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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看完执笔作文网《飘的读书笔记精选2000字作文》想必你有所收获!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她一生中唯一的作品。小说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一直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下面是小编向各位推荐的飘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飘的读书笔记篇一内心挣扎很久才勇敢提起手中的笔,害怕我的文字会破坏它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主人公思嘉奥哈拉生活在佐治亚州的塔拉庄园,她疯狂地爱着邻居艾希礼。但是艾希礼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了,思嘉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不久,南北战争爆发,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思嘉成了寡妇。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白瑞德船长相识。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离开亚特兰大,回到了塔拉庄园。看到昔日庄园已变废墟,思嘉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后来,思嘉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白瑞德深爱着思嘉,不久思嘉嫁给了白瑞德。但同时,思嘉还是爱着艾希礼,白瑞德伤心地离开了思嘉,此时思嘉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白瑞德。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飘可以说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小说中最吸引我的是斯佳丽的独特的个性以及她与瑞特马拉松式的爱情。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而是现实和功利。斯佳丽一个流淌着爱尔兰血液的灵魂,活泼、自私、勇敢、热情而又毫不掩饰。
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多启发,尤其是思嘉的坚强,对待困境的不屈服,对生活的激情,都让我很敬佩。面对家园的残破,面对自己由高贵的公主变为穷苦妇女的现实,思嘉都没有胆怯和退缩。她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和勤劳能干的双手,重新建设了家园,保住了对自己至关重要的土地。我想,思嘉的魅力绝不仅仅在于她的美丽,还在于她不一般的人格魅力。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还有一点令我感触很深,那就是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人们往往不珍惜。当思嘉生活在塔拉庄园时,她一心想离开这里,到亚特兰大去。当战争爆发,毁掉了塔拉后吗,思嘉才意识到,塔拉对她多么重要,她多么深爱这片土地。同样。当白瑞德全心全意爱她时,思嘉却毫不珍惜,总是想着艾希礼。当白瑞德离开她后,她才明白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自己离不开他。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当你拥有时毫不在乎,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发现生活中的美,珍惜它们吧!
这本书是以这样一句话结束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我很喜欢这句话。它告诉人们,不论你今天取得了何种令人骄傲的成绩,都不要炫耀不止;不论你今天遭遇何种巨大的失败,都不要从此自甘堕落。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又是一个新的起点了!
《飘》告诉了我很多,教会了我很多,它不愧为一部文坛巨著!我相信,它一定会为更多的人带去终生受用的启示
