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被湖北省鹹寧市鹹安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
陳永亮涉案情况:
陳永亮,曾任中國足球協會裁判辦工作人員、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要職。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陳永亮8年間瘋狂斂財51次。自2015年至2022年陳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個俱樂部、地方足協及個人給予的人民幣總額高達1934.444萬元,數額特彆巨大,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陳永亮憑借其中國足球“老人”的地位,在中超、中甲等各級比賽中周旋,與某些俱樂部相互勾連。對俱樂部贏得比賽、調整場地,球員入選國家隊、免除處罰等各項請托有求必應,肆意濫用權力。
公訴機關還指控陳永亮,爲謀求個人對權力的追求,跑官買官,邊腐邊升。
在中國足協尋求靠山,多次嚮時任中國足協黨委書記于洪臣行賄,利用其權力或影響力不斷升遷。爲感謝于洪臣給時任中超公司董事長馬成全、中國足協黨委書記杜兆才、中國足協换届籌備組組長陳戌源打招呼,在提拔任職上給予其關照。先後四次給予于洪臣人民幣共計90萬元。
庭審中陳永亮對自己受賄、行賄的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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