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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十年自郎州召至京师戏赠 [唐] 刘禹锡

发表时间: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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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诗词都是文字中的精髓,在文字的表达中添加一些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今天给大家推荐《元和十年自郎州召至京师戏赠 [唐] 刘禹锡》的内容,或许在下一次你能用到它!

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

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

附:再游玄都观

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

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作品赏析【简析】:

刘禹锡几度贬官,看到满朝新贵仅是攀龙附凤之辈,心中愤愤不平,于是写了前一首诗,借桃花矛以嘲讽:“你们这些都是什么东西,都是我走后才来的小辈——“尽是刘郎去后栽!”为此刘再度被贬。十四年后,刘再次复出,重游玄都观,感慨万千,写下《再游玄都观》,表现了刘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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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此诗,通过人们在长安一座道士庙──玄都观中看花这样一件生活琐事,讽刺了当时的朝廷新贵。

永贞元年(805),即贞元二十一年,刘禹锡参加王叔文政治革新失败后,被贬为朗州司马,到了元和十年(815),朝廷有人想起用他以及和他同时被贬的柳宗元等人。这首诗,就是他从朗州回到长安时所写的,由于刺痛了当权者,他和柳宗元等再度被派为远州刺史。官是升了,政治环境却无改善。

这首诗表面上是描写人们去玄都观看桃花的情景,骨子里却是讽刺当时权贵的。从表面上看,前两句是写看花的盛况,人物众多,来往繁忙,而为了要突出这些现象,就先从描绘京城的道路着笔。陌本是田间小路,这里借用为道路之意。紫陌之紫,指草木;红尘之红,指灰土。一路上草木葱茏,尘土飞扬,衬托出了大道上人马喧阗、川流不息的盛况。写看花,又不写去而只写回,并以“无人不道”四字来形容人们看花以后归途中的满足心情和愉快神态,则桃花之繁荣美好,不用直接赞以一词了。它不写花本身之动人,而只写看花的人为花所动,真是又巧妙又简炼。后两句由物及人,关合到自己的境遇。玄都观里这些如此吸引人的、如此众多的桃花,自己十年前在长安的时候,根本还没有。去国十年,后栽的桃树都长大了,并且开花了,因此,回到京城,看到的又是另外一番春色,真是“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了。

再就此诗骨子里面的,即其所寄托的意思来看,则千树桃花,也就是十年以来由于投机取巧而在政治上愈来愈得意的新贵,而看花的人,则是那些趋炎附势、攀高结贵之徒。他们为了富贵利禄,奔走权门,就如同在紫陌红尘之中,赶着热闹去看桃花一样。结句指出:这些似乎了不起的新贵们,也不过是我被排挤出外以后被提拔起来的罢了。他这种轻蔑和讽刺是有力量的,辛辣的,使他的政敌感到非常难受。所以此诗一出,作者及其战友们便立即受到打击报复了。

(沈祖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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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衣巷 [唐] 刘禹锡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注解】:

1、乌衣巷:南京,晋朝王导、谢安两大家族居住此地,其弟子都穿乌衣,因此得

??名。

2、朱雀桥:今江苏省江宁县,横跨淮河。

【韵译】:

朱雀桥边冷落荒凉长满野草野花,

乌衣巷口断壁残垣正是夕阳西斜。

晋代时王导谢安两家的堂前紫燕,

而今筑巢却飞入寻常老百姓之家。

【评析】:

??这是一首怀古诗。凭吊东晋时南京秦淮河上朱雀桥和南岸的乌衣巷的繁华鼎盛,而今野草丛生,荒凉残照。感慨沧海桑田,人生多变。以燕栖旧巢唤起人们想象,含而不露;以“野草花”、“夕阳斜”涂抹背景,美而不俗。语虽极浅,味却无限。施补华的《岘佣说诗》评这首诗的三、四句时说:“若作燕子他去,便呆。盖燕子仍入此堂,王谢零落,已化作寻常百姓矣。如此则感慨无穷,用笔极曲。”