飘的读书笔记篇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是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斯佳丽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特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可是斯佳丽却不明白,越是得不到,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斯佳丽就是斯佳丽,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斯佳丽,始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小说中的另一个人,也是我最喜爱的人白瑞特。白瑞特有着良好的家世,却并不以此为荣。他有着锐利的眼睛,有着聪明的头脑,他能很快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的勇敢,执着,他的机智果断,都成为让人喜欢的因素,还有他放荡的外表下那颗专一的心也使人喜欢。他爱斯佳丽,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他希望让她事事称心,可这些却被斯佳丽拒绝了,于是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等待他爱的斯佳丽也能同样爱上他,可是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就这样,当他的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放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愤;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的读书笔记篇三《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她一生中唯一的作品。小说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一直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但小说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更有立体鲜明的人物形象和极具表现力的语句描写。它在我们眼前展开了一幅唯美宏大的历史画卷。
全书共63章,叙述开始于美国南北战争前夕,小说主人公、南方庄园主小姐斯嘉丽奥哈拉得知心爱的人阿希礼威尔克斯与他的堂妹枚兰妮汉密顿订婚,烤肉宴后表白不成的她一气之下嫁给了枚兰妮的弟弟,但很快就因为南北战争而变成了寡妇。做客的瑞德巴特勒无意听到了斯嘉丽向阿希礼偷偷表白的过程,从此爱上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子。此后小说围绕南北战争的背景展开,斯嘉丽与瑞德的爱情故事也一波三折地上演了。小说以一个开放式结尾收场,留给读者无限遐想。
关于小说,我有四点感触颇深的地方。从简说起。
一.关于战争
小说的背景设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种植园主一意孤行,林肯为了国家不惜一战。难以想象,没有这生死存亡的一战,美国今日将是何状态,发达程度且不论,就连国家是否仍统一也难定论。美国的这场内战起源于黑人奴隶制引发的一系列利益矛盾,但《飘》中对南方庄园主和黑奴的描写却使我对主奴之间的关系有了不同的了解。在那时的美国南方,黑奴并不一定是地位最低下的,有一些低等白人地位更低生活更苦,反而一些黑奴却因为有主人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并且在黑奴中间也划分了不同的阶层和世界各地曾经或仍然存在的奴隶制一样。一些温和的主人会和奴隶们建立起一种非常坚固的关系。像斯嘉丽的母亲埃伦会亲自给黑奴看病,赢得了奴隶的尊敬。而后战争后,像黑妈妈一样仍然留在主人身边的黑奴不在少数。战争说到底解决的只是一些利益冲突,而要使对黑人的歧视消失,美国到现在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关于土地
小说对土地的描写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在斯嘉丽的父亲这位身上流着爱尔兰人血液的性如霹雳的人那里,土地的美丽被充分表现。只有土地值得你出力,值得你战斗,值得你拼命!这位父亲对自己的女儿说(第二章 43页)。小说对主人公的家乡塔拉描写非常精彩,让人不得不相信土地的魅力。尽管斯嘉丽没有意识到,但美丽的土地总能给她带来平静。她非常热爱这片土地,连自己也不知道爱上了,就像爱祈祷灯下母亲的脸一样。(第二章 33页)精心照料的土地上暮色动人,美丽的土地总能使斯嘉丽心情平静。对土地的热爱,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后来斯嘉丽要冒着生命危险回到战火中的塔拉,也是为什么瑞德决绝离开之后她第一个想起来能给她安慰的所在。
