同——香辣的味道在口中爆发,如火焰一般炽烈,不断地撩动着我的味蕾。粉条顺滑爽口,吃时会带上些许汤汁,更衬得味道鲜美无比。而汤汁看上去鲜红无比,但其味却十分鲜美,如同艳妆浓抹的戏子褪下伪装,露出绝美素颜。汤的味道呢,给整晚汤粉画上了最完美的句号。

时光匆匆流逝,转眼之间那一碗无比美味的牛腩粉已经成为了回忆,被埋葬在名曰往事的风里。自打到长沙来我已吃过不少汤粉,其中自然不乏味道鲜美者,但是,在我的心中它们永远也比不上我家乡的一碗牛腩粉。而家乡的牛腩粉,不仅是我童年的见证者,也是我的一笔浓重的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