??这首诗据说博得白居易“掉头苦吟,叹赏良久。”自有其深意所在。

--《乌衣巷》曾博得白居易的“掉头苦吟,叹赏良久”,是刘禹锡最得意的怀古名篇之一。

首句“朱雀桥边野草花”,朱雀桥横跨南京秦淮河上,是由市中心通往乌衣巷的必经之路。桥同河南岸的乌衣巷,不仅地点相邻,历史上也有瓜葛。东晋时,乌衣巷是高门土族的聚居区,开国元勋王导和指挥淝水之战的谢安都住在这里。旧日桥上装饰着两只铜雀的重楼,就是谢安所建。在字面上,朱雀桥又同乌衣巷偶对天成。用朱雀桥来勾画乌衣巷的环境,既符合地理的真实,又能造成对仗的美感,还可以唤起有关的历史联想,是“一石三鸟”的选择。句中引人注目的是桥边丛生的野草和野花。草长花开,表明时当春季。“草花”前面按上一个“野”字,这就给景色增添了荒僻的气象。再加上这些野草野花是滋蔓在一向行旅繁忙的朱雀桥畔,这就使我们想到其中可能包含深意。记得作者在“万户千门成野草”(《台城》)的诗句中,就曾用“野草”象征衰败。现在,在这首诗中,这样突出“野草花”,不正是表明,昔日车水马龙的朱雀桥,今天已经荒凉冷落了吗!

第二句“乌衣巷口夕阳斜”,表现出乌衣巷不仅是映衬在败落凄凉的古桥的背景之下,而且还呈现在斜阳的残照之中。句中作“斜照”解的“斜”字,同上句中作“开花”解的“花”字相对应,全用作动词,它们都写出了景物的动态。“夕阳”,这西下的落日,再点上一个“斜”字,便突出了日薄西山的惨淡情景。本来,鼎盛时代的乌衣巷口,应该是衣冠来往、车马喧阗的。而现在,作者却用一抹斜晖,使乌衣巷完全笼罩在寂寥、惨淡的氛围之中。

经过环境的烘托、气氛的渲染之后,按说,似乎该转入正面描写乌衣巷的变化,抒发作者的感慨了。但作者没有采用过于浅露的写法,诸如,“乌衣巷在何人住,回首令人忆谢家”(孙元宴《咏乌衣巷》)、“无处可寻王谢宅,落花啼鸟秣陵春”(无名氏)之类;而是继续借助对景物的描绘,写出了脍灸人口的名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他出人意料地忽然把笔触转向了乌衣巷上空正在就巢的飞燕,让人们沿着燕子飞行的去向去辨认,如今的乌衣巷里已经居住着普通的百姓人家了。为了使读者明白无误地领会诗人的意图,作者特地指出,这些飞入百姓家的燕子,过去却是栖息在王谢权门高大厅堂的檐檩之上的旧燕。“旧时”两个字,赋予燕子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寻常”两个字,又特别强调了今日的居民是多么不同于往昔。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听到作者对这一变化发出的沧海桑田的无限感慨。

飞燕形象的设计,好象信手拈来,实际上凝聚着作者的艺术匠心和丰富的想象力。晋傅咸《燕赋序》说:“有言燕今年巢在此,明年故复来者。其将逝,剪爪识之。其后果至焉。”当然生活中,即使是寿命极长的燕子也不可能是四百年前“王谢堂前”的老燕。但是作者抓住了燕子作为候鸟有栖息旧巢的特点,这就足以唤起读者的想象,暗示出乌衣巷昔日的繁荣,起到了突出今昔对比的作用。《乌衣巷》在艺术表现上集中描绘乌衣巷的现况;对它的过去,仅仅巧妙地略加暗示。诗人的感慨更是藏而不露,寄寓在景物描写之中。因此它虽然景物寻常,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蕴藉含蓄之美,使人读起来余味无穷。

(范之麟)