三.关于人物形象
《飘》中描写了众多形形色色的人物,但不得不说,很多人物形象,虽不能用脸谱化形容,但也有存在大同小异之处,例如斯嘉丽的妹妹们,虽然是两个妹妹,但却是一个形象,仿佛只是为了为斯嘉丽填上更多故事才分成两个人写。
在这些典型的南方男人和女人们中间,有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不论是斯嘉丽高尚严肃的母亲埃伦,性如霹雳的父亲杰拉尔德,尽职尽责的黑妈妈,猜不透的阿希礼,单纯腼腆的查尔斯,性格夸张蠢笨的女仆普利西,还有大山姆、贝尔、弗兰克、威尔他们都代表了一类人。有些人物身上充分体现了浪漫主义,除了主人公斯嘉丽,还有枚兰妮和瑞德,他们身上的性格品质如此突出,留给人的印象如此深刻。
枚兰妮,这几乎是一个完美女性形象,拥有所有女性的优秀品质,善良温柔、坚强勇敢,对所有人怀有友好的心。她是个娇小玲珑,弱不禁风的姑娘,外表看上去就像个孩子穿上母亲衬着裙箍的大裙子,那双太大的棕色眼睛里流露出羞怯而几乎惊惶的神情(第六章 119页),她的外貌是纤弱平凡的,但正是对她这样的外貌描写,突出了她内心的高尚与美丽。她对斯嘉丽的任性毫不生气,甚至在还未认识斯嘉丽时便在别人背地里评论斯嘉丽时为斯嘉丽说话,在所有人相信斯嘉丽和阿希礼有染时在所有人面前把斯嘉丽拉到身边保护她。在印第亚、梅里维斯太太和艾尔辛太太议论斯嘉丽和瑞德的不是时站出来毫不客气地斥责他们,保护那一对不在场的夫妇的声誉(第四十八章 1078~1080页)。她对人一视同仁,在所有女人都不屑与妓女贝尔说话时,她会在很多人面前并不回避地有好的与贝尔打招呼,还接受贝尔对医院的捐赠。她会在自己都吃不很饱时把食物分出来给曾经破坏她们家园的北方士兵。虽然她常赞叹斯嘉丽的勇敢,但其实她自己的勇敢丝毫不亚于斯嘉丽,最令人动容的一幕是在自己弱不禁风站都站不稳时,因听到抢声就用有气无力的手拖着长刀出来保护斯嘉丽,使一直对她只有厌恶和憎恨的斯嘉丽也有一种欣赏和认同的感情油然而生,在胸怀坦荡、绝无私心杂念的一刹那,她从枚兰妮温和的声音和柔顺的眼神背后看到了她不屈不挠的意志如锋利的钢刀寒光森森,还感觉到蕴藏在枚兰妮娴静的性格深处的勇气不下于一支旌旗招展、军号嘹亮的雄狮。(第二十六章 543页)所有人都尊敬爱戴她,包括一向仿佛目中无人的瑞德也对枚兰妮这样的女性非常尊重,称她为杰出女性(第四十八章 1061页),甚至在瑞德失去女儿美蓝神智极度消沉之时,也正是枚兰妮拖着自己虚弱的身体才去说服了瑞德为安葬孩子(第五十九章)。她是一位智慧的女性,临危不乱,用自己的沉着冷静和瑞德一起在危机时刻救了丈夫(第四十五章)
斯嘉丽,小说的主人公是这样与众不同的女子,作者第一笔就是对她的描写,尽管强调了她并不美,可从她纤细的腰身,浓黑的剑眉,尤其是灵动的淡绿的眼睛上充分看出了作者对这个角色的偏爱,她是生机勃勃,叛逆任性的(第一章)。前几章的描写充分展示了斯嘉丽与传统的南方庄园主小姐们的不同,直率不做作,我就厌烦装作胃口小,想跑却只好走,明明跳上两天的舞也不觉得累,偏偏说跳一支华尔兹就要晕倒(第三章 92页),她从不像其他小姐那样随身带着嗅烟,也不像她们一样装作什么都不懂,让男人来告诉我(第三章 93页)。她总是充满希望与信心,明明知道阿希礼与枚兰妮订了婚还想与阿希礼私奔,并且对阿希礼是爱她的这一点深信不疑,刚刚还觉得阴影笼罩着世界,一会就觉得勇气有涌上心头,太阳又出来了,景色也重新焕发异彩(第五章 104页);刚刚还为阿希礼对枚兰妮的关心而伤心,马上又通过自我安慰而勇气又来了(第五章 122页),她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战士一样。她是如此迷人如此充满魅力,可以再烤肉宴上吸引所有男人的注目,让所有女人嫉妒,她几乎大获全胜了,但只是少了阿希礼她得不到阿希礼,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今后的日子里无时无刻不在追寻着他的原因。如果说斯嘉丽火爆直率的性格和对塔拉的热爱眷恋来自于她的父亲,那么她的对爱情的执着就应当是继承自母亲。虽然书中对埃伦夫人的描写不算多,但从简单的描述中有可窥见大概,她这样一个世家千金嫁给了既无门第又无财产的杰拉尔德并非因为爱情,菲利普永远离开了萨凡纳,也带走了埃伦心里的热情,留给娶她的这罗圈腿小个子爱尔兰人的,只是一个温柔的躯壳罢了。(第三章 49页)斯嘉丽日后也经历了三次婚姻,但没有一次是出于她的爱,并且因为得不到阿希礼,她心中一直念念不忘,只是她心中的热情与希望从未消失这也许是她和母亲不同的根本原因吧。