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消息,在谈及中国足协有关青训球员签订职业合同的政策时,赵震指出了该政策的不合理之处。
他表示:“中国足协有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政策,亟需改变。”
“例如,如果一个球员在俱乐部的梯队接受了连续四年的青训培养,那么他的首份职业合同必须由原俱乐部签订。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俱乐部对青训的投入,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俱乐部利用低薪长期合同将年轻球员困扰在身边,却不肯给他们报名参赛。许多年轻球员在18到23岁这个最为关键的成长阶段就这样错失了机会。”
赵震对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不如我们修改政策,给予符合上述条件的球员所在俱乐部第一次签订职业合同的匹配权,并规定俱乐部必须在第一年就给行使了匹配权的年轻球员报名参赛。这样,我们能够留下真正具备实力的球员,将那些不适合的球员送走。”
唐晖也提到了相关新闻,他表示球员在注册时需要向青训机构提供无纠纷证明,这一规定经常被一些人利用来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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