客至 [唐] 杜甫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诗人久经离乱,草堂刚成,心中十分高兴,有客来访,更是情不自胜。题下原有自注:“喜崔明府相过”。明府即县令,意为邀请他先征求了他的同意。这是一首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纪事诗,表现诗人诚朴的性格和喜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简要说明了题意。一、二两句先从户外的景色着笔,点明客人来访的时间、地点和来访前夕作者的心境。“舍南舍北皆春水”,把绿水缭绕、春意荡漾的环境表现得十分秀丽可爱。这就是临江近水的成都草堂。“皆”字暗示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给人以江波浩渺、茫茫一片之感。群鸥,在古人笔下常常作水边隐士的伴侣,它们“日日”到来,点出环境清幽僻静,为作者的生活增添了隐逸的色彩。“但见”,含弦外之音:群鸥固然可爱,而不见其他的来访者,不是也过于单调么!作者就这样寓情于景,表现了他在闲逸的江村中的寂寞心情。这就为贯串全诗的喜客心情,巧妙地作了铺垫。颔联把笔触转向庭院,引出“客至”。作者采用与客谈话的口吻,增强了宾主接谈的生活实感。上句说,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还没有因为迎客打扫过。下句说,一向紧闭的家门,今天才第一次为你崔明府打开。寂寞之中,佳客临门,一向闲适恬淡的主人不由得喜出望外。这两句,前后映衬,情韵深厚。前句不仅说客不常来,还有主人不轻易延客意,今日“君”来,益见两人交情之深厚,使后面的酣畅欢快有了着落。后句的“今始为”又使前句之意显得更为超脱,补足了首联两句。以上虚写客至,下面转入实写待客。作者舍弃了其他情节,专拈出最能显示宾主情份的生活场景,重笔浓墨,着意描画。“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使我们仿佛看到作者延客就餐、频频劝饮的情景,听到作者抱歉酒菜欠丰盛的话语:远离街市买东西真不方便,菜肴很简单,买不起高贵的酒,只好用家酿的陈酒,请随便进用吧!家常话语听来十分亲切,我们很容易从中感受到主人竭诚尽意的盛情和力不从心的歉仄,也可以体会到主客之间真诚相待的深厚情谊。字里行间充满了款曲相通的融洽气氛。“客至”之情到此似已写足,如果再从正面描写欢悦的场面,显然露而无味,然而诗人却巧妙地以“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作结,把席间的气氛推向更热烈的高潮。诗人高声呼喊着,请邻翁共饮作陪。这一细节描写,细腻逼真。可以想见,两位挚友真是越喝酒意越浓,越喝兴致越高,兴奋、欢快,气氛相当热烈。就写法而言,结尾两句真可谓峰回路转,别开境界。杜甫《宾至》、《有客》、《过客相寻》等诗中,都写到待客吃饭,但表情达意各不相同。在《宾至》中,作者对来客敬而远之,写到吃饭,只用“百年粗粝腐儒餐”一笔带过;在《有客》和《过客相寻》中说,“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挂壁移筐果,呼儿问煮鱼”,表现出待客亲切、礼貌,但又不够隆重、热烈,都只用一两句诗交代,而且没有提到饮酒。反转来再看《客至》中的待客描写,却不惜以半首诗的篇幅,具体展现了酒菜款待的场面,还出人料想地突出了邀邻助兴的细节,写得那样情彩细腻,语态传神,表现了诚挚、真率的友情。这首诗,把门前景,家常话,身边情,编织成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以它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显出特点,吸引着后代的读者。(范之麟)------------------------------------------原注:喜崔明府相过。【邵氏注】公母崔氏。明府,其舅氏也。此是草堂既成后春景。黄鹤编在上元二年。【张綖注】前有《宾至》诗,而此云客至,前有敬之之意,此有亲之之意。客至二字,见于《世说》。舍南舍北皆春水①,但见群鸥日日来。花径不曾缘客扫②,蓬门今始为君开③。盘飧市远无兼味④,樽酒家贫只旧醅⑤。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⑥。(黄生曰:上四,客至,有空谷足音之喜。下四,留客,见村家真率之情。前借鸥鸟引端,后将邻翁陪结,一时宾主忘机,亦可见矣。盘飧、樽酒,略读。市远,指南市津头。