年轻时斯嘉丽曾让无数男人着迷,一生中她曾让很多女人厌恨,在她们眼中,斯嘉丽自私无耻、尖酸刻薄、招人厌恶,为了得到钱可以抢妹妹的未婚夫,完全不顾体面,穿着查尔斯的丧服接受瑞德的邀请去跳舞,后来甚至拒绝为弗兰克穿丧服,在弗兰克为她而死很快又与瑞德结婚,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做生意,如此种种,但她仍然受无数读者青睐,因为她身上有更多可贵的品质,坚强勇敢、无所畏惧,她有孩子一样的直白天真。因为答应过阿希礼好好照顾枚兰妮----并且一定不只是因为这许诺,战火硝烟中她没有丢下枚兰妮,而冒了生命危险把留下来,为她接生,手都被抓肿了,这时的她是多么细致体贴(第二十二章 450页)。带着枚兰妮、韦德、婴儿、普利西回到故乡--她一个人要经历多少艰难。面对残破的家园,母亲的去世和父亲的不幸,她没有像妹妹们只顾抱怨和怀念,而是打起精神重建家园。当她把那个天鹅绒绿窗帘做成美丽的绿裙子,她是那样不拘一格的美丽(第三十二章 674页)。尽管她没法爱她的妹妹们,但是她却仍为她们做了所有事,难道她没有给她们洗澡、梳头、喂饭,甚至不惜每天走上几英里地去找些菜蔬?难道她没学着挤牛奶,尽管那头怪吓人的畜生冲她晃着两只角的时候,她的心都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第二十五章 533页)。其实她很傻,在弗兰克为她的尊严而战时还像个孩子一样抱怨弗兰克不关心她。她总说战争跟她无关,仿佛她一点都不爱国,可当瑞德带她们冲出亚特兰大的路上挖苦了军容不整是队伍时痛恨他(第二十三章 472页)。
瑞德,他的出场同样与众不同抓人眼球,在一群南方绅士中间显得突兀,他长着一张黑脸,黑得像个强盗,眼睛乌黑狂放,就像海盗在打量要凿沉的大帆船,或是要xx少女时的眼光一样(第六章 113页),作者对他的描写如此特别,自然就明白他身上一定有故事。他那眼光就像就像他知道我光身子的摸样似的(第六章 116页),描写如此直白,把瑞德的犀利一针见血地表现出来。这样一个高大魁梧的人,一个军火投机商,一个粗犷的目中无人的总是在嘲弄世界的人,仿佛是一个无耻之徒,但事实上,他只是更加真实不做作这一点和斯嘉丽一样,不过他更精明。他会在自己不受欢迎的烤肉宴上对南方绅士们公然挑衅嘲笑他们的自大,但在斯嘉丽后来庆幸他没入伍时扭过头来看了她一眼,这一看竟使斯嘉丽放开他的胳臂,朝后一缩,这会儿他的眼睛里并没有嘲意,而是赤裸裸的愤怒以及某种近乎茫然的表情,他认真了,然后他离开了斯嘉丽,去参军。他是一个神秘的人,斯嘉丽从来不了解他。他爱孩子他爱单纯天真的事物,没有被世俗杂尘破坏的一切,对这样的事物也格外爱护与珍惜,其实他是善良的人。他在斯嘉丽生下美蓝时欣喜若狂,对韦德这个继子也亲切疼爱,他说我很懂得小孩的(第五十章 1110页),却是沉痛地说的这沉痛一定来自于遥远的另一个人与事,也许与故事开头他不被欢迎的原因有关,他并非无情,恰恰很有情,他只是像斯嘉丽一样叛逆,不愿被世界摆布。黑妈妈说他和斯嘉丽像骡子,斯嘉丽不愿旅行回去给黑妈妈带礼物,可瑞德却记得黑妈妈的唠叨而给她买红塔夫绸做漂亮的衬裙(第四十八章 1063页)虽然明知黑妈妈不喜欢自己,甚至不会穿。而最终黑妈妈也对他另眼相看,还穿上了那件窸窸窣窣的衬裙。他可以说蔑视阿希礼,但却又冒着风险就了他的命(第四十五章)。他尊敬枚兰妮,对值得尊敬的人彬彬有礼,他抱起虚弱的枚兰妮时会轻声说我尽量不碰痛你(第二十三章 467页)。事实上,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很轻松地成为令人尊敬的绅士。
四.关于人物关系及爱情
斯嘉丽与枚兰妮之间的友谊算是出生入死一辈子的深厚情谊了。她们是如此不同,同样是在医院里为伤病员做护理工作,斯嘉丽觉得痛苦至极,可枚兰妮却能忍下一切痛苦,只要在伤员看的见她的地方总是态度温柔,满怀同情,一团高兴,还赢得了慈悲天使的称呼。但她们又同样勇敢无畏,在关键时刻像战士一样。斯嘉丽虽然斯嘉丽一直不喜欢枚兰妮,但她为枚兰妮做的一切,绝对值得枚兰妮对她的无私的爱。枚兰妮对印第亚等女性面前维护她的声誉时所说的一番话(第四十九章 1078页),几乎催人泪下,不论其中有多少阿希礼的成分,斯嘉丽为她所做的一切,真的胜过亲生姐妹了。绝对不惘她在生命的尽头时仍最爱斯嘉丽。而斯嘉丽,她像一个成长的孩子一样,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爱瑞德,也是到最后才明白她和枚兰妮之间的友谊已经如此深厚,这种感情,甚至比她对阿希礼的爱更加令人动容。
斯嘉丽和阿希礼之间的感情是最纠结的,人的一生会有很多改变,而他与阿希礼之间,也经历了渐渐的改变。斯嘉丽没有感觉错,阿希礼曾经是爱她的,而她也真的爱过斯嘉丽。当斯嘉丽在烤肉宴后向阿希礼表白说我爱你时,他眼睛里有种惊恐的神情,有怀疑的神情,还不止是什么呢?对了,有一天他父亲心爱的猎马摔断了腿,他只好把马打死了,当时他也是那种神情(第六章 135页)。当阿希礼、斯嘉丽、查尔斯一起聊天而斯嘉丽的学识显得格格不入时,她意外看到阿希礼看着查尔斯,脸上的神情有理解,也有一点怜悯(第六章 133页)。这些意味深长的神情,也许就是阿希礼爱她而没和她在一起的解释了吧。他即使死也不会离开枚兰妮,即使到死都对斯嘉丽有着烈火般的感情,他也会竭力设法跟她保持距离,决不会和她干那勾当,她永远也不可能打破那层盔甲,对于诺言、友情、忠诚和荣誉,他看得比她重(第三十一章 660页),这样的解释更直白一些。其实对于阿希礼,瑞德看的最明白,他了解他的想法,并且觉得他那种人可怜事实上,这就是瑞德和阿希礼最不同之处了。但随着时间流逝,他已然深爱枚兰妮,而她也深爱瑞德。