邻翁,即南邻北邻也。)①【钱笺】杨慎引韦述《开元谱》,谓倡优之人,居于社南社北,杜诗正用此,后人改社作舍。按:舍南、舍北,公所居也。若社南、社北,倡优之居,安得取以自况乎?引据舛误,一至于此。朱瀚曰:首句用“在水一方”诗意,次句用海翁狎鸥故事。②庾信诗:“花径日相携。”谢朓诗:“安得扫蓬径,销此愁与疾。”③丘巨源诗:“蓬门长自寂。”④飧,熟食也。醅,酒之未漉者。《左传》:“盘飧加壁。”潘岳作《夏侯湛诔》:“重珍兼味。”⑤《易》:“樽酒簋贰。”《庄子》:颜渊曰:“回之家贫,不饮酒,不茹荤。”⑥《抱朴子》:“奇士硕儒,或隔篱而不接。”-----------仇兆鳌《杜诗详注》-----------首联先从户外的景色着笔,点明客人来访的时间、地点和来访前夕作者的心境。“舍南舍北皆春水”,把绿水缭绕、春意荡漾的环境表现得十分秀丽可爱。这就是临江近水的成都草堂。“皆”字暗示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给人以江波浩渺、茫茫一片之感。群鸥,在古人笔下常常作水边隐士的伴侣,它们“日日”到来,点出环境清幽僻静,为作者的生活增添了隐逸的色彩。“但见”,含弦外之音:群鸥固然可爱,而不见其他的来访者,也是过于单调。作者就这样寓情于景,表现了他在闲逸的江村中的寂寞心情。这就为贯串全诗的喜客心情,巧妙地作了铺垫。颔联把笔触转向庭院,引出“客至”。作者采用与客谈话的口吻,增强了宾主接谈的生活实感。上句说,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还没有因为迎客打扫过。下句说,一向紧闭的家门,今天才第一次为你崔明府打开。寂寞之中,佳客临门,一向闲适恬淡的主人不由得喜出望外。这两句,前后映衬,情韵深厚。前句不仅说客不常来,还有主人不轻易延客意,今日“君”来,益见两人交情之深厚,使后面的酣畅欢快有了着落。后句的“今始为”又使前句之意显得更为超脱,补足了首联两句。以上虚写客至,下面转入实写待客。作者舍弃了其他情节,专拈出最能显示宾主情份的生活场景,重笔浓墨,着意描画。“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仿佛看到作者迎客就餐、频频劝饮的情景,听到作者抱歉酒菜欠丰盛的话语:远离街市买东西真不方便,菜肴很简单,买不起高贵的酒,只好用家酿的陈酒,请随便进用吧!家常话语听来十分亲切,很容易从中感受到主人竭诚尽意的盛情和力不从心的歉仄,也可以体会到主客之间真诚相待的深厚情谊。字里行间充满了款曲相通的融洽气氛。“客至”之情到此似已写足,如果再从正面描写欢悦的场面,显然露而无味,然而诗人却巧妙地以“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作结,把席间的气氛推向更热烈的高潮。诗人高声呼喊着,请邻翁共饮作陪。这一细节描写,细腻逼真。可以想见,两位挚友真是越喝酒意越浓,越喝兴致越高,兴奋、欢快,气氛相当热烈。就写法而言,结尾两句真可谓峰回路转,别开境界。刘克庄说此诗是戏效元白体。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这是从风格角度反讲的。简而言之,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综观全诗,语势流畅,除“盘飧”“兼味”“樽酒”之外,其馀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尤其是尾联虚字“肯与”和俗语“呼取”的运用,足当“戏效元白体”之评。另外,诗用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杜甫《宾至》《有客》《过客相寻》等诗中,都写到待客吃饭,但表情达意各不相同。在《宾至》中,作者对来客敬而远之,写到吃饭,只用“百年粗粝腐儒餐”一笔带过;在《有客》和《过客相寻》中说,“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挂壁移筐果,呼儿问煮鱼”,表现出待客亲切、礼貌,但又不够隆重、热烈,都只用一两句诗交代,而且没有提到饮酒。反转来再看《客至》中的待客描写,却不惜以半首诗的篇幅,具体展现了酒菜款待的场面,还出人料想地突出了邀邻助兴的细节,写得那样情彩细腻,语态传神,表现了诚挚、真率的友情。这首诗,把门前景,家常话,身边情,编织成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显示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