斯嘉丽与瑞德之间的爱情,最令人叹惋。他们是那样相似,一个不是绅士,一个不是淑女。瑞德在看见斯嘉丽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这毫无疑问。而刚开始斯嘉丽虽然像其他人一样也并不喜欢他,可当他厚颜无耻地看她时,她却生气自己并没有感到受了侮辱(第六章 113页);当听说他的不光彩的过往时,她却因为他拒绝娶一个傻姑娘而对他心生尊敬感(117页);当瑞德一席话惹得大家对他怀有敌意时,她却暗暗觉得他说的同情达理(131页)。这些细节表明,虽然他和她思维方式不同,但价值观是一样的,那么,他们之间的感情就绝非偶然了。他们好像都是精明的人,可他们不也一样傻嘛。斯嘉丽多少次呼唤着阿希礼,哦,阿希礼,她用十几年爱着一个人,寻找一个答案,知道发现自己早已不爱阿希礼;瑞德又用十几年等一个女人,等他爱自己,直到心灰意冷筋疲力尽。瑞德在嘲弄她,而且,不知什么缘故,斯嘉丽觉得他也在嘲弄他自己(第二十三章 476页)可不是嘛,他们如此相像。瑞德说对,我亲爱的。我不爱你,跟你不爱我一样。即使我爱你,我也决不会告诉你的。愿上帝保佑那个真正爱过你的人吧,你使他的心都碎了(第四十七章)。曾经即使我给枪毙,瑞德也会为斯嘉丽偷来马,带她冲出亚特兰大的火海。斯嘉丽在最无助时永远想到瑞德,他是她最坚强的依靠,直到瑞德决绝离开。她给瑞德撒娇最多,她会任性地对他喊我要回家。当她最需要一个人时,一定是瑞德,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爱的是瑞德,直到一切都晚了。当斯嘉丽终于冲出那梦魇般的大雾,迎接她的已不是瑞德温暖的怀抱,取而代之的是他离去的背影,尽管斯嘉丽习惯地存有希望着,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读完飘后想,为什么作者为这本书起了这样一个名字。Gone with the wind,直译是随风而逝,是家园已逝故土飘零吗?一个作者一生只有这一部作品,又是如此大型的作品,那么,书里字里行间必有她自己的感情在其中。随风而逝的不仅是家园,还有过去的时光与那之间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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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读书笔记精选作文
鲁迅的《狂人日记》从开拓文学新领域的角度来说,确是一座丰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狂人日记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篇一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
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 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以上是对《狂人日记》的第一层解读,然而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枣在这里,我将它作为我的第二层解读,即狂人狂行下的表层批判。
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
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另外,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也曾表示《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正因为有了这种共同的解读,《狂人日记》才被作为五四启蒙运动的一个文学范本,通过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打起一面大旗救救孩子!
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
然而 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
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篇二
一本日记,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一个病人,抖出了前人不敢想更不敢说的狂言;一位作家,宕开笔锋,芒刺直向守旧者、伪善者。所以鲁迅的《狂人日记》从开拓文学新领域的角度来说,确是一座丰碑。