望洞庭 [唐] 刘禹锡


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注释】:

刘禹锡在《历阳书事七十韵》序中称:“长庆四年八月,予自夔州刺史转历阳(和州),浮岷江,观洞庭,历夏口,涉浔阳而东。”刘禹锡贬逐南荒,二十年间去来洞庭,据文献可考的约有六次。其中只有转任和州这一次,是在秋天。而本诗则是这次行脚的生动纪录。

宋代文学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不无感慨地说:“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前人之述备矣。”可见历来描写洞庭景色的诗文很多,要写得别开生面,独树一帜是十分不易的。刘禹锡这首《望洞庭》选择了月夜遥望的角度,把千里洞庭尽收眼底,抓住最有代表性的湖光和山色,轻轻着笔,通过丰富的想象,巧妙的比喻,独出心裁地把洞庭美景再现于纸上,表现出惊人的艺术功力。

秋夜皎皎明月下的洞庭湖水是澄彻空明的。与素月的清光交相辉映,俨如琼田玉鉴,是一派空灵、缥缈、宁静、和谐的境界。这就是“湖光秋月两相和”一句所包蕴的诗意。“和”字下得工炼,表现出了水天一色、玉宇无尘的融和的画境。而且,似乎还把一种水国之夜的节奏──演漾的月光与湖水吞吐的韵律,传达给读者了。接下来描绘湖上无风,迷迷蒙蒙的湖面宛如未经磨拭的铜镜。“镜未磨”三字十分形象贴切地表现了千里洞庭风平浪静的安宁温柔的景象,在月光下别具一种朦胧美。“潭面无风镜未磨”以生动形象的比喻补足了“湖光秋月两相和”的诗意。因为只有“潭面无风”,波澜不惊,湖光和秋月才能两相协调。否则,湖面狂风怒号,浊浪排空,湖光和秋月便无法辉映成趣,也就无有“两相和”可言了。

诗人的视线又从广阔的平湖集中到君山一点。在皓月银辉之下,洞庭山愈显青翠,洞庭水愈显清澈,山水浑然一体,望去如同一只雕镂透剔的银盘里,放了一颗小巧玲珑的青螺,十分惹人喜爱。三四两句诗想象丰富,比喻恰当,色调淡雅,银盘与青螺互相映衬,相得益彰。诗人笔下的秋月之中的洞庭山水变成了一件精美绝伦的工艺美术珍品,给人以莫大的艺术享受。“白银盘里一青螺”,真是匪夷所思的妙句。然而,它的擅胜之处,不止表现在设譬的精警上,尤其可贵的是它所表现的壮阔不凡的气度和它所寄托的高卓清奇的情致。在诗人眼里,千里洞庭不过是妆楼奁镜、案上杯盘而已。举重若轻,自然凑泊,毫无矜气作色之态,这是十分难得的。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得这样亲切,把湖山的景物描写得这样高旷清超,这正是作者性格、情操和美学趣味的反映。没有荡思八极、纳须弥于芥子的气魄,没有振衣千仞、涅而不缁的襟抱,是难以措笔的。一首山水小诗,见出诗人富有浪漫色彩的奇思壮采,这是很难得的。

(周笃文高志忠)

戏答元珍 [宋] 欧阳修


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残雪压枝犹有桔,冻雷惊笋欲抽芽。夜闻归雁生乡思,病入新年感物华。曾是洛阳花下客,野芳虽晚不须嗟。

作品赏析题首冠以“戏”字,是声明自己写的不过是游戏文字,其实正是他受贬后政治上失意的掩饰之辞。欧阳修是北宋初期诗文革新运动倡导者,是当时文坛领袖。他的诗一扫当时诗坛西昆派浮艳之风,写来清新自然,别具一格,这首七律即可见其一斑。
诗的首联“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破“早春”之题:夷陵小城,地处偏远,山重水满,虽然已是二月,却依然春风难到,百花未开。既叙写了作诗的时间、地点和山城早春的气象,又抒发了自己山居寂寞的情怀。“春风不到天涯”之语,暗离皇恩不到,透露出诗人被贬后的抑郁情绪,大有“春风不度玉门关”之怨旨。这一联起得十分超妙,前句问,后句答。欧阳修自己也很欣赏,他说:“若无下句,则上句何堪?既见下句,则上句颇工。”(《笔说》)正因为这两句破题巧妙,为后面的描写留有充分的余地,所以元人方回说:“以后句句有味。”(《瀛奎律髓》)
次联承首联“早春”之意,选择了山城二月最典型、最奇特的景物铺开描写,恰似将一幅山城早春画卷展现出来,写来别有韵味。夷陵是著名桔乡,桔枝上犹有冬天的积雪。可是,春天毕竟来了,枝梗上留下的不过是“残雪”而已。残雪之下,去年采摘剩下的桔果星星点点地显露出来,它经过一冬的风霜雨雪,红得更加鲜艳,在白雪的映衬下,如同颗颗跳动的火苗。它融化了霜雪,报道着春天的到来。这使是“残雪压枝犹有桔”的景象。夷陵又是著名的竹乡,那似乎还带着冰冻之声的第一响春雷,将地下冬眼的竹笋惊醒,它们听到了春天的讯息,振奋精神,准备破土抽芽了。中国二十四节气中有“惊蛰”,在万物出乎展,展为雷,······蛰虫惊而出走。”(《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故名惊蛰。蛰虫是动物,有知觉,在冬眠中被春雷所惊醒,作者借此状写春笋,以一个“欲”字赋予竹笋以知觉,以地下竹笋正欲抽芽之态,生动形象地把一般人尚未觉察到的“早春”描绘出来。因此,“冻雷惊笋欲抽芽”句可算是“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的妙笔。
诗的第三联由写景转为写感慨:“夜闻归雁生乡思,病入新年感物华。”诗人远谪山乡,心情苦闷,夜不能寐,卧听北归春雁的声声鸣叫,勾起了无尽的“乡思”一自己被贬之前任西京留守推官的任所洛阳,正如同故乡一样令人怀念。然后由往事的回忆联想到目下的处境,抱病之身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年头。时光流逝,景物变换,叫作者感慨万千。
诗末两句诗人虽然是自我安慰,但却透露出极为矛盾的心情,表面上说他曾在洛阳做过留守推官,见过盛盖天下的洛阳名花名园,见不到此地晚开的野花也不须嗟叹了,但实际上却充满着一种无奈和凄凉,不须嗟实际上是大可嗟,故才有了这首借“未见花”的日常小事生发出人生乃至于政治上的感慨。
此诗之妙,就妙在它既以小孕大,又怨而不怒。它借“春风”与“花”的关系来寄喻君臣、君民关系,是历代以来以“香草美人”来比喻君臣关系的进一步拓展,在他的内心中,他是深信明君不会抛弃智臣的,故在另一首《戏赠丁判官》七绝中说“须信春风无远近,维舟处处有花开”,而此诗却反其意而用之,表达了他的怀疑,也不失为一种清醒。但在封建朝政中,君臣更多的是一种人身依附、政治依附的关系,臣民要做到真正的人生自主与自择是非常痛苦的,所以他也只能以“戏赠”“戏答”的方式表达一下他的怨刺而已,他所秉承的也是中国古典诗歌的“怨而不怒”的风雅传统。据说欧阳修很得意这首诗,原因恐怕也就在这里。