《日记》是一部意欲在混沌时代拨云见日,意欲摆脱封建枷锁及形式桎梏的小说。内容上它是以疯人之疯语抨击旧社会;形式上它开创了现代白话小说先例这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块文坛奇石从天而降,不仅空前震动了中华大地,还震撼了大地上的人们,因为读《日记》的人随鲁迅的笔或多或少地触见自己一些不洁的本质。
鲁迅在序中写道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记中语误,一字不易。,似有推卸责任、明哲保身之感。在这两句的护卫下,作者利用狂人指出社会内质上恐怖的一面。而狂人本身也是鲁迅要讽刺的对象,在狂人身上,我们看到病态心理和怀疑主义的根植与泛滥,看到一个小国民醒而不悟的可怜,察觉一个弱国民反而不抗的可悲。然则如何悟,怎样抗,作者并未多言。且鲁迅确实现实了点儿,退了一步狂人的结局并非死,却是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
《日记》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与以往小说相比,《日记》是心理独白而非有情节的故事全篇都是昆仲之弟心中所想,只两字日记才将十三部分串接起来,这种成篇方法稍显单调。总体看来,《日记》在鲁迅所有作品里属于较简单的一类。
《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己。别人最平常不过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己的。用现代的话来讲,狂人太self-consciousness。狂人是如何找寻怕的根源的?他的答案就是一个仇字。仇来自何处?也就是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然而狂人自己也不知道应如何把古久先生与赵贵翁及路人、小孩联系起来,于是就自作孽地假想了一段关系,还把孩子们对他的仇归结成是他们娘老子教的。总之,他感到自己怕,就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就认定别人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可以得出结论狂人的逻辑就是反逻辑;狂人的主义便是极端个人主义;狂人的心态就是极端自私的心态。是什么造成狂人这般的扭曲呢?;作者还有下文。
在第三部分中,作者终于通过狂人之口说出了吃人二字。该部分大体与第二部分一致,更进一层就是讲出了人要吃人,历史吃人的惊世之语。鲁迅在这儿似乎想将中国历史社会全面否定,再来个重生。这个有如霹雳的吃人的确是给人们的当头一棒。即便如今,只要听见吃人一词,我们便会耳鸣,意识到民族的某些劣根性在自己身上仍根存。
四、五部分告知读者吃人的是我哥哥、医生是吃人的人,不论是治病时、议论时、讲书讲道理时都想着吃人。至亲的人要吃我,每时每刻都想吃我,甚至畜生,也要吃人(第六部分)。七、八、九部分便谈了他们吃人的办法不是直截杀了,而是逼我自戕;不是一问一答就能揭穿吃人之人的真面目,而是多次相逼他们才会露出狐狸尾巴。
十至十二部分,鲁迅终于说了让我们永远忘不了的话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狂人竟是位思想者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认为社会的本源仍是善的;将来容不得既是对现在的失望,又是对未来人不再吃人、社会不再吃人的憧憬。可见狂人背后的鲁迅不仅是刚烈冷峻的批判者,也是位充满希望、信念坚定的先觉者。至少我们在《日记》的结尾可以看出,狂人意识到孩子也许还并未陷入(自己已深陷的)成年人间的利益争夺、勾心斗角、势利拍马、自私自贱的泥潭中这泥潭是被守旧顽固、自命清高、虚伪做作的封建势力保护着的,二者同流,便媾生了《日记》绝对批判的封建吃人观念。具有吃人本质的封建主义严重禁锢了新世纪(20世纪)人的心灵,毒害了青年,令青年遭受挫折后处处怀疑自己、怀疑他人、怀疑社会、怀疑真挚善良的存在与否及其正确性,使他们最终相信唯有虚伪这副面具才能保护自己,只有浑浑噩噩这外套才能保暖,不受外界寒风侵袭《日记》要批判的正是这种观念。鲁迅宣扬的是光明磊落、真诚豁达的处世态度,批驳的是矫情自闭、外热内冷的处世态度。然而那一套封建处世套路已部分根植于全社会的基础上,有人说,那是民族劣根性。
不过狂人也有小人物无奈的一面,反抗不成只得自甘堕落;也有愚昧自私的一面,吃人不成便恐惧被吃。他是偏激的,也是被蒙蔽的,突出体现在他无知者无畏的心理独白中。在一个蒙昧将开而未开的时代,现出这么个异类是可能的他是旧体系与新体系冲突的产物,可能象征曙光将至前的混沌状态。
鲁迅对狂人也许又爱又恨又悯。爱他是源自同袍之情;恨他缘于他的猥琐自利;怜悯只因在整个大社会下,狂人也无奈。
笔者第一次读《日记》,记了句我看着他的自白苦笑,如同对着哈哈镜苦笑一般。我们心中何尝没有闪现过狂人所说的惧怕呢?
也是初读《日记》时,笔者就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一个保险公司小职员看自身、他人、社会时那种莫名的不安,被卡夫卡自己运用表现主义手法绘成人变甲虫的荒诞画。鲁迅同卡夫卡一样,向内挖掘的力度和深度惊人。不同的是卡夫卡写自己却充当了旁观者,鲁迅写别人却站在了自白者的角度。性格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问题不同,所以作品角度不同,这无可厚非。
上文提到《日记》是鲁迅较为简单直白的作品,虽然比后起之秀冰心的问题小说深刻,却比不上他后来的诸如《阿Q正传》等颇圆熟的作品。所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笔者认为,这勇士(《日记》)不一定是强者。
可不管姜子牙的渔具有否鱼钩,总归他是钓到了周文王。即使《狂人日记》不那么成熟,鲁迅也以大无畏的开山精神,为后来者辟出一片新天地。他是斗士,也是旗手,还是守护者。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篇三
鲁迅的小说读着实在是很累,《狂人日记》这部小说是鲁迅借一个迫害狂的日记来批判封建礼教吃人的现象。这里面的很多语句看起来都是不符合逻辑的,比如,狂人觉得街上的那个女人咬你几口的话,那伙青面獠牙的人的笑还有佃户的话都是暗号,这些都是吃人的家伙。他还怀疑他大哥还有那医生都要将他吃掉。甚至在他的日记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看完这些语句,第一反应觉得狂人很狂,他是一个迫害狂,更重要的是他对这些封建礼教,封建迷信作了反抗,所以他很狂,但是狂人也不狂。
文中的狂人,其实也代表了很多在那个时候思想超前的人,这些人经常被人们以为是疯子,他们努力去反抗封建,却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甚至被唾弃。人们总是认为这些人很狂,其实,他们有着当时正确的思想,所以他们不狂。文中,鲁迅写了一个迫害狂,这个狂人用了不一样的眼光看到人们,而看到的都是吃人,有时,他怀疑他自己也会被吃掉。这正是写出了这些反封建人士不被理解,有可能他们也是会被吃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狂人日记》也影射了鲁迅自己。我从中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一些悲哀。
文中狂人的妹妹也是因封建迷信而离开人世的,可能他妹妹是被所谓的药害了或者是什么。四千多年来,人们屡屡被封建礼教害了,却总也不知道改变,仍然相信那些迷信的东西,这些,种种原因,可能是真正的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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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读书笔记300字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我认为这节诗写得很好,语言精炼,却饱含真理。字里行间,透露着生活的讯息。人人都想成功,但成功却不太愿意眷顾他们。唯有那些勤勤恳恳,坚持不懈,并愿意为此付出代价的人,才有可能获得成功的光顾。古今中外,多少成功人士,人们只看到他成功时的笑容,却看不到他奋斗时的汗水。匡衡凿壁偷光,祖逖闻鸡起舞等等,甚至是金庸笔下的郭靖,都是一个个鲜明的例子。我觉得,那些成功人士并不是因为他现在所获得的荣誉而笑,对他们而言,真正值得珍惜,值得骄傲的,是他们奋斗时的汗与泪。
范仲淹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他是北宋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提出的先为天下,后为个人的思想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范仲淹小时候家里穷,但他很有志气,在他两岁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母亲无法维持生计,只好改嫁。那个人家已有两个孩子,他们挥霍浪费,范仲淹努力读书反被嘲笑。于是他告别母亲,来到一个寺庙中。在庙里,他经常一个人读书到天亮。每天煮碗粥,冷却后用刀划成四块,早两块晚两块,就这样生活下去,终成一个有学问的人,为国家和百姓做了很多好事。
就像歌里唱的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我们要珍惜现在的青春年华,刻苦学习,积极奋斗,努力拼搏,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繁星春水》读书笔记300字
冰心自幼聪明好学,七岁就囫囵吞枣、连猜带蒙读完《三国演义》,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母亲见他手不释卷,怕她年幼过小,这样用功会伤了脑子,便竭力劝她出去玩,但是她却不肯。母亲只好把书藏起来,可是她总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找出来。
冰心热爱大海,他对大海满怀深情,不仅因为父亲是一位海军军官,而且大海几乎伴着她度过了美好的幼年与童年时代。大海在冰心心灵深处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繁星》《春水》的诗歌兼有诗和散文的特点,形式是散文,内涵充满了诗的情趣,但又不受音节韵律的影响,可以自由灵活的抒发诗的情思。《繁星》《春水》有鼓励青年努力学习、珍惜青春、展望未来;有激励解放思想,反抗斗争,迎接生活;有着对大海春光、大自然的景物的赞美;有对故乡童年的欢乐、父母之爱、手足之情的眷恋。
大自然、母爱、童年。
繁星春水读书笔记300字范文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 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 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 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 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
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 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 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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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
在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西游记》。它给我留下深刻的映象,因为它的作者罗贯中塑造了四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从东土大唐前往西天取经,软弱无能、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的唐僧;三兄弟的大师兄,火眼金睛、神通广大、腾云驾雾、七十二变、千变万化、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三兄弟里的二师兄,不务正业、喜爱美色、胆小如鼠、临阵脱逃的猪八戒;三兄弟里的三师弟,忠心耿耿、挺身而出、任劳任怨的沙僧。
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与三个徒弟一路上一波三折、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并取到真经的故事。我最佩服孙悟空,因为他敢于和妖魔鬼怪、恶势力斗争的精神让我十分想赞颂他。
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也没有放弃,我看到了他们坚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还勇往直前,最终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而我呢?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退缩。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要战胜困难。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不能放弃,不管有没有成功,毕竟自己努力过了,不是吗?