秋词 [唐] 刘禹锡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我国古代文学中,常将“秋”与“愁”等同起来。这首写秋的诗却爽朗明快,表现了诗人积极乐观的心境。前两句是议论,直接表达了秋日胜春朝的看法。后两句晴空中排云而上的白鹤形象,把诗人的豪迈乐观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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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这两首诗的可贵,在于诗人对秋天和秋色的感受与众不同,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唱出了昂扬的励志高歌。

诗人深深懂得古来悲秋的实质是志士失志,对现实失望,对前途悲观,因而在秋天只看到萧条,感到寂寥,死气沉沉。诗人同情他们的遭遇和处境,但不同意他们的悲观失望的情感。他针对这种寂寥之感,偏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要好,强调秋天并不死气沉沉,而是很有生气。他指引人们看那振翅高举的鹤,在秋日晴空中,排云直上,矫健凌厉,奋发有为,大展鸿图。显然,这只鹤是独特的、孤单的。但正是这只鹤的顽强奋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氛围,为大自然别开生面,使志士们精神为之抖擞。这只鹤是不屈志士的化身,奋斗精神的体现。所以诗人说,“便引诗情到碧霄”。“诗言志”,“诗情”即志气。人果真有志气,便有奋斗精神,便不会感到寂寥。这就是第一首的主题思想。

这两首《秋词》主题相同,但各写一面,既可独立成章,又是互为补充。其一赞秋气,其二咏秋色。气以励志,色以冶情。所以赞秋气以美志向高尚,咏秋色以颂情操清白。景随人移,色由情化。景色如容妆,见性情,显品德。春色以艳丽取悦,秋景以风骨见长。第二首的前二句写秋天景色,诗人只是如实地勾勒其本色,显示其特色,明净清白,有红有黄,略有色彩,流露出高雅闲淡的情韵,泠然如文质彬彬的君子风度,令人敬肃。谓予不信,试上高楼一望,便使你感到清澈入骨,思想澄净,心情肃然深沉,不会象那繁华浓艳的春色,教人轻浮若狂。末句用“春色嗾人狂”反比衬托出诗旨,点出全诗暗用拟人手法,生动形象,运用巧妙。

这是两首抒发议论的即兴诗。诗人通过鲜明的艺术形象表达深刻的思想,既有哲理意蕴,也有艺术魅力,发人思索,耐人吟咏。法国大作家巴尔扎克说过,艺术是思想的结晶,“艺术作品就是用最小的面积惊人的地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因而能唤起人们的想象、形象和深刻的美感。刘禹锡这两首《秋词》给予人们的不只是秋天的生气和素色,更唤醒人们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获得深刻的美感和乐趣。