范文二;《卖火柴的小女孩》读书笔记100字
今天读了《安徒生童话精选》里《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文章。深深地为小女孩的遭遇所难过。文章中描写了在寒冷的冬季,在新年即将来临的最后一个夜晚。一个光头赤脚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被她父亲赶出家门去挣钱。饥寒交迫的在大街上卖火柴。最后由于寒冷和饥饿冻死在马路上。看到文章中小女孩划着一根根火柴取暖的时候,我真想给她送件棉衣取暖啊!看到她渴望食物的时候,我多想给她送去可口的饭菜啊!看到她幻想奶奶温柔的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我想到自己现在多幸福呀!自己的爷爷奶奶就在自己的身边。我很同情小女孩,更恨她那个可恶的父亲。看到她的经历,想想我自己现在的幸福生活,真是天壤之别。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范文三《守株待兔》读书笔记100字
从前有个种田的人,意外的得到一只兔子。以后他就不干活了,天天坐在大树下等兔子。结果,庄稼都死了,兔子也没等到。我懂了,不经过自己的努力,而光想得到意外的收获,这种侥幸的心理是要不得的。
范文四《童年》读书笔记100字
这本书中讲述了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外祖父家住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
范文五《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100字
读《海底两万里》有感这虽然是一部科幻片,但充份体现了以前的作家是多么的聪明。就说它的作者凡尔纳吧,在潜水艇发明之前就知道有潜水艇这个东西。在他的眼里,潜水艇就是一支大型雪茄,上有两层共八寸的钢板,前端有一个大冲角,时速达50海里的海怪。可是别人会去想吗?你想的到吗?
我真希望这个故事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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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成功的道路是多样的,成功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途径,只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利弊,选择一条最理想、最适合自己的道路,不管是功成名就,还是身败名裂,那都是一个成功者。这是读者得出的感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准备的读书300字笔记,仅供参考!
读书300字笔记1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人们都有一种刻板印象,女生一定要温柔瘦小,需要人家保护,才像女生,男生一定要勇敢强壮,才像是个男生,要不然,女生会被说是 凶巴巴的母老虎,男生则会被说成是个没用的人。为什么不能像书中的灰王子和班妮公主一样,女生勇敢大方,男生又瘦又小呢?像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 小,我就被很多人说过我的个性像男生,可能是因为我比较外向,声音又大声,不像一般女孩子一样,反而比较像男生的性格,大方.勇敢,甚至大胆..... 等,还有许多和女生不一样的地方,例如教室的抽屉常常会埋伏一些蟑螂,当蟑螂跑出来时,大部分的女生都会下的赶紧跑走,我却会跳出来把蟑螂踩死,虽然大 家会说张苹萱,你好勇敢!但是,却显现出我和一般女生的不同。还有音乐课下课时,有一些女生会拆不掉笛子,因此,我会拿出我的正义感,帮他们拆开, 而且不需费任何力气轻而易举的把笛子拆开,虽然他们会说张苹萱,你力气好大喔!但是,更显现出我和一般女生与众不同的差别。
不过,看完这本书,我渐渐看开了,因为我了解到男女平等男生会做的事,女生也可以做,女生会做的事,男生也可以做。
读书300字笔记2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书300字笔记3
选择成功的道路是多样的,成功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途径,只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利弊,选择一条最理想、最适合自己的道路,不管是功成名就,还是身败名裂,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中庸就是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审慎而冷静地选择最好的解决方案;中庸就是要在诸多对立统一的因素中,敏锐而智慧地寻找最佳的均衡状态。其实,无论抉择正确与否,无论结果如何,已经做出的决定就无法收回了,只有坦然接受。因为,现实社会上不是每个人做每件事情都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只要达到择前重重思考、择后轻轻放下,那就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如此,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一个能够从思考中认识自我、从学习中寻求真理、从独立中体验自主,从计划中把握时间、从表达中锻炼口才、从交友中品味成熟,从实践中赢得价值、从兴趣中攫取快乐,从追求中获得力量的人;一个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的人。
结合当下的工作,首先,摆正工作心态,这是成功的基础。在平时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该把心态回归到零,始终抱着学习的态度,将每次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历程。在刚工作的时候,我热情满怀,踌躇满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当初的热情减少了很多,而且有时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这样的心态首先让我失去了对工作的积极性,显得很消极,没有正确的心态,连成功的基础也没有,如何到达成功?所以,只要我争取摆正心态,积极面对一切,每天都有进步,每天都做得更好,一定会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