(倪其心)

踏歌词 [唐] 刘禹锡


春江月出大堤平,

堤上女郎连袂行。

唱尽新词欢不见,

红窗映树鹧鸪鸣。【注释】:

踏歌,是古代长江流域民间的一种歌调,一边走,一边唱。唱歌时以脚踏地为节拍。《踏歌词四首》是刘禹锡在夔州时所作。此为第一首。

“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连袂行。”第一句末尾的“平”字值得细细体会。“平”应该是指春江涨满,与江岸齐平。但“大堤平”三字紧紧相连,就使它似乎还有堤岸宽平的意思。故这“平”字包涵着比较丰富的意象,令人想到:明月升起,清辉洒向人间,涨满河床的春水,月光下似与岸边的沙土溶成一片,使大堤也显得格外宽平。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人物登场了──“堤上女朗连袂行”。既然可以手挽手连袂而行,也可见大堤确实宽平。在大堤上连袂出游,边走边唱,是少女的情思在胸中荡漾,不能自抑的表现,也反映了巴渝一带的民间风气习俗。

“唱尽新词欢不见,红霞映树鹧鸪鸣。”“欢”,古时女子对所爱男子的爱称。女郎们唱新词,意在招引小伙子一同歌舞。这是一个多么欢乐的季节,一个多么动人的夜晚啊!只不过这一夜却有点蹊跷,未见热情的应和,对方毫无反响。“唱尽新词欢不见”,不说“唱罢”,而说“唱尽”,一个“尽”字,似可见女郎们停歌罢唱时的不堪情态。同时,“尽”字也暗示了时间过程。新词唱尽之时,已经不是月照大堤的夜色溶溶的环境,而是“红霞映树鹧鸪鸣”的早晨景象了。鲜丽耀眼的红霞碧树,固然会引起女郎们的怔悸,而鹧鸪声也免不了要使她们受到刺激。鹧鸪喜爱雌雄对啼,当新词唱尽,四周悄然,代之而起的竟是绿树丛中的鹧鸪和鸣,女郎们心里究竟是一种什么滋味呢?

刘禹锡用民歌体写的爱情诗,常常有一种似愁似怨、似失望又似期待的复杂情绪。诗中女子月出时还兴致勃勃地走上大堤去唱歌,仅仅一夜未能觅见情郎,这种失望毕竟是有限的。小伙子是否真的无动于衷呢?谁也捉摸不透。说不定“道是无情却有情”,他们在有意作弄这些多情的女郎呢。那鹧鸪声固然反衬女郎的寂寞,甚至好象带点嘲弄,但也不是认真地要引起女子失恋的痛苦。

诗的开篇和收尾都是写景,叙事只中间两句,但如果仅有“堤上女郎连袂行”、“唱尽新词欢不见”,则几乎让人不知所云。而有了两句写景前后配合,提供带有典型性的环境,人物在这种环境中的活动,就无须多言,自然可以想见了。并且,由于前后两种环境的气氛和色彩不同,则又自然暗示了时间的推移,情感的变化。刘禹锡的民歌体诗,有时看似被写景占了较大的篇幅,实际上笔墨还是很经济的,尤其是象这首诗最后以景结情,如果换成一般性的叙述,就无论如何很难表达这样丰富复杂的内容。

(余恕诚)

使至塞上 [唐] 王维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开元二十五年(737)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战胜吐蕃,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塞宣慰,察访军情。这实际是将王维排挤出朝廷。这首诗作于赴边途中。

“单车欲问边”,轻车前往,向哪里去呢?“属国过居延”,居延在今甘肃张掖县西北,远在西北边塞。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诗人以“蓬”、“雁”自比,说自己象随风而去的蓬草一样出临“汉塞”,象振翮北飞的“归雁”一样进入“胡天”。古诗中多用飞蓬比喻漂流在外的游子,这里却是比喻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大臣,正是暗写诗人内心的激愤和抑郁。与首句的“单车”相呼应。万里行程只用了十个字轻轻带过。

然后抓住沙漠中的典型景物进行刻画:“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最后两句写到达边塞:“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首将正在燕然前线。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胜场的方面──写景。作者出使,恰在春天。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黄河,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里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象是见了这景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这就是“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这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

(